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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古希腊传统音乐形态发生转变的背景下,柏拉图以“理念论”为基础形成了技艺音乐与理念音乐二重音乐观,又以“和谐”将音乐与宇宙、灵魂沟通。音乐和宇宙共享根本秩序的数理结构,具有内生的和谐,人们通过对技艺音乐的学习引导灵魂通向美善合一的最高理念。
[关键词]理念论;模仿;数;和谐;灵魂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19)01-0120-03
在古希腊思想资源中,柏拉图的音乐思想尤为精妙,其中蕴含的理性思维对我们化解现代音乐危机有极重要的意义。而今人对柏拉图音乐思想的解读多以单纯艺术学的角度展开,这既片面,又忽视了其音乐思想的哲学价值。笔者拟从历史的角度结合对其哲学思想演变的考察,全面分析古希腊视角下的柏拉图音乐思想,揭示被杂多的感性认知所遮蔽的智慧。
柏拉图的音乐思想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其哲学思想的发展而逐渐完善,有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他的音乐观继承了古希腊传统的模仿思想,又将模仿论建立在其理念论基础上,形成了二重音乐观。
一、音乐的本源
1.普遍性定义
在智者学说人文主义启蒙下,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盛行。人们以感觉经验作为认识尺度,难以获得同一的知识和价值,给思想带来了困惑。在柏拉图早期著作中,苏格拉底式对话经常围绕着对具体事物的普遍性定义的探求展开。柏拉图认为,真知识具有普遍性和确定性,不会因为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它们内在于事物的本性之中,始终如一,永恒不变。
从这个角度来讲,要获得关于音乐的真知识,需要对其进行普遍性定义。音乐的“普遍性定义”是从众多具体音乐的共同本质中抽象而来,以具体音乐为载体展现自己,是具体音乐的内在根据,具体的音乐之所以具有音乐的性质是因为“普遍性定义”音乐对其本性的揭示。“普遍性定义”的音乐在任何条件下对任何人都是同一的,也不会受具体音乐流变的影响。真正的音乐始终是确定的,普遍的,永恒的。那么这个音乐的“普遍性定义”究竟是什么呢?根据早期的苏格拉底式思维难以回答这个问题,于是柏拉图在“普遍性定义”的铺垫下提出了著名的“理念论”来解决这一难题。
2.理念中的音乐
感性事物始终处于变化之中,没有同一的定义,因此只能在非感性事物中寻求普遍。为此,柏拉图提出了他的独特思想“理念论”,这一学说是他音乐思想的基础。
本质上“理念”是始终如一的绝对实在,不接受任何变化,而具体事物则一直处于流变之中,无法确定。人们可以通过官能感知具体事物,但“理念”是不可见的,只能用理性去把握。[1]“理念”具有逻辑上的先在性,区别于具体事物的杂多,“理念”是唯一的,是具体事物的原因。具体事物因为有了理念而成为该物。
按照“理念论”的观点,因为“音乐”理念本身存在于具体的音乐作品中,人们才能通过这些作品感受音乐,欣赏音乐。“普遍性定义”是从众多的音乐作品中抽象出“音乐”的定义,而理念上“音乐”在逻辑上先于具体音乐,这就保证了“音乐”的确定性。理念“音乐”将众多具体音乐的性质包含在内,是具体音乐唯一的内在本性,它呈現在众多具体音乐之中,使其具有音乐的性质。具体的音乐因为有了“音乐”而存在,但仍然是不确定的,充满变化的,只有理念中的音乐才是唯一真实永恒并且独立自存的。
3.二重音乐观
由于“理念世界”独立于现实世界,二者在等级和真实性上必然存在差异,在线喻中柏拉图区分了现实世界的影像和具体事物以及理念世界中的数理理念与最高实在。与之对应,人们在认知方式上存在想象和意见的区别以及理智和理性的差异。基于对二重世界的构想,柏拉图进一步以模仿论丰富其理念论体系,认为现实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影像则是对现实世界中具体事物的再模仿。柏拉图将模仿论置于“理念论”之下,形成了独特的二重音乐观点。技艺音乐是基于现实中具体事物对理念音乐模仿的再模仿,与理念音乐隔了三层,具有一定的虚幻性,是不完整的,有善恶优劣之分。理念中的音乐则是真实、美善、完满、永恒,是技艺音乐存在的本源,也是技艺音乐所追求的终极目的。
在认识论上,柏拉图区分了知识和知觉,肯定知觉也可以是知识的来源。如此一来,理念上的“音乐”具有了生命力,会和其他理念发生辩证联系,而技艺音乐作为模仿艺术也能获得关于音乐的真正知识的来源。
二、音乐中的理性
音乐的实质在理念世界中,然而理念中的美超出了感性的审美体验,需要用理性去把握。柏拉图从音乐中的数理与和谐出发,将音乐与宇宙、灵魂联系起来,从宇宙的整体和谐中把握音乐的本质。
1.音乐中的数
柏拉图的美学结构建立在数的基础上,他认为是数的比例使事物和谐,这一观点主要源于毕达哥拉斯学派。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美学观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上,他们试图用单一的原理数来解释宇宙,他们认为美的本质是和谐,而和谐来自于数量比例的适当安排。但是柏拉图并未将数当作可感事物,他在线喻中把数作为理念世界的第一部分,肯定数的客观独立性。关于数的知识则是从意见进阶到理性的路径,数可以将人们的感性认知引向真理,因此他对音乐真理的把握也是建立在对音乐中数理结构的认识上的。
柏拉图关于音乐的数理思维在其哲学著作中有多处体现,其中最为精妙的是在《蒂迈欧篇》中论述宇宙生成论时套用的数学模型。他借鉴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音程理论[2],按照声乐中分割和测定乐音的方法,以音乐中的音程区间比例对宇宙灵魂结构进行切割。比如在创造灵魂的第二阶段,分别以二和三的倍数提取比例作为分割宇宙灵魂的原始材料,得到的两组数列在音乐上代表着八度音程和四、五度音程。随后又以四度和五度音程的比例对先前得到的区间继续切割,使每个区间得到四个数,用以代表灵魂的四要素。造物主创造宇宙灵魂的模型完全对应音乐中的和谐比例[3],说明异质元素通过这一数学秩序进行组合就能达到和谐。柏拉图将其作为灵魂和谐的根本秩序,宇宙、城邦、灵魂都依此运动,越接近这一秩序就越完善,数学和音乐是这一秩序最具体和直接的表达。 2.音乐与和谐
在《会饮篇》中柏拉图对音乐与和谐的关系做了说明。他认为音乐是对立因素的统一体,比如高音低音、节奏快慢等相互对立的因素一起组成音乐,音乐自身对这些对立冲突的因素进行调和,使其互相和合、协调一致,从而达到整体和谐。在这一过程中,和谐是内生于音乐的,完成协调统一主体的是音乐本身。不过应当注意这种内生关系并不说明和谐对音乐的依赖,和谐是独立存在,永恒唯一的,不存在于具体音乐中。如前文所述,音乐通过引入数的概念,按照秩序规定来协调内部对立因素达到和谐。音乐节奏、旋律、和声中的数的比例让音乐拥有了秩序、尺度和理性,这是音乐内生的和谐关系,并且与宇宙灵魂的和谐具有一致性,音乐的美正是出于这种和谐。
不同于现代和声学中的“和谐”只将关注点放在音乐的规律和现象上,在柏拉图或者说古希腊传统的音乐思维里,音乐的和谐与宇宙万物的和谐性质相联系。“音乐能够进入人的听觉并被我们接受,乃是因为我们有和谐的本性。”人的感官和灵魂也是按照根本秩序运作的,具有和音乐、宇宙相似的和谐秩序,并且与外部世界的和谐共同构成宇宙整體的和谐秩序。音乐的和谐、人的和谐、万物的和谐都是宇宙秩序中的乐音,相互沟通融合,共同构成完美的宇宙和声。因此,人通过感官体验外部世界的和谐,又根据这种知觉体验认识和引导自身的内在和谐,贯通内外和谐,通向宇宙万物的根本秩序。
3.对美的追求
“理念论”的内在矛盾将可感世界的音乐与理念中的音乐隔离开来,“一切事物之所以成为美的,是由于美本身”。根据模仿论的观点,具体音乐作为一种模仿艺术,因为对理念的模仿而有了美的特性,音乐中的美只是“理念”的影子。就回忆说而言,现实中音乐的美源于音乐创作过程中灵魂隐约回忆起的依附肉体之前在理念世界见到的真美。两种观点都在理念世界中为现实中的音乐之美寻找基础,因此现实中的音乐为了完善自我,必须以理念世界的美作为追求目标。
柏拉图对美做了层次划分:个体的美、一般的美、心灵的美、行为制度的美、各类知识的美、最高理念的美。关于通向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他以“灵感说”解释第一等人[4]创作才能的来源,这类人对理念具有足够的认识,能创作出真正有美感的作品。不过大部分人都是从现实世界感受美,凭借技艺进行创作,从具体事物出发通向真理。可见,音乐家创作方式不同,其音乐作品也有高下之分,最好的音乐作品应该是从对永恒的理念音乐的凝神观照而来。而大部分人只能通过对具体音乐的学习获得关于理念音乐的认识,人们通过听觉感知到具体的音乐作品中的和谐之美,再将音乐中的和谐内化为自身心灵的和谐,又外显于行为制度之中,最终达到理念中的至善至美。
对美的追求将现实中的音乐与理念音乐相联结,肯定了技艺音乐存在的合理性,将音乐艺术提升为更高层次的哲学探索,同时也为音乐的社会效用提供了价值基础。
三、音乐的价值意义
“美是理念,美是和谐”,音乐的本质就是美善合一的最高理念,音乐的价值就在于引导人们通向和谐与秩序,柏拉图由此建构了服务于其政治理想和哲学目的的音乐价值观。
1.音乐教育与城邦建设
前文我们考察过古希腊音乐的发展情况,在柏拉图时期,传统的音乐规则遭到破坏,曲调混杂,技巧繁复,风格多变,人们贪图感官享乐,桑间濮上之音盛行。在柏拉图的理想城邦建设中,乐教具有重要地位,他对公民的教育划分了三个阶段,音乐教育贯穿始终。
音乐的和谐与个体灵魂的内在秩序相联系,窳劣的音乐让人的灵魂损坏,因此柏拉图对用于教育的音乐做了严格审察,主张只让好的音乐进入城邦。音乐的和谐秩序根植于理念,只能用理性而非感官评判音乐的好坏,和谐的音乐应当表现为适度和节制。当时的音乐主要由言语、调式和节奏组成,柏拉图对这些内容分别进行了限定。在调式上他排斥悲婉的吕底亚调和绵靡的伊奥尼亚调,认可严肃的多利亚调和激昂的弗里几亚调,“它们一刚一柔,能恰当地模仿人的成功与失败、节制与勇敢的声音”。音乐的节奏也应该纯化,避免繁复,配合好的调式一起追随言语[5]。柏拉图对乐器也做了筛选,排斥多弦多音阶的乐器进入城邦,比如奥洛斯管、三角琴,主张采用音阶简单的乐器。这些主张都是从音乐对人心灵影响出发的,柏拉图将音乐最重要的价值置于对心灵的表现上,尽量去除附加其上的其他价值,尤其是对人的感官刺激和外在愉悦,这对现代音乐的价值重构具有启示意义。
音乐教育指的是对技艺音乐的学习,而理想城邦的统治者是哲学,他掌握着真理,不需要借技艺音乐获得关于理念的认知,因此音乐教育主要是针对城邦中的公民和护卫者。通过和谐的音乐培养正义的、节制的、勇敢的公民和护卫者,城邦的统治得以有秩序地进行。在柏拉图看来,现实中的音乐价值就体现在这种社会效用中。
2.引导灵魂通向美善
按照柏拉图的宇宙灵魂观,音乐节律中的数理关系是宇宙灵魂的本质,造物主以这一数学关系创造的灵魂具有和谐与理性,是永恒不朽的,在其上加入有朽的部分就产生了生命物。因此,人的灵魂具有两面性,在具有理性的同时还掺杂着有朽部分,比如欲望、快乐、恐惧感情等。人的灵魂由于对理念世界的直观有了和谐理念,因此在人的本性中具有和谐,但是灵魂的有朽部分容易导致这种和谐的偏离,这种情况下,音乐的和谐就发生作用。“和谐的作用是纠正人的灵魂的运行,即当她偏离时使她回到和谐正轨上。节律也是这样给予我们的,它可以帮助无序无理的人类灵魂回归秩序。”这里指和宇宙灵魂共存的理念音乐对人灵魂的引导,它通过数的比例展示出内在的秩序,这个秩序是理念的美和智慧的体现,真正的和谐是美善的统一,是最高的理念。音乐引导人的灵魂恢复和谐的就是引导人类灵魂通向美善合一的最高理念,这是音乐的终极意义。
这一过程体现在具体实践中就是通过音乐对和谐的体验与认识,反省自身的内在秩序,像音乐将对立的音阶和节奏加以协调一样,对灵魂中不和谐的部分进行调节,使灵魂回归秩序。人们学习那些具有好的言语、调试和节奏的音乐,对自身的品行进行协调,以理性引导激情和欲望,净化灵魂中低劣污浊的部分,最终通向完整与崇高。
注释:
[1]柏拉图.斐多篇[M].78—79.
[2]毕达哥拉斯学通过测量弦长比例的实验得出三个协和音程。当琴弦取1:2的比例时对音高进行比较得到八度音程,琴弦之比2:3时得到五度音程,琴弦比值为3:4时得到四度音程。
[3]根据这种分割方法可以推出八度音阶中所有的全音和半音。
[4]《斐多篇》中将人分为九等人,“爱智者、爱美者,或是诗神和爱神的顶礼者”是第一等人。
[5]柏拉图认为在音乐中应该以诗步和韵律追随言语,音乐的好坏要看节奏,节奏的好坏要看言语,言语的好坏则反映人的内心。这是音乐秩序与人的内在秩序相联系的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张洪全)
[关键词]理念论;模仿;数;和谐;灵魂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19)01-0120-03
在古希腊思想资源中,柏拉图的音乐思想尤为精妙,其中蕴含的理性思维对我们化解现代音乐危机有极重要的意义。而今人对柏拉图音乐思想的解读多以单纯艺术学的角度展开,这既片面,又忽视了其音乐思想的哲学价值。笔者拟从历史的角度结合对其哲学思想演变的考察,全面分析古希腊视角下的柏拉图音乐思想,揭示被杂多的感性认知所遮蔽的智慧。
柏拉图的音乐思想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其哲学思想的发展而逐渐完善,有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他的音乐观继承了古希腊传统的模仿思想,又将模仿论建立在其理念论基础上,形成了二重音乐观。
一、音乐的本源
1.普遍性定义
在智者学说人文主义启蒙下,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盛行。人们以感觉经验作为认识尺度,难以获得同一的知识和价值,给思想带来了困惑。在柏拉图早期著作中,苏格拉底式对话经常围绕着对具体事物的普遍性定义的探求展开。柏拉图认为,真知识具有普遍性和确定性,不会因为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它们内在于事物的本性之中,始终如一,永恒不变。
从这个角度来讲,要获得关于音乐的真知识,需要对其进行普遍性定义。音乐的“普遍性定义”是从众多具体音乐的共同本质中抽象而来,以具体音乐为载体展现自己,是具体音乐的内在根据,具体的音乐之所以具有音乐的性质是因为“普遍性定义”音乐对其本性的揭示。“普遍性定义”的音乐在任何条件下对任何人都是同一的,也不会受具体音乐流变的影响。真正的音乐始终是确定的,普遍的,永恒的。那么这个音乐的“普遍性定义”究竟是什么呢?根据早期的苏格拉底式思维难以回答这个问题,于是柏拉图在“普遍性定义”的铺垫下提出了著名的“理念论”来解决这一难题。
2.理念中的音乐
感性事物始终处于变化之中,没有同一的定义,因此只能在非感性事物中寻求普遍。为此,柏拉图提出了他的独特思想“理念论”,这一学说是他音乐思想的基础。
本质上“理念”是始终如一的绝对实在,不接受任何变化,而具体事物则一直处于流变之中,无法确定。人们可以通过官能感知具体事物,但“理念”是不可见的,只能用理性去把握。[1]“理念”具有逻辑上的先在性,区别于具体事物的杂多,“理念”是唯一的,是具体事物的原因。具体事物因为有了理念而成为该物。
按照“理念论”的观点,因为“音乐”理念本身存在于具体的音乐作品中,人们才能通过这些作品感受音乐,欣赏音乐。“普遍性定义”是从众多的音乐作品中抽象出“音乐”的定义,而理念上“音乐”在逻辑上先于具体音乐,这就保证了“音乐”的确定性。理念“音乐”将众多具体音乐的性质包含在内,是具体音乐唯一的内在本性,它呈現在众多具体音乐之中,使其具有音乐的性质。具体的音乐因为有了“音乐”而存在,但仍然是不确定的,充满变化的,只有理念中的音乐才是唯一真实永恒并且独立自存的。
3.二重音乐观
由于“理念世界”独立于现实世界,二者在等级和真实性上必然存在差异,在线喻中柏拉图区分了现实世界的影像和具体事物以及理念世界中的数理理念与最高实在。与之对应,人们在认知方式上存在想象和意见的区别以及理智和理性的差异。基于对二重世界的构想,柏拉图进一步以模仿论丰富其理念论体系,认为现实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影像则是对现实世界中具体事物的再模仿。柏拉图将模仿论置于“理念论”之下,形成了独特的二重音乐观点。技艺音乐是基于现实中具体事物对理念音乐模仿的再模仿,与理念音乐隔了三层,具有一定的虚幻性,是不完整的,有善恶优劣之分。理念中的音乐则是真实、美善、完满、永恒,是技艺音乐存在的本源,也是技艺音乐所追求的终极目的。
在认识论上,柏拉图区分了知识和知觉,肯定知觉也可以是知识的来源。如此一来,理念上的“音乐”具有了生命力,会和其他理念发生辩证联系,而技艺音乐作为模仿艺术也能获得关于音乐的真正知识的来源。
二、音乐中的理性
音乐的实质在理念世界中,然而理念中的美超出了感性的审美体验,需要用理性去把握。柏拉图从音乐中的数理与和谐出发,将音乐与宇宙、灵魂联系起来,从宇宙的整体和谐中把握音乐的本质。
1.音乐中的数
柏拉图的美学结构建立在数的基础上,他认为是数的比例使事物和谐,这一观点主要源于毕达哥拉斯学派。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美学观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上,他们试图用单一的原理数来解释宇宙,他们认为美的本质是和谐,而和谐来自于数量比例的适当安排。但是柏拉图并未将数当作可感事物,他在线喻中把数作为理念世界的第一部分,肯定数的客观独立性。关于数的知识则是从意见进阶到理性的路径,数可以将人们的感性认知引向真理,因此他对音乐真理的把握也是建立在对音乐中数理结构的认识上的。
柏拉图关于音乐的数理思维在其哲学著作中有多处体现,其中最为精妙的是在《蒂迈欧篇》中论述宇宙生成论时套用的数学模型。他借鉴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音程理论[2],按照声乐中分割和测定乐音的方法,以音乐中的音程区间比例对宇宙灵魂结构进行切割。比如在创造灵魂的第二阶段,分别以二和三的倍数提取比例作为分割宇宙灵魂的原始材料,得到的两组数列在音乐上代表着八度音程和四、五度音程。随后又以四度和五度音程的比例对先前得到的区间继续切割,使每个区间得到四个数,用以代表灵魂的四要素。造物主创造宇宙灵魂的模型完全对应音乐中的和谐比例[3],说明异质元素通过这一数学秩序进行组合就能达到和谐。柏拉图将其作为灵魂和谐的根本秩序,宇宙、城邦、灵魂都依此运动,越接近这一秩序就越完善,数学和音乐是这一秩序最具体和直接的表达。 2.音乐与和谐
在《会饮篇》中柏拉图对音乐与和谐的关系做了说明。他认为音乐是对立因素的统一体,比如高音低音、节奏快慢等相互对立的因素一起组成音乐,音乐自身对这些对立冲突的因素进行调和,使其互相和合、协调一致,从而达到整体和谐。在这一过程中,和谐是内生于音乐的,完成协调统一主体的是音乐本身。不过应当注意这种内生关系并不说明和谐对音乐的依赖,和谐是独立存在,永恒唯一的,不存在于具体音乐中。如前文所述,音乐通过引入数的概念,按照秩序规定来协调内部对立因素达到和谐。音乐节奏、旋律、和声中的数的比例让音乐拥有了秩序、尺度和理性,这是音乐内生的和谐关系,并且与宇宙灵魂的和谐具有一致性,音乐的美正是出于这种和谐。
不同于现代和声学中的“和谐”只将关注点放在音乐的规律和现象上,在柏拉图或者说古希腊传统的音乐思维里,音乐的和谐与宇宙万物的和谐性质相联系。“音乐能够进入人的听觉并被我们接受,乃是因为我们有和谐的本性。”人的感官和灵魂也是按照根本秩序运作的,具有和音乐、宇宙相似的和谐秩序,并且与外部世界的和谐共同构成宇宙整體的和谐秩序。音乐的和谐、人的和谐、万物的和谐都是宇宙秩序中的乐音,相互沟通融合,共同构成完美的宇宙和声。因此,人通过感官体验外部世界的和谐,又根据这种知觉体验认识和引导自身的内在和谐,贯通内外和谐,通向宇宙万物的根本秩序。
3.对美的追求
“理念论”的内在矛盾将可感世界的音乐与理念中的音乐隔离开来,“一切事物之所以成为美的,是由于美本身”。根据模仿论的观点,具体音乐作为一种模仿艺术,因为对理念的模仿而有了美的特性,音乐中的美只是“理念”的影子。就回忆说而言,现实中音乐的美源于音乐创作过程中灵魂隐约回忆起的依附肉体之前在理念世界见到的真美。两种观点都在理念世界中为现实中的音乐之美寻找基础,因此现实中的音乐为了完善自我,必须以理念世界的美作为追求目标。
柏拉图对美做了层次划分:个体的美、一般的美、心灵的美、行为制度的美、各类知识的美、最高理念的美。关于通向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他以“灵感说”解释第一等人[4]创作才能的来源,这类人对理念具有足够的认识,能创作出真正有美感的作品。不过大部分人都是从现实世界感受美,凭借技艺进行创作,从具体事物出发通向真理。可见,音乐家创作方式不同,其音乐作品也有高下之分,最好的音乐作品应该是从对永恒的理念音乐的凝神观照而来。而大部分人只能通过对具体音乐的学习获得关于理念音乐的认识,人们通过听觉感知到具体的音乐作品中的和谐之美,再将音乐中的和谐内化为自身心灵的和谐,又外显于行为制度之中,最终达到理念中的至善至美。
对美的追求将现实中的音乐与理念音乐相联结,肯定了技艺音乐存在的合理性,将音乐艺术提升为更高层次的哲学探索,同时也为音乐的社会效用提供了价值基础。
三、音乐的价值意义
“美是理念,美是和谐”,音乐的本质就是美善合一的最高理念,音乐的价值就在于引导人们通向和谐与秩序,柏拉图由此建构了服务于其政治理想和哲学目的的音乐价值观。
1.音乐教育与城邦建设
前文我们考察过古希腊音乐的发展情况,在柏拉图时期,传统的音乐规则遭到破坏,曲调混杂,技巧繁复,风格多变,人们贪图感官享乐,桑间濮上之音盛行。在柏拉图的理想城邦建设中,乐教具有重要地位,他对公民的教育划分了三个阶段,音乐教育贯穿始终。
音乐的和谐与个体灵魂的内在秩序相联系,窳劣的音乐让人的灵魂损坏,因此柏拉图对用于教育的音乐做了严格审察,主张只让好的音乐进入城邦。音乐的和谐秩序根植于理念,只能用理性而非感官评判音乐的好坏,和谐的音乐应当表现为适度和节制。当时的音乐主要由言语、调式和节奏组成,柏拉图对这些内容分别进行了限定。在调式上他排斥悲婉的吕底亚调和绵靡的伊奥尼亚调,认可严肃的多利亚调和激昂的弗里几亚调,“它们一刚一柔,能恰当地模仿人的成功与失败、节制与勇敢的声音”。音乐的节奏也应该纯化,避免繁复,配合好的调式一起追随言语[5]。柏拉图对乐器也做了筛选,排斥多弦多音阶的乐器进入城邦,比如奥洛斯管、三角琴,主张采用音阶简单的乐器。这些主张都是从音乐对人心灵影响出发的,柏拉图将音乐最重要的价值置于对心灵的表现上,尽量去除附加其上的其他价值,尤其是对人的感官刺激和外在愉悦,这对现代音乐的价值重构具有启示意义。
音乐教育指的是对技艺音乐的学习,而理想城邦的统治者是哲学,他掌握着真理,不需要借技艺音乐获得关于理念的认知,因此音乐教育主要是针对城邦中的公民和护卫者。通过和谐的音乐培养正义的、节制的、勇敢的公民和护卫者,城邦的统治得以有秩序地进行。在柏拉图看来,现实中的音乐价值就体现在这种社会效用中。
2.引导灵魂通向美善
按照柏拉图的宇宙灵魂观,音乐节律中的数理关系是宇宙灵魂的本质,造物主以这一数学关系创造的灵魂具有和谐与理性,是永恒不朽的,在其上加入有朽的部分就产生了生命物。因此,人的灵魂具有两面性,在具有理性的同时还掺杂着有朽部分,比如欲望、快乐、恐惧感情等。人的灵魂由于对理念世界的直观有了和谐理念,因此在人的本性中具有和谐,但是灵魂的有朽部分容易导致这种和谐的偏离,这种情况下,音乐的和谐就发生作用。“和谐的作用是纠正人的灵魂的运行,即当她偏离时使她回到和谐正轨上。节律也是这样给予我们的,它可以帮助无序无理的人类灵魂回归秩序。”这里指和宇宙灵魂共存的理念音乐对人灵魂的引导,它通过数的比例展示出内在的秩序,这个秩序是理念的美和智慧的体现,真正的和谐是美善的统一,是最高的理念。音乐引导人的灵魂恢复和谐的就是引导人类灵魂通向美善合一的最高理念,这是音乐的终极意义。
这一过程体现在具体实践中就是通过音乐对和谐的体验与认识,反省自身的内在秩序,像音乐将对立的音阶和节奏加以协调一样,对灵魂中不和谐的部分进行调节,使灵魂回归秩序。人们学习那些具有好的言语、调试和节奏的音乐,对自身的品行进行协调,以理性引导激情和欲望,净化灵魂中低劣污浊的部分,最终通向完整与崇高。
注释:
[1]柏拉图.斐多篇[M].78—79.
[2]毕达哥拉斯学通过测量弦长比例的实验得出三个协和音程。当琴弦取1:2的比例时对音高进行比较得到八度音程,琴弦之比2:3时得到五度音程,琴弦比值为3:4时得到四度音程。
[3]根据这种分割方法可以推出八度音阶中所有的全音和半音。
[4]《斐多篇》中将人分为九等人,“爱智者、爱美者,或是诗神和爱神的顶礼者”是第一等人。
[5]柏拉图认为在音乐中应该以诗步和韵律追随言语,音乐的好坏要看节奏,节奏的好坏要看言语,言语的好坏则反映人的内心。这是音乐秩序与人的内在秩序相联系的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张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