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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是一个业主依法推举产生的,代表业主行使权力的机构,是广大业主值得信赖的“公众代表”,是业主的主心骨,娘家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大部分业委会自开始成立起,就步履维艰,成立后又因为经费缺乏而不能正常运转,很多业委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自生自灭了。业委会如何避免陷入物业反对、业主也不支持的尴尬局面.在夹缝中生存下去?这是业界人士值得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