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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缘由;学习方法;考核
摘要:"思想道德修養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的课程,提高该课的实效性要求学生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全人格。教师必须创新教学方式和考核方法,引导学生参与教学全过程,树立新的学习理念,改革传统的学习方法。【中图分类号】G611
一、 问题提出的缘由从青年大学生自身发展状况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该课)是大学生公共基础必修课之一,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和成才需要的课程,其教学任务旨在通过课堂教学以及社会实践,帮助大学生尽快地适应大学生活,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大学生的健全人格。该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同时具有突出的自我修养性和实际性。该课课程性质决定了其必须与学生的实践参与、情感体验和自我感悟相结合才能得到最好的绩效。也就是说,要求教师在课堂传授知识的同时,将教材知识和现实生活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能够对所学的理论知识找到现实的切合点,使之来认识社会,理解社会,锻炼能力,指导实践,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带动自身素质的提高。从青年大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看,当代大学生正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正置身于利益主体多元化、思想道德多元化和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历史背景中。一方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之心不死,极力通过多种途径加紧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在对我国大量输出的书刊、影视、电子游戏,电脑软件等精神文化产品中,宣扬资本主义价值观,同我们争夺青少年一代。另一方面,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及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思想都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从青年大学生的课堂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新生开设的一门课程,一般来说安排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这实际上是为了学生能够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和更好地安排大学生活而开设的。虽然学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接受新的知识体系的指导,但是课堂仍然是其接受理论知识的前沿阵地。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学生的课堂状况不容乐观。学生对该门课程缺乏兴趣,感觉上课枯燥无味,不能很好地集中精神,课堂上经常心猿意马,听课的时候不可仰制地分心,导致上课说话、逃课、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听mp3等现象频频出现。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有很多原因。从学生自身状况来看,考上大学后压力减少,面对大学新的学习和生活方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不能正确地面对和安排"以自学为主"的新的方式;加之有些老师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地讲授知识,学生接受的知识体系陈旧并一味地"灌输",就会使学生失去对课堂的向往。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目前的学生更为关注能够带来未来就业的各种课程,更加倾向于立竿见影的课程,例如技能课,对提高自身整体素质的各门课程缺乏兴趣,加上有些同学整日奔波于考研、考证,积累各种就业经验、打工等事情,课堂上分心和逃课现象就在所难免了。
二、 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助推良好的学习方法。
在大学生活中,学习的目的与动机与中学有所不同。中学对学生在书本知识以外其他素质的培养考虑较少。大学是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摇篮,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和培养日后踏入社会所必需的职业技能,还有全方位培养个人综合能力。大学学习的最大特点就是宽松、自由、自主,大学教育除了对学生进行必备的基础课教育,技能培养外,还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索性和创造性。
由于该课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而且有一定的理论深度,要想学好它,掌握它,并用于指导人生,就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
第一、 基本概念要明确。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首先要准确地掌握它的基本概念,切忌在概念上含混不清、界限不明。这是基本知识、明白基本道理的前提。如,理想概念的定义,掌握这个概念时,就需要明白;首先,理想作为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对现实生活的超越,是高于现实的,总是指向与未来的,是现实生活中尚未实现的东西。其次,理想作为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想象和设想,是来源于现实的,与无法实现的幻想和空想有根本的区别。这就决定了理想具有变为现实的可能性,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是可以实现。又如,把握身份权这个概念,就需要弄清楚民事主体具有的某种特定身份,是包括自然人的亲权、配偶权、荣誉权和法人的荣誉权等;而"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等"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享有的人身权利,是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
第二、 知识内容要全面准确掌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基本观点和基本理论掌握要求全面准确,切忌片面和不完善。如,对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把握,在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是贯穿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所有环节,并由全部行政法规所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的基础上,要准确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有: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第三、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比较与鉴别中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一定要在认真学习理论,弄懂理论时主动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如果只是把它束之高阁,再好的理论,也是无用的。而且,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也一定不要离开理论,只罗列一堆实际问题,就事论事。只讲理论,不讲实际,是理论脱离实际的一种表现;只讲实际,不讲理论,则是理论脱离实际的另一种表现。学习过程中两种倾向都要防止和反对。
第四、 注重知行统一,在践履中学习。知行统一,强调践履,这是由该课的特性决定的。教师教学中运用多种形式,与学生共同讨论应当怎样做,为什么这样做,以及这样做的道理。通过学习讨论掌握了这些道理,则是"知"。但获"知"非目的,获"知"的目的是为了"行",是为了"践履"。中国古代思想家曾指出,"不行不为真知"。因此,知行统一,注重践履,是这门课的重要特点。要求大学生在学习该课时要注重知行统一,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边获知边践履,真正做到知行统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新课程方案的第一门课程。该课程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它的教学一定要切实加强实效性。因此,选择什么样的教学方式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充分结合课程特点与学生特点,运用了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学形式。而且强化考核方法的创新,实现三个转变;由注重考核学习结果转变为注重考核学习过程;由重视考查理论知识转变为重视考查素质与能力;由单一的考查形式转变为灵活多样的考查形式。
摘要:"思想道德修養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的课程,提高该课的实效性要求学生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全人格。教师必须创新教学方式和考核方法,引导学生参与教学全过程,树立新的学习理念,改革传统的学习方法。【中图分类号】G611
一、 问题提出的缘由从青年大学生自身发展状况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该课)是大学生公共基础必修课之一,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和成才需要的课程,其教学任务旨在通过课堂教学以及社会实践,帮助大学生尽快地适应大学生活,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大学生的健全人格。该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同时具有突出的自我修养性和实际性。该课课程性质决定了其必须与学生的实践参与、情感体验和自我感悟相结合才能得到最好的绩效。也就是说,要求教师在课堂传授知识的同时,将教材知识和现实生活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能够对所学的理论知识找到现实的切合点,使之来认识社会,理解社会,锻炼能力,指导实践,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带动自身素质的提高。从青年大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看,当代大学生正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正置身于利益主体多元化、思想道德多元化和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历史背景中。一方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之心不死,极力通过多种途径加紧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在对我国大量输出的书刊、影视、电子游戏,电脑软件等精神文化产品中,宣扬资本主义价值观,同我们争夺青少年一代。另一方面,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及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思想都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从青年大学生的课堂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新生开设的一门课程,一般来说安排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这实际上是为了学生能够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和更好地安排大学生活而开设的。虽然学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接受新的知识体系的指导,但是课堂仍然是其接受理论知识的前沿阵地。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学生的课堂状况不容乐观。学生对该门课程缺乏兴趣,感觉上课枯燥无味,不能很好地集中精神,课堂上经常心猿意马,听课的时候不可仰制地分心,导致上课说话、逃课、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听mp3等现象频频出现。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有很多原因。从学生自身状况来看,考上大学后压力减少,面对大学新的学习和生活方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不能正确地面对和安排"以自学为主"的新的方式;加之有些老师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地讲授知识,学生接受的知识体系陈旧并一味地"灌输",就会使学生失去对课堂的向往。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目前的学生更为关注能够带来未来就业的各种课程,更加倾向于立竿见影的课程,例如技能课,对提高自身整体素质的各门课程缺乏兴趣,加上有些同学整日奔波于考研、考证,积累各种就业经验、打工等事情,课堂上分心和逃课现象就在所难免了。
二、 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助推良好的学习方法。
在大学生活中,学习的目的与动机与中学有所不同。中学对学生在书本知识以外其他素质的培养考虑较少。大学是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摇篮,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和培养日后踏入社会所必需的职业技能,还有全方位培养个人综合能力。大学学习的最大特点就是宽松、自由、自主,大学教育除了对学生进行必备的基础课教育,技能培养外,还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索性和创造性。
由于该课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而且有一定的理论深度,要想学好它,掌握它,并用于指导人生,就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
第一、 基本概念要明确。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首先要准确地掌握它的基本概念,切忌在概念上含混不清、界限不明。这是基本知识、明白基本道理的前提。如,理想概念的定义,掌握这个概念时,就需要明白;首先,理想作为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对现实生活的超越,是高于现实的,总是指向与未来的,是现实生活中尚未实现的东西。其次,理想作为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想象和设想,是来源于现实的,与无法实现的幻想和空想有根本的区别。这就决定了理想具有变为现实的可能性,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是可以实现。又如,把握身份权这个概念,就需要弄清楚民事主体具有的某种特定身份,是包括自然人的亲权、配偶权、荣誉权和法人的荣誉权等;而"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等"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享有的人身权利,是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
第二、 知识内容要全面准确掌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基本观点和基本理论掌握要求全面准确,切忌片面和不完善。如,对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把握,在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是贯穿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所有环节,并由全部行政法规所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的基础上,要准确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有: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第三、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比较与鉴别中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一定要在认真学习理论,弄懂理论时主动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如果只是把它束之高阁,再好的理论,也是无用的。而且,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也一定不要离开理论,只罗列一堆实际问题,就事论事。只讲理论,不讲实际,是理论脱离实际的一种表现;只讲实际,不讲理论,则是理论脱离实际的另一种表现。学习过程中两种倾向都要防止和反对。
第四、 注重知行统一,在践履中学习。知行统一,强调践履,这是由该课的特性决定的。教师教学中运用多种形式,与学生共同讨论应当怎样做,为什么这样做,以及这样做的道理。通过学习讨论掌握了这些道理,则是"知"。但获"知"非目的,获"知"的目的是为了"行",是为了"践履"。中国古代思想家曾指出,"不行不为真知"。因此,知行统一,注重践履,是这门课的重要特点。要求大学生在学习该课时要注重知行统一,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边获知边践履,真正做到知行统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新课程方案的第一门课程。该课程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它的教学一定要切实加强实效性。因此,选择什么样的教学方式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充分结合课程特点与学生特点,运用了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学形式。而且强化考核方法的创新,实现三个转变;由注重考核学习结果转变为注重考核学习过程;由重视考查理论知识转变为重视考查素质与能力;由单一的考查形式转变为灵活多样的考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