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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作为新闻的一种,首先具有普通新闻关于时效性、真实性、重要性、显著性以及接近性等特征。而法制新闻区别于其他新闻的基本属性就是它鲜明的法制性,即专业性。《法制日报》的法制新闻主要集中在8个新闻版中的要闻、政法综治、时政国际、司法刑事、政府法治、民商经济等常设版面,新闻大多短小精悍,图文并茂。在选材方面,广泛而权威,以国内党和国家在民主法制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情况、法治领域的信息为主,兼顾国际法制新闻。概括起来,当今《法制日报》法制新闻的题材典型性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全方位报道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新闻
现实生活中涉法领域很宽,诸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多个方面,法制新闻重在反映普通平民在其中遇到的困难、产生的纠纷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内容上看,以下几种材料往往成为法制新闻的素材:
①立法的新成果,包括各级人大新近制定和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条例和司法解释等;
②立法机关、检察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新近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举措和重要安排;
③新近发生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灾难事故等;
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及引发的法律问题;
⑤从事法制建设的国家工作人员秉公执法的新事迹,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和护法的新事迹;
⑥从事法制建设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滥用职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行为;
⑦海外新近发生的与法制相关的事实信息。
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笔者随机抽取了《法制日报》2007年11月5日(周一)~11月11日(周日)这一周的报纸进行分析,对于这个时间周期的确定,考虑的是它既要有时效性,又能代表报纸比较稳定的状况。笔者能够查阅的最近期报纸是2007年12月的,但一般来说,接近年关的报纸在选材上会有所偏向,因此难以说明它能够代表报纸整年度中的状况,所以笔者选取了11月第一个星期的报纸。下表是该报一周内的法制新闻报道内容的分析统计:
由上表可见,非案件新闻这一块是《法制日报》法制新闻报道的重点,在整个新闻板块中比重较大,高达77.7%左右。表明在报道法制类题材时,突破了刑事案件报道的局限,把法制报道的眼光放在更多关注人的命运上来,去解读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经济、行政等有新闻价值的典型个案,发掘我们身边的自觉学法、守法的典型;关注民警、检察官、法官、律师等人群的普通生活。以专业为出发点,以群众为着眼点,法制新闻才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指导性和吸引力。如:《道路交通法的修改应当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相一致》(2007年11月11日第2版)围绕侵权责任适用模式的问题,通过比较外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中国传统的文化背景,提出道路交通法修改的意见。又如:《带薪休假如何定 您的意见很重要》(2007年11月6日第7版)就公民普遍关心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的问题,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面的报道。这些新闻看似无关大局,却关系到普通人的生活与普遍关注的问题。而法制新闻报道的普遍性也鲜明地体现于新闻版的设置上,如:党和国家在民主法治领域的重大决策、活动和部署,当天本报最具特色和最重大的法制新闻刊登在要闻版;各级人大等权力机关的信息动态、立法争议、执法检查及政法领域的各类新闻集中在政法综治版;政府法治领域的法规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案件等新闻专业资讯发布在政府法治版;经济领域的新闻及专业资讯刊载于民商经济版;司法领域的司法实践、司法改革、司法解释、典型刑事案例等各类新闻分布在司法刑事版;等等。法制内容的分类与相应版面的安排协调一致,清晰明确。
注重新闻素材的代表性和指导性
法制新闻素材的代表性,具有深刻的内涵,能对某个领域产生标杆性的意义,读者看后能够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具有正确引导受众知法、守法的作用。在时代大背景下,有代表性的人物的命运和鲜为人知的事件、普通人的特殊经历和特殊命运以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等都是好题材,是某阶段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典型细节群,通过这些细节的报道可以使读者有所思考和启发。2007年11月11日《法制日报》刊登了《聂树斌的制度发思》一文,对于改革中的司法制度,选取聂案冤情进行报道无疑是一个经典的标本。我国的侦查制度、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和审判制度值得反思。2007年11月接连刊登的《外来民工学法用法的新平台》、《实施农民工普法教育“12345”工程》和《法律援助为他们撑起了一片蓝天》几篇文章,详细报道了有关省、市对弱势群体维护自身权益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和举措,并通过展现弱势人群真实的生活窘况,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同情,以便发挥社会的力量,向他们伸出法律援助之手,使他们摆脱困境免予受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非常具体实用的法制指导和服务。
参考文献:
1.刘斌、李矗:《法制新闻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卓宏勇:《法制日报:追随法制理想,我们再次启程》,《中国新闻出版报》,2005年7月19日。
3.廖愚:《浅谈法制新闻的特性》,《消费导刊》,2007(11)。
(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编校:董方晓
全方位报道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新闻
现实生活中涉法领域很宽,诸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多个方面,法制新闻重在反映普通平民在其中遇到的困难、产生的纠纷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内容上看,以下几种材料往往成为法制新闻的素材:
①立法的新成果,包括各级人大新近制定和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条例和司法解释等;
②立法机关、检察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新近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举措和重要安排;
③新近发生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灾难事故等;
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及引发的法律问题;
⑤从事法制建设的国家工作人员秉公执法的新事迹,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和护法的新事迹;
⑥从事法制建设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滥用职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行为;
⑦海外新近发生的与法制相关的事实信息。
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笔者随机抽取了《法制日报》2007年11月5日(周一)~11月11日(周日)这一周的报纸进行分析,对于这个时间周期的确定,考虑的是它既要有时效性,又能代表报纸比较稳定的状况。笔者能够查阅的最近期报纸是2007年12月的,但一般来说,接近年关的报纸在选材上会有所偏向,因此难以说明它能够代表报纸整年度中的状况,所以笔者选取了11月第一个星期的报纸。下表是该报一周内的法制新闻报道内容的分析统计:
由上表可见,非案件新闻这一块是《法制日报》法制新闻报道的重点,在整个新闻板块中比重较大,高达77.7%左右。表明在报道法制类题材时,突破了刑事案件报道的局限,把法制报道的眼光放在更多关注人的命运上来,去解读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经济、行政等有新闻价值的典型个案,发掘我们身边的自觉学法、守法的典型;关注民警、检察官、法官、律师等人群的普通生活。以专业为出发点,以群众为着眼点,法制新闻才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指导性和吸引力。如:《道路交通法的修改应当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相一致》(2007年11月11日第2版)围绕侵权责任适用模式的问题,通过比较外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中国传统的文化背景,提出道路交通法修改的意见。又如:《带薪休假如何定 您的意见很重要》(2007年11月6日第7版)就公民普遍关心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的问题,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面的报道。这些新闻看似无关大局,却关系到普通人的生活与普遍关注的问题。而法制新闻报道的普遍性也鲜明地体现于新闻版的设置上,如:党和国家在民主法治领域的重大决策、活动和部署,当天本报最具特色和最重大的法制新闻刊登在要闻版;各级人大等权力机关的信息动态、立法争议、执法检查及政法领域的各类新闻集中在政法综治版;政府法治领域的法规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案件等新闻专业资讯发布在政府法治版;经济领域的新闻及专业资讯刊载于民商经济版;司法领域的司法实践、司法改革、司法解释、典型刑事案例等各类新闻分布在司法刑事版;等等。法制内容的分类与相应版面的安排协调一致,清晰明确。
注重新闻素材的代表性和指导性
法制新闻素材的代表性,具有深刻的内涵,能对某个领域产生标杆性的意义,读者看后能够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具有正确引导受众知法、守法的作用。在时代大背景下,有代表性的人物的命运和鲜为人知的事件、普通人的特殊经历和特殊命运以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等都是好题材,是某阶段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典型细节群,通过这些细节的报道可以使读者有所思考和启发。2007年11月11日《法制日报》刊登了《聂树斌的制度发思》一文,对于改革中的司法制度,选取聂案冤情进行报道无疑是一个经典的标本。我国的侦查制度、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和审判制度值得反思。2007年11月接连刊登的《外来民工学法用法的新平台》、《实施农民工普法教育“12345”工程》和《法律援助为他们撑起了一片蓝天》几篇文章,详细报道了有关省、市对弱势群体维护自身权益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和举措,并通过展现弱势人群真实的生活窘况,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同情,以便发挥社会的力量,向他们伸出法律援助之手,使他们摆脱困境免予受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非常具体实用的法制指导和服务。
参考文献:
1.刘斌、李矗:《法制新闻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卓宏勇:《法制日报:追随法制理想,我们再次启程》,《中国新闻出版报》,2005年7月19日。
3.廖愚:《浅谈法制新闻的特性》,《消费导刊》,2007(11)。
(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