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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一直是哲学极为关注的一个话题,其原因在于它直接关涉到人的生存状态。但自由绝不仅是一个现代的概念,无论是在远古时期还是在近现当代,它都是哲人们追求的永恒的理想。
斯宾诺莎的自由思想内涵
对于自由的理解,17世纪荷兰伟大哲学家斯宾诺莎在他的哲学名著《伦理学》第一部分开头他就做出了对自由概念的基本规定,他指出,“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或受制。” 他坚持“自然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一切事物“就像数学论证那样皆是必然的”。 但是,他把必然性区分为两种,认为事物的存在和活动“由于其外因使然”,叫做外在的或自然的必然性,亦称强制;事物的存在和活动“由于其本质使然”,叫做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性,即自由。在他看来,自由是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行动,其特征就在于事物的存在和活动具有内在因和主动性。斯宾诺莎所关注的是人的自由问题,他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等三个角度具体阐释了此问题。
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来看。斯宾诺莎声称“人是整个自然的一部分”,人的本性在于“努力保持其存在”;人要保持其存在就不能对外部自然事物毫无所需,因此,人必须遵守自然界的共同规律,受到外部自然事物的制约和决定。但是,斯宾诺莎又指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理性作为一种认识能力是人特有的,是人的本质。人凭借理性,通过推理和直观等认知方式就可认识到自然的必然性,获得真知识;这也就把外在的自然必然性融入到了人的意识中,转化成了人的内在的必然性。而当人按照这种被认识到了的即内在的必然性去行动时,人也就把原本是强制性的活动变成了它自愿和希望得以实现的主动的活动;这也就是自由。从人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斯宾诺莎指出,“人是一个社会的动物”,人并不能忍受孤独的生活。他说:“经验告诉我们,通过人与人的互相扶助,他们更易于各获所需,而且唯有通过人群联合的力量才可易于避免随时随地威胁着人类生存的危难。”这就有了社会。在社会中,国家有权力“规定共同生活的方式并制定法律”;人人则皆需遵循法律而生活。斯宾诺莎强调,必须凭借法律以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否则,人们毫无约束,公众的安全和宁静就不能保持。从人与自身关系的角度来看。斯宾诺莎认为人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人性所固有的一些特性”。他认为情感能使身体和心灵活动的力量“增进或减退,顺畅或阻碍”,是人追求自我保存的“冲动”在其身体和心灵方面的体现,如快乐、痛苦、欲望等。 不过,他又指出,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往往受情感的制约而处于被动的状态;“一个人为情感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之宰割”。但是,人又能够控制自身的情感,获得主动性,因为理智是“人心征服情感的力量”。只有人认识到事物和人的真正本质及其必然性,获得“关于情感的本性及情感和外界原因的关系的清晰、判然的观念”,那么人才能够“有力量依照理智的秩序以整理或联系身体的感触”,使之产生增进身体活力的情感,用它去抑制炽情和感性欲望;也就能最大限度地使心灵按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活动,成为自由的人。
自由何以实现
斯宾诺莎把人的自由限定在认识论领域。所以,人的主体性力量的存在,人的自由的实现,就看人是否以理性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和生活。但是斯宾诺莎又十分清楚,人不仅是理性的动物,也是非理性的动物。情感与理性的矛盾和冲突往往导致理性的丧失、毁灭。人的不自由,人对必然性视而不见,恰恰是人的非理性的情感在作怪。因此,在斯宾诺莎看来,人在寻求自由的认识过程中能否有效地控制感情这对自由的实现非常重要。他说:“我把人在控制和克服情感上的软弱无力称为奴役。因为一个人为情感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的宰割。”斯宾诺莎倒不是完全排斥情欲,只是要将情欲始终控制在理性之中。心灵一旦直观到神.也就理解了一切均必然,这就是斯宾诺莎所说的对神的理智的爱。有了这种爱心灵就会控制自己的情感的骚挠,感受感情的痛苦就自然减少了。斯宾诺莎说:“那个能正确理解事物莫不出于神性之必然。莫不依自然的永恒律令而发生的人,事实上将必不会发现任何值得恨、笑或轻视的东西,也将不会怜悯任何人。”人能达到这一步,就是人的最高力量和德性,人也就自安自足了。融心灵于永恒、无限的实体之中去寻求自由,这便是斯宾诺莎人生的真谛。斯宾诺莎认为, 人的理性力量是可以获取真理的, 真理就是符合对象的真观念。但是, 人不应止于获取真理,而应通过不断扩大和深化对真理的认识走向自由—他首先提出的是心灵自由的王国。“心灵认识的事物愈多, 便愈知道它自身的力量和自然的法则。” “凡是一个可以真正看成智人的人, 他的灵魂是不受激动的, 而且能依某种永恒的必然性认识自由, 认识神(按,“神”指事物的本质——引者), 也认识事物, 他决不会停止存在, 而是永远享受着真正的灵魂的满足。”这种追求可以使人把外在强制的必然性转化为内在自觉的必然性, 从而成为自己的本性, 由此本性决定而作出的活动, 属于自主活动, 这样就达到了心灵的自由。
其实自由与规矩也并一定不冲突,黑格尔说:“按照它的纯粹形式的方面来说,自由首先就在于主体对和它自己对立的东西不觉得它是一种界限和局限,而是就在那对立的东西里发现它自己。”比如说, 弈棋必须遵循有形的规则、套路和无形的棋理, 初学者会产生约束感, 而高明的棋手已没有了这种感觉。当一对高手过招时, 常能在小小的纹枰之中下出天马行空、变幻无方的棋局来。
斯宾诺莎自由观的现代意义
人们在研究西方哲学史时常有这样一个共识,思想的局限在哲学的历史上具有贡献性,贡献给后来的思想家以作为问题去解决。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等对“自由”的理解和探讨,都或多或少地受到斯宾诺莎的影响。我们通过对斯宾诺莎的“自由观”的分析,得到的是一种启迪,一种要对自身、对自由进行不断审视和反思的启迪。因此,我们今天就必须要认真面对我们的时代,从而确定我们的关于自由所应该思考的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逐渐进入到一种“消费社会”的状态。顾名思义,在“消费社会”中,消费当然处在第一位,人们被经济利益迷惑的面对商品时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欲望—疯狂的购物、身体享受等,随之而来的也正是精神的涣散、堕落和盲无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要问自己,物欲的满足就是人的自由的实现吗?如果这种满足是自由的话,那为什么又会感到空虚与无助呢?这正是问题之关键所在。马克思已经告诉过我们:真正的自由是人在劳动的同时也获得巨大的精神愉悦。就是说人的劳动与精神享受是一体的。但现在我们却是如马克思所说的:“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可逃避劳动之后的我们,却又落入物欲的奴役之下,这时的人已经被折磨地只剩下空虚的外壳和呆滞的目光了。因此,我们必须站在现实人的角度去审视、批判、反思我们的时代,使我们创造的科学技术、物质财富成为我们追求自我价值、实现自由的阶梯,而不是使“人”成为“非人”。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斯宾诺莎的自由思想内涵
对于自由的理解,17世纪荷兰伟大哲学家斯宾诺莎在他的哲学名著《伦理学》第一部分开头他就做出了对自由概念的基本规定,他指出,“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或受制。” 他坚持“自然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一切事物“就像数学论证那样皆是必然的”。 但是,他把必然性区分为两种,认为事物的存在和活动“由于其外因使然”,叫做外在的或自然的必然性,亦称强制;事物的存在和活动“由于其本质使然”,叫做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性,即自由。在他看来,自由是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行动,其特征就在于事物的存在和活动具有内在因和主动性。斯宾诺莎所关注的是人的自由问题,他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等三个角度具体阐释了此问题。
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来看。斯宾诺莎声称“人是整个自然的一部分”,人的本性在于“努力保持其存在”;人要保持其存在就不能对外部自然事物毫无所需,因此,人必须遵守自然界的共同规律,受到外部自然事物的制约和决定。但是,斯宾诺莎又指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理性作为一种认识能力是人特有的,是人的本质。人凭借理性,通过推理和直观等认知方式就可认识到自然的必然性,获得真知识;这也就把外在的自然必然性融入到了人的意识中,转化成了人的内在的必然性。而当人按照这种被认识到了的即内在的必然性去行动时,人也就把原本是强制性的活动变成了它自愿和希望得以实现的主动的活动;这也就是自由。从人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斯宾诺莎指出,“人是一个社会的动物”,人并不能忍受孤独的生活。他说:“经验告诉我们,通过人与人的互相扶助,他们更易于各获所需,而且唯有通过人群联合的力量才可易于避免随时随地威胁着人类生存的危难。”这就有了社会。在社会中,国家有权力“规定共同生活的方式并制定法律”;人人则皆需遵循法律而生活。斯宾诺莎强调,必须凭借法律以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否则,人们毫无约束,公众的安全和宁静就不能保持。从人与自身关系的角度来看。斯宾诺莎认为人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人性所固有的一些特性”。他认为情感能使身体和心灵活动的力量“增进或减退,顺畅或阻碍”,是人追求自我保存的“冲动”在其身体和心灵方面的体现,如快乐、痛苦、欲望等。 不过,他又指出,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往往受情感的制约而处于被动的状态;“一个人为情感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之宰割”。但是,人又能够控制自身的情感,获得主动性,因为理智是“人心征服情感的力量”。只有人认识到事物和人的真正本质及其必然性,获得“关于情感的本性及情感和外界原因的关系的清晰、判然的观念”,那么人才能够“有力量依照理智的秩序以整理或联系身体的感触”,使之产生增进身体活力的情感,用它去抑制炽情和感性欲望;也就能最大限度地使心灵按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活动,成为自由的人。
自由何以实现
斯宾诺莎把人的自由限定在认识论领域。所以,人的主体性力量的存在,人的自由的实现,就看人是否以理性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和生活。但是斯宾诺莎又十分清楚,人不仅是理性的动物,也是非理性的动物。情感与理性的矛盾和冲突往往导致理性的丧失、毁灭。人的不自由,人对必然性视而不见,恰恰是人的非理性的情感在作怪。因此,在斯宾诺莎看来,人在寻求自由的认识过程中能否有效地控制感情这对自由的实现非常重要。他说:“我把人在控制和克服情感上的软弱无力称为奴役。因为一个人为情感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的宰割。”斯宾诺莎倒不是完全排斥情欲,只是要将情欲始终控制在理性之中。心灵一旦直观到神.也就理解了一切均必然,这就是斯宾诺莎所说的对神的理智的爱。有了这种爱心灵就会控制自己的情感的骚挠,感受感情的痛苦就自然减少了。斯宾诺莎说:“那个能正确理解事物莫不出于神性之必然。莫不依自然的永恒律令而发生的人,事实上将必不会发现任何值得恨、笑或轻视的东西,也将不会怜悯任何人。”人能达到这一步,就是人的最高力量和德性,人也就自安自足了。融心灵于永恒、无限的实体之中去寻求自由,这便是斯宾诺莎人生的真谛。斯宾诺莎认为, 人的理性力量是可以获取真理的, 真理就是符合对象的真观念。但是, 人不应止于获取真理,而应通过不断扩大和深化对真理的认识走向自由—他首先提出的是心灵自由的王国。“心灵认识的事物愈多, 便愈知道它自身的力量和自然的法则。” “凡是一个可以真正看成智人的人, 他的灵魂是不受激动的, 而且能依某种永恒的必然性认识自由, 认识神(按,“神”指事物的本质——引者), 也认识事物, 他决不会停止存在, 而是永远享受着真正的灵魂的满足。”这种追求可以使人把外在强制的必然性转化为内在自觉的必然性, 从而成为自己的本性, 由此本性决定而作出的活动, 属于自主活动, 这样就达到了心灵的自由。
其实自由与规矩也并一定不冲突,黑格尔说:“按照它的纯粹形式的方面来说,自由首先就在于主体对和它自己对立的东西不觉得它是一种界限和局限,而是就在那对立的东西里发现它自己。”比如说, 弈棋必须遵循有形的规则、套路和无形的棋理, 初学者会产生约束感, 而高明的棋手已没有了这种感觉。当一对高手过招时, 常能在小小的纹枰之中下出天马行空、变幻无方的棋局来。
斯宾诺莎自由观的现代意义
人们在研究西方哲学史时常有这样一个共识,思想的局限在哲学的历史上具有贡献性,贡献给后来的思想家以作为问题去解决。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等对“自由”的理解和探讨,都或多或少地受到斯宾诺莎的影响。我们通过对斯宾诺莎的“自由观”的分析,得到的是一种启迪,一种要对自身、对自由进行不断审视和反思的启迪。因此,我们今天就必须要认真面对我们的时代,从而确定我们的关于自由所应该思考的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逐渐进入到一种“消费社会”的状态。顾名思义,在“消费社会”中,消费当然处在第一位,人们被经济利益迷惑的面对商品时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欲望—疯狂的购物、身体享受等,随之而来的也正是精神的涣散、堕落和盲无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要问自己,物欲的满足就是人的自由的实现吗?如果这种满足是自由的话,那为什么又会感到空虚与无助呢?这正是问题之关键所在。马克思已经告诉过我们:真正的自由是人在劳动的同时也获得巨大的精神愉悦。就是说人的劳动与精神享受是一体的。但现在我们却是如马克思所说的:“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可逃避劳动之后的我们,却又落入物欲的奴役之下,这时的人已经被折磨地只剩下空虚的外壳和呆滞的目光了。因此,我们必须站在现实人的角度去审视、批判、反思我们的时代,使我们创造的科学技术、物质财富成为我们追求自我价值、实现自由的阶梯,而不是使“人”成为“非人”。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