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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香港人,有时候也不知怎么面对发生在香港的傻事。身边人说我永远像没有根一样的人,对香港发生的事往往不闻不问,但事实上当你看得多到见惯不怪的地步时,再发生什么你也已经感觉麻木,最后真不明白大家对什么事情都那么激动,老实说很难理解。
相信不少人也知道最近在香港发生了一件时尚界大事,D&G不准港人拍摄店铺橱窗引发公愤,顿时成为报纸头条和网络热话。一时间群众反D&G的情绪立即高涨,钟情潮文化的香港人夜以继日地纷纷涌到该店门前拍照留念,更甚者有新婚夫妇穿着婚纱特别赶到店门外拍婚纱照,你想香港人有多喜爱凑热闹。
老实说当我看到那新闻头条的截图时,脑内想到第一句话是:“其实那店是Dolce and Gabbana,不是D&G。”可能一直在时尚圈工作缘故,对这类错误总会特别敏感,我不排除很多人也会把Dolce and Gabbana与D&G混为一谈。当然D&G是Dolce and Gabbana的名称缩写,这也是D&G品牌名称的来源,但当D&G与Dolce and Gabbana所代表的是两个品牌时,我们便应该小心使用两个名称,以免混淆视听,因为这样很容易误导读者,尤其是Dolce and Gabbana品牌不久前才宣布了会把D&G这个二线品牌关掉纳入主线,这样更容易让不清楚状况的人摸不着头脑。
作为记者或编辑,即使是新闻类专业,也很可能不太理会时尚界这些灯红酒绿无聊事,但这一类基本错误还是不应该犯。
在网上查看了不少信息,老实说激动的反对声音是有很多,事件本身大概是某香港人因为觉得该品牌的橱窗漂亮所以决定拍照留念,但却遭遇到店员(或购物商场保安)阻止,据说是警告不能拍照,而且在对话间说到内地游客来旅游拍照留念是可以,但港人则不能随意拍照,这个逻辑也实在让人难以明白。
不能在店内拍照理论上说是很正常,因为一般来说不论是哪里来的顾客,随便要在名店内拍照也是不行的,但店员也不会很严格干预。零售业也是服务性行业,顾客为重嘛,只要不是不停狂拍店员也不会干涉,更何况是在橱窗外拍照,所以那店员或保安若然真的说出这话,的确不可思议。但更令人费解的是,有部分自认是文化精英或知识分子的人,顺水推舟把事扯到港人跟内地人的分化上,让我觉得是故意借题发挥。
近年内地游客访港的越来越多,以旅游购物为主,不少内地人的素质欠佳让港人留下不良的印象。我觉得这是一回事,更何况这种个人素质的问题也不只有内地人,我也遇过非常没有礼貌与教养的美国人在机场上对我作种族歧视的言论,但我总相信这只属个别事情。而且也不见得每一位港人同胞也是知书达礼,所以我希望大家(尤其那一类所谓文化尖子)不要煽风点火。
香港某专栏作家便明显地写出极具煽动性的文章,认为这是内地人因为经济强势发展而持势凌人。有人甚至把这个情况扯到“港人与狗不得拍照”,这明显地就是要搞得鸡犬不宁才满意,实在不明白这种分化心理的意义何在,叵心可测。
最后还想说的是在一香港电视节目上,找来了三位文化精英人物讨论这一次Dolce & Gabbana事件背后延伸的反思,当中一人说“两位同性恋创作的品牌,名字那么难念应该没什么人知道吧。这样一炒作后反而现在他们是最大的受益人,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品牌了。”
拜托,若然阁下不熟时尚便不应接受这个访谈节目,若然是接受了又不懂,那是不是应该事先做些研究或资料搜集以表诚意?Dolce & Gabbana虽然不等同Louis Vuitton那么大众化,但既然它能在广东道Gucci、Chanel、Louis Vuitton,Prada边上开店,那证明他们的品牌名气一定不轻。既然身为文化精英,那Federico Fellini的电影《La Dolce Vita》总看过吧,那“Dolce”总知道怎么念了吧,Gabbana(分拆为Gab-ba-na)亦然,也没什么难念的吧,所以此人竟能说出这么白痴的言论,我实在为身为港人而难过,麻烦该同胞在说别人不是前先反省自身的素质,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总是自己丢的,请大家不要太自以为是。
当然,我不论在国内国外也曾遇过很多内地人在购物时作出的无礼行为,在这层面上大家也应该作检讨,但我总认为这是个人的问题,每个人也应该慎重思考,现在的人富有了总想要表现品位,但个人修养其实也同样重要,没多少人会想被人挂上“暴发户”的标签。
相信不少人也知道最近在香港发生了一件时尚界大事,D&G不准港人拍摄店铺橱窗引发公愤,顿时成为报纸头条和网络热话。一时间群众反D&G的情绪立即高涨,钟情潮文化的香港人夜以继日地纷纷涌到该店门前拍照留念,更甚者有新婚夫妇穿着婚纱特别赶到店门外拍婚纱照,你想香港人有多喜爱凑热闹。
老实说当我看到那新闻头条的截图时,脑内想到第一句话是:“其实那店是Dolce and Gabbana,不是D&G。”可能一直在时尚圈工作缘故,对这类错误总会特别敏感,我不排除很多人也会把Dolce and Gabbana与D&G混为一谈。当然D&G是Dolce and Gabbana的名称缩写,这也是D&G品牌名称的来源,但当D&G与Dolce and Gabbana所代表的是两个品牌时,我们便应该小心使用两个名称,以免混淆视听,因为这样很容易误导读者,尤其是Dolce and Gabbana品牌不久前才宣布了会把D&G这个二线品牌关掉纳入主线,这样更容易让不清楚状况的人摸不着头脑。
作为记者或编辑,即使是新闻类专业,也很可能不太理会时尚界这些灯红酒绿无聊事,但这一类基本错误还是不应该犯。
在网上查看了不少信息,老实说激动的反对声音是有很多,事件本身大概是某香港人因为觉得该品牌的橱窗漂亮所以决定拍照留念,但却遭遇到店员(或购物商场保安)阻止,据说是警告不能拍照,而且在对话间说到内地游客来旅游拍照留念是可以,但港人则不能随意拍照,这个逻辑也实在让人难以明白。
不能在店内拍照理论上说是很正常,因为一般来说不论是哪里来的顾客,随便要在名店内拍照也是不行的,但店员也不会很严格干预。零售业也是服务性行业,顾客为重嘛,只要不是不停狂拍店员也不会干涉,更何况是在橱窗外拍照,所以那店员或保安若然真的说出这话,的确不可思议。但更令人费解的是,有部分自认是文化精英或知识分子的人,顺水推舟把事扯到港人跟内地人的分化上,让我觉得是故意借题发挥。
近年内地游客访港的越来越多,以旅游购物为主,不少内地人的素质欠佳让港人留下不良的印象。我觉得这是一回事,更何况这种个人素质的问题也不只有内地人,我也遇过非常没有礼貌与教养的美国人在机场上对我作种族歧视的言论,但我总相信这只属个别事情。而且也不见得每一位港人同胞也是知书达礼,所以我希望大家(尤其那一类所谓文化尖子)不要煽风点火。
香港某专栏作家便明显地写出极具煽动性的文章,认为这是内地人因为经济强势发展而持势凌人。有人甚至把这个情况扯到“港人与狗不得拍照”,这明显地就是要搞得鸡犬不宁才满意,实在不明白这种分化心理的意义何在,叵心可测。
最后还想说的是在一香港电视节目上,找来了三位文化精英人物讨论这一次Dolce & Gabbana事件背后延伸的反思,当中一人说“两位同性恋创作的品牌,名字那么难念应该没什么人知道吧。这样一炒作后反而现在他们是最大的受益人,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品牌了。”
拜托,若然阁下不熟时尚便不应接受这个访谈节目,若然是接受了又不懂,那是不是应该事先做些研究或资料搜集以表诚意?Dolce & Gabbana虽然不等同Louis Vuitton那么大众化,但既然它能在广东道Gucci、Chanel、Louis Vuitton,Prada边上开店,那证明他们的品牌名气一定不轻。既然身为文化精英,那Federico Fellini的电影《La Dolce Vita》总看过吧,那“Dolce”总知道怎么念了吧,Gabbana(分拆为Gab-ba-na)亦然,也没什么难念的吧,所以此人竟能说出这么白痴的言论,我实在为身为港人而难过,麻烦该同胞在说别人不是前先反省自身的素质,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总是自己丢的,请大家不要太自以为是。
当然,我不论在国内国外也曾遇过很多内地人在购物时作出的无礼行为,在这层面上大家也应该作检讨,但我总认为这是个人的问题,每个人也应该慎重思考,现在的人富有了总想要表现品位,但个人修养其实也同样重要,没多少人会想被人挂上“暴发户”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