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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轻武右文,明清相沿未改,文人治国的政治文化根深蒂固。轻武的表现之一是科举考试中虽文武科并立,文科的规模和重要性远超武科,武科不仅在官场受人轻视,社会舆论也不把它看做多么荣耀的事。
武科举始自唐武则天时期,此后虽然兴废不常,大体上还是延续下来,直到1901年遭废除,仅比取消文科举早了四年。清代因为马背上得天下,表面上对于武科举还算重视,实际上仍以行伍出身为正途,要积军功才能得将帅,所以通过武科举而获得出身的虽然不乏其人,建功立业的良将并不多。武举人、武进士们虽然也能获授军职,但在军中并没有什么优待,甚至还受歧视,毕竟打起仗来真刀真枪,会考试说明不了问题。
其实,武科举所考的是体能,将略是根本考不出来的,这也是武科举含金量较低的原因之一。
既然武科功名不容易出人头地,太平时节又少取得军功的机会,许多人混得一个武秀才的称号就不再考了。乾隆末年,广西一省共有武秀才7000多人,每科来应乡试的不过三四百人,最多也不过500人,就是典型的例子。
这些武秀才们既不热衷于蟾宫折桂,自身又精力充沛,游手好闲、居乡生事,乃至种种不法,自然都在情理之中,于是武人的名声愈差。如此恶性循环,不少武秀才、武举人都成为地方上的祸害,其中的有识之士也受池鱼之殃,不免愤懑不平。
安徽宣城县李超海就是一位不满武人时状的武秀才。他写了几篇策论,鼓吹文武并重,其中为武人抱不平说:“天下武生可用与不获见用者,莫此时为甚”,又说皇上重文轻武,其实重是为皇上所重,轻是为皇上所轻,都是为国家出力,何必厚此薄彼,大失并世武人之心。
李超海把策论编作《武生立品集》,颇有为天下武人争气的意思。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当地举行府考,李超海已是秀才,无须参加,他特地赶到考场,向前来主考的安徽学政献上《武生立品集》,乞求品题,并要求将自己“拔取科举”,也就是想要弃武就文,想以武秀才的身份参加文举人的考试,却未想到会因此犯下“献书案”。
文武互考,本来清朝也有先例。康熙五十三年,为了选拔文武全才,特准文秀才、文举人可以参加武科乡会试,武秀才、武举人也可以参加文科乡会试,但是只准考试一次。实践下来,以文人而通过武科举的尚有其人,以武人而通过文科举的少之又少。不仅如此,文武互考还沦为科场舞弊的手段。
原来,武科举的考试分内外场,外场是武场,考射箭、开弓、掇石,内场是文场,考兵法、谋略。文场的考试内容,清朝最初是考武经论,即从历代兵家经典中选取一段,考生发挥议论,另外再作策论一篇。后来因为武经太多太难,又改考《论语》《孟子》,最后考生只要能默写武经100字无误者,就算过关,殿试也是如此。即便这样,仍有许多武生提笔兴叹,于是就有文人通过文武互考的渠道进入武科场、为人代写试卷的情弊。所以到了乾隆六年,文武互考遭全面禁止。
李超海倒不是这种人。他自负文武双全,虽然考了武科,也能做些诗文、八股,可惜屡次乡试都没能考中,家产也因此花个精光,胸中自然抑郁不平,这才想出献书以显才学,进而要求改考文科的办法。
可怜李超海不知道,科场献书是清朝的大忌,许多文字案件皆由此而起。这回《武生立品集》案,成为唯一的武人献书案,李超海以武人而罹文祸,在文字狱史上也极罕见。安徽巡抚给他定的罪名是“因愤激不能上进,妄为著作,希图侥幸”,拟斩立决。宣城县学的教官受他牵连,也被革职,就连为李超海抄书的两个亲戚,都遭受杖责八十、再枷号一个月的刑罚。乾隆对此案最终如何判决,史无明文,但上谕既说过“严加治罪”的话头,估计重刑是逃不掉的。
人们同情遇到兵的秀才,但李超海的悲剧却折射出文人政治下武人的卑微处境。宋代以来,以文臣统帅军队成为常态。除非在动乱年代,武人一直处于政治的边缘,何况武秀才、武举人又是武人的边缘。再加上清代武人上层都是满人、蒙古人,他们对汉人本来就有防范心理,更不会容许汉族武人有驰骋江山的野心。种种压制之下,武生、武举们的堕入下流,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作者为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
武科举始自唐武则天时期,此后虽然兴废不常,大体上还是延续下来,直到1901年遭废除,仅比取消文科举早了四年。清代因为马背上得天下,表面上对于武科举还算重视,实际上仍以行伍出身为正途,要积军功才能得将帅,所以通过武科举而获得出身的虽然不乏其人,建功立业的良将并不多。武举人、武进士们虽然也能获授军职,但在军中并没有什么优待,甚至还受歧视,毕竟打起仗来真刀真枪,会考试说明不了问题。
其实,武科举所考的是体能,将略是根本考不出来的,这也是武科举含金量较低的原因之一。
既然武科功名不容易出人头地,太平时节又少取得军功的机会,许多人混得一个武秀才的称号就不再考了。乾隆末年,广西一省共有武秀才7000多人,每科来应乡试的不过三四百人,最多也不过500人,就是典型的例子。
这些武秀才们既不热衷于蟾宫折桂,自身又精力充沛,游手好闲、居乡生事,乃至种种不法,自然都在情理之中,于是武人的名声愈差。如此恶性循环,不少武秀才、武举人都成为地方上的祸害,其中的有识之士也受池鱼之殃,不免愤懑不平。
安徽宣城县李超海就是一位不满武人时状的武秀才。他写了几篇策论,鼓吹文武并重,其中为武人抱不平说:“天下武生可用与不获见用者,莫此时为甚”,又说皇上重文轻武,其实重是为皇上所重,轻是为皇上所轻,都是为国家出力,何必厚此薄彼,大失并世武人之心。
李超海把策论编作《武生立品集》,颇有为天下武人争气的意思。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当地举行府考,李超海已是秀才,无须参加,他特地赶到考场,向前来主考的安徽学政献上《武生立品集》,乞求品题,并要求将自己“拔取科举”,也就是想要弃武就文,想以武秀才的身份参加文举人的考试,却未想到会因此犯下“献书案”。
文武互考,本来清朝也有先例。康熙五十三年,为了选拔文武全才,特准文秀才、文举人可以参加武科乡会试,武秀才、武举人也可以参加文科乡会试,但是只准考试一次。实践下来,以文人而通过武科举的尚有其人,以武人而通过文科举的少之又少。不仅如此,文武互考还沦为科场舞弊的手段。
原来,武科举的考试分内外场,外场是武场,考射箭、开弓、掇石,内场是文场,考兵法、谋略。文场的考试内容,清朝最初是考武经论,即从历代兵家经典中选取一段,考生发挥议论,另外再作策论一篇。后来因为武经太多太难,又改考《论语》《孟子》,最后考生只要能默写武经100字无误者,就算过关,殿试也是如此。即便这样,仍有许多武生提笔兴叹,于是就有文人通过文武互考的渠道进入武科场、为人代写试卷的情弊。所以到了乾隆六年,文武互考遭全面禁止。
李超海倒不是这种人。他自负文武双全,虽然考了武科,也能做些诗文、八股,可惜屡次乡试都没能考中,家产也因此花个精光,胸中自然抑郁不平,这才想出献书以显才学,进而要求改考文科的办法。
可怜李超海不知道,科场献书是清朝的大忌,许多文字案件皆由此而起。这回《武生立品集》案,成为唯一的武人献书案,李超海以武人而罹文祸,在文字狱史上也极罕见。安徽巡抚给他定的罪名是“因愤激不能上进,妄为著作,希图侥幸”,拟斩立决。宣城县学的教官受他牵连,也被革职,就连为李超海抄书的两个亲戚,都遭受杖责八十、再枷号一个月的刑罚。乾隆对此案最终如何判决,史无明文,但上谕既说过“严加治罪”的话头,估计重刑是逃不掉的。
人们同情遇到兵的秀才,但李超海的悲剧却折射出文人政治下武人的卑微处境。宋代以来,以文臣统帅军队成为常态。除非在动乱年代,武人一直处于政治的边缘,何况武秀才、武举人又是武人的边缘。再加上清代武人上层都是满人、蒙古人,他们对汉人本来就有防范心理,更不会容许汉族武人有驰骋江山的野心。种种压制之下,武生、武举们的堕入下流,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作者为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