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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哲学是以“仁”为核心思想的忠恕之道。何为“仁”?《论语·雍也》中说:“大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为人之方之欠”这里孔子讲了两层意思,为仁的原则和方法。
“能近取譬”就是推己以及人。孔子在“因己之欲,推以知人之欲”的联想中推证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为“忠”的原则;又在“因己之不欲,推以知人之不欲”的联想中,推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恕”的原则,以此孔子构建了他的以“仁”为核心的“忠恕”思想。
从人的本性看,人皆有利己和利人,为私和为公的两面。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利己作为人的本性无可厚非,因为为私之心,乃是人性中与生俱来断改善自己生存条件的本能;而为公之心则来于人以种群形式为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不得不形成的以群为单位的生活方式。“忠恕之道”所代表的儒学以此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伟大的孔子的贡献正在于能够深刻揭示普遍意义上的人性。
关于孔子“忠”的原则,可以通俗地理解为“自立、立人、人立”,“自达、达人、人达”的过程,就是说一个人在个人事业取得了一定成就,能够“自立”、“自达”了之后,自我这个主体就要推己以及人,将“立己”、“达己”自我实现的目标进一步扩展到“立人”,“达人”,的社会事业中去,山此获得“人立”、“人达”的新境界。
因而,在孔子所谓“为仁”的过程中,“自立”(自达)的起点和“人立”(人达)的终点,符合人人皆有的利己的利己心,孑L子在这里首先承认了个体自我的价值,而“立人”和“达人”则是手段和方法,是实现利己的途径,但客观上二具有利他性,因而又是为公之心的体现了。
“忠”的原则,将个体的自我价值的实现融入到了社会群体之中,使个体的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同时,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客观上达到了为公的社会目的。换句话说,“自立”、“自达”和“人立”、“人达”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属于“利”的范畴,而“立人”、“达人”是实现社会价值的,具有了“义”的特性。山此孔子通过“忠”的原则,确立了“义利兼顾”的价值观。
“忠”的原则如果没有“恕”的原则的补充,作为一种理念还是有缺陷的,不完备的。而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的原则,则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道德原则。“忠恕”原则一旦结合起来,就使。他的“仁”的思想,符合了社会利益和人类利益。从义利观的角度讲。“忠”的原则强调了义利兼顾,主观利己,客观利人,本质上是以自我为指归的,而“恕”的原则的补充,是把道德价值放到了第一位,一旦道德和利益发生了冲突,利益要让位于道德。后学孟子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完整的确立了“义利兼顾”、“以义驭利”的价值观的。
所以,孔子“忠恕”思想好就好在这条通过“忠”建立起来的平等互利的功利关系,又通过“恕”的原则,升华到了合于道德,合于社会进步的美和善的境界上来了。而这一思想在其后学孟子那里则得到了更近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综上,孔子的“忠恕”思想,作为价值观,规定了“义利兼顾”、“以义驭利”原则性同时,又作为方法论,确立了实现这一价值观的基本方法,因而,孔子的“忠恕”思想,从世界观的角度来理解,适合普遍意义上的人性具有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价值,因而,也是极具平等与民主的内核的,而作为方法论,它又是解决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最佳的关系原则,利益原则,也是合作原则,因此孔子的“忠恕”之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高度统一的哲学,也是中国传统儒学创立阶段关于人类文明精神的理论提纯。
关于孔子的评价,历史上曾有过颇为中肯的观点,中国历史上正是在汉朝司马迁的时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但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所作的评语,却恰可视为确评。真正的史家是不媚俗的。太史公说:“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白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在太史公看来,孔子仅仅是一个有着突出成就的学者而已,其一生贡献主要在于他对他之前中国古代典籍的研究和整理,尤其是在对《诗》、《书》、《礼》、《易》、《乐》、《春秋》的整理和研究中,成为了十余世来,为学者所尊崇的大宗师,正是在这整理过程中,他总结了夏商周三代以来的中国古代文化,并阐发了符合新的时代要求的新的文化精神,这就是他“一以贯之”的“忠恕之道”。由此这位夏商周三代以来,中国古代文化研究的集大成者,又成为了开启即将到来的新的时代的文化奠基者,所以孔子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教师,他还应当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文科学研究的最大的一位学者。
“能近取譬”就是推己以及人。孔子在“因己之欲,推以知人之欲”的联想中推证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为“忠”的原则;又在“因己之不欲,推以知人之不欲”的联想中,推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恕”的原则,以此孔子构建了他的以“仁”为核心的“忠恕”思想。
从人的本性看,人皆有利己和利人,为私和为公的两面。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利己作为人的本性无可厚非,因为为私之心,乃是人性中与生俱来断改善自己生存条件的本能;而为公之心则来于人以种群形式为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不得不形成的以群为单位的生活方式。“忠恕之道”所代表的儒学以此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伟大的孔子的贡献正在于能够深刻揭示普遍意义上的人性。
关于孔子“忠”的原则,可以通俗地理解为“自立、立人、人立”,“自达、达人、人达”的过程,就是说一个人在个人事业取得了一定成就,能够“自立”、“自达”了之后,自我这个主体就要推己以及人,将“立己”、“达己”自我实现的目标进一步扩展到“立人”,“达人”,的社会事业中去,山此获得“人立”、“人达”的新境界。
因而,在孔子所谓“为仁”的过程中,“自立”(自达)的起点和“人立”(人达)的终点,符合人人皆有的利己的利己心,孑L子在这里首先承认了个体自我的价值,而“立人”和“达人”则是手段和方法,是实现利己的途径,但客观上二具有利他性,因而又是为公之心的体现了。
“忠”的原则,将个体的自我价值的实现融入到了社会群体之中,使个体的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同时,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客观上达到了为公的社会目的。换句话说,“自立”、“自达”和“人立”、“人达”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属于“利”的范畴,而“立人”、“达人”是实现社会价值的,具有了“义”的特性。山此孔子通过“忠”的原则,确立了“义利兼顾”的价值观。
“忠”的原则如果没有“恕”的原则的补充,作为一种理念还是有缺陷的,不完备的。而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的原则,则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道德原则。“忠恕”原则一旦结合起来,就使。他的“仁”的思想,符合了社会利益和人类利益。从义利观的角度讲。“忠”的原则强调了义利兼顾,主观利己,客观利人,本质上是以自我为指归的,而“恕”的原则的补充,是把道德价值放到了第一位,一旦道德和利益发生了冲突,利益要让位于道德。后学孟子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完整的确立了“义利兼顾”、“以义驭利”的价值观的。
所以,孔子“忠恕”思想好就好在这条通过“忠”建立起来的平等互利的功利关系,又通过“恕”的原则,升华到了合于道德,合于社会进步的美和善的境界上来了。而这一思想在其后学孟子那里则得到了更近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综上,孔子的“忠恕”思想,作为价值观,规定了“义利兼顾”、“以义驭利”原则性同时,又作为方法论,确立了实现这一价值观的基本方法,因而,孔子的“忠恕”思想,从世界观的角度来理解,适合普遍意义上的人性具有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价值,因而,也是极具平等与民主的内核的,而作为方法论,它又是解决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最佳的关系原则,利益原则,也是合作原则,因此孔子的“忠恕”之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高度统一的哲学,也是中国传统儒学创立阶段关于人类文明精神的理论提纯。
关于孔子的评价,历史上曾有过颇为中肯的观点,中国历史上正是在汉朝司马迁的时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但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所作的评语,却恰可视为确评。真正的史家是不媚俗的。太史公说:“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白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在太史公看来,孔子仅仅是一个有着突出成就的学者而已,其一生贡献主要在于他对他之前中国古代典籍的研究和整理,尤其是在对《诗》、《书》、《礼》、《易》、《乐》、《春秋》的整理和研究中,成为了十余世来,为学者所尊崇的大宗师,正是在这整理过程中,他总结了夏商周三代以来的中国古代文化,并阐发了符合新的时代要求的新的文化精神,这就是他“一以贯之”的“忠恕之道”。由此这位夏商周三代以来,中国古代文化研究的集大成者,又成为了开启即将到来的新的时代的文化奠基者,所以孔子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教师,他还应当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文科学研究的最大的一位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