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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化程度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的布局和结构也在不断发生调整,国有企业上市、重组、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等经济行为也越发频繁,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资产评估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进行资产评估,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交易,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关键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主要是为应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布局和产权的改革,资产评估为国有资产的产权变动和价值变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但是,由于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也带有自己独特的色彩,进行资产评估走的是一条艰难而曲折的道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中,在管理范围、管理方式和管理主体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简要论述了在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建议。
一、问题分析
目前,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进行了20余年,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也由从无到有、从表面到实质、从易到难,经历了漫长的探索过程,也取得了显著地成效,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不能将理论联系实际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国资委负责备案经过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中央企业负责备案经过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根据这一规定,许多省和市国资监管部门以及县区监管部门又制定了各地区的相关文件,将备案权限下放至出资企业。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未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的一种方式,这是因为各地的国有资产和中央企业的国有资产规模和数量都大不相同。例如,甲企业的资产总金额达到5000多亿元人民币,年度的备案项目多达100多项,而乙市的资产总金额仅为2000亿元,备案项目只有四五十项,但是却涉及十多家企业集团和主管部门。此时若乙市也依靠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就会导致每个单位年度备案数目仅为四五个,完全不能引起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也就无法得到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就会使评估流于形式,进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损失。
(二)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欠缺
企业负责备案的工作人员往往工作经验偏少、专业知识欠缺、管理方法不够专业,并且许多情况下是兼职工作,同时有些情况下委托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对企业内部情况了解不够,就导致评估工作出现脱节,影响评估工作的正常运行。比如,某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可能十分熟悉公司的资产账务和账面历史,但可能不够了解账面和实物之间的资产对应关系;而企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可能十分熟悉资产实物,但不一定了解企业的财务账面等无形资产,进而无法有效的沟通交流,也就不能为评估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资源。另外,某些中介评估机构的专业工作人员自身专业素养差距较大,某些工作人员的执业水平低下,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导致最终产生的评估报告在程序和内容上均达不到要求,进而产生诸多问题。
(三)责任分工不明确
在评估工作实际进行中,部分国有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定位不够明确。例如,在对资产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中介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而在实际中,很难有效把握其中的尺度,就会导致出现错位、越位和缺位等问题,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某些企业在管理方面,忽略评估师的意见,不关注评估的技术和细节,依照企业管理人员的意见随意更改评估报告,不注重评估师的工作,抹煞评估师的工作成果,也导致最终评估结果无从考究,责任无法明确。
(四)评估管理方式过于极端化
从2001年开始,我国就开始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而评估项目也一直实行的是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经过政府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采用核准制,剩余的均采用备案制。而这种划分方式实则不合理。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一事项是否达到特定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判断和确定,也即先审核,后批准;而备案是先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再保存并查考。这两种方式仅从词义上就可看出很大的差别,实际工作中也有很大的不同。由于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就不应当在管理方式上存在大的差异。另外,不论是备案制还是核准制,国资监管部门的责任都是相同的,国资监管部门应当对国有资产的评估价值真实性和客观性有准确的认识和把握,评估管理方式只是达到目标的手段,不能本末倒置。
二、建议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大量的具体实践,本文简要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旨在解决国有资产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障碍。
(一)加强体制建设,促使工作规范化
在国务院国资委文件的基础上,各地政府应当结合当地企业的具体情况,出台适合当地的更具体的操作规范,加强占有资产的单位、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持有产权的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在国有资产评估中的行为规范性,加强制度化体制建设,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体制建设,一方面可以将笼统的国家政策归纳总结,更有利于相关单位吸收掌握,另一方面也公开化、透明化了政府的工作行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促使评估工作高效有序且规范化地展开。
(二)加强交流和培训
企业内部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日常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参与评估工作的人员对企业整体状况的了解,便于工作交叉进行。定期组织专业知识的培训,加大培训的力度,从根本上提高项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通过培训,工作人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评估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大政方针以及评估过程常见的疑难问题及解决办法,提高实际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从根本上促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明确国有出资人的管理责任定位
国有资产评估的工作过程,国有出资人具有双重身份:出资人和监督者。从出资人的立场来看,依据产权关系,应当维护出资人的权利;另外,站在监督者的角度,更应当区别于普通的出资人,又要注重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促进资产交易公平进行。因此,国有出资部门对评估过程的管理不能代替评估机构,经过备案或核准的评估结果也不能代替市场的交易价格,国资部门也不能干涉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评估判断。
(四)坚持评估過程监管
为了将评估管理工作进行地更好,必须做好过程的监管工作。在评估之前,国资部门应当主动促进与中介评估机构的沟通交流,从出资人的角度重视评估机构的选择,在择优选择中介机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在评估过程中,也需要层层把关,实行分级内部审核制度,监督执行情况;评估完成后,加强评估项目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问题。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工作中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加强相关人员的评估认知,只有在前进的道路上不断探索,才能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的大发展,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种种问题。
参考文献:
[1]黄茹原,曲森森.关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的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 2011,(03):40-42.
[2]曲森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J].经营与管理,2009,(12):9-10.
[3]曾永夫.加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实现资产价值真实化-对广东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状况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05,(09):43-46.
[4]河北省国资委,努力做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J].国有资产管理,2008,(06):17-18.
[5] 黄茹原,曲森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国有资产管理,2010,(04):51-53.
作者简介:
吴慧清,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财政局。
关键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主要是为应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布局和产权的改革,资产评估为国有资产的产权变动和价值变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但是,由于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也带有自己独特的色彩,进行资产评估走的是一条艰难而曲折的道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中,在管理范围、管理方式和管理主体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简要论述了在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建议。
一、问题分析
目前,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进行了20余年,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也由从无到有、从表面到实质、从易到难,经历了漫长的探索过程,也取得了显著地成效,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不能将理论联系实际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国资委负责备案经过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中央企业负责备案经过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根据这一规定,许多省和市国资监管部门以及县区监管部门又制定了各地区的相关文件,将备案权限下放至出资企业。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未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的一种方式,这是因为各地的国有资产和中央企业的国有资产规模和数量都大不相同。例如,甲企业的资产总金额达到5000多亿元人民币,年度的备案项目多达100多项,而乙市的资产总金额仅为2000亿元,备案项目只有四五十项,但是却涉及十多家企业集团和主管部门。此时若乙市也依靠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就会导致每个单位年度备案数目仅为四五个,完全不能引起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也就无法得到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就会使评估流于形式,进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损失。
(二)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欠缺
企业负责备案的工作人员往往工作经验偏少、专业知识欠缺、管理方法不够专业,并且许多情况下是兼职工作,同时有些情况下委托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对企业内部情况了解不够,就导致评估工作出现脱节,影响评估工作的正常运行。比如,某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可能十分熟悉公司的资产账务和账面历史,但可能不够了解账面和实物之间的资产对应关系;而企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可能十分熟悉资产实物,但不一定了解企业的财务账面等无形资产,进而无法有效的沟通交流,也就不能为评估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资源。另外,某些中介评估机构的专业工作人员自身专业素养差距较大,某些工作人员的执业水平低下,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导致最终产生的评估报告在程序和内容上均达不到要求,进而产生诸多问题。
(三)责任分工不明确
在评估工作实际进行中,部分国有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定位不够明确。例如,在对资产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中介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而在实际中,很难有效把握其中的尺度,就会导致出现错位、越位和缺位等问题,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某些企业在管理方面,忽略评估师的意见,不关注评估的技术和细节,依照企业管理人员的意见随意更改评估报告,不注重评估师的工作,抹煞评估师的工作成果,也导致最终评估结果无从考究,责任无法明确。
(四)评估管理方式过于极端化
从2001年开始,我国就开始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而评估项目也一直实行的是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经过政府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采用核准制,剩余的均采用备案制。而这种划分方式实则不合理。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一事项是否达到特定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判断和确定,也即先审核,后批准;而备案是先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再保存并查考。这两种方式仅从词义上就可看出很大的差别,实际工作中也有很大的不同。由于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就不应当在管理方式上存在大的差异。另外,不论是备案制还是核准制,国资监管部门的责任都是相同的,国资监管部门应当对国有资产的评估价值真实性和客观性有准确的认识和把握,评估管理方式只是达到目标的手段,不能本末倒置。
二、建议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大量的具体实践,本文简要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旨在解决国有资产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障碍。
(一)加强体制建设,促使工作规范化
在国务院国资委文件的基础上,各地政府应当结合当地企业的具体情况,出台适合当地的更具体的操作规范,加强占有资产的单位、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持有产权的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在国有资产评估中的行为规范性,加强制度化体制建设,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体制建设,一方面可以将笼统的国家政策归纳总结,更有利于相关单位吸收掌握,另一方面也公开化、透明化了政府的工作行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促使评估工作高效有序且规范化地展开。
(二)加强交流和培训
企业内部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日常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参与评估工作的人员对企业整体状况的了解,便于工作交叉进行。定期组织专业知识的培训,加大培训的力度,从根本上提高项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通过培训,工作人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评估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大政方针以及评估过程常见的疑难问题及解决办法,提高实际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从根本上促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明确国有出资人的管理责任定位
国有资产评估的工作过程,国有出资人具有双重身份:出资人和监督者。从出资人的立场来看,依据产权关系,应当维护出资人的权利;另外,站在监督者的角度,更应当区别于普通的出资人,又要注重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促进资产交易公平进行。因此,国有出资部门对评估过程的管理不能代替评估机构,经过备案或核准的评估结果也不能代替市场的交易价格,国资部门也不能干涉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评估判断。
(四)坚持评估過程监管
为了将评估管理工作进行地更好,必须做好过程的监管工作。在评估之前,国资部门应当主动促进与中介评估机构的沟通交流,从出资人的角度重视评估机构的选择,在择优选择中介机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在评估过程中,也需要层层把关,实行分级内部审核制度,监督执行情况;评估完成后,加强评估项目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问题。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工作中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加强相关人员的评估认知,只有在前进的道路上不断探索,才能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的大发展,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种种问题。
参考文献:
[1]黄茹原,曲森森.关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的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 2011,(03):40-42.
[2]曲森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J].经营与管理,2009,(12):9-10.
[3]曾永夫.加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实现资产价值真实化-对广东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状况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05,(09):43-46.
[4]河北省国资委,努力做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J].国有资产管理,2008,(06):17-18.
[5] 黄茹原,曲森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国有资产管理,2010,(04):51-53.
作者简介:
吴慧清,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