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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责主体责任”,这是党中央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式出发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应责无旁贷地担当起这一重任。本文通过对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调研,明确了当前铁路施工企业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具体措施。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 研究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是具有国家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等工程承包资质铁路施工企业;公司曾荣获中国建筑鲁班奖、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一等奖、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甘肃省“道德十佳单位”、甘肃省“模范职工之家”、中国铁建“先进基层党委”、“先进集体”、“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兰州铁路局“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等荣誉称号。
一、对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党委针对铁路施工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总体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20余个项目,走访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者,召开党员干部、现场员工、等不同层面的研讨会、座谈会,抽样发放调查问卷200张。问卷显示,86%的员工认为十八大以来公司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明显加大;75%的员工表示对当前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
1.担当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普遍增强。调研发现,公司项目党组织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明显增强,过去未兼任项目部纪检组长的党工委书记主动要求兼任纪检组长,不直接分管项目党建和纪检组工作的主动分管。党组织会、办公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的数量、频率均大幅提高。
2.履行主体责任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公司党委在相继出台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及追究办法》、《关于开展项目廉洁风险防范考核体系通知》等系列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等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逐层逐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内容。公司属各项目党组织围绕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兰新六项目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和责任追究机制;格拉项目部明确了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保障措施;兰州枢纽项目部把责任制落实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兰渝项目部以“责任合同”方式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和履责方式;津保项目部盯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计划、重要会议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履职及自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3.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初步显现。调查对象认为十八大以来,公司“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置节礼卡的现象基本不存在;94%的调查对象看到或感受到公司党员干部在遵守和執行党的纪律方面的新面貌、新风气。77%的调查对象对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情况“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公司党委、纪委把查处和惩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撒手锏”,近年来,已有6名科级干部被查处,强化了纪律约束,有效发挥了威慑、警示作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具体表现为:1.理论上重视,思想上没重视。17%的调查对象认为本项目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说的多、干的少”的问题;19%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存在“只看重行政职务,不看重党内职务”的问题。2.形式上重视,实质上没重视。调研发现,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一些项目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进行有针对性研究,导致责任无法落到实处。有些项目领导认为重视和支持纪检组工作,认为能参加一两次会议,念念讲话稿,签个责任书,就给足面子了,没把自己真正摆进去。
2.履行职责不到位。(1)责任不明确。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缺乏细化的内容和可操作的措施,刚性约束差,执行随意性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少。走访发现,一些项目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组成员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到底应该负什么责任,做哪些具体工作,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认识模糊,说不清楚。(2)执行流于形式。有的调查对象认为本项目领导班子“不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有的认为由于项目经理大小权独揽,关键是“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监督”;有的认为本项目“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 致使党员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3.监督问责不到位。(1)监督检查力量分散。党组织主体责任的监督和考核交叉分布分散在纪检监察、法律、审计等多个部门,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各自为战,缺乏沟通和协调,没有形成监督考核合力。(2)体制机制不顺。29%的调查对象认为“铁路施工企业及所属项目纪检监察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强”;24 %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创新铁路施工企业纪检监察体制”。
三、应采取的对策
1.思想认识到位。(1)多措并举,提高认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中心组学习、党务培训、党课教育、民主生活会、开展约谈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条款的学习,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使党员干部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充分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是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而是要加强动员,充分发挥企业及所属项目党组织的作用。(2)履职尽责、扭转局面。督促党员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变为铁路施工企业各级党组织自觉行动,使主要有纪检监察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转变为“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局面。
2.制度体系到位。(1)健全制度,赋予责任。合理优化制度的顶层设计,充分考虑铁路施工企业项目党组书记的履职实际,符合条件的项目党组织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项目副经理;对于不担任项目经理的党组织书记,或项目经理书记一肩挑的项目专职党组织副书记要赋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应权力,保证其履职需要。(2)完善领导体系,加强指导监督。建议公司党委、纪委应多了解、多关注、多指导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公司领导分管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便全面、综合、即时掌握情况、进行指导;应把项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进一步完善项目党组织、纪检组织机构,加强公司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纪能力。
3.责任机制到位。(1)结合铁路施工特点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运行机制。结合铁路施工企业的特点,制订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党组织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的内容,统一规范主体责任工作程序、一般要求和保障措施。(2)结合企业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通过细化“一岗双责”,明晰责任目标,具体量化责任者的工作任务和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责任目标制定要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4.责任追究到位。(1)完善追究链条。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突出追究重点。只有突出重点,责任追究才能有力度。要结合上级单位巡视发现问题以及开展的“四风”回头看、自查自纠、效能监察活动的实际,结合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本单位的追究重点,如:大额资金使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
这次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应对措施将对公司党风廉政意识的强化、廉政责任制度的细化、廉政建设监督的优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和谐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 研究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是具有国家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等工程承包资质铁路施工企业;公司曾荣获中国建筑鲁班奖、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一等奖、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甘肃省“道德十佳单位”、甘肃省“模范职工之家”、中国铁建“先进基层党委”、“先进集体”、“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兰州铁路局“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等荣誉称号。
一、对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党委针对铁路施工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总体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20余个项目,走访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者,召开党员干部、现场员工、等不同层面的研讨会、座谈会,抽样发放调查问卷200张。问卷显示,86%的员工认为十八大以来公司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明显加大;75%的员工表示对当前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
1.担当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普遍增强。调研发现,公司项目党组织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明显增强,过去未兼任项目部纪检组长的党工委书记主动要求兼任纪检组长,不直接分管项目党建和纪检组工作的主动分管。党组织会、办公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的数量、频率均大幅提高。
2.履行主体责任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公司党委在相继出台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及追究办法》、《关于开展项目廉洁风险防范考核体系通知》等系列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等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逐层逐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内容。公司属各项目党组织围绕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兰新六项目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和责任追究机制;格拉项目部明确了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保障措施;兰州枢纽项目部把责任制落实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兰渝项目部以“责任合同”方式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和履责方式;津保项目部盯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计划、重要会议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履职及自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3.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初步显现。调查对象认为十八大以来,公司“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置节礼卡的现象基本不存在;94%的调查对象看到或感受到公司党员干部在遵守和執行党的纪律方面的新面貌、新风气。77%的调查对象对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情况“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公司党委、纪委把查处和惩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撒手锏”,近年来,已有6名科级干部被查处,强化了纪律约束,有效发挥了威慑、警示作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具体表现为:1.理论上重视,思想上没重视。17%的调查对象认为本项目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说的多、干的少”的问题;19%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存在“只看重行政职务,不看重党内职务”的问题。2.形式上重视,实质上没重视。调研发现,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一些项目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进行有针对性研究,导致责任无法落到实处。有些项目领导认为重视和支持纪检组工作,认为能参加一两次会议,念念讲话稿,签个责任书,就给足面子了,没把自己真正摆进去。
2.履行职责不到位。(1)责任不明确。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缺乏细化的内容和可操作的措施,刚性约束差,执行随意性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少。走访发现,一些项目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组成员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到底应该负什么责任,做哪些具体工作,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认识模糊,说不清楚。(2)执行流于形式。有的调查对象认为本项目领导班子“不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有的认为由于项目经理大小权独揽,关键是“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监督”;有的认为本项目“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 致使党员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3.监督问责不到位。(1)监督检查力量分散。党组织主体责任的监督和考核交叉分布分散在纪检监察、法律、审计等多个部门,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各自为战,缺乏沟通和协调,没有形成监督考核合力。(2)体制机制不顺。29%的调查对象认为“铁路施工企业及所属项目纪检监察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强”;24 %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创新铁路施工企业纪检监察体制”。
三、应采取的对策
1.思想认识到位。(1)多措并举,提高认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中心组学习、党务培训、党课教育、民主生活会、开展约谈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条款的学习,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使党员干部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充分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是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而是要加强动员,充分发挥企业及所属项目党组织的作用。(2)履职尽责、扭转局面。督促党员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变为铁路施工企业各级党组织自觉行动,使主要有纪检监察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转变为“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局面。
2.制度体系到位。(1)健全制度,赋予责任。合理优化制度的顶层设计,充分考虑铁路施工企业项目党组书记的履职实际,符合条件的项目党组织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项目副经理;对于不担任项目经理的党组织书记,或项目经理书记一肩挑的项目专职党组织副书记要赋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应权力,保证其履职需要。(2)完善领导体系,加强指导监督。建议公司党委、纪委应多了解、多关注、多指导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公司领导分管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便全面、综合、即时掌握情况、进行指导;应把项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进一步完善项目党组织、纪检组织机构,加强公司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纪能力。
3.责任机制到位。(1)结合铁路施工特点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运行机制。结合铁路施工企业的特点,制订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党组织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的内容,统一规范主体责任工作程序、一般要求和保障措施。(2)结合企业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通过细化“一岗双责”,明晰责任目标,具体量化责任者的工作任务和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责任目标制定要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4.责任追究到位。(1)完善追究链条。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突出追究重点。只有突出重点,责任追究才能有力度。要结合上级单位巡视发现问题以及开展的“四风”回头看、自查自纠、效能监察活动的实际,结合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本单位的追究重点,如:大额资金使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
这次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应对措施将对公司党风廉政意识的强化、廉政责任制度的细化、廉政建设监督的优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和谐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