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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从2001年7月颁布实施至今已快5年了。据说,几年来教育部的有关部门对《语文课程标准》的实施状况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课程标准组召开了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实验区的声音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吸纳了学术界有识之士的建议,对课标进行了认真的修订、充实和完善。修订后的《语文课程标准》即将问世,用以指导中小学的语文教学工作,这对于广大中小学语文教育工作者来说,实在是一个渴望已久的福音。此刻,我不禁想起了叶圣陶先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课标修订时提出的一个观点:课程标准是为学生而设的,学生应该了解课程标准。
作为我国现代《语文课程标准》的开拓者和奠基者,叶圣陶先生于1923年编制了我国第一部初中语文课程标准,即《初级中学国语课程纲要》(1949年他又起草了《中学语文科课程标准》)。之后,他对课标的多次修订都发表了一系列的真知灼见,其中有一条意见是:课程标准“是为学生而设的”。他的这个观点体现在一系列文章中。如:
1933年2月1日,叶圣陶先生针对1932年底颁布的初、高中课程标准,在《新课程标准与中学生》一文中阐述了他对新课标中复古倾向、取消选科制和注重实科的三点看法后说:“在新课程标准之下受教育的中学生,不可不知道以上说的几点。”
1936年,叶圣陶先生听说1932年底颁布的课程标准作了某些修订并即将公布时,他在3月1日发表的《课程标准又将修订》一文中指出:“最关心课程标准的当然是实际教育者……至于学生诸君,想来不大留心什么课程标准吧?但这个东西原是为学生而设的,它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学生身心,学生诸君实在应该加以严切注意”。
1941年1月5日,叶圣陶先生在《国文随谈》一文中谈及课程标准时说:“(国文课程标准)虽是给教师看的。但学生也可以看。看了之后,可以知道修习某种课程的整个意义与情形,更可知道教师的教学方法对不对,自己的学习方法有没有到家:这些对自己都是很有益处的”。
叶圣陶先生的这些话明确地传达了他的一个观点:《语文课程标准》是为学生而设的.因此不但老师要看,学生也应该看,要让学生了解课程标准。
如果现在《语文课程标准》的制订者和修订者认可叶圣陶先生的这一观点,那么在当前应根据学生阅读的实际理解能力,考虑他们是否能读懂课标,应把握好修订课标的时机,使课标的表述尽可能贴近广大师生。试想,连教师都要经过听专家的宣讲报告、看学者的课标解读的培训,也许才能领会现行课标的理念和思路,那些10多岁的中学生怎么会看得懂呢?
现行的《语文课程标准》在表述中,存在着不少令数师难以理解的舶方.特别是有不少新的令人费解的概念术语,如“课程”、“理念”、“语文素养”、“人文性”、“文本”、“对话”、“评价”、“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成长记录”等等。行文中也没有对这些词语很好加以解释,像“维度”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甚至在《辞海》中也找不到解释。
为此,我们建议:为了方便广大师生的阅读和理解,希望修订后的《语文课程标准》应在行文中对所用的新概念、新术语作必要的解释和界定,如《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资源”的处理就比较好,教师和学生一看就明白,当然也就便于开发和利用了。整个《语文课程标准》的行文,也应该通俗易懂,而不需要另起炉灶再作“解读”。同时,为了增强《语文课程标准》的可读性,可在“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后附上图表,以直观形象地说明三个维度和四个方面的关系;在“总目标”、“阶段目标”后也应当附以表格作为“课程目标”的第三部分,分阶段详细分解“三个维度”、“十大目标”、“五个方面”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增进师生对《语文课程标准》内涵的理解,增强实施的针对性。
[作者通联:武汉市汉阳区教科中心]
作为我国现代《语文课程标准》的开拓者和奠基者,叶圣陶先生于1923年编制了我国第一部初中语文课程标准,即《初级中学国语课程纲要》(1949年他又起草了《中学语文科课程标准》)。之后,他对课标的多次修订都发表了一系列的真知灼见,其中有一条意见是:课程标准“是为学生而设的”。他的这个观点体现在一系列文章中。如:
1933年2月1日,叶圣陶先生针对1932年底颁布的初、高中课程标准,在《新课程标准与中学生》一文中阐述了他对新课标中复古倾向、取消选科制和注重实科的三点看法后说:“在新课程标准之下受教育的中学生,不可不知道以上说的几点。”
1936年,叶圣陶先生听说1932年底颁布的课程标准作了某些修订并即将公布时,他在3月1日发表的《课程标准又将修订》一文中指出:“最关心课程标准的当然是实际教育者……至于学生诸君,想来不大留心什么课程标准吧?但这个东西原是为学生而设的,它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学生身心,学生诸君实在应该加以严切注意”。
1941年1月5日,叶圣陶先生在《国文随谈》一文中谈及课程标准时说:“(国文课程标准)虽是给教师看的。但学生也可以看。看了之后,可以知道修习某种课程的整个意义与情形,更可知道教师的教学方法对不对,自己的学习方法有没有到家:这些对自己都是很有益处的”。
叶圣陶先生的这些话明确地传达了他的一个观点:《语文课程标准》是为学生而设的.因此不但老师要看,学生也应该看,要让学生了解课程标准。
如果现在《语文课程标准》的制订者和修订者认可叶圣陶先生的这一观点,那么在当前应根据学生阅读的实际理解能力,考虑他们是否能读懂课标,应把握好修订课标的时机,使课标的表述尽可能贴近广大师生。试想,连教师都要经过听专家的宣讲报告、看学者的课标解读的培训,也许才能领会现行课标的理念和思路,那些10多岁的中学生怎么会看得懂呢?
现行的《语文课程标准》在表述中,存在着不少令数师难以理解的舶方.特别是有不少新的令人费解的概念术语,如“课程”、“理念”、“语文素养”、“人文性”、“文本”、“对话”、“评价”、“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成长记录”等等。行文中也没有对这些词语很好加以解释,像“维度”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甚至在《辞海》中也找不到解释。
为此,我们建议:为了方便广大师生的阅读和理解,希望修订后的《语文课程标准》应在行文中对所用的新概念、新术语作必要的解释和界定,如《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资源”的处理就比较好,教师和学生一看就明白,当然也就便于开发和利用了。整个《语文课程标准》的行文,也应该通俗易懂,而不需要另起炉灶再作“解读”。同时,为了增强《语文课程标准》的可读性,可在“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后附上图表,以直观形象地说明三个维度和四个方面的关系;在“总目标”、“阶段目标”后也应当附以表格作为“课程目标”的第三部分,分阶段详细分解“三个维度”、“十大目标”、“五个方面”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增进师生对《语文课程标准》内涵的理解,增强实施的针对性。
[作者通联:武汉市汉阳区教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