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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新时期,我国物质贫困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精神贫困的人数日益攀升。着眼于因物质匮乏而精神贫困的群体,从对精神贫困的概念界定入手,分析新时期我国精神贫困滋长的原因,提出转变我国反贫困路径的建议。
关键词 精神贫困 物质贫困 贫困主体
作者简介:黄颖,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1-166-02
一、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的辩证关系
物质和精神在人的世界中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物质是着眼于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的外部需求,精神则是内部结构追求自我的实现。貧困作为一种多维的匮乏的状态,可以划分为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两类。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物质匮乏者不一定精神贫困,精神贫困的主体既可能是家徒四壁的穷人,也可能是精神需求未被满足的富翁。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联系,精神贫困是物质贫困的直接后果和人文表现,同时,又是物质贫困产生的主要根源豍。这种联系在我国表现普遍,很多贫困者承受着物质和精神“双重匮乏”的压力,例如贫困大学生中精神贫困的愈发醒目。本文将重点研究这些物质匮乏主体的精神贫困问题,关注那些因为未对经济困难正确认识而走向精神贫困的人群,以此来反思我国现有的反贫困政策,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反贫困模式。
二、对精神贫困定义的尝试
对概念的准确把握是研究问题的起点,精神贫困的研究亦是如此。精神贫困的本质也是一种匮乏的状态,只是它的表现与物质贫困分属不同的层面。精神贫困多表现为自卑感强、心理承受能力差、价值观念单一和人际敏感等。精神贫困易受主观影响,不同表现的差异性大而同一性小,以至于难以形成一套公认的可操作性强的指标来对它进行定量研究。相较物质贫困,精神贫困显得更加难以描述,现有的“每种精神和精神贫困的定义都是局部的、阶段的、具体的,或个性的概念”豎,缺乏对精神贫困的精确定义。综合现有的有关精神贫困的描述,本文将精神贫困界定为一种经济或非经济性的制约因素造成的个人、家庭或群体在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状态、价值观念、思维习惯和行动方式等方面落后于社会主流精神水平,以致自身自由发展所需要的精神需求不能被满足的生存状态。
三、新时期我国精神贫困加剧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步入到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为主要特征的新时期。在过去的30年间,我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了2.5亿,但是贫困人口的减少并不等同于贫困的消除。新时期,我国相继涌现出脱贫速度减缓,返贫现象严重等一系列反贫困难题,反贫困陷入了如何跨越精神贫困难关的困境。探究精神贫困愈发严重的根源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社会的贫困问题,形成针对性的反贫困思路。因此,本文接下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分析我国精神贫困加剧的原因。
(一)经济视角: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的精神需求
精神贫困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征,为了适应生产力水平和政治制度的变革,它的衡量标准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动态变化。知识文化水平是精神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在过去,知识文化水平被当作一把标尺来度量一个人在精神层面上是“丰裕”还是“贫穷”,人们普遍认为识字越多的人,陷入精神贫困的可能性越小。但是在义务教育甚至高等教育高度普及的今天,一张文凭不再足以扮演划分精神贫困与否的“楚汉河界”,贫困大学生中精神贫困频发就是典型的例证。新时期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建设高水平精神文明的要求,而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一直难以赶上生产力发展的步伐,对贫困人群来说,社会支持的缺失更是加大了他们陷入精神贫困的可能性。这样看来,经济能力本来就不足的贫困者满足自己精神需要的压力就更大,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无疑更容易引发物质匮乏者的精神贫困。
(二)社会视角:阶层分化带来社会排斥的激增
贫困不仅是一个经济现象,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转型在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不断拉大了贫富差距,中国居民基尼系数已超过0.45的红色警戒线。悬殊的贫富差距加速了阶层的分化,中国的社会结构演变为一个“底层大,上边小”的金子塔形。庞大的贫困人群往往居于社会的底层,他们不仅要精打细算地生活,还可能面临机会和权力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分层往往会引发社会排斥,加剧精神贫困。以农民工为例,他们可能因为从事的工作而遭人歧视,可能因为农村的户口而为子女的上学发愁,也可能因为低收入而无力融入主流社会。但是中国社会是一个“圈子”的社会。被抛出社交圈子,肯定对贫困家庭不利,这样他们又陷入了一个“社会排斥”和“自我排斥”并存的人际关系的恶性循环中。社交方面不断加重的心理障碍使他们渐渐远离主流社会,最终成为了社会中的“孤岛”。
(三)文化视角:贫困是转型的一种阻力
贫困群体之间,彼此由于价值观念与生活习惯紧密结合,特别不易发生变化,具有极强的稳定性,所以,精神贫困是历史中积淀下来的文化样态。文化贫困是精神贫困的生长地,精神贫困是文化贫困的最高表现。鉴于这种联系,我们可以借助文化贫困理论来解读精神贫困的成因。从文化角度解释贫困者的人格特征和行为方式的产生有两种针锋相对的学说:贫困文化说和社会环境说。前者提出“贫困亚文化”的假定来解释贫困的代际传递。他们认为,穷人特定的生存方式易产生共同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即“亚文化”,整个贫困群体也就具有了相对独立性。在贫困文化的制约下,环境的变化并不能使其摆脱贫困。后者提供了另一个思路:“这不过是穷人对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反应。因此,穷人并非不愿意接受主流价值观,而是为生活环境所迫,不得不奉行某些特殊的态度和行为规则。一旦外部环境变了,穷人就会把握和利用机会,努力摆脱贫困”。以上两种学说虽然主张不同,但都强调文化因素介入了贫困现象。与我国转型的国情相结合,转型中的社会,文化的变迁往往滞后于经济,观念的转变滞后于物质的进步,这种文化上的滞后,形成了一种阻力,阻碍着社会的转型。贫困作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克服的现象,或作为发展的产物,同样属于发展的阻力。因此,随着转型的推进,这种文化上的滞后表现越发明显,这也为精神贫困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四)制度视角:贫困治理模式的局限性
长久以来,贫困主体缺少贫困治理的直接参与一直是制约我国反贫困发展的瓶颈。我国的贫困治理可归纳为三条路径:第一条路是援助物质资本的救助式,第二条路是投资人力资本的开发式,第三条路是发展社会资本的参与式。从第一条道路到第三条道路,层次呈“阶梯状”递进,一方面适用于解决更棘手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来实现路径的“建造”。回顾我国的反贫困历史,我国从以“输血”为主的第一条路发展为更看重“造血”功能的第二条路,但是第二、三条路由于缺少贫困主体的参与而出现了“缺口”难以衔接。这个“缺口”的根源在于我国遵循的是一条自上而下进行的,政府在垂直层面单一主导控制和管理的反贫困路径。在这样的反贫困政策的引导下,贫困主体的主观需求易被忽视,社会交往易被排斥,价值观念易产生偏差。最终导致反贫困工作只能救急,而不能救穷;它只能缓贫,而不能脱贫;它只能一时地补助,而不能持续地发展。
四、走出精神贫困的思考与建议
探讨精神贫困加剧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在反贫困过程中预防和解决精神贫困,从精神脱贫入手,走精神脱贫之路,最终根治贫困。要想攻克精神贫困的难关,不能将思路仅局限于精神层面,不能单一地依靠对精神贫困主体的价值观引导,而应该整合多维的贫困成因,以反精神贫困为核心,借着转型的“东风”,推动贫困治理路径向多元化转型。
(一)经济援助:考虑贫困主体的精神需求,设置多层次救助标准
物质贫困是精神贫困的决定因素,物质脱贫也是精神脱贫的前提。传统的经济援助只能解决贫困群体自身温饱的问题,而忽略了贫困群体的精神需求。科学的救助标准除了要满足贫困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还应该关注他们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诉求。因此,经济援助在与物价联动的同时,还应该为贫困主体的精神消费提供支持,与精神需求同步调整。经济援助并非一味是钱物的发放,也涵盖了对贫困主体的人力资本投资。通过开办相关培训机构,促进贫困主体就业等方式,使贫困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社会位置,找到发展的社会阶梯。
(二)社会融合:构建平等的社会环境,为贫困群体提供社会支持
人们对贫困群体的社会排斥犹如一座无形而坚固的冰山,把贫困者挡在了主流社会门外,贫困者被打上了“能力不足,进取心不强”的烙印,有能力的贫困主体也无力走出“贫困文化圈”的桎梏。要促进贫困主体融入社会,“破冰之旅”迫在眉睫。不但社会要承担其发展的责任,借助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力量为贫困主体搭建和扩宽社会关系网,对贫困主体提供倾斜保护和社会支持,贫困者也要肩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争取社会的认同。
(三)文化建设:走出贫困文化的束缚,理性认知贫困和救助
经济能力的提升可以摆脱物质贫困,但精神脱贫则需要价值观的长期引导。价值观主导着人的精神生活,决定着社会的价值取向。文化建设要采取贫困者思想教育和改善社会环境“双管齐下”的措施。注重对贫困者的价值观引导,使他们直面现状,学会自我调节,获得心理的平衡,不会因“财不如人”的先赋性限制而“自我歧视”;理性地对待社会救助,避免养成依赖心理而坐等救济,造成自身能力的退化;培养自立自强的品质和树立切合实际的理想,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提升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条件。同时,要净化社会中歧视贫困者的不良风气,消除“金钱至上”的拜金心理,构建一个宽容、平等和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
(四)制度变革:反贫困主体向多元化转型,重视贫困主体的参与
新的反贫困思路应该以实现个人地位的上升,政府主导地位的相对弱化,寻求一种平等的个人地位为目标。由“政府主导分配、个人被动接受”的二元主体模式转变为“政府宏观指导、个人主导参与、社会共同合作”的“三足鼎立”格局。政府应该引导贫困主体主动参与贫困治理,赋予贫困者参与和选择的权利。参与权保障贫困主体有机会参与反贫困工作,社会地位得到尊重。例如在救助制度改革时推行听证制,使贫困主体在第一时间了解反贫困的工作动态。选择权是赋予贫困主体自由发展的權利,废除政策中一些强制性规定。例如取消社会救助中有关低保户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义务劳动的强制性规定,转变为贫困主体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何时何地完成何种工作,给贫困主体提供灵活选择的机会。
五、结论
新时期下,精神贫困的治理应该基于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维的视角,重视贫困主体的自主参与,通过物质脱贫带动贫困主体经济地位的提升,通过价值观的引导避免贫困的代际传递和返贫现象的出现,达到精神贫困主体自身认识能力和社会精神文明水平的双向提高,为贫困主体创建一个和谐而平等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余德华.论精神贫困.哲学研究.2004(12).
[2]朱华晔.“精神贫困”的概念辨析.经济研究导刊.2011(28).
[3]姚建平.中国转型期城市贫困与社会政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4]唐钧.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5]戴维·波普诺.社会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6]胡永和.中国城镇新贫困问题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
关键词 精神贫困 物质贫困 贫困主体
作者简介:黄颖,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1-166-02
一、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的辩证关系
物质和精神在人的世界中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物质是着眼于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的外部需求,精神则是内部结构追求自我的实现。貧困作为一种多维的匮乏的状态,可以划分为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两类。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物质匮乏者不一定精神贫困,精神贫困的主体既可能是家徒四壁的穷人,也可能是精神需求未被满足的富翁。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联系,精神贫困是物质贫困的直接后果和人文表现,同时,又是物质贫困产生的主要根源豍。这种联系在我国表现普遍,很多贫困者承受着物质和精神“双重匮乏”的压力,例如贫困大学生中精神贫困的愈发醒目。本文将重点研究这些物质匮乏主体的精神贫困问题,关注那些因为未对经济困难正确认识而走向精神贫困的人群,以此来反思我国现有的反贫困政策,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反贫困模式。
二、对精神贫困定义的尝试
对概念的准确把握是研究问题的起点,精神贫困的研究亦是如此。精神贫困的本质也是一种匮乏的状态,只是它的表现与物质贫困分属不同的层面。精神贫困多表现为自卑感强、心理承受能力差、价值观念单一和人际敏感等。精神贫困易受主观影响,不同表现的差异性大而同一性小,以至于难以形成一套公认的可操作性强的指标来对它进行定量研究。相较物质贫困,精神贫困显得更加难以描述,现有的“每种精神和精神贫困的定义都是局部的、阶段的、具体的,或个性的概念”豎,缺乏对精神贫困的精确定义。综合现有的有关精神贫困的描述,本文将精神贫困界定为一种经济或非经济性的制约因素造成的个人、家庭或群体在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状态、价值观念、思维习惯和行动方式等方面落后于社会主流精神水平,以致自身自由发展所需要的精神需求不能被满足的生存状态。
三、新时期我国精神贫困加剧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步入到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为主要特征的新时期。在过去的30年间,我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了2.5亿,但是贫困人口的减少并不等同于贫困的消除。新时期,我国相继涌现出脱贫速度减缓,返贫现象严重等一系列反贫困难题,反贫困陷入了如何跨越精神贫困难关的困境。探究精神贫困愈发严重的根源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社会的贫困问题,形成针对性的反贫困思路。因此,本文接下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分析我国精神贫困加剧的原因。
(一)经济视角: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的精神需求
精神贫困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征,为了适应生产力水平和政治制度的变革,它的衡量标准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动态变化。知识文化水平是精神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在过去,知识文化水平被当作一把标尺来度量一个人在精神层面上是“丰裕”还是“贫穷”,人们普遍认为识字越多的人,陷入精神贫困的可能性越小。但是在义务教育甚至高等教育高度普及的今天,一张文凭不再足以扮演划分精神贫困与否的“楚汉河界”,贫困大学生中精神贫困频发就是典型的例证。新时期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建设高水平精神文明的要求,而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一直难以赶上生产力发展的步伐,对贫困人群来说,社会支持的缺失更是加大了他们陷入精神贫困的可能性。这样看来,经济能力本来就不足的贫困者满足自己精神需要的压力就更大,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无疑更容易引发物质匮乏者的精神贫困。
(二)社会视角:阶层分化带来社会排斥的激增
贫困不仅是一个经济现象,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转型在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不断拉大了贫富差距,中国居民基尼系数已超过0.45的红色警戒线。悬殊的贫富差距加速了阶层的分化,中国的社会结构演变为一个“底层大,上边小”的金子塔形。庞大的贫困人群往往居于社会的底层,他们不仅要精打细算地生活,还可能面临机会和权力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分层往往会引发社会排斥,加剧精神贫困。以农民工为例,他们可能因为从事的工作而遭人歧视,可能因为农村的户口而为子女的上学发愁,也可能因为低收入而无力融入主流社会。但是中国社会是一个“圈子”的社会。被抛出社交圈子,肯定对贫困家庭不利,这样他们又陷入了一个“社会排斥”和“自我排斥”并存的人际关系的恶性循环中。社交方面不断加重的心理障碍使他们渐渐远离主流社会,最终成为了社会中的“孤岛”。
(三)文化视角:贫困是转型的一种阻力
贫困群体之间,彼此由于价值观念与生活习惯紧密结合,特别不易发生变化,具有极强的稳定性,所以,精神贫困是历史中积淀下来的文化样态。文化贫困是精神贫困的生长地,精神贫困是文化贫困的最高表现。鉴于这种联系,我们可以借助文化贫困理论来解读精神贫困的成因。从文化角度解释贫困者的人格特征和行为方式的产生有两种针锋相对的学说:贫困文化说和社会环境说。前者提出“贫困亚文化”的假定来解释贫困的代际传递。他们认为,穷人特定的生存方式易产生共同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即“亚文化”,整个贫困群体也就具有了相对独立性。在贫困文化的制约下,环境的变化并不能使其摆脱贫困。后者提供了另一个思路:“这不过是穷人对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反应。因此,穷人并非不愿意接受主流价值观,而是为生活环境所迫,不得不奉行某些特殊的态度和行为规则。一旦外部环境变了,穷人就会把握和利用机会,努力摆脱贫困”。以上两种学说虽然主张不同,但都强调文化因素介入了贫困现象。与我国转型的国情相结合,转型中的社会,文化的变迁往往滞后于经济,观念的转变滞后于物质的进步,这种文化上的滞后,形成了一种阻力,阻碍着社会的转型。贫困作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克服的现象,或作为发展的产物,同样属于发展的阻力。因此,随着转型的推进,这种文化上的滞后表现越发明显,这也为精神贫困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四)制度视角:贫困治理模式的局限性
长久以来,贫困主体缺少贫困治理的直接参与一直是制约我国反贫困发展的瓶颈。我国的贫困治理可归纳为三条路径:第一条路是援助物质资本的救助式,第二条路是投资人力资本的开发式,第三条路是发展社会资本的参与式。从第一条道路到第三条道路,层次呈“阶梯状”递进,一方面适用于解决更棘手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来实现路径的“建造”。回顾我国的反贫困历史,我国从以“输血”为主的第一条路发展为更看重“造血”功能的第二条路,但是第二、三条路由于缺少贫困主体的参与而出现了“缺口”难以衔接。这个“缺口”的根源在于我国遵循的是一条自上而下进行的,政府在垂直层面单一主导控制和管理的反贫困路径。在这样的反贫困政策的引导下,贫困主体的主观需求易被忽视,社会交往易被排斥,价值观念易产生偏差。最终导致反贫困工作只能救急,而不能救穷;它只能缓贫,而不能脱贫;它只能一时地补助,而不能持续地发展。
四、走出精神贫困的思考与建议
探讨精神贫困加剧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在反贫困过程中预防和解决精神贫困,从精神脱贫入手,走精神脱贫之路,最终根治贫困。要想攻克精神贫困的难关,不能将思路仅局限于精神层面,不能单一地依靠对精神贫困主体的价值观引导,而应该整合多维的贫困成因,以反精神贫困为核心,借着转型的“东风”,推动贫困治理路径向多元化转型。
(一)经济援助:考虑贫困主体的精神需求,设置多层次救助标准
物质贫困是精神贫困的决定因素,物质脱贫也是精神脱贫的前提。传统的经济援助只能解决贫困群体自身温饱的问题,而忽略了贫困群体的精神需求。科学的救助标准除了要满足贫困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还应该关注他们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诉求。因此,经济援助在与物价联动的同时,还应该为贫困主体的精神消费提供支持,与精神需求同步调整。经济援助并非一味是钱物的发放,也涵盖了对贫困主体的人力资本投资。通过开办相关培训机构,促进贫困主体就业等方式,使贫困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社会位置,找到发展的社会阶梯。
(二)社会融合:构建平等的社会环境,为贫困群体提供社会支持
人们对贫困群体的社会排斥犹如一座无形而坚固的冰山,把贫困者挡在了主流社会门外,贫困者被打上了“能力不足,进取心不强”的烙印,有能力的贫困主体也无力走出“贫困文化圈”的桎梏。要促进贫困主体融入社会,“破冰之旅”迫在眉睫。不但社会要承担其发展的责任,借助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力量为贫困主体搭建和扩宽社会关系网,对贫困主体提供倾斜保护和社会支持,贫困者也要肩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争取社会的认同。
(三)文化建设:走出贫困文化的束缚,理性认知贫困和救助
经济能力的提升可以摆脱物质贫困,但精神脱贫则需要价值观的长期引导。价值观主导着人的精神生活,决定着社会的价值取向。文化建设要采取贫困者思想教育和改善社会环境“双管齐下”的措施。注重对贫困者的价值观引导,使他们直面现状,学会自我调节,获得心理的平衡,不会因“财不如人”的先赋性限制而“自我歧视”;理性地对待社会救助,避免养成依赖心理而坐等救济,造成自身能力的退化;培养自立自强的品质和树立切合实际的理想,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提升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条件。同时,要净化社会中歧视贫困者的不良风气,消除“金钱至上”的拜金心理,构建一个宽容、平等和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
(四)制度变革:反贫困主体向多元化转型,重视贫困主体的参与
新的反贫困思路应该以实现个人地位的上升,政府主导地位的相对弱化,寻求一种平等的个人地位为目标。由“政府主导分配、个人被动接受”的二元主体模式转变为“政府宏观指导、个人主导参与、社会共同合作”的“三足鼎立”格局。政府应该引导贫困主体主动参与贫困治理,赋予贫困者参与和选择的权利。参与权保障贫困主体有机会参与反贫困工作,社会地位得到尊重。例如在救助制度改革时推行听证制,使贫困主体在第一时间了解反贫困的工作动态。选择权是赋予贫困主体自由发展的權利,废除政策中一些强制性规定。例如取消社会救助中有关低保户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义务劳动的强制性规定,转变为贫困主体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何时何地完成何种工作,给贫困主体提供灵活选择的机会。
五、结论
新时期下,精神贫困的治理应该基于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维的视角,重视贫困主体的自主参与,通过物质脱贫带动贫困主体经济地位的提升,通过价值观的引导避免贫困的代际传递和返贫现象的出现,达到精神贫困主体自身认识能力和社会精神文明水平的双向提高,为贫困主体创建一个和谐而平等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余德华.论精神贫困.哲学研究.2004(12).
[2]朱华晔.“精神贫困”的概念辨析.经济研究导刊.2011(28).
[3]姚建平.中国转型期城市贫困与社会政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4]唐钧.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5]戴维·波普诺.社会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6]胡永和.中国城镇新贫困问题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