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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我国绿色会计的成长越来越迅速,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据此,本文将对其中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首先,介绍了绿色会计产生的原因和其概念,具体介绍笔者了解的原因及概念的叙述。其次,绿色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区别及其存在的必然性。再次,对绿色会计的发展中的阻碍分析。最后,根据我所提出的原因,提出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绿色会计;问题;对策
一、绿色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差异
1.会计假設中的异同
(1)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空间范围。在传统会计的核算背景下,其主体通常是社会化下的产物,如独立核算的企业、个人等。而绿色会计的主体假设已经突破了这一狭隘的范围,将其延伸到整个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由于企业,尤其是制造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大量耗费自然资源、排放废弃物质,使人类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
(2)持续经营假设
传统会计的持续经营假设认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但这一假设仅仅是强调了社会资源的可持续性,是建立在环境资源是无穷无尽、用之不竭且不用补偿的大前提下,也就是说,这一假设并没有确保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这一前提。
(3)货币计量假设
传统的货币计量假设是以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为衡量标准,从实践来看,由于传统会计没有将环境带来的经济问题很好地纳人会计核算体系,因此,在会计计量方面缺乏对绿色会计的有效计量,而且计量方法单一。
2.两者在报告上的异同
会计报告是为政府、企业管理者以及社会公众和其他环境信息的企业利益相关人提供信息决策。绿色会计在这一点上与传统会计是一致的,但由于绿色会计的特殊性,因此在环境会计报告中需要通过提供有效的、充足的、准确的环境信息,来满足利益各方对可持续发展的分析、决策需要。目前的研究表明,需要披露的企业环境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信息,即企业经济活动和事项中产生影响的环境信息或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环境信息。这部分环境信息都能以货币量化,完全可以包括在现行的年度会计报告中,是在传统会计财务报表的基础进行的补充项目。第二是关于环境绩效信息的绿色会计报告,主要是一些不能货币量化的关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如企业执行国家环境法规的情况等。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会计报告,他们最终的目标都应该是将企业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的信息及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等信息反映给企业内部或外部的利益相关者,以便其根据所了解的情况正确地做出相对应的决策。
二、绿色会计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在我国实行绿色会计的社会大环境尚未形成,环境立法尚不健全,缺乏比较完善的环保监管措施。 社会普遍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相对而言更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些企业在利益驱使下,对资源产生了极大浪费,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生产中,地方局部发展与全局环境保护也存在着短期利益上的冲突,再加上社会各界对企业披露绿色信息的要求还不够重视,致使企业施行绿色会计的需求和压力不足。
虽然我国也在 2001 年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 然而十年来,绿色会计无人问津。 没有企业愿意以会计报表的方式公布环境影响和劳动权益。 这主要是目前很多企业没有形成环境责任理念, 只在企业范围内注重经济效益的提高,对于是否造成环境的污染、 是否浪费社会资源等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很少关注,缺乏环境社会责任感,忽略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影响了绿色会计的推行。
与国外相比我国对环境的关注程度是差距很大的, 如澳大利亚会有很多的节能措施: 宾馆的厕所都分半冲和全冲,水箱结构稍加改造, 节水不少; 街头树下都用木屑覆盖, 雨后积水, 刮风不起沙。国家制定的环保法规居民会自觉执行等等。
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 绿色会计主张将整个社会生产消费和相应的生态环境都反映到会计模式中, 要对环境资源损耗、环境保护支出、环境资源收益、环境资源效益作出相应的会计记录, 势必对企业的短期效益产生巨大影响。因此, 绿色会计的推行取决于全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即每个人都有较强的环保意识, 尤其是企业的领导者和会计工作者。
2.绿色信息的披露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政府的审计体系成立了专门负责环境审计的机构,但审计的范围尚未延伸到与企业有关的环境事项。至今我国《审计法》和其他审计规范中均没有关于环境审计的规定。此外,肩负企业审计重任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也没有在环境审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对于环境会计的披露情况极其不利。
大部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很不理想,主要是受某些条件的约束:①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日常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向外部的企业利害关系者提供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其他会计信息。企业利害关系者究竟是谁?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利害关系者很容易确认,他们包括债权人、股东和管理当局。但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无形的企业利害关系者正在增加,那些被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到的个人、团体,甚至植物、动物都可能是企业利害关系者。由于无形的企业利害关系者有各种不同的需求,这使得正确披露环境问题对企业及其影响有相当大的难度。问题的症结在于没有明确的成文规范列出无形的企业利害关系者及其权利、利益和责任。法律部门已将企业对传统企业利害关系者的义务责任扩展到包括对无形企业利害关系者的义务责任,因此企业也应相应地承担其在社会规范中对无形企业利害关系者的责任。②企业的环保责任还取决于某些共用资源的其他共同使用者。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是人类生存和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要靠多方的共同努力,但由于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保护环境并不是单个企业所能做到。③目前没有公认的计量基础。在环境市场机制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环境会计的诸要素不是商品,难以在市场的交换中实现其价格,并通过价格表现其价值。因此,环境信息收集与计量方法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从而也影响了信息的披露。 3.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绿色会计的研究与先进国家相比,环境会计制度设计与制定方面,还存在着明显差距。其理论不成熟, 法律制度实务性不强,经过多年的发展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中并没有针对性的特别规定,只在某些准则中体现了一点相关的内容。
三、绿色会计的发展的建议
1.提高绿色会计重视程度和推广力度
针对我国环境会计起步较晚,发展较慢, 自1979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己颁布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十余部,行政法规30余部,国家环境标准360多项,地方法规600多项,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20余项。这些法律法规的建立,已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目前我国还應加强对于与企业环境会计关系更为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制定。通过制定有关法规,使企业更加明确自身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社会责任及其评价标准,明确企业环境会计和报告方面的责任和要求,促使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环境会计。我国可以选择一些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这方面的上市公司作为试点范围,对他们全程指导、重点跟踪,以加强环境会计核算,并采用适当的方式披露公司的环境事项,让大众能够看到企业包含环境会计信息的全面的情况,以便做出投资和相关的决策。在取得切实可行的经验后,再不断修正完善,再逐步推行,最后达到普及。
2.建立健全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
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应加强监督, 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等方面的监督。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的专项环境审计, 强化对绿色会计的再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 对企业绿色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与鉴定, 以取信于社会公众,强化国家宏观调空, 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3.融合绿色因素,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与准则体系
修订我国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规范绿色会计核算及报告形式。首先,通过修改会计法将绿色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这无疑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它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将它付诸实践的最强有力的手段。其次,通过完善会计准则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使成为必须披露的内容,防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短期行为。针对目前财务报告体系的缺陷, 还应积极改进我国企业绿色会计报告的基本框架,确定绿色会计报告的使用者与目标,确认绿色会计报告的内容,确立绿色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加大企业绿色会计报告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以企业社会效益与社会成本相配比并以社会利润为标准,站在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企业的业绩,维护社会资源环境,加强社会各界对企业的监督和考核。再次,通过建立会计制度,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进行设计,对绿色会计的核算内容、计量方法、信息披露形式、披露内容等实行统一规范,使绿色会计具有可操作性,便于会计人员掌握。 最后,可以通过增减绿色会计报告的形式增强信息的披露。除此以外,还可以实行绿色会计奖惩制度。实行绿色会计奖惩制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做到奖惩分明。通过以上制度可以鼓励和引导资源配置向无污染、少污染项目转移;推动中国绿色会计早日实现。
关键词:绿色会计;问题;对策
一、绿色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差异
1.会计假設中的异同
(1)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空间范围。在传统会计的核算背景下,其主体通常是社会化下的产物,如独立核算的企业、个人等。而绿色会计的主体假设已经突破了这一狭隘的范围,将其延伸到整个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由于企业,尤其是制造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大量耗费自然资源、排放废弃物质,使人类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
(2)持续经营假设
传统会计的持续经营假设认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但这一假设仅仅是强调了社会资源的可持续性,是建立在环境资源是无穷无尽、用之不竭且不用补偿的大前提下,也就是说,这一假设并没有确保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这一前提。
(3)货币计量假设
传统的货币计量假设是以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为衡量标准,从实践来看,由于传统会计没有将环境带来的经济问题很好地纳人会计核算体系,因此,在会计计量方面缺乏对绿色会计的有效计量,而且计量方法单一。
2.两者在报告上的异同
会计报告是为政府、企业管理者以及社会公众和其他环境信息的企业利益相关人提供信息决策。绿色会计在这一点上与传统会计是一致的,但由于绿色会计的特殊性,因此在环境会计报告中需要通过提供有效的、充足的、准确的环境信息,来满足利益各方对可持续发展的分析、决策需要。目前的研究表明,需要披露的企业环境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信息,即企业经济活动和事项中产生影响的环境信息或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环境信息。这部分环境信息都能以货币量化,完全可以包括在现行的年度会计报告中,是在传统会计财务报表的基础进行的补充项目。第二是关于环境绩效信息的绿色会计报告,主要是一些不能货币量化的关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如企业执行国家环境法规的情况等。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会计报告,他们最终的目标都应该是将企业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的信息及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等信息反映给企业内部或外部的利益相关者,以便其根据所了解的情况正确地做出相对应的决策。
二、绿色会计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在我国实行绿色会计的社会大环境尚未形成,环境立法尚不健全,缺乏比较完善的环保监管措施。 社会普遍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相对而言更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些企业在利益驱使下,对资源产生了极大浪费,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生产中,地方局部发展与全局环境保护也存在着短期利益上的冲突,再加上社会各界对企业披露绿色信息的要求还不够重视,致使企业施行绿色会计的需求和压力不足。
虽然我国也在 2001 年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 然而十年来,绿色会计无人问津。 没有企业愿意以会计报表的方式公布环境影响和劳动权益。 这主要是目前很多企业没有形成环境责任理念, 只在企业范围内注重经济效益的提高,对于是否造成环境的污染、 是否浪费社会资源等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很少关注,缺乏环境社会责任感,忽略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影响了绿色会计的推行。
与国外相比我国对环境的关注程度是差距很大的, 如澳大利亚会有很多的节能措施: 宾馆的厕所都分半冲和全冲,水箱结构稍加改造, 节水不少; 街头树下都用木屑覆盖, 雨后积水, 刮风不起沙。国家制定的环保法规居民会自觉执行等等。
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 绿色会计主张将整个社会生产消费和相应的生态环境都反映到会计模式中, 要对环境资源损耗、环境保护支出、环境资源收益、环境资源效益作出相应的会计记录, 势必对企业的短期效益产生巨大影响。因此, 绿色会计的推行取决于全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即每个人都有较强的环保意识, 尤其是企业的领导者和会计工作者。
2.绿色信息的披露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政府的审计体系成立了专门负责环境审计的机构,但审计的范围尚未延伸到与企业有关的环境事项。至今我国《审计法》和其他审计规范中均没有关于环境审计的规定。此外,肩负企业审计重任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也没有在环境审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对于环境会计的披露情况极其不利。
大部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很不理想,主要是受某些条件的约束:①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日常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向外部的企业利害关系者提供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其他会计信息。企业利害关系者究竟是谁?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利害关系者很容易确认,他们包括债权人、股东和管理当局。但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无形的企业利害关系者正在增加,那些被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到的个人、团体,甚至植物、动物都可能是企业利害关系者。由于无形的企业利害关系者有各种不同的需求,这使得正确披露环境问题对企业及其影响有相当大的难度。问题的症结在于没有明确的成文规范列出无形的企业利害关系者及其权利、利益和责任。法律部门已将企业对传统企业利害关系者的义务责任扩展到包括对无形企业利害关系者的义务责任,因此企业也应相应地承担其在社会规范中对无形企业利害关系者的责任。②企业的环保责任还取决于某些共用资源的其他共同使用者。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是人类生存和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要靠多方的共同努力,但由于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保护环境并不是单个企业所能做到。③目前没有公认的计量基础。在环境市场机制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环境会计的诸要素不是商品,难以在市场的交换中实现其价格,并通过价格表现其价值。因此,环境信息收集与计量方法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从而也影响了信息的披露。 3.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绿色会计的研究与先进国家相比,环境会计制度设计与制定方面,还存在着明显差距。其理论不成熟, 法律制度实务性不强,经过多年的发展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中并没有针对性的特别规定,只在某些准则中体现了一点相关的内容。
三、绿色会计的发展的建议
1.提高绿色会计重视程度和推广力度
针对我国环境会计起步较晚,发展较慢, 自1979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己颁布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十余部,行政法规30余部,国家环境标准360多项,地方法规600多项,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20余项。这些法律法规的建立,已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目前我国还應加强对于与企业环境会计关系更为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制定。通过制定有关法规,使企业更加明确自身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社会责任及其评价标准,明确企业环境会计和报告方面的责任和要求,促使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环境会计。我国可以选择一些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这方面的上市公司作为试点范围,对他们全程指导、重点跟踪,以加强环境会计核算,并采用适当的方式披露公司的环境事项,让大众能够看到企业包含环境会计信息的全面的情况,以便做出投资和相关的决策。在取得切实可行的经验后,再不断修正完善,再逐步推行,最后达到普及。
2.建立健全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
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应加强监督, 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等方面的监督。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的专项环境审计, 强化对绿色会计的再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 对企业绿色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与鉴定, 以取信于社会公众,强化国家宏观调空, 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3.融合绿色因素,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与准则体系
修订我国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规范绿色会计核算及报告形式。首先,通过修改会计法将绿色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这无疑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它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将它付诸实践的最强有力的手段。其次,通过完善会计准则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使成为必须披露的内容,防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短期行为。针对目前财务报告体系的缺陷, 还应积极改进我国企业绿色会计报告的基本框架,确定绿色会计报告的使用者与目标,确认绿色会计报告的内容,确立绿色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加大企业绿色会计报告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以企业社会效益与社会成本相配比并以社会利润为标准,站在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企业的业绩,维护社会资源环境,加强社会各界对企业的监督和考核。再次,通过建立会计制度,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进行设计,对绿色会计的核算内容、计量方法、信息披露形式、披露内容等实行统一规范,使绿色会计具有可操作性,便于会计人员掌握。 最后,可以通过增减绿色会计报告的形式增强信息的披露。除此以外,还可以实行绿色会计奖惩制度。实行绿色会计奖惩制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做到奖惩分明。通过以上制度可以鼓励和引导资源配置向无污染、少污染项目转移;推动中国绿色会计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