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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以来,有关三地法院管辖的一系列问题呈现在人们面前。理论上存在的专属管辖与集中管辖之争、"二合一"与"三合一"管辖模式之争,以及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设置问题等争论均有深入讨论的必要。实践中,跨区域管辖与诉讼便利之间的冲突,以及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管辖之间的冲突都是案件管辖和审判时亟须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