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贼,俗名“小偷”,以偷窃别人的钱物为生,属于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所以,贼们大多趁月黑风高出来“干活”,当然也有胆大的,敢光天化日之下去地铁、公交车等人多的地方掏腰包。近几年电子支付大行其道,多数人不揣现金,甚至连腰包也没有,只需一机在手,生活无忧,而手机又须臾不离手,使小贼们陷入失业的“困境”。
人们如果以为从此“天下无贼”,万事太平,那就大错特错了;“江山代有贼人出”,文贼的队伍却强大了起来。“文贼”,顾名思义,偷文章的贼。文人偷窃便是抄袭,古之谓“文抄公”。《唐语林》曾记载一位厚颜无耻到极致的文抄公。唐人卢钧做司空时,有一位进士来拜见,呈上十几篇文章,想让卢钧引荐。卢钧一看十几篇文章竟然都是自己的作品,就问客人:“你从哪里得到这些文章的?”進士说:“是我夏季完成的课业。”(脸竟然不红)卢钧说:“这些文章是我写的,我可以背诵给你听。”(直接打脸)。客人于是拜服于地:“我无意中得到这些文章,也不知道是谁的,没成想竟然是您的。”这真是现实版的李鬼撞见李逵,让人捧腹。
古代信息传播不发达,文贼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只是这位进士运气太差,竟然遇到了文章的正主儿,现了原形。设若不是卢钧换做别的官员,此贼极有可能因那十几篇文章而被奉为上宾,直至靠抄袭而一举成名。现如今互联网时代,搜索引擎之强大,完全可以让文抄公们无所遁形,但依然有文贼,且有文贼堂而皇之地成名成家,实在让人大跌眼镜。笔者所在的一个全国写手QQ群里,经常有人爆料,某“著名”文贼的大作又上了哪家报纸、哪家杂志。然后大家纷纷慨叹,辛苦撰文的屡投不中,轻松偷窃的却能屡屡得手,实在是不公平。然后有人就把矛头指向报刊编辑。那些被文贼抄袭的文章,只要拿到网上随手一搜,多数都能查出是抄袭的,为什么编辑们都不知道去搜一搜?是编辑们工作太忙或者一时疏忽,还是他们与文贼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某些文贼都已经成了“著名”文贼,天下皆知(至少文学圈内皆知),有的报刊却依然在发他们的抄袭之作,实在让人难以索解。
据我所知,也有很多正义的编辑能够严格把关,拒文贼于千里之外,但依然挡不住厚脸皮文贼的猖狂。某编辑曾指出某作者抄袭并拒绝再用其稿时,该文贼赔礼道歉不成,便恼羞成怒:“你自己玩吧!”言外之意,此地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其“理直气壮”、厚颜无耻,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文贼之所以能猖狂到这种地步,就在于抄袭行为受到处罚的成本太低,或者干脆就是零成本。市面上的小贼偷钱物,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来约束,甚至如果偷窃价值达到一定数额,还会有牢狱之灾。而文贼偷了别人的文章去发表,赚了银子揣腰包却逍遥法外,难道文贼就不是贼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已经颁布实施了好多年,但是侵权抄袭等现象仍然屡屡发生,法律维权依然困难重重。就连琼瑶那样的名作家,因大作被抄袭,亦几番对簿公堂,累得身心俱疲。著名作家维权都如此艰难,小作者的一篇豆腐块文章被抄袭,维权之难更是可想而知。写作者往往视自己的文章如孩子,辛辛苦苦码字就像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孩子,付出的艰辛努力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谁知孩子养大成人了,却被别人偷了去,该是多么的心痛而又无助。但可惜的是,很多作者被抄袭,除了痛骂却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为了千把字的小文章,打官司告状?算了吧,有那时间又写出多少文章?千千万万个被抄袭者就这样忍了,文贼们却暗地里笑了。
说一千道一万,文贼也是贼,如果放任文贼这样轻轻松松偷下去,我们的文学事业怕是要危险了。所以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打击惩处力度,绝不能让文贼逍遥法外,该抓的抓,该罚的罚,一定要揭掉他们欺世盗名的贼皮,还我们一个清静纯洁的文学世界。
李肖飏/图
人们如果以为从此“天下无贼”,万事太平,那就大错特错了;“江山代有贼人出”,文贼的队伍却强大了起来。“文贼”,顾名思义,偷文章的贼。文人偷窃便是抄袭,古之谓“文抄公”。《唐语林》曾记载一位厚颜无耻到极致的文抄公。唐人卢钧做司空时,有一位进士来拜见,呈上十几篇文章,想让卢钧引荐。卢钧一看十几篇文章竟然都是自己的作品,就问客人:“你从哪里得到这些文章的?”進士说:“是我夏季完成的课业。”(脸竟然不红)卢钧说:“这些文章是我写的,我可以背诵给你听。”(直接打脸)。客人于是拜服于地:“我无意中得到这些文章,也不知道是谁的,没成想竟然是您的。”这真是现实版的李鬼撞见李逵,让人捧腹。
古代信息传播不发达,文贼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只是这位进士运气太差,竟然遇到了文章的正主儿,现了原形。设若不是卢钧换做别的官员,此贼极有可能因那十几篇文章而被奉为上宾,直至靠抄袭而一举成名。现如今互联网时代,搜索引擎之强大,完全可以让文抄公们无所遁形,但依然有文贼,且有文贼堂而皇之地成名成家,实在让人大跌眼镜。笔者所在的一个全国写手QQ群里,经常有人爆料,某“著名”文贼的大作又上了哪家报纸、哪家杂志。然后大家纷纷慨叹,辛苦撰文的屡投不中,轻松偷窃的却能屡屡得手,实在是不公平。然后有人就把矛头指向报刊编辑。那些被文贼抄袭的文章,只要拿到网上随手一搜,多数都能查出是抄袭的,为什么编辑们都不知道去搜一搜?是编辑们工作太忙或者一时疏忽,还是他们与文贼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某些文贼都已经成了“著名”文贼,天下皆知(至少文学圈内皆知),有的报刊却依然在发他们的抄袭之作,实在让人难以索解。
据我所知,也有很多正义的编辑能够严格把关,拒文贼于千里之外,但依然挡不住厚脸皮文贼的猖狂。某编辑曾指出某作者抄袭并拒绝再用其稿时,该文贼赔礼道歉不成,便恼羞成怒:“你自己玩吧!”言外之意,此地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其“理直气壮”、厚颜无耻,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文贼之所以能猖狂到这种地步,就在于抄袭行为受到处罚的成本太低,或者干脆就是零成本。市面上的小贼偷钱物,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来约束,甚至如果偷窃价值达到一定数额,还会有牢狱之灾。而文贼偷了别人的文章去发表,赚了银子揣腰包却逍遥法外,难道文贼就不是贼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已经颁布实施了好多年,但是侵权抄袭等现象仍然屡屡发生,法律维权依然困难重重。就连琼瑶那样的名作家,因大作被抄袭,亦几番对簿公堂,累得身心俱疲。著名作家维权都如此艰难,小作者的一篇豆腐块文章被抄袭,维权之难更是可想而知。写作者往往视自己的文章如孩子,辛辛苦苦码字就像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孩子,付出的艰辛努力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谁知孩子养大成人了,却被别人偷了去,该是多么的心痛而又无助。但可惜的是,很多作者被抄袭,除了痛骂却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为了千把字的小文章,打官司告状?算了吧,有那时间又写出多少文章?千千万万个被抄袭者就这样忍了,文贼们却暗地里笑了。
说一千道一万,文贼也是贼,如果放任文贼这样轻轻松松偷下去,我们的文学事业怕是要危险了。所以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打击惩处力度,绝不能让文贼逍遥法外,该抓的抓,该罚的罚,一定要揭掉他们欺世盗名的贼皮,还我们一个清静纯洁的文学世界。
李肖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