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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啊,我本该像一只鸫鸟一样呼啸着穿过生活,一边还咔嘣咔嘣地吃着坚果馅饼。我本该那么悠闲、散淡、轻快和无所事事。但是我遇见了你。这一天的色调是浅绿与铅灰,气味是热可可沸腾冷却的微苦,而我的运程是意外的横生枝节。我们在城市的雾霾里撞上了。
是真的撞上,我们两辆车撞在一起。我的斯巴鲁森林人给你的丰田酷路泽一个大吻,你回敬我的是挤爆右侧前大灯的深拥。我们制造了这城市不小的一场堵车,在晚下班的车流里,一起扮演着挨骂的角色。
之后我们互相知道了对方的姓名、职业、电话号码。我们和平解决了这起事故。于是我又该像鸟儿一样启程过我一个人的潇洒日子——没有家庭、自由职业、不需要赚很多钱所以也不必担惊受怕地避税或者图谋升职。只是画画、画画、一直画画。你呢,你则应该回你的公司当你的上司,给他们优劣评级,淘汰不称职的员工,并定期跟你的上级开会,过你的不太潇洒的日子。但是我们不知为何开始约会了,谁先向谁发出的邀请呢?我觉得那不重要,而且也说不清楚。因为当我收到你的微信留言时,我正试图发出一段语音。
“要不要好好认识一下?”
“也许可以好好认识一下。”
这是我们的开始。一段愿者上钩那样的没有任何啰嗦的,只需要一段500字的文字就可以说清楚的开始。
2
我们的后来呢,我们的后来当然是分散于茫茫人海。也许在旁人看来,分手是很难过的事。可我并不这么想。我平静甚至安心于和你的分离,就好像看到每一天的太阳终究隐没于霞霓,而我和你各自找到了归途。
还记得你离去前桌上那两杯热可可。我们谁也没喝,它们只是慢慢从滚烫变成温热,最后冷却。我去厨房倒掉了它们,认真清洗了两只一模一样的马克杯。可可是你送我的,你送给我很多可可。你是我的可可先生,身上总有可可的味道,又苦,又香,又甜。你是我的阿兹台克人,从远古民族走来的男子,你采摘可可树的荚果,劈开它们,取出种子,晒干酿造,榨取汁液,做成最苦最原始而又最醇厚的可可。
我喜欢你的职业,你是一位巧克力供货商。多么可爱又多么伟大的职业,全世界的孩子和女人都不能没有你。和你认识的那天,其实你刚从科特迪瓦归来,那个国家也被称作象牙海岸,有数不清的可可种植园。你去往那里,视察可可的生长,跟当地农人谈价,收购可可豆再贩卖给世界各地的巧克力工厂。每年,你为你的公司出差,去往亚洲、非洲和南美,去看望你的可可。
你跟我讲,可可树既怕日晒,又怕风吹,所以它们只能生长在香蕉树下。你跟我讲,你是一个看到香蕉就要呕吐的人,因为一生里吃过的香蕉真的比大象还多,当地人总是热情地招呼你,给你香蕉。
我们没多久就住在一起,在一间背山面海的别墅里。很贵的别墅,很豪华、很大,很不像一个家。也许从一开始起我们就预感我们并不会永生相伴,所以我们对爱情挥金如土。这间公寓有两层,二楼整个打通,三面玻璃大墙,一面保留岩石原貌。白天,我在其中画画,你做我的模特。如果我要求你裸体,你就裸体。如果我要求你趴着,你就趴着。你的身材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好,香蕉吃多了,有一点小肚子,可是它是我的最爱。当我画累了,我让你仰躺,我就枕在你的小肚子上。我们那样不知今夕何夕地过日子,整整三个星期足不出户。最后是保姆受不了,她要求我们出去一趟,以便能好好地打扫一次房间。哦,那乱七八糟的房间,她一定要疯了。
所以我们出去了一次。出去一次真好。我们吃了顿日本菜,觉得太好吃了,于是又去吃了一顿火锅。爱情把我们消耗得皮包骨,是时候补充点能量了。火锅之后,再去哈根达斯叫两客冰淇淋。然后我们在腹胀、打嗝与上厕所的欲望中,坐在电影院的包厢里睡着了。
太累了,恋爱太累了。
3
说到分手,很多人说,那是因为彼此太过了解。了解了对方的善良也就了解了对方的软弱,了解了对方的聪明也就了解了对方的自私,了解了对方的安静也就了解了对方的麻木,了解了对方的智慧也就了解了对方的冷漠。
但我们并非如此。我想你还并不完全了解我,正如我并不全然了解你。我们还没有把爱情剥开弄死像压榨一块可可饼那样绝情。我们的爱情还带着汁水,还比较新鲜。
在分开多年以后的一个雪天,我看着窗外树枝上栖落的大灰鹊,忽然想起你在分手的时候还不知道我的无名指戴几码的戒指。你也不知道我十个手指头的指纹全是涡,而头发里有三个旋儿。你还不知道我小时候从铁门上爬高摔下昏迷了几天。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画画,我的画每幅成交价是多少。还有,你还不知道我其实对可可过敏。
这样也好,因为你还不了解我,你就不会在分手时不舍。你喜欢奇妙的事物与人,按你的心软程度,和一双手有十个涡和头顶有三个旋儿的女人分手,足够懊悔上一阵子。
而你之于我呢,一样也是缥缈,也像一个谜。我是如此爱你,但我并不知道太多关于你的事情。甚至我没有问过你是否结过婚。按说像你这样年龄的男子,一般都会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但我不问,并不是我多么有心机,是因为我真的并不好奇。
我总觉得,一场好的爱情,会让人留恋,也会让人安心放手。
我还记得你带我去过的非洲。你出差带上了我,你带我去科特迪瓦的可可种植园。本来可以不去那里,只在阿比让停留两天或三天,等当地的收购商上门,跟他们碰个头,把可可的数量和价格报给你就行。但是你为了让我看到可可树,带我去往那个小村庄。
那真是个美丽的村庄,满地红土,植物浓绿,没有道路,我是说,没有人工修整的柏油马路,路,只是靠人和动物的双脚踏出来的那种最原始的路。有很重的尘土,却让人觉得干净。当地的男子打着赤膊,系粗布纺出的彩色短裤。女子上身没有衣服,美丽的乳房在光天化日下袒露,不觉羞耻。因为她们根本不知道乳房是羞耻,乳房本是美与温柔。 我坐在香蕉树下,看你的NB球鞋踩成了象足那样的泥巴柱。你跟当地人说土语,拿一只橙色的可可果,用刀斩开,察看种籽的发育。男人认真做事的时候确实是吸引人的。那时我才好好地端详你。你真好看,你有挺直的背部如书脊,你是我心爱的人;你有强壮的手臂如弦弓,你是我心爱的人;你有漂亮的深黑眼睛如宝石,你是我心爱的人。
我画下了你,那是我唯一一张保留至今的有关你的画像。你、当地的族长、赤身的妇女、孩子。那张画用掉大量的正红、深绿、土蓝、土黄,简直如同马蒂斯一般,颜色不需调和,直接挤出涂抹在画布上。多年后,有人来到我的工作室,看到那幅画,要用一笔重金买下,那笔重金足够我安然甚至挥霍地度过余生,但我不需多想,没有同意。
我们夜宿在族长的树屋。半夜里忽然有只猫头鹰飞了进来,我看到那一对绿眼睛,吓得差点翻出窗口掉下树屋。你抱紧我,吹着口哨,呼,胡胡胡胡,呼。那猫头鹰居然呆愣半秒,回应起来,呼,胡胡胡胡,呼。你说,“完蛋,它爱上我了,当心它把你啄下树去。”
“所以我今晚不论怎样也得跳楼,哦不,跳大树对吗?”
你笑起来,你拥抱我,在我额头吻下天使对人类那样的吻。
4
如同原始人重返文明社会,回到中国,一切已然不同。
首先是你患了严重的感冒。当你连打十个喷嚏的时候,隔十秒,我一定在楼上模仿出十个喷嚏。我听到你在楼下哈哈大笑,但我却知道自己有点强颜欢笑。我讨厌感冒,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人会像我一样厌恶感冒。我宁可患上中耳炎、偏头痛、拉肚子或者痔疮,都不愿意感冒。我讨厌感冒就如同我讨厌厕所里没有冲掉的卫生纸,感冒让我觉得不洁,而且一旦鼻塞,我的哮喘准会发作。我实在是害怕鼻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每当我面对一个有鼻炎的朋友,看到那张鼻炎脸,听到那种鼻炎的腔调,我真的比他们自己还要痛不欲生。所以,为了不让自己难受,我清点了我的朋友们,他们没有任何一个有鼻炎,因为唯一有鼻炎的已无辜地被我抛弃了。我还记得他跟我描述鼻炎,他说,我一生里从没有畅快呼吸过,偶尔泡温泉或者洗热水澡,天意眷顾般,忽然鼻子开窍了几秒,天啊,你知道上天堂是什么感觉吗,就是那几秒!
于是,为了防止被你传染,我跟你隔离了几天。我知道在那几天里我们是如何忍耐着对对方的思念,虽然那思念仅仅是两段楼梯的距离。但是你没有越过雷池,这让我对你刮目相看。而我也没有主动下楼,这让我对自己也刮目相看。我们变得井水不犯河水,谁也没打扰谁,谁也不骚扰谁。礼貌又疏远,模范室友。
直到有一天深夜,我觉得你来了。来过了。坐在我床边,把我踢掉的被子掖好,弯身把我的拖鞋摆正,又给我倒了一杯第二天早上醒时要喝的白开水。然后你悄悄下了楼。
我忽然就哭了,眼泪洇湿了枕套。从那时起,我好像就知道我们的爱情寿数已尽,你大概也预感到了吧。
我躺在床上,我已经31岁了,这年龄的女人已不再是小女孩,我不会为了一点点难过就飞奔向你,缠着你搜刮你的温热气息,证明你爱着我我也爱着你。不会,我不再愿意那样撒娇了,我的心也不再是扭股糖般的没主见和柔软。31岁的女人,一切已成形、定版,轻易不会改动自己的习惯。正如你也一样,你也有自己不可更改的意志,即使面对爱情,也不动摇。谁也改变不了我们,我们是已经长大的树,没办法折弯和修葺。对于感冒,既然我如临大敌,就不会委屈自己拥抱你然后再用一周或更长时间治愈被传染的鼻塞、发烧和咳嗽。实话说,相比爱你,我更爱自己。
第二天中午,我接到你的电话,你说你已经飞往加纳,去视察新的可可种植园,你们公司在那里有一笔投资。
你说你放了一件东西在楼下的书柜里,让我有空去看看。
5
那是一枚戒指。
六爪镶,通透的钻石,切割非常大方,可惜大了不止一个号码。戴在手上,钻石滑了一圈,歪到手心这一侧,只要握紧拳头,就感觉到它分外硌手。
一张字条:我回来时如果你戴上了它,代表我们可以结婚成家。
从小到大,我从不戴任何首饰,这是人生第一次戴上了戒指。
我戴着它整整一周,忍受它的不合适,它太大了,我得时时提防它不要掉了,这一周就一直在玩这个提心吊胆的游戏。
一周后,你回到中国。你没有马上回到公寓,而是请我在外面吃饭。我知道你心意的郑重,你是想把话说清楚。我记得我当天赴约时的穿戴,我的发型,所使用的香水,有两款,爱玛士尼罗河,香奈儿五号。我总是按我的心意调配香水,谁说一定只能用一种香水呢。我盛装赴约,我想那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的约会。
你也许非常的失望,当你看到我的无名指。但是你不动声色,笑语如常。你跟我讲起巧克力的故事。你说在古代,世界上本没有巧克力。直到阿兹台克人把可可种籽榨汁,配以辣椒、胡椒、香草,冲了水开始喝。那就是最早的可可饮料,叫作苦水。既是苦水,一定并不好喝呀,可为什么阿兹台克人却趋之若鹜?而且后来还被西班牙人带回了欧洲?那一定是与瘾有关,与回味有关,甚至与爱有关。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可可的故事,苦水的故事,巧克力的故事。它有点像爱情的隐喻,爱情是甜美的巧克力,可是男人与女人的相处是可可原汁。当我们品尝着巧克力的甜美,我们势必要明白可可的苦涩。若我们不明白可可,我们便永远也不明白巧克力。
可是,太明白又怎样呢,太明白了,就会像你和我。明知道分手是痛苦,可是因为惧怕更大的痛苦,我们情愿选择伤害更小的那一种。
我们是悲观主义的花朵。一想到爱情这东西已被我俩取之殆尽,用之如泥沙,再之后,不论怎样的奢侈,都不会有此刻这样足够。我们会觉得失落。何况,我早已经自认和看出,你和我本是耽美与耽瘾的两个老饕,害怕一点点不够多、不够好和不够强。于是我们在选择面前倒车,错开危险的刮蹭。我害怕跟你结婚,是因为我害怕你在世俗的婚姻面前变成一个普通的男人,我也害怕我自己会变成一个普通的女人,为了油盐酱醋、日常生计开始斤斤计较,或为了一个小孩的教育问题跟你吵架。生而为人31年,不算聪慧,但眼看天下夫妻,家家都是如此。
我害怕你的改变,哪怕只是想想都不要。我害怕一切的变味、乏味和走样。
所以我没有戴你给我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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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与你分散于茫茫人海,时过境迁,我终会寻找一位不像爱你那么多的男人,终结我的孤单日子。我想我绝不会更快乐,但也不至于更悲哀。我会对自己说,最好的,我已经得到了,所以夫复何求。就如同最好的可可树的可可种籽酿成的最好的可可饼,榨取的最好的可可脂,我已经倒入杯中品尝并且因此过敏,所以往后我的生活就算是脱敏了,我将百毒不侵。
你也一样,希望你,也一样,找到一个非常喜欢但并不如喜欢我那么多的女孩结婚、生子、共度一生、安享晚年。但是希望你想到我时,还记得我是一个害怕感冒如同害怕死的自私的小女人,我最终没有戴上你给的戒指并不是因为我不爱你,而是因为我太爱你。
另外就是,亲爱的,戒指确实大了啊。
最终,我的可可先生,我象牙海岸走来的情人,当我写下这样一篇文字,我桌前放着的这一杯可可已经冷透。在关上电脑前,我冒着过敏窒息的风险把它饮尽了,还好,没有想象中那样难受。这让我忽然有点害怕,我想我也许根本不如我自己所想的那样潇洒,也许我错了,我错过了我最好的一场相遇,但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去找寻你。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