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分析了新疆跆拳道裁判员队伍现状,通过对新疆竞技跆拳道裁判员的基本情况、执裁水平、年龄层次及培训情况的了解,找出与裁判员队伍相关的制约新疆跆拳道快速发展的原因,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如何建设一支与新疆跆拳道水平发展相匹配的裁判员队伍,为快速提高新疆跆拳道整体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竞技跆拳道 裁判员队伍 现状分析
一、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本文研究对象为新疆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其中包括1名国际级裁判员、9名国家级裁判员、24名国家一级裁判员和11名二级裁判员。共计45人。
2.研究方法。
2.1问卷调查法。通过对新疆竞技跆拳道裁判员45发放问卷。问卷通过现场发放,现场回收的方式。共发45份,回收45份,有效问卷45份。对2014年新疆13届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对现场比赛执裁的裁判员发放问卷34份,回收34份,有效问卷34份。
2.2文献资料法。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先后多次访问中国跆拳道协会相关网站。查阅新疆跆拳道协会关于跆拳道裁判员工作的相关政策及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通过关键词检索“跆拳道”、“裁判员”、“裁判”相关的体育类電子资料。阅读了《跆拳道》《跆拳道教程》等书籍。
2.3专家座谈法。为了更好的了解新疆跆拳道裁判员的发展情况,本人亲自走访了跆拳道项目的资深人士、裁判长以及与有关开展此项目竞赛管理中心的主要人员,获得了大量真实可靠的材料。
二、结果与分析
1.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基本情况。通过对2013年跆拳道比赛45名裁判员进行问卷调查:其中男性裁判员38名,女性裁判员7名。2014年跆拳道比赛34名裁判员发放问卷:其中男性裁判员26名,女性裁判员8名。以下是对裁判员年龄、学历结构、执裁年限及级别的详细分析。
1.1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年龄分布。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看出,年龄在30岁以上的裁判员为大众跆拳道的资深人物,一般为新疆跆拳道的领军人,一直为新疆的跆拳道事业努力坚持下来的老裁判,具有丰富执裁经验,为新疆跆拳道的发展起引领作用。而这个阶段的裁判员占到了总裁判员人数的68.9%,2014年是67.6%,可以看出新疆跆拳道裁判员队伍整体出现衰老态势,年轻裁判员补充较慢,30岁以下的裁判员只占到32%,裁判员严重老化趋势,阻碍了跆拳道项目的快速发展。
1.2竞技跆拳道裁判员执裁年限及级别。本文在调查统计过程中对2013年、2014年综合分析,以2013年的裁判员执裁年限及级别的数据为准,通过统计相关数据发现,执裁年限在一年以下的有13人,占总人数的28.9%,这部分人员是刚进入裁判员队伍,多数是从运动员转变而来,身体素质较好,对新的事物接受快能够很快的学会执裁方式,但是执裁年限短,缺乏临场执裁经验。执裁1—3年有6人,占总人数的17%这部分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解与学习,慢慢适应了裁判员这一角色,能够很好的完成一场比赛的执裁。执裁3—5年有9人,占总人数的20%这部分人员经历了长时间的裁判员工作,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执裁经验。执裁10年有10人,占总人数的22.2%这部分人基本作为裁判长、副裁判长职务,具有过硬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执裁经验。
目前国际级裁判只有1人,占总人数的2.2%,国家级裁判员5人,占总人数的11.1%。国家一级裁判员占总人数66.7%,国家二级裁判员占总人数20%,从这一比例可以看出,目前较高级别的跆拳道裁判员人数很少,如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
1.3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学历结构。本文中所指学历结构,是毕业后的裁判员学历情况,一般分为专科、本科、研究生。调查表明学历最多的是本科生,研究生所占比例也越来越多,其次是大专生,这说明新疆跆拳道裁判员总体学历层次较高,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中有较大的潜力。但是根据调查的学历结构来看,有很多地方还需要我们去学习去深入了解,在调查中多数裁判员认为跆拳道专业理论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有必要继续完善。
1.4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培训情况。根据调查问卷中裁判员们的反馈信息,有46.7%的裁判员认为培训制度不健全,手段和内容单一,有48%的裁判员认为培训时间短,不注重前言知识的学习,有26.7%的裁判员认为领导支持力度不够,有55.6%的裁判员认为缺少与优秀裁判员的交流,有66.7%的裁判员认为实践机会少。由于培训存在这些问题,导致在比赛中裁判员水平有限,出现判罚尺度不一致,漏判、错判的现象也会不断出现,应该针对目前情况,加大竞争机制,学习机会。及时更新裁判知识,保证裁判员队伍健康有序的发展。
2.影响竞技跆拳道裁判员的执裁因素。
2.1竞技跆拳道裁判员临场经验。俗话说,理论易懂实践难断。临场经验,是一个裁判员在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经历与经验的积累。所有跆拳道裁判规则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增加印象。跆拳道裁判的环境是面对不停运动、且技术动作都各不相同的运动员,经验不足的裁判员无法快速准确的做出正确的判定,这也会影响整个比赛的结果。其次,裁判员面对大大小小的比赛都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通过以往裁判的经验和基础,可以让裁判员很快的掌握不同种类跆拳道比赛的规则。
2.2竞技跆拳道裁判员执裁心态及情绪。裁判员业务水平提高必须具备稳定心理素质,稳定的心理素质有助于裁判员冷静地思考问题,正确处理比赛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在比赛前对这场比赛做充分的了解,认清这场比赛的重要性和会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出假设。在比赛中可能出现运动员、裁判员和观众的不礼貌言行,如果遇到此类突发事件必须要有良好的心理控制能力和对执裁的自信心,确保万无一失的控制住这场比赛,在培训中加强针对心理素质和自信心的培养。
2.3竞技跆拳道裁判员职业道德。竞技跆拳道裁判员的职业道德承载着竞技跆拳道比赛的文化传承与凝聚力。针对特有的比赛规则,裁判员需要恪守相关的比赛规则、准确判断并上报比赛得分,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不将个人情绪、人际关系带入比赛。消除一切外界干扰比赛的因素,以坚持原则的职业道德标准执裁好每一场比赛。
三、结论
1.新疆跆拳道裁判员大部分为业余裁判员,主体以教师,教练员为主。学历层次较高,但英语水平和科研能力较弱,对新规则的学习机会较少,这是制约裁判员进步的重因素之一,直接影响与国内甚至是与国际的接轨。
2.新疆裁判员级别分布不平衡,近几年,新疆国家级和国家级以上的裁判员培养较少,大多是一级、二级裁判员,执裁能力有限,没有丰富的大赛执裁经验,所以应该加强裁判员的培训与深造。
3.新疆近几年大部分裁判员在大赛场上的执裁次数较少,缺乏控制比赛的经验,缺乏抗干扰能力的训练,心理素质影响裁判员临场失误,对判罚不准确,造成主副裁判执裁尺度难以统一。
4.新疆裁判员职业道德是影响执裁能力的最主要因素,应加强裁判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在比赛中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裁,做到真正的敬业、爱跆拳道事业,增强在临场的自律性。
5.新疆裁判员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由于培训制度不健全,才造成了今天裁判员等级不合理,影响了新疆跆拳道水平的提高。
四、建议
1.新疆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年龄普遍有老化趋势,应该快速培养年轻的裁判员,来补充新疆裁判员队伍,女性裁判员偏少,应该加强女性裁判员的培养;
2.加强新疆竞技跆拳道裁判队伍的建设,完善裁判员的选拔培养,加强每个级别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完善国家二级、国家一级的培训制度,加快国家级裁判员的培训。
参考文献:
[1]刘卫军.跆拳道[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
[2]张岩,李立,陈玉娟.我国普通高校跆拳道运动队裁判员队伍现状调查与分析[J].福建体育科技.2009,28(3):16-18.
[3]李艳.陕西省竞技跆拳道队现状调查研究[J].中国西部科技,2008,7(6): 90-91.
作简介:刘莉新(1977.01—)女。籍贯:新疆。学历: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主要从事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新疆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民族体育文化研究中心招标课题,课题名称: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的美学研究,课题编号:XJEDU040615C02.
关键词:竞技跆拳道 裁判员队伍 现状分析
一、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本文研究对象为新疆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其中包括1名国际级裁判员、9名国家级裁判员、24名国家一级裁判员和11名二级裁判员。共计45人。
2.研究方法。
2.1问卷调查法。通过对新疆竞技跆拳道裁判员45发放问卷。问卷通过现场发放,现场回收的方式。共发45份,回收45份,有效问卷45份。对2014年新疆13届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对现场比赛执裁的裁判员发放问卷34份,回收34份,有效问卷34份。
2.2文献资料法。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先后多次访问中国跆拳道协会相关网站。查阅新疆跆拳道协会关于跆拳道裁判员工作的相关政策及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通过关键词检索“跆拳道”、“裁判员”、“裁判”相关的体育类電子资料。阅读了《跆拳道》《跆拳道教程》等书籍。
2.3专家座谈法。为了更好的了解新疆跆拳道裁判员的发展情况,本人亲自走访了跆拳道项目的资深人士、裁判长以及与有关开展此项目竞赛管理中心的主要人员,获得了大量真实可靠的材料。
二、结果与分析
1.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基本情况。通过对2013年跆拳道比赛45名裁判员进行问卷调查:其中男性裁判员38名,女性裁判员7名。2014年跆拳道比赛34名裁判员发放问卷:其中男性裁判员26名,女性裁判员8名。以下是对裁判员年龄、学历结构、执裁年限及级别的详细分析。
1.1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年龄分布。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看出,年龄在30岁以上的裁判员为大众跆拳道的资深人物,一般为新疆跆拳道的领军人,一直为新疆的跆拳道事业努力坚持下来的老裁判,具有丰富执裁经验,为新疆跆拳道的发展起引领作用。而这个阶段的裁判员占到了总裁判员人数的68.9%,2014年是67.6%,可以看出新疆跆拳道裁判员队伍整体出现衰老态势,年轻裁判员补充较慢,30岁以下的裁判员只占到32%,裁判员严重老化趋势,阻碍了跆拳道项目的快速发展。
1.2竞技跆拳道裁判员执裁年限及级别。本文在调查统计过程中对2013年、2014年综合分析,以2013年的裁判员执裁年限及级别的数据为准,通过统计相关数据发现,执裁年限在一年以下的有13人,占总人数的28.9%,这部分人员是刚进入裁判员队伍,多数是从运动员转变而来,身体素质较好,对新的事物接受快能够很快的学会执裁方式,但是执裁年限短,缺乏临场执裁经验。执裁1—3年有6人,占总人数的17%这部分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解与学习,慢慢适应了裁判员这一角色,能够很好的完成一场比赛的执裁。执裁3—5年有9人,占总人数的20%这部分人员经历了长时间的裁判员工作,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执裁经验。执裁10年有10人,占总人数的22.2%这部分人基本作为裁判长、副裁判长职务,具有过硬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执裁经验。
目前国际级裁判只有1人,占总人数的2.2%,国家级裁判员5人,占总人数的11.1%。国家一级裁判员占总人数66.7%,国家二级裁判员占总人数20%,从这一比例可以看出,目前较高级别的跆拳道裁判员人数很少,如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
1.3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学历结构。本文中所指学历结构,是毕业后的裁判员学历情况,一般分为专科、本科、研究生。调查表明学历最多的是本科生,研究生所占比例也越来越多,其次是大专生,这说明新疆跆拳道裁判员总体学历层次较高,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中有较大的潜力。但是根据调查的学历结构来看,有很多地方还需要我们去学习去深入了解,在调查中多数裁判员认为跆拳道专业理论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有必要继续完善。
1.4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培训情况。根据调查问卷中裁判员们的反馈信息,有46.7%的裁判员认为培训制度不健全,手段和内容单一,有48%的裁判员认为培训时间短,不注重前言知识的学习,有26.7%的裁判员认为领导支持力度不够,有55.6%的裁判员认为缺少与优秀裁判员的交流,有66.7%的裁判员认为实践机会少。由于培训存在这些问题,导致在比赛中裁判员水平有限,出现判罚尺度不一致,漏判、错判的现象也会不断出现,应该针对目前情况,加大竞争机制,学习机会。及时更新裁判知识,保证裁判员队伍健康有序的发展。
2.影响竞技跆拳道裁判员的执裁因素。
2.1竞技跆拳道裁判员临场经验。俗话说,理论易懂实践难断。临场经验,是一个裁判员在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经历与经验的积累。所有跆拳道裁判规则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增加印象。跆拳道裁判的环境是面对不停运动、且技术动作都各不相同的运动员,经验不足的裁判员无法快速准确的做出正确的判定,这也会影响整个比赛的结果。其次,裁判员面对大大小小的比赛都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通过以往裁判的经验和基础,可以让裁判员很快的掌握不同种类跆拳道比赛的规则。
2.2竞技跆拳道裁判员执裁心态及情绪。裁判员业务水平提高必须具备稳定心理素质,稳定的心理素质有助于裁判员冷静地思考问题,正确处理比赛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在比赛前对这场比赛做充分的了解,认清这场比赛的重要性和会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出假设。在比赛中可能出现运动员、裁判员和观众的不礼貌言行,如果遇到此类突发事件必须要有良好的心理控制能力和对执裁的自信心,确保万无一失的控制住这场比赛,在培训中加强针对心理素质和自信心的培养。
2.3竞技跆拳道裁判员职业道德。竞技跆拳道裁判员的职业道德承载着竞技跆拳道比赛的文化传承与凝聚力。针对特有的比赛规则,裁判员需要恪守相关的比赛规则、准确判断并上报比赛得分,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不将个人情绪、人际关系带入比赛。消除一切外界干扰比赛的因素,以坚持原则的职业道德标准执裁好每一场比赛。
三、结论
1.新疆跆拳道裁判员大部分为业余裁判员,主体以教师,教练员为主。学历层次较高,但英语水平和科研能力较弱,对新规则的学习机会较少,这是制约裁判员进步的重因素之一,直接影响与国内甚至是与国际的接轨。
2.新疆裁判员级别分布不平衡,近几年,新疆国家级和国家级以上的裁判员培养较少,大多是一级、二级裁判员,执裁能力有限,没有丰富的大赛执裁经验,所以应该加强裁判员的培训与深造。
3.新疆近几年大部分裁判员在大赛场上的执裁次数较少,缺乏控制比赛的经验,缺乏抗干扰能力的训练,心理素质影响裁判员临场失误,对判罚不准确,造成主副裁判执裁尺度难以统一。
4.新疆裁判员职业道德是影响执裁能力的最主要因素,应加强裁判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在比赛中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裁,做到真正的敬业、爱跆拳道事业,增强在临场的自律性。
5.新疆裁判员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由于培训制度不健全,才造成了今天裁判员等级不合理,影响了新疆跆拳道水平的提高。
四、建议
1.新疆竞技跆拳道裁判员年龄普遍有老化趋势,应该快速培养年轻的裁判员,来补充新疆裁判员队伍,女性裁判员偏少,应该加强女性裁判员的培养;
2.加强新疆竞技跆拳道裁判队伍的建设,完善裁判员的选拔培养,加强每个级别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完善国家二级、国家一级的培训制度,加快国家级裁判员的培训。
参考文献:
[1]刘卫军.跆拳道[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
[2]张岩,李立,陈玉娟.我国普通高校跆拳道运动队裁判员队伍现状调查与分析[J].福建体育科技.2009,28(3):16-18.
[3]李艳.陕西省竞技跆拳道队现状调查研究[J].中国西部科技,2008,7(6): 90-91.
作简介:刘莉新(1977.01—)女。籍贯:新疆。学历: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主要从事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新疆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民族体育文化研究中心招标课题,课题名称: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的美学研究,课题编号:XJEDU040615C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