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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描绘全面深化改革新蓝图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改革的目标和路线图,回应了市场对金融改革的期待,释放出金融改革的信号。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金融先行”要求,旨在用好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块金字招牌,将加快推进“一心两区”建设,优化布局,联动发展,着力发展五大金融,推进沿边金融改革实现新突破。
建设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中国金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从经济大国到经济强国转变的关键举措。云南应抓住这一历史性的重大机遇,用好、用活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政策,发展沿边金融市场,培育出一大批有竞争力的金融企业先行先试,为金融改革探索新路子,为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做出自己的贡献。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应该从哪里入手呢?
第一是要把发展普惠金融作为金融改革的突破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金融领域重点提及了三个关键词,一是要做普惠金融;二是要以真正的市场化为决定性作用重新配置资源;三是要把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云南省发展普惠金融的意义首先在于金融扫盲,要让金融深入城镇、乡村的每一个家庭,为每一位百姓服务。从民生上说,普惠金融要普及金融知识,发展民间小微金融机构,通过给普通百姓提供各种类型的金融产品;还要能够从民间筹集资金解决实体经济、小微经济、个体户、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云南省想加快沿边金融改革,就应该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为普通百姓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第二是要发展便利金融,对阻碍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进行改革。“金融不活,全盘皆死”。目前,云南省在“闹钱荒”,中小企业、实体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金融法规是银行对企业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必须还回,再安排是否续贷。而企业的项目投资往往需要3年左右,每年资金到期调头,对企业是生死关。
为此,在2014年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云南省金融机构应当对中小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改革:一是设立中小企业循环贷款科目,鼓励银行发放循环贷款。二是调头资金由银行帮助解决,建议由银行安排小贷公司配合提供调头资金,最高利息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调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三是设立中小企业综合类贷款科目。银行应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应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发放综合类贷款。缩短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银行接到中小企业贷款申请后,贷与不贷30个工作日应该在明确答复。
第三是金融机构服务要往下沉,要为草根经济服务。目前,中国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对实体经济融资供求状况是:大企业供过于求,国有银行和国有控股银行对大型企业覆盖率130%;中型企业供近于求,银行覆盖率95%;中小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供不应求,银行覆盖率不到20%;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严重供不应求,银行覆盖率小于1%。银行体制不合理,大小银行同质化竞争,没有经营特色,贵族化倾向严重,管理体制僵化。而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最有活力的中小微企业得不到银行的支持。为此,云南省现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要梯次下沉服务对象和业务。如工农中建四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及地方性商业银行,服务对象各自下沉10%,由银监局进行考核,凡是按要求完成对小企业以下实体经济贷款业务的银行,均允许增设机构,扩大网点,提高服务深度和广度。按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对象的层次,实行差异化的税收、补贴等政策。
第四是要大力发展民间金融业,培育金融市场。政府要求发展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中小企业;但是又担心民间金融机构发生风险,怕中小投资者亏钱闹事。然而,目前中国的金融体制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更不能支撑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打破金融垄断,把金融发展权交给人民。要发展和培育金融市场,就要建立民间金融市场的基础制度,让老百姓自己去识别金融市场风险,让民间金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实现价值发现,利率市场化和由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由市场去决定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基金公司、网络金融公司和银行的命运,采取竞争淘汰制度,制定好规则,谁违规,就让谁关门。
云南省的职业专科学校,应该大力培养现代金融人才,开设网络金融、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投资银行等专业课程。让小微金融机构建立自己的目标客户群体,有自己的经营特色和忠实的客户群,金融机构和企业形成鱼水关系,降低经营风险,形成利益共同体,才能搞活金融,搞活经济。只有先把自己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培育起来,完成了自身的金融改革,才谈得上走出去发展境外金融市场。
第五是要发展跨境金融,实施人民币贸易逆差战略。云南省要组织力量从周边国家大量进口资源和商品,包括鼓励企业到境外购买土地资源。政府的国有企业更要带头组织进口,并将其货物销往全国各地。这种战略不仅能促进周边国家经济的发展,让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融为一体,同时也大力推动了人民币走出国门。据统计,云南周边国家持有的人民币存量约有3000—4000亿元,且在不断增加中。所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可向境外通过发行地方债券、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民币从周边国家老百姓和公司手中回流。从而使境外的人民币现金持有转换成资产性需求。这不仅使人民币资产继续留在境外,同时解决了云南省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为了方便边境地区老百姓兑换债券。云南省需在边境地区和缅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交易中心和金融交易中心,自由买卖债券和用债券抵押贷款。对境外回流人民币资金,无论是中资、外资企业还是个人或外籍人士带回人民币现金,海关、边检、边防武警不应阻拦或罚款。还可考虑在边境地区开展资本项下人民币自由兑换试点,出台一些政策,允许周边国家信用好的企业,给予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额度,扩大其持有人民币投资途径,提高其持有人民币的积极性。
第六是要培育和支持有实力的民间金融企业先行先试。由于体制、机制和条条管理等原因,不能依靠国有银行去先行先试。应该把民营金融企业作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的试点,允许一批民营金融公司大胆创新,先行先试。2013年10月,云南省政府已经向中国银监会上报了《关于成立云南民营银行的请示》。截至目前,云南省金融办已经向中央争取了一个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名额,国家也允许民营资本投资设立证券公司。省政府应尽快批准上报云南省第一家中外合资民营证劵公司,培育有实力的民间金融企业,为云南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扶持一批有实力的民营金融企业率先走出去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必由之路。在民营银行未批准之前,欲解决沿边企业与周边国家货币互换、通汇、结算、存贷款等困难,就需要成立云南边贸钱庄有限公司,作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并应允许民营企业率先在周边国家的一些地区设立钱庄和两兑店,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在人民币跨境流通领域开发出能结合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投资以及各类金融交易所等多种功能的金融工具,增加中国面向东南亚地区的人民币投资产品,推动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人民币国际化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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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芳芳
建设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中国金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从经济大国到经济强国转变的关键举措。云南应抓住这一历史性的重大机遇,用好、用活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政策,发展沿边金融市场,培育出一大批有竞争力的金融企业先行先试,为金融改革探索新路子,为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做出自己的贡献。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应该从哪里入手呢?
第一是要把发展普惠金融作为金融改革的突破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金融领域重点提及了三个关键词,一是要做普惠金融;二是要以真正的市场化为决定性作用重新配置资源;三是要把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云南省发展普惠金融的意义首先在于金融扫盲,要让金融深入城镇、乡村的每一个家庭,为每一位百姓服务。从民生上说,普惠金融要普及金融知识,发展民间小微金融机构,通过给普通百姓提供各种类型的金融产品;还要能够从民间筹集资金解决实体经济、小微经济、个体户、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云南省想加快沿边金融改革,就应该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为普通百姓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第二是要发展便利金融,对阻碍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进行改革。“金融不活,全盘皆死”。目前,云南省在“闹钱荒”,中小企业、实体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金融法规是银行对企业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必须还回,再安排是否续贷。而企业的项目投资往往需要3年左右,每年资金到期调头,对企业是生死关。
为此,在2014年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云南省金融机构应当对中小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改革:一是设立中小企业循环贷款科目,鼓励银行发放循环贷款。二是调头资金由银行帮助解决,建议由银行安排小贷公司配合提供调头资金,最高利息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调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三是设立中小企业综合类贷款科目。银行应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应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发放综合类贷款。缩短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银行接到中小企业贷款申请后,贷与不贷30个工作日应该在明确答复。
第三是金融机构服务要往下沉,要为草根经济服务。目前,中国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对实体经济融资供求状况是:大企业供过于求,国有银行和国有控股银行对大型企业覆盖率130%;中型企业供近于求,银行覆盖率95%;中小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供不应求,银行覆盖率不到20%;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严重供不应求,银行覆盖率小于1%。银行体制不合理,大小银行同质化竞争,没有经营特色,贵族化倾向严重,管理体制僵化。而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最有活力的中小微企业得不到银行的支持。为此,云南省现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要梯次下沉服务对象和业务。如工农中建四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及地方性商业银行,服务对象各自下沉10%,由银监局进行考核,凡是按要求完成对小企业以下实体经济贷款业务的银行,均允许增设机构,扩大网点,提高服务深度和广度。按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对象的层次,实行差异化的税收、补贴等政策。
第四是要大力发展民间金融业,培育金融市场。政府要求发展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中小企业;但是又担心民间金融机构发生风险,怕中小投资者亏钱闹事。然而,目前中国的金融体制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更不能支撑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打破金融垄断,把金融发展权交给人民。要发展和培育金融市场,就要建立民间金融市场的基础制度,让老百姓自己去识别金融市场风险,让民间金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实现价值发现,利率市场化和由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由市场去决定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基金公司、网络金融公司和银行的命运,采取竞争淘汰制度,制定好规则,谁违规,就让谁关门。
云南省的职业专科学校,应该大力培养现代金融人才,开设网络金融、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投资银行等专业课程。让小微金融机构建立自己的目标客户群体,有自己的经营特色和忠实的客户群,金融机构和企业形成鱼水关系,降低经营风险,形成利益共同体,才能搞活金融,搞活经济。只有先把自己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培育起来,完成了自身的金融改革,才谈得上走出去发展境外金融市场。
第五是要发展跨境金融,实施人民币贸易逆差战略。云南省要组织力量从周边国家大量进口资源和商品,包括鼓励企业到境外购买土地资源。政府的国有企业更要带头组织进口,并将其货物销往全国各地。这种战略不仅能促进周边国家经济的发展,让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融为一体,同时也大力推动了人民币走出国门。据统计,云南周边国家持有的人民币存量约有3000—4000亿元,且在不断增加中。所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可向境外通过发行地方债券、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民币从周边国家老百姓和公司手中回流。从而使境外的人民币现金持有转换成资产性需求。这不仅使人民币资产继续留在境外,同时解决了云南省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为了方便边境地区老百姓兑换债券。云南省需在边境地区和缅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交易中心和金融交易中心,自由买卖债券和用债券抵押贷款。对境外回流人民币资金,无论是中资、外资企业还是个人或外籍人士带回人民币现金,海关、边检、边防武警不应阻拦或罚款。还可考虑在边境地区开展资本项下人民币自由兑换试点,出台一些政策,允许周边国家信用好的企业,给予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额度,扩大其持有人民币投资途径,提高其持有人民币的积极性。
第六是要培育和支持有实力的民间金融企业先行先试。由于体制、机制和条条管理等原因,不能依靠国有银行去先行先试。应该把民营金融企业作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的试点,允许一批民营金融公司大胆创新,先行先试。2013年10月,云南省政府已经向中国银监会上报了《关于成立云南民营银行的请示》。截至目前,云南省金融办已经向中央争取了一个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名额,国家也允许民营资本投资设立证券公司。省政府应尽快批准上报云南省第一家中外合资民营证劵公司,培育有实力的民间金融企业,为云南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扶持一批有实力的民营金融企业率先走出去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必由之路。在民营银行未批准之前,欲解决沿边企业与周边国家货币互换、通汇、结算、存贷款等困难,就需要成立云南边贸钱庄有限公司,作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并应允许民营企业率先在周边国家的一些地区设立钱庄和两兑店,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在人民币跨境流通领域开发出能结合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投资以及各类金融交易所等多种功能的金融工具,增加中国面向东南亚地区的人民币投资产品,推动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人民币国际化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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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