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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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卡尔·施米特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和政治学家。他从国家和世界的概念出发探讨政治的概念,并以敌友划分论解释政治概念的核心,并以此建构了主权决断论,来批判自由主义。因此,本文通过对施密特最经典的文本《政治的概念》的分析,试梳理他文本中政治概念的基本逻辑,并揭示他的政治概念的启示和限度。
  关键词 施米特 政治概念 敌我界分 主权决断
  作者简介:杨琳,华南师范大学。
  中图分类号:D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2-140-02
  
  一、前言
  人文世界的词汇总是充斥着歧义、模糊与不确定性,“政治”这一概念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们会将“政治”与“正义、功名、利禄、荣耀、威望”等词汇联系起来;然而,人们又因厌恶情绪将其与“战争、邪恶、屠杀、阴谋”等混为一谈。其实,政治一词原意出自最早的社群组织雅典城邦,凡是与城邦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群、制度或活动,都可冠以政治之名。
  然而,这种说法过于笼统,因此笔者有必要从另一个角度,从西方学者研究政治的角度,即从著名德国学者卡尔·施米特的《政治的概念》中着手了解他是如何谈论政治的概念,即使不能对“政治是什么”中获得最权威的答案,也有助于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反省。
  二、政治概念的基础:国家与世界
  卡尔·施米特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和政治学家,有关他的研究涉及政治、法学、哲学、神学等广泛的领域,而在他的众多著作中,《政治的概念》一书最为有影响力,该书原载于1927年的《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集》,其后又因该书思想的辐射力度,经过扩充或修正至第二版(1932年)与第三版(1933年),至今,《政治的概念》已被译成了十五种语言,但多数采用的是1932年的版本。因此,笔者也主要依据1932年《政治的概念》的版本探讨施米特对于政治概念的基本论述。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在《政治的概念》中,施米特并没有直接界定政治的概念。但他却界定国家与世界,界定了许多我们归类为政治事务的东西。这与一般教科书直接定义法区分,正反映了政治这一概念不需要多费唇舌解释,它已经渗透在我们生活中。
  正如上述,文篇初始,施米特便谈到“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显然,理解他的政治概念,必须沿着国家的概念探寻。因此,他给予国家明确的概念诠释,文中如是说道:“国家是在封闭的疆域里,一个有组织的人群拥有的政治状态。”和“国家作为一个有组织的、拥有国内和平与领土完整以及不受外国干涉的政治统一体的解体”。尔后他由政治的统一体的概念引出了世界的多元主义,即“世界并非政治的统一体,而是政治的多样体”的概念。
  而由国家与世界这两个与政治事务有关的东西的界定,我们大概了解施米特对政治的态度:他是以一元论来谈及作为政治统一体的国家,又以多元论来谈作为政治多样体的世界。这样,政治的概念至此就有一个大致的轮廓:政治是以国家和世界作为基础而产生的。
  三、政治概念的核心:敌友划分论
  施米特在给予政治概念的基础后,便开始阐述政治的核心:敌友之分是界定政治的标准。他在文中是如此表述此划分界限:“所有政治活动和政治动机所能归结成的具体政治性划分便是朋友与敌人的划分”,“广义的讲,敌人乃是公敌,而非仇人”。然而,这就不禁让人好奇地追问:此划分界限的标准又是什么?这将涉及到整个政治概念的关键,因此,由于篇幅的缘故,笔者主要依据施米特在1932年版本,梳理政治概念的核心——敌友划分论,理解其对政治概念的意义。
  文中,施米特将政治领域看作是一个具有自己独特标准的并与其他领域区分的领域,因此,他承认敌人只是政治上的公敌,而不是道德上的恶魔;只有实际的敌人,没有绝对的敌人;承认战争和冲突永久的不可消除性,而不是廉价的和平主义;否定格劳修斯所说的“正义的”战争的可能性;承认国际政治的多元主义,而不是普世政治,或“国家的消亡”、“历史的终结”。一言以蔽之,敌友划分通过道德、宗教、文化、经济等其他领域协助区分,因此它是独特的、暂时的。
  他在文中明确指出:“朋友与敌人的划分标准绝不意味着某个民族与另外某个民族永远为友或永远为敌,也不意味着一个中立性国家不可能存在或在政治上没有意义。”因此,非永恒的朋友与敌人究竟又要如何界分?笔者继续追问:在施米特的笔下,必须通过一国的生存状态来谈朋友与敌人的概念。因为,政治这个概念涉及的更多是同一政治体系内部关于生存权的争夺。因此,敌人是与生俱来存在的,他激励着我们,给予一个国家发展的进取心以及动力源泉。有了敌人的存在,我们就要与之斗争,这是每个公民应该且必须的义务。显然,这种生存权的角逐,并非经济上的博弈,亦或是文化间的对话,更多意味的是现实的战争、杀戮或死亡等等。因此,短暂的是和平,漫长而又无法避免的是战争。在敌人面前,任何民族都要准备化犁锄为刀剑。
  总而言之,在施米特建构的理论体系中,他宣称“世界并非政治的统一体,而是政治的多样体。”在这样世界里,同一个族群间没有实质的利益斗争,形成一个团结的政治统一体,而上升到不同族群间则有必要分别对待敌人和朋友,给予不同方针政策,以便取得更为有利于自身国家发展的要素。显然,这种族群仅囊括民族国家间或者各大洲之间的互利共赢,但绝非包括整个全人类、整个世界;
  这自然与如今社会舆论谈及地球村,世界一体化有本质的区别,无疑施米特的敌友划分的政治概念更为“实际”。
  一言以蔽之,政治的核心敌友划分论是支撑国家概念的前提。那么,试图解释施米特的敌友划分论后,笔者认为有必要谈谈敌友划分的意义:
  其一,敌友划分论有利于体现国家的主权。施米特之前构建的国家是处于一个政治统一体,既在一个政治体系当中国家必须实施自己的主权:谁是亲密的朋友,谁又是抗争的敌人?当然这一决断是需要根据国家的不同时势、不同立场进行的。因此,敌友区分首先体现一个国家绝对不能放弃的主权,也是一个民族生存权利的体现。
  其二,敌友划分论有利于增强民族的忧患。敌友界分不仅使得一个国家更明确自己的定位,而且也从其中尤其是敌人的存在增强一个民族的忧患意识,便于达到孟子提及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状态。施米特谈及:“敌人的存在意味着要随时准备战斗”。因此,预设敌人的存在让一个国家时刻处于紧张状态,随时随地准备化犁锄为刀剑,每一个国家的公民在国家意识的催生下亦会成为一名潜在的斗士,时刻准备为国家作出牺牲。当然,施米特所言及的这种状态有利有弊,喜的是国家具有发展的动力,忧的是过于紧绷的国家状态未必是好事。
  其三,敌友划分论有利于制定国家的政策。“在一定意义上,敌友划分是民族—国家统一体对自身政治生存状态的审视和把握,它决定着国家在战争与和平、结盟与中立之间的抉择。”正如在今天这样一个复杂多变的形势下,中国也面临了同样的战略性决策,我们必须分清利益,审时度势,在结盟与中立间做出选择。
  其四,敌友划分论有利于提高国家的凝聚。因为一个国家在区别敌人和朋友之后,便可以给予他们不同的态度。对于盟友可以采取合纵、联合、对话等等形式稳固联系;而对于潜在的威胁者即敌人给予对抗、分解、疏离等等态度。显然,通过结盟可以增强国家在一个政治统一体的凝集力,而后者则间接的通过分化敌人以及削弱敌人的实力来达到同样的目的,一石二鸟,国家的团结得以体现。
  显然,施米特的敌友划分论并不是理论的建构,而是一条“开辟通向现象的道路”。他说:“我们无法否认各民族仍然按照朋友和敌人的对立而分合聚散,因而无法否认这种划分在今天仍然存在的每一个民族中具有现实性,也无法否认这是每个处于政治领域的人始终具有的可能性。”因而,政治的概念在敌友划分的标准显得更具有现实可能性。
  四、政治概念的延伸:主权决断论
  论述至敌友划分后,施米特构建的国家是在一个政治统一体下拥有自己至高无上的主权,可以根据生存意义区分自身的盟友与威胁,当然亦可以根据现实状况判定是否需要用暴力战争解决冲突,是否需要让本国人民加入抗争。因此,在这个逻辑框架下,他认为一个国家的主权就是在紧急状态下做出决断,尤其是在亲密与疏离的判别下作出毅然而然的决断。而一个国家便有了真正的独立自主权,可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可以选择浴血奋战。
  这便是施米特的主权决断论,它是施米特的所有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理论之发展来自对法规范及其实践间之断裂的思考,并在之后推展至对霍布斯《利维坦》与欧洲国家理论之研究上。那么,理解施米特的主权决断论,实则他是在批判自由主义,因为他认为自由主义缺乏主权决断论即一个国家对紧急状态的关注。施米特指出,“自由主义以相当系统的方式逃避或忽略国家和政治,并且总是摇摆于两个不同领域的两极之间,即伦理与经济,文化与贸易,教育与财产之间。”
  可以看出,我们可以得出施米特对于政治概念的阐述:政治是国家在政治统一体系下通过敌友划分的标准判定,并提出一种关注紧急状态的主权决断论。
  五、启示与限度
  笔者在初步梳理施米特政治的概念后,现在可以进一步检讨他的政治概念的限度:施米特的政治观点并不是十全十美,就以现代国家政治历史发展的历程而言,主权政治虽然构成了它的基石,但随着公民权利的被强调,基于公民的自由权利,国家就会出现宪制国家,民主政治蓬勃发展。因此,在现代政治下,人民不在那么关注敌我,而是更注重自己的权利。而所谓敌友划分的政治仅仅在国家对外政治战略占有一席之位,在国内政治即公民政治却丧失其合法性和正当性。因此,政治的核心在现代语境下更多考虑是公民权利的保障,而非敌友划分。
  然而,施米特的政治概念真的失去其现代意义吗?可以看出,它揭示了主权政治是国家构建的基石,提出了敌友划分对国家政治的重要性。这让我们联想至今日国际政治舞台上,我国的和平崛起并不是单向的期许,我们的美好愿景不能要求他者以赞赏的眼光对待我们的崛起,正如现今“中国威胁论”的议论声从未停歇。实际上,一国的崛起必然会打破国际体系的均势原则,会引起一些有形或无形的冲突。这个时候,敌友划分论的意义就显现:忘记敌友之分之会让我们犯政治天真病,而敌友误判会带来决策的失误。因此,我们不应该再依照传统的意识形态来划分敌友,今日不妨参考施米特的政治观点:经济上的合作伙伴,并不排除在政治上是我们的敌人。
  
  参考文献:
  [1][德]卡尔·施米特著.刘宗坤译.政治的概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朗友兴,等编选.政治学基础文献选读.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3][德]扬·维尔纳·米勒著.邓晓菁译.危险的心灵:战后欧洲思潮中的卡尔·施米特.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4][德]迈尔著.林国基,等译.古今之争中的核心问题——施密特的说学与施特劳斯的论题.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5][德]迈尔著.朱雁冰,等译.隐匿的对话——施密特与施特劳斯.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6]刘小枫.现代人及其敌人——公法学家施密特引论.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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