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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系统账户要求、资金划转政策、备案模块缺憾、业务权限限制、产品类别不适、营运意识不强等六种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大量闲置,对利用外资产生不利影响,提高资本金利用率必须细化条规,完善系统,开拓相应的理财业务,防止资本金汇兑损失。
【關键词】外商投资企业 资本金 闲置 现状 原因 不良影响 政策建议
2011年下半年以来,一系列加强资本金结汇审核等外汇管理文件相继出台,有效控制了资本金结汇速度和规模。在当前相对较严的资本金结汇政策与资本金必须按期足额缴付的前提下,如何规避闲置资本金汇兑损失是摆在外商投资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尤其是在人民币持续升值背景下,外商投资企业闲置资本金利用问题日益突出,亟待外汇管理部门及外汇指定银行通力解决,以此从源头上减少资本金违规结汇行为的发生,从而真正提高资本金结汇等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的实施效果。
一、闲置外汇资本金存在的必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三十条规定: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对于未能按期缴付出资且无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出资的,该实施细则规定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营业执照被缴销或吊销。由于当前外汇资本金结汇基本原则是项目结汇和实需结汇,在企业目前暂无实际需要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注册资金按时到位的要求与资本金结汇政策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闲置外汇资本金的存在。
二、闲置外汇资本金利用现状及原因调查
通过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具有资本金结汇权的四家国有银行展开专项调研,闲置外汇资本金利用现状及原因如下:
(一)系统原因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第七条,银行可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转存定期、远期结售汇及掉期、结构性存款等无需外汇局核准的资金划转业务,但前提是必须以同一账户项下不同子账号的方式进行操作。可除中国银行外,其他三家银行均反映业务系统无法满足同一账户项下不同子账号操作方式。
(二)政策不够明确
银行普遍反映,根据汇综发[2008]142号第七条要求,办理上述资金划转业务时,划转资金均应纳入资本金账户限额并按其收支范围进行管理。目前,资本金账户限额统计口径为“贷方累计发生额”,如果为企业闲置资本金办理理财业务,理财本息最终划回资本金账户时,贷方累计发生额将会超过核定限额,而对此问题尚无明确的外汇管理规定。另外,根据当前规定,资本金收入范围为“外国投资者投入的外汇”,支出范围为“经营范围内的经常项下支出及需经外汇局批准的资本项下外汇支出”,而理财产生的损益难以定性是属于经常项目还是资本项目,其划出划入显然不属于上述收支范围。
(三)备案模块缺乏
目前,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外汇资本金的使用只有两个备案模块,即资本金结汇备案和资本金直接付汇备案,并没有专门针对资本金理财的备案模块。虽资本金结汇权早已下放给银行,但通过备案,外汇局将会发挥事后监督作用,部分减轻银行结汇审核的压力。而理财备案模块的缺乏,使资本金理财无法纳入外汇局统计监测范围之内,银行普遍担心会增加银行业务合规性审核的压力。
(四)业务权限所限
有些银行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办掉期业务和外币结构性存款权限,未能针对闲置外汇资本金开办相关外汇理财业务。
(五)某些业务类别不适宜闲置资本金
由于远期结售汇业务要求有固定交割期限,而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时间不能确定,如果企业在不确定资金运用时间的情况下办理远期业务,很可能出现企业为按期履约违规结汇现象,因此,银行工作人员认为远期结售汇产品不适宜闲置资本金需求。而且,目前大额外币定期存款利率在美元市场利率影响下普遍较低,企业所获定期利息不足以弥补美元结汇汇率下降形成的资金损失,银行和企业普遍认为闲置资本金转存定期价值不大。
(六)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资本金使用采取日趋严格的审核标准,各银行对待闲置外汇资本金普遍采取谨慎的态度,符合结汇条件就结汇,不符合条件就让其闲置,按外汇活期存款计息。各银行均未推出专门针对闲置资本金的外汇理财产品,也未针对闲置外汇资本金的利用开展任何宣传活动。
三、外汇资本金闲置产生的不良影响
(一)打击外资流入的积极性
任何企业项目开展都是循序渐进的,资金使用都有时间跨度,加之相对较严的外汇资本金结汇政策,闲置外汇资本金的存在是必然的。随着人民币的持续升值,特别最近几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连续12个交易日涨停,再创历史新高,不仅加大企业的汇兑损失,而且对外国投资者心理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闲置外汇资本金得不到充分利用,一定程度上将会打击外资流入的积极性。
(二)加大外汇资本金结汇监管难度
如上所述,银行尚未主动针对闲置外汇资本金开展理财业务,企业为避免汇兑损失,只有想方设法钻政策漏洞提前办理结汇。由于为争夺客户资源,银行之间竞争激烈,为留住客户,某些银行甚至联合企业打政策“擦边球”,从而加大外汇资本金结汇监管难度。
四、提高闲置外汇资本金利用率的政策建议
(一)细化相关政策法规
完善外汇资本金理财相关管理规定,从制度上保证外汇资本金理财业务有序、健康、稳定发展。首先,比照资本金结汇,明确企业必须在理财前办理验资询证。其次,明确理财业务性质归属,如果产生收益,收益部分可进入经常项目账户或人民币账户,本金划回原资本金账户;如造成亏损,可将亏损后的资金全部转入原资本金账户,划入金额不重复计入贷方累计发生额,不受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限制。
(二)建立外汇资本金理财产品事先核准制度
银行在针对闲置外汇资本金推出一项理财业务之前,应先将该项理财业务交易机制、收益管理、银企利益分配和风险防控等事宜向外汇局报备,待外汇局批准后再正式推出。
(三)积极拓展针对外汇资本金的理财业务
针对当前日趋白热化的客户资源之争,银行应积极转变观念,吸引客户的手段不是帮助企业钻政策漏洞,而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外汇理财业务的拓展和宣传,帮助企业减少汇兑损失甚至小有赢利,配合外汇局资本金结汇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只有疏堵并举,才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三)完善系统,加大统计监测及查处力度
首先,各银行应完善相关业务系统,从硬件上满足外汇资本金理财业务的需求。其次,外汇局应进一步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增加外汇资本金理财业务备案模块,将外汇资本金理财业务纳入外汇局统计范畴,另外,对于单笔超过100万美元的理财业务应在办理业务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以传真形式向外汇局报备。第三,建立银行外汇理财产品风险预警指标和核查制度,及时查处各种外汇资本金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作者简介:王海燕(1975-),女,河北沧州人,大学本科,会计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
【關键词】外商投资企业 资本金 闲置 现状 原因 不良影响 政策建议
2011年下半年以来,一系列加强资本金结汇审核等外汇管理文件相继出台,有效控制了资本金结汇速度和规模。在当前相对较严的资本金结汇政策与资本金必须按期足额缴付的前提下,如何规避闲置资本金汇兑损失是摆在外商投资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尤其是在人民币持续升值背景下,外商投资企业闲置资本金利用问题日益突出,亟待外汇管理部门及外汇指定银行通力解决,以此从源头上减少资本金违规结汇行为的发生,从而真正提高资本金结汇等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的实施效果。
一、闲置外汇资本金存在的必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三十条规定: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对于未能按期缴付出资且无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出资的,该实施细则规定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营业执照被缴销或吊销。由于当前外汇资本金结汇基本原则是项目结汇和实需结汇,在企业目前暂无实际需要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注册资金按时到位的要求与资本金结汇政策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闲置外汇资本金的存在。
二、闲置外汇资本金利用现状及原因调查
通过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具有资本金结汇权的四家国有银行展开专项调研,闲置外汇资本金利用现状及原因如下:
(一)系统原因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第七条,银行可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转存定期、远期结售汇及掉期、结构性存款等无需外汇局核准的资金划转业务,但前提是必须以同一账户项下不同子账号的方式进行操作。可除中国银行外,其他三家银行均反映业务系统无法满足同一账户项下不同子账号操作方式。
(二)政策不够明确
银行普遍反映,根据汇综发[2008]142号第七条要求,办理上述资金划转业务时,划转资金均应纳入资本金账户限额并按其收支范围进行管理。目前,资本金账户限额统计口径为“贷方累计发生额”,如果为企业闲置资本金办理理财业务,理财本息最终划回资本金账户时,贷方累计发生额将会超过核定限额,而对此问题尚无明确的外汇管理规定。另外,根据当前规定,资本金收入范围为“外国投资者投入的外汇”,支出范围为“经营范围内的经常项下支出及需经外汇局批准的资本项下外汇支出”,而理财产生的损益难以定性是属于经常项目还是资本项目,其划出划入显然不属于上述收支范围。
(三)备案模块缺乏
目前,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外汇资本金的使用只有两个备案模块,即资本金结汇备案和资本金直接付汇备案,并没有专门针对资本金理财的备案模块。虽资本金结汇权早已下放给银行,但通过备案,外汇局将会发挥事后监督作用,部分减轻银行结汇审核的压力。而理财备案模块的缺乏,使资本金理财无法纳入外汇局统计监测范围之内,银行普遍担心会增加银行业务合规性审核的压力。
(四)业务权限所限
有些银行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办掉期业务和外币结构性存款权限,未能针对闲置外汇资本金开办相关外汇理财业务。
(五)某些业务类别不适宜闲置资本金
由于远期结售汇业务要求有固定交割期限,而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时间不能确定,如果企业在不确定资金运用时间的情况下办理远期业务,很可能出现企业为按期履约违规结汇现象,因此,银行工作人员认为远期结售汇产品不适宜闲置资本金需求。而且,目前大额外币定期存款利率在美元市场利率影响下普遍较低,企业所获定期利息不足以弥补美元结汇汇率下降形成的资金损失,银行和企业普遍认为闲置资本金转存定期价值不大。
(六)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资本金使用采取日趋严格的审核标准,各银行对待闲置外汇资本金普遍采取谨慎的态度,符合结汇条件就结汇,不符合条件就让其闲置,按外汇活期存款计息。各银行均未推出专门针对闲置资本金的外汇理财产品,也未针对闲置外汇资本金的利用开展任何宣传活动。
三、外汇资本金闲置产生的不良影响
(一)打击外资流入的积极性
任何企业项目开展都是循序渐进的,资金使用都有时间跨度,加之相对较严的外汇资本金结汇政策,闲置外汇资本金的存在是必然的。随着人民币的持续升值,特别最近几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连续12个交易日涨停,再创历史新高,不仅加大企业的汇兑损失,而且对外国投资者心理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闲置外汇资本金得不到充分利用,一定程度上将会打击外资流入的积极性。
(二)加大外汇资本金结汇监管难度
如上所述,银行尚未主动针对闲置外汇资本金开展理财业务,企业为避免汇兑损失,只有想方设法钻政策漏洞提前办理结汇。由于为争夺客户资源,银行之间竞争激烈,为留住客户,某些银行甚至联合企业打政策“擦边球”,从而加大外汇资本金结汇监管难度。
四、提高闲置外汇资本金利用率的政策建议
(一)细化相关政策法规
完善外汇资本金理财相关管理规定,从制度上保证外汇资本金理财业务有序、健康、稳定发展。首先,比照资本金结汇,明确企业必须在理财前办理验资询证。其次,明确理财业务性质归属,如果产生收益,收益部分可进入经常项目账户或人民币账户,本金划回原资本金账户;如造成亏损,可将亏损后的资金全部转入原资本金账户,划入金额不重复计入贷方累计发生额,不受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限制。
(二)建立外汇资本金理财产品事先核准制度
银行在针对闲置外汇资本金推出一项理财业务之前,应先将该项理财业务交易机制、收益管理、银企利益分配和风险防控等事宜向外汇局报备,待外汇局批准后再正式推出。
(三)积极拓展针对外汇资本金的理财业务
针对当前日趋白热化的客户资源之争,银行应积极转变观念,吸引客户的手段不是帮助企业钻政策漏洞,而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外汇理财业务的拓展和宣传,帮助企业减少汇兑损失甚至小有赢利,配合外汇局资本金结汇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只有疏堵并举,才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三)完善系统,加大统计监测及查处力度
首先,各银行应完善相关业务系统,从硬件上满足外汇资本金理财业务的需求。其次,外汇局应进一步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增加外汇资本金理财业务备案模块,将外汇资本金理财业务纳入外汇局统计范畴,另外,对于单笔超过100万美元的理财业务应在办理业务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以传真形式向外汇局报备。第三,建立银行外汇理财产品风险预警指标和核查制度,及时查处各种外汇资本金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作者简介:王海燕(1975-),女,河北沧州人,大学本科,会计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