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稀见农田水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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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木兰陂位于福建省莆田城南五公里处的木兰溪上,创建于北宋时期,是中国现存最完整和最具代表性的古代水利工程之一。现藏于福建莆田市图书馆的十四家本《木兰陂集》,则是人们了解木兰陂的重要依据。《木兰陂集》收录了历代关于木兰陂的各种文献资料,其主要内容包括《莆阳木兰水利志》与相关序文、传记、书志以及诗词歌赋等,对于木兰陂水利工程及相关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键词:木兰陂;木兰陂集;农田水利史
  中图分类号:F31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5)03-0146-06
  前言
  福建莆田市的木兰陂,始建于北宋时期,至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是我国现存最完整、最具有代表性的古代水利工程之一,“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社会价值与现实意义。”[1]该工程由陂首枢纽工程、渠系工程和堤防工程三部分组成,修建过程中运用了大量当时最先进的营造手法和技术手段,施工过程极为严谨,堪称宋代乃至整个古代农田灌溉工程修建的典范。而成书于明嘉靖年间、现收藏于莆田市图书馆的十四家版本《木兰陂集》(或称《木兰陂志》《木兰陂水利志》),则是人们了解、研究和保护该水利工程的重要依据。以往人们对这部珍贵的农田水利志有所利用和介绍,但关注和研究很不够。本文试图在文献研读的基础上,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视角对《木兰陂集》予以全面分析和评述。
  一、木兰陂与《木兰陂集》
  (一)木兰陂
  莆田市所处的莆田平原,被木兰溪分割为南洋平原、北洋平原两部分。该平原最初“三面濒海,潮汐往来,泻卤弥天”[2],再加上木兰溪水势不定,极易发生洪涝灾害,并不适宜农业生产。最早在唐代,这一地区就曾修建过延寿陂、使华陂等水利工程。宋治平年间,先后有长乐人钱四娘、林从世等分别在将军岩、温泉水口等河段筑陂,但由于选址不当等原因,工程均告失败。直至宋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福建侯官人李宏携家资七万余缗应诏来到莆田,在高僧冯智日的帮助下,总结前人失败的教训,耗时八年,最终筑成了木兰陂。在此期间,莆田的十四家大户为李宏筑陂提供了无私帮助,“舍钱七十万余缗,助筑成陂”[3]。筑陂成功后,人们“引木兰陂水,为大沟七条,小沟一百有九”[4],开凿了大小一百一十六条沟渠,灌溉南洋平原上的万顷良田,“岁得军储三万七千斛”。至元代,兴化路总管张仲仪又在北洋建设了万金陡门一座,“分灌北洋”[5]。以上修陂史迹在十四家本《木兰陂集》所收录的《奏请木兰陂不科圭田疏》《莆阳木兰水利志》《李长者传》《万金陡门记》等文献中有详细记载。
  自建成至新中国成立,木兰陂共经历了大小三十九次整修,仅见于十四家本《木兰陂集》记录的便有七次之多。如郑樵《重修木兰陂记》记载,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水失故道,由北而东奔重渊”,县丞冯元肃组织修复木兰陂,历经艰险,“日夜从事,九旬而成”[6]。元代两次整修木兰陂,一次是至元十八年(1281年)达鲁花赤八哈的牙组织民工,为木兰陂“增叠石一叠,植久柱五根”,另一次是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廉访使者张孝思组织修复南洋海堤。这两次重修分别在刘俚荣《重修木兰陂记》和余谦《重修南洋海堤记》两篇文献中有专门记载。明清两代木兰陂也经历了多次修整,清康熙年间的一次修整被礼部侍郎黄起有记录于《重修木兰陂记》一文中。历经多次整修,木兰陂主体工程至今仍屹立在木兰溪上,长期发挥着“排、蓄、引、挡、灌”五大作用,[7]为南北洋平原上的民众带来福祉。
  (二)《木兰陂集》及其编纂恩怨
  古老而充满活力的木兰陂,历经近千年的演变,为今人留下了丰富而翔实的历史资料。但是这些资料大部分散落于某些古籍当中,如书中多篇《莆阳木兰水利志》和《重修木兰陂记》被收录在《大清一统志》中,郑樵的《重修木兰陂记》和一些木兰陂诗文则被收录在明末编修的《福建通志》中,导致这些史料使用起来很不方便,给相关学术研究带来了困难。宋代詹时升于宣和元年(1119年)组织编纂了《木兰陂志》,只是该书早已散佚,仅留书序得以流传。幸有李宏后人与十四家后裔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各自组织编纂了两个版本的《木兰陂集》本文所选版本为十四家本《木兰陂集》,该本为清代刻本,现藏于莆田市图书馆。 ,不过也由此衍生出不少家族恩怨。
  明弘治、正德间,李宏族裔兴旺,有十三世孙李熊入府学李宏来莆田修陂曾携其七弟李容次子廿二,李宏死后廿二及其后人世代为莆守陂。。正德八年,李熊在县府的认可下,拆毁了钱四娘旧庙,将钱四娘神像移至他处,并撤除了庙中的林从世、十四家先人的牌位,将原址改建为李氏私宅莆田人民先后修建了协应庙(先祀钱四娘,后祀十四姓功臣)、惠济庙(祀李宏)、香山宫(祀钱四娘)等寺庙,专门纪念钱四娘、李宏、十四姓等修陂功臣。。同时,李熊又将自家所藏的各种封诰文书、碑记文章等私自撰为陂集,交予县令雷应龙,请他帮忙刻印出集。雷应龙将书稿交予郑山齐删节后刻印成书,为《木兰陂集节要》,即李氏《木兰陂集》。李氏陂集删除了谢履(宋)《奏请木兰陂不科圭田疏》以及《赐木兰陂不科圭田敕》两篇文章,其中涉及十四家捐田开沟、修南洋沟渠以及管理木兰陂内容,有意否认十四家的功绩。十四家后裔得知此事后,十分愤怒。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四家后裔联名上告至都察院福建道监察御史,状列李熊十二条罪状,细数其毁庙灭功乃至冒充李宏后人的罪行。此案从正德十四年至嘉靖元年(1522年),持续四年之久。最终,监察御史周鹓判李熊为冒充李宏后人,将其所占的120亩香田收归官管,以供协应庙香灯,李家是否继续照管协应庙听其自便;拆去李家毁庙私建的宅院,以恢复旧庙,祭祀钱、林、黎和十四家木主;李家陂志集所收《木兰陂集节要》和《兴化府志》中有关木兰陂内容的不当改动之处,责令予以改正重版报查;李熊被罚米八石并革去衣巾。此后李熊之父李崇孝在李熊好友郑山齐等人的帮助下进京告御状,坚称自家为李宏后裔,都察院令福建按察院和兴化府审明呈报。最后经莆田本地乡绅劝和,双方承认李熊一家就是李宏后裔,仍然掌管香灯田以供协应庙香灯,其余判决不变,李家与十四家后人之争讼暂告了结。兴化府则分别发给双方照帖,李氏方面称为《复宗照帖》,十四家方面称为《十四家照帖》。   经此一事,十四家后裔也组织编印了自己的《木兰陂集》现存版本目录前印有“十四功臣裔孙仝捐赀续刻”。。现存十四家《木兰陂集》序文说明了该书所收文献的范围和编纂经过。从中可以看出,作为十四家后裔之一的余洛,承担了《木兰陂集》的主编工作。他在好友朱鸣阳、林茂竹、吴焕章等人的帮助下,同时又得到郡县官员朱衮、李缙、何缙、王居安等人的支持,全面收集相关文献资料,详加校雠参订,编十四家本《木兰陂集》。该书序文落款为“嘉靖乙酉七月既望”,可见其成书年代应为嘉靖三年(1525年)。而现存的版本还收有清礼部侍郎黄起有于康熙六年三月所作《重修木兰陂记》、雍正十年所作《十四姓原呈》以及《详府看语》三篇文章,说明该书于清前中期应该又重修重印了一次,现存陂集当属于此次印行版本。全书共320页,6万余字,收载了61篇相关文献,涵盖宋元明清四朝,其中的主要资料包括《莆阳木兰水利志》与相关序文、传记、书志以及诗词歌赋等。
  二、《莆阳木兰水利志》及相关序文
  (一)《莆阳木兰水利志》
  《莆阳木兰水利志》一篇,由“协创木兰陂十四功臣裔孙”,即十四家大户的后人余飏、朱天龙、林尚煃、朱贽等人共同编校辑录,是十四家版本《木兰陂集》当中篇幅最长的文献,同时也是本书中唯一的“志”。该文从陂、沟、陡门、涵洞、桥、塘、堤岸、亭、庙宇等九个部分,对木兰陂工程做了完整而细致的描述。该文内容丰富,写作年代较早,所记木兰陂及其附属建筑基本保持了原有特色,属于珍贵的一手文献资料,有必要予以专门介绍。
  “陂”部分,回顾了木兰陂主体工程的修建历程。文中首先简要叙述了钱四娘与林从世修建的“将军岩陂”与“温泉水口陂”,并暗示“选址不善”是其均为大水冲垮的原因。紧接着又对李宏修陂的历程做了细致描述。首先强调修陂者不仅仅是李宏,还包括十四家先祖余子复、朱伯震等,着重说明了十四家大户的功绩;其次又从选址、筑堰、筑基、立柱、设闸、布石、筑岸等七个方面,详细记载李宏修陂的过程;最后描述了筑陂成功之后的盛况,“陂立水中,矫若龙翔,屹若山峙”,并认为木兰陂具有蓄洩溪水、拦截海潮、灌溉田地等功能。此外,该部分还附有“北陂考”,记述了元代郭朶儿、张仲仪筑万金陡门,引木兰陂水灌溉北洋的事迹。
  “沟”部分,记载木兰陂最主要的附属工程“南洋沟渠”。文中首先说明南洋一百一十六条沟渠的创建过程,即这些沟渠均是十四家先祖以“捐田”的形式提供开凿用地而建设的,共有“大沟”七条,“小沟”一百零九条。接着,作者将南洋沟渠分为上中下三段,不仅记载了这些沟渠的宽度与深度,如上段沟渠“深一丈,阔一丈三尺”,还将各乡镇“大沟”与“小沟”之间的连接关系做了分析,如记载维新里“大沟一条,通小沟二”,胡公里“大沟一条,通何昔桥后黄溪、船头沟、新沟”,将整个南洋渠系重新展现在人们面前。最后,作者还不忘赞颂开沟功绩,称这些沟渠使得南洋田地连年丰收,“岁输军储三万七千斛”。
  “陡门”“涵洞”“桥”“塘”“堤岸”五部分,主要是对木兰陂重要的附属工程进行简要序列。“陡门”部分记载国清里、连江里的三座陡门的宽度、深度,并强调南洋陡门六所,均为十四家大户开沟时所筑。“涵洞”部分简要序列东山、连江里、兴福里等地的石涵洞、木涵洞数目。“桥”部分除介绍木兰陂工程的著名附属桥梁“回澜桥”之外,还列出其余三座桥梁的名目及位置。“塘”部分将十四家先祖所填“五塘”,即横塘、新塘、陈塘、许塘、塘坑塘的位置、筑田亩数以及岁收谷数一一收载。“堤岸”部分则简要记录了十四家先祖修筑南洋海堤的事迹。
  此外,《莆阳木兰水利志》还将木兰陂附近与创陂工程有关的人文建筑景观,按时间顺序排列并给予简要描述。“亭”部分记载莆田人民为纪念钱四娘、林从世、李宏、十四家先祖等修陂功臣而修建的思功亭、劝农亭、见思亭等亭阁。“庙宇”部分则记载了莆田当地先后修建的协应庙、惠济庙、香山宫等庙宇,简要叙述其方位与建制沿革等。
  (二)相关序文
  北宋詹时升的《木兰陂志序》为《莆阳木兰水利志》所收载的年代最早的一篇序文,撰写于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八月望日。该文原稿被收录在全书最前面,其后附有楷体刻印版本。全文以司马迁《史记·河渠书》中的语句“甚哉,水之为利害也”开头,随后记录作者自己在兴化(今莆田)为知军时,游历木兰陂之事。从文中可以看出,在游历过程中,詹时升的心被木兰陂深深打动了。他说,木兰陂“趾石头中流,干溪右注,翼以石堤,导以支沟”,描绘了宋宣和时木兰陂“障海”“引水”的壮观情景。他“询其颠末”,了解木兰陂修建的来龙去脉,获知这一宏伟工程是钱四娘、林从世、李宏、十四家大姓等诸多先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所谓“钱林开基,李君继绪。而捐钱助役,拾田开沟,则十四大姓之力。”詹时升认为,木兰陂“诎私钱数十万缗,赢公钱数千万缗,毁私田数十百亩,溉公田数十万亩”,毁私济公,兴利除害,功绩至伟。他听闻十四家先祖填塘“作陂田以资修陂”之事,更加明白木兰陂“见其利而不见其害”的原因。他说自己为木兰陂撰修陂集,只是为了让修陂功臣能够流芳百世。只可惜詹时升所撰修的陂集早已湮没,只余这篇陂志得以传世。当今十四家本《木兰陂集》中的部分文章,或许是源于詹时升编纂的陂集,不过已难以考证。
  明代余洛《木兰陂志叙》则是专为十四家本《木兰陂集》而撰写的序文。余洛读《禹贡》,感慨大禹治水之功绩;读《史记·河渠书》,对司马迁关于水利水害的见解深表赞同。在此基础上,他高度评价了钱四娘、林从世、李宏、十四家先祖修陂之功绩,认为他们继承了大禹和汉代人兴修水利的事业,都是历史上的水利功臣。该文还简要记述了木兰陂的修建过程以及成败因素,主张水利工程的修建要“御患有术,防患有机。”作者在序文最后说,自己撰修陂集是为了给后世提供兴修水利的参考。
  三、《木兰陂集》的传记与书志
  (一)传记
  十四家本《木兰陂集》中的传记,可以分为人物传记和重修记两种。其中人物传记主要记载修陂功臣的事迹,如宋代林大鼐《李长者传》;重修记则记载木兰陂自建成后的历次维修情况。如宋代郑樵《重修木兰陂记》,宋代翰林侍读陈仕楚《重修木兰陂南北岸记》,元代莆田县推官金汝砺《万金陡门记》,元代刘俚荣《重修木兰陂记》,明代余谦一《元复南洋海堤记》,明代余文《重修木兰陂记》,明代陈中《重修协应庙记》,明代彭大斦《重建十四家祖庙记》,明代余飏《重修木兰陂钱妃十四功臣庙》,清代黄起有《重修木兰陂记》。此外还有宋代刘克庄《宋协应庙记》一篇,专记莆田当地人民修建协应庙之故事。现选取其中最典型的两篇文章,即林大鼐《李长者传》、郑樵《重修木兰陂记》,予以评述。   林大鼐《李长者传》一文,撰写于宋淳熙元年(公元1174年)腊月。该文开篇即记载李宏“世雄于财,平生倜傥,有大志,欲以家财自立”,为其修陂埋下了伏笔。此后又记录了唐妙应大师“逢竹则筑”的谶讳,以此来肯定李宏便是注定的修陂之人。文章前半部分记述李宏修陂的过程,尤其是对其地势查勘以及修陂技术进行了细致的描述。与此同时,文中也不忘记载十四家先祖为李宏修陂捐赀之功绩,认为“十四家得以坚其心”,即十四家的资助坚定了李宏修陂的决心。文章后半部分则记述作者撰写该文的原因。因拜谒协应庙,林大鼐目睹了钱四娘、林从世、李宏、十四姓先祖的塑像、神位,心生感慨,认为他们“为吾莆了一大事”。李宏二十多岁来莆田修陂,陂成而卒,年仅四十余岁,死后未还于故土。作者对此感叹不已,认为李宏“深有德于莆人”,担心年代久远,无人知晓其功绩,“故传以告来世云”因本文在明弘治间修郡志时有所篡改,故为十四家本《木兰陂集》编者校订后收录。。
  莆田一带历来人文昌盛,有宋一代,这里便走出了郑樵、刘克庄等史学、文学名家。他们功成名就之后不忘家乡,在木兰陂及其附属工程重修之时,皆为之撰写重修记、庙记。郑樵撰写的《重修木兰陂记》,记载了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县丞冯元肃组织修陂的事迹。开篇文字“集万涧而汇一川,故有无穷之源;障一川而济万井,故有无穷之泽”,以对偶句的形式,完美地概括了先人修筑木兰陂的功绩。接着记载了钱四娘、林从世、李宏、十四家先祖等修陂之功。随后,郑樵以“山岳之摧,由于朽壤,江海之注,竭于漏巵”之句为过渡,记载冯元肃因水失故道而重修木兰陂之事,郑樵赞美冯元肃重修木兰陂的功绩:“源清流長,千载融融。君子之泽,不可终穷。”该文虽是一篇重修记,但文字优美,语句多用对仗,读之朗朗上口,令人回味,在全书传记中堪称上乘之作本文在明郝玉麟编修《福建通志》中亦有收载,但文字上稍有出入,本文以《木兰陂集》为准。。
  (二)奏章、敕书
  《木兰陂集》共收录北宋及明代的三篇奏章及敕书。其中宋代谢履《奏请木兰陂不科圭田疏》和宋神宗《赐木兰陂不科圭田敕》,均与十四家大姓请求修陂之田免税这一问题有关,且其所处年代,恰在宋神宗兴水利,行“农田水利法”之时。结合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看,这两篇文字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谢履《奏请木兰陂不科圭田疏》,详细记载十四家先祖捐赀修陂、捐田开沟、引水灌溉等事迹,并说“木兰陂田岁收租谷二千六百六十五石,尽输本军以赡国赋”,用具体赋税数据来表明十四家先祖之功劳,最后又以此为依据,请求免除十四家的田税。宋神宗在《赐木兰陂不科圭田敕》中盛赞十四家功绩,认为十四家捐赀修陂、捐田开沟之举,正合乎其即位以来鼓励兴修水利的旨意,因而神宗皇帝在敕书中,同意拨田四百九十亩七分赐给十四家,并免其税赋。
  (三)“李熊案”案件文书
  正德十四年至嘉靖元年十四家后人诉李熊的一场公案,以及雍正七年(1729年)由于修省志的争议而导致十四家后裔与李宏后人又一次相诉讼的公案,留下了一批相关的法律文书,收载于《木兰陂集》。如《陈本清林子清告李熊状》是正德十四年十四家后裔诉李熊案的诉状,由陈本清、林子清代书;《周察院牌文》是福建道监察御史周鹓要求兴化府勘察案情的批文;《兴化府勘语》是兴化府详细勘察案情后所得出的案情结论;《布司司狱官揭帖》是当值司狱官杨泽民调查案情后对周察院的回覆;《十四家照帖》是结案后发给十四家后裔的结案文书;《李崇孝辩宗原奏》是李熊之父李崇孝上京告御状所呈递的冤情诉状;余伊《摘讹录·辩论二十六条》是李熊案双方有关案情争辩的原始记录;《十四家投词》是雍正十年(1732年)福建省志案十四家后裔托人撰写的案情申诉;《覆单注辨》《覆单姓氏注辨》《再覆注辨》是关于案情的注解;《赵抚院批》是福建赵巡抚关于案情的批复;《十四姓原呈》是十四家后裔关于省志案的原始辩文;《详府看语》是兴化府调查后得出的案情结论。
  四、《木兰陂集》的文化遗产价值
  《木兰陂集》作为木兰陂相关文献的集合,收录了大量的农田水利、农业经济以及农业文化资料。其中既有木兰陂创建经过和历次重修记,也有相关的制度类文献以及各类庙记、水利记、人物传记等。这些文献既为今人研究木兰陂的历史沿革以及水利成就提供了相关资料,也向人们展示了宋清时期木兰陂附近乃至木兰溪两岸兴化平原上的经济、文化、民俗状况,对于相关学术研究和遗产保护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学术研究价值
  1.在水利科学与水利史研究方面。木兰陂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农田水利工程,十四家本《木兰陂集》中有不少文字直接反映了宋代水利建设的技术水平。《莆阳木兰水利志》记载李宏修建木兰陂的过程及修陂技术:“先筑上下堰,以障溪海二流,然后握海底。深三丈五尺,长宽各三十五尺,累石其中,以为基址。钩锁结砌,鳞次节比,渐高渐杀,至石梁乃分为三十二门,每门各监两巨石,为将军柱,厚四尺五寸,长一丈二尺,高出水上叠极为闸。涝则纵,旱则闭。又于上流布长石以接水,下流布长石以送水,各百有余丈。又筑南北两岸以护陂,先叠石为地牛,伸入地中,纵横参错,中实以灰砾。外加巨石为护,高各三丈有奇,广三十余丈,长三百余丈。”有研究者认为,李宏在修建木兰陂的过程中运用了当时中国桥梁建设中多采用的“筏形基础”施工工艺。[8]此外多篇文献中提及李宏修陂时“插竹截溪”:“命工伐石列竹成基”(明林大鼐《李长者传》),“依竹为堤,镵石为楹,距楹为障”(宋郑樵《重修木兰陂记》),这一技术的运用极有特色,但其具体施工措施尚待探索。与此同时,木兰陂千年屹立不倒,其自身的抗震拒灾性能来源于何种施工技术,仍未可知。[9] 木兰陂修建所采用的工程技术在十四家本《木兰陂集》中有不少记载,值得深入探究。
  2.在农业经济史研究方面。十四家先祖创制了“陂田”制度,即划定一部分田地,以专人管理,其租佃收入专门用于修陂。“十四姓欲释其负担,乃抽酬劳田三分之一,寄官科米,收贮在仓。遇陂损坏,支给修理。既为官民计,又为子孙谋。”(宋詹时升《木兰陂志序》)“十四祖感激乎君恩为千万世国家之石,尽拨一百六十五亩九分寄官,预备乎修陂之费,领三百二十四亩八分世守圭田,为祭享之需。”(明余原成《归田公呈》)“自宋及元,念其功德,将本陂遗下田三百二十四亩八分,载租三百二十四石八斗,拨定酬劳大户一十四名派下子孙,输流收管致祭,外有寄官修陂田一百六十五亩九分,该租一百六十五石九斗,藏贮在仓,稍有损坏,告官支给,兴工修理。”(明林纪《奏赐木兰陂不科圭田疏》)十四家《木兰陂集》专设《陂田亩数、租石、各佃户姓名》一篇,专门记载陂田的出产及出租状况。另外,十四家本《木兰陂集》搜集了北宋及明代关于十四家陂田的三篇奏疏、敕书,对于农业史研究也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其中明代《奏赐木兰陂不科圭田疏》所处时期为明洪武年间,此时国家百废待兴,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明太祖极为重视水利建设。该篇只是林纪为十四家后裔讨还免税陂田而撰写的奏折,但它包含了与明初农田水利及农业经济资料。《木兰陂集》记载的这种“陂田”制度,与历史上的义田、学田、祭田相似,属于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土地,值得从社会经济史角度给予关注及研究。   (二)水利工程保护及文化传承价值
  今日木兰陂,历经千年风雨,主体工程依然保存完好,保持了初建时的总体风貌、构筑形态与使用功能。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年深日久以及各种自然与人为的因素,木兰陂难免出现老化残损、基础失稳、陂体变形以及裂缝渗漏等问题[10]。《木兰陂集》收录了大量关于修陂过程以及技术措施的文献资料,如《李长者传》《木兰水利记》和历代修整木兰陂及其附属工程时所作的传记,如郑樵、刘俚荣、黄起有等人的《重修木兰陂记》等。同时《莆阳木兰水利志》保存了大量关于木兰陂旧有建制的资料。这些文献资料及历史信息,可以让后人充分了解木兰陂最初修建时所采用的材料、方法,修筑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历次遭受毁坏的原因以及重修时所进行的改进,对于今日对木兰陂进行相关的修整、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另外,保护木兰陂,不仅要保护木兰陂这一水利工程实体,还要保护“木兰陂文化”。这种“木兰陂文化”,集中表现为对创陂英雄的纪念与赞美。例如莆田当地就有以纪念修陂功臣钱四娘为核心的“钱妃文化”。钱四娘是首位筑陂英雄,陂毁身死,可歌可泣,被莆田民众塑造成了与妈祖齐名的地方神,并因此形成了当地独特的“钱妃文化”[11]。十四家本《木兰陂集》收录了很多纪念修陂功臣的文章,如《宋协应庙记》《重修协应庙记》《重建十四家祖庙记》,专记功臣庙宇的修建,《祭钱妃文》《祭李侯文》《祭十四祖文》怀念修陂功臣,《各公题咏》则收录大量歌颂钱四娘、林从世、李宏、十四祖的诗词歌赋。可以说,木兰陂早已成为水利灵魂和民族精神的载体,由此形成的“木兰陂文化”将铭刻在当地民众的心中,世代流传。今天,我们应当充分利用《木兰陂集》这部珍贵的水利文献,诠释和研究莆田地区以怀念和歌颂水利功臣为核心的“木兰陂文化”,并注意从实践层面重塑这种独特的地域文化现象,如修复相关庙宇建筑、石碑、亭阁,校注出版相关诗文集,召开专题研讨会等,以更好地继承和弘扬“木兰陂文化”,保护这一重要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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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Mu Lan Bei,a reservoir located on Mu Lan Xi river,Putian,Fujian province,was built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It is one of the most intact and typical existing ancien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in China.The Annals of Mu Lan Bei,a book collected in Putian Civic Library,is an important evidence for us to know Mu Lan Bei.The Annals of Mu Lan Bei collects a lot of useful materials which include The Annals of Mu Lan and Pu Yang and some relative guide information,biographies, annals and poetries.This book has a great significance on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which includes the reference value on the settlement and research on ancient document and the research on the history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economic history and literary history.At the same time,this book offers some important informa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Mu Lan Bei.
  Key words:Mu Lan Bei;The Annals of Mu Lan Bei;history of farmland water conserv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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