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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评价是不容忽视的,应引起教师的高度重视。
一、评价目的的激励性
新课程倡导激励性评价,要求教师通过评价保护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学生树立学好数学的自信心。
为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创新意识,教师应尽力寻找和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只要他们勇于尝试和动手实践,乐于合作和交流,教师都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赏。如“你真聪明”、“你的解题思路很独特”、“你表达得很清楚”、“你考虑得真周到”,或给学生以会心的微笑等等,学生都会从心里感到老师对自己的认可,有一种成就感。
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我通常以“优、良、合格、待合格”来评价,不用“不合格”或“差”。就“待合格”而言,比“不合格”与“差”更有合理之处,其一,体现了评价的导向性。“不合格”是以一种冷冰冰的宣判,而“待合格”对学生具有明确的指向:只要努力,就能合格。其二,体现了评价的激励性。“待合格”体现了人文关怀,饱含着老师真挚的关爱和真诚的期待,学生在心理上会比较认同,并能在以后的学习中加倍努力,最终发展到“合格”,甚至“优、良”。其三,体现了评价的动态性。“待合格”是以学生为本,用发展的眼光来评价。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只有从激励的角度进行,唤起学生的学习意识,使学生对数学产生浓厚的兴趣。
二、评价内容的全面性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的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
对小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不能放松知识评价而走向另一个极端。教师应认真学习《数学课程标准》,结合具体的年级段,找出本册教材中的每一单元,每一课时教学内容的知识点,并确定对每一知识点的评价标准。
能力评价是指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运算能力,空间想像能力,思维表达能力,操作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等。对学生能力的评价不能轻易下结论,因为每个人的能力是不断发展的,特别是小学生可塑性非常强。因此,教师平时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必须抓住学生的表现,适时对其能力作出适当的评价。评价一个人能力大小是比较复杂的,教师必须要慎重,不能仅用分数的多少来评判一个人能力的大小。
小学数学教学中陶冶学生应具备的科学品质和道德情操,也是当务之急。只有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关注并评价学生是否有积极学习的态度,是否有不怕困难的探索精神,是否有良好的数感和数学知识,是否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是否能与同学开展合作与交流等等,才能有助于学生获得最充分的发展,在求知中做到胜不骄,败不馁,知难而进,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良好品质。
三、评价方式的多样化
新课标要求评价的手段和方式多样化。可以将考试、实践活动、小组活动自我评价及日常观察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评价的方式除教师直接评价外,还可以通过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组间相互评价,以及组内自我评价等方式。让评价为学生自由发展创造足够的空间。家长参与评价也是必要的,要引导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评价,多采用鼓励性的语言来促进学生的发展。
除了评价主体的多样性,在评价的形式上,也要体现多样性。本人认为笔试只是评价的方式之一,对学生的评价,要体现评价形式“四结合”:笔试、口试与面试相结合;开卷考查与闭卷考试相结合;知识考查与技能考查相结合;单项考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
四、学习过程评价的重视性
在重视考察学生数学思维过程的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参与程度,合作交流的意识、情感与态度的发展。对学生的参与程度的评价,应从学生能否主动参与数学学习活动进行考察。对学生合作交流意识的评价,应从学生能否主动与同学合作,是否意识到自己在集体中的作用,是否愿意与同伴交流各自的想法等方面的考察。
小学生学习数学,关键是体验数学。让每个学生都有参与活动的机会,使学生在动手中学习,在动手中思维,在动手中体验,在动手中得到发展。学生只要投入到探索知识的过程中,即使付出努力后仍未取得成功,但他至少做过、经历过、体会过,或许从中能受到一点启发,悟出点什么,这也是一种收获。对学生的学习过程,教师要善于发现他们的进步,乘势给予鼓励,使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都得到提高。
一、评价目的的激励性
新课程倡导激励性评价,要求教师通过评价保护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学生树立学好数学的自信心。
为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创新意识,教师应尽力寻找和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只要他们勇于尝试和动手实践,乐于合作和交流,教师都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赏。如“你真聪明”、“你的解题思路很独特”、“你表达得很清楚”、“你考虑得真周到”,或给学生以会心的微笑等等,学生都会从心里感到老师对自己的认可,有一种成就感。
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我通常以“优、良、合格、待合格”来评价,不用“不合格”或“差”。就“待合格”而言,比“不合格”与“差”更有合理之处,其一,体现了评价的导向性。“不合格”是以一种冷冰冰的宣判,而“待合格”对学生具有明确的指向:只要努力,就能合格。其二,体现了评价的激励性。“待合格”体现了人文关怀,饱含着老师真挚的关爱和真诚的期待,学生在心理上会比较认同,并能在以后的学习中加倍努力,最终发展到“合格”,甚至“优、良”。其三,体现了评价的动态性。“待合格”是以学生为本,用发展的眼光来评价。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只有从激励的角度进行,唤起学生的学习意识,使学生对数学产生浓厚的兴趣。
二、评价内容的全面性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的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
对小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不能放松知识评价而走向另一个极端。教师应认真学习《数学课程标准》,结合具体的年级段,找出本册教材中的每一单元,每一课时教学内容的知识点,并确定对每一知识点的评价标准。
能力评价是指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运算能力,空间想像能力,思维表达能力,操作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等。对学生能力的评价不能轻易下结论,因为每个人的能力是不断发展的,特别是小学生可塑性非常强。因此,教师平时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必须抓住学生的表现,适时对其能力作出适当的评价。评价一个人能力大小是比较复杂的,教师必须要慎重,不能仅用分数的多少来评判一个人能力的大小。
小学数学教学中陶冶学生应具备的科学品质和道德情操,也是当务之急。只有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关注并评价学生是否有积极学习的态度,是否有不怕困难的探索精神,是否有良好的数感和数学知识,是否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是否能与同学开展合作与交流等等,才能有助于学生获得最充分的发展,在求知中做到胜不骄,败不馁,知难而进,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良好品质。
三、评价方式的多样化
新课标要求评价的手段和方式多样化。可以将考试、实践活动、小组活动自我评价及日常观察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评价的方式除教师直接评价外,还可以通过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组间相互评价,以及组内自我评价等方式。让评价为学生自由发展创造足够的空间。家长参与评价也是必要的,要引导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评价,多采用鼓励性的语言来促进学生的发展。
除了评价主体的多样性,在评价的形式上,也要体现多样性。本人认为笔试只是评价的方式之一,对学生的评价,要体现评价形式“四结合”:笔试、口试与面试相结合;开卷考查与闭卷考试相结合;知识考查与技能考查相结合;单项考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
四、学习过程评价的重视性
在重视考察学生数学思维过程的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参与程度,合作交流的意识、情感与态度的发展。对学生的参与程度的评价,应从学生能否主动参与数学学习活动进行考察。对学生合作交流意识的评价,应从学生能否主动与同学合作,是否意识到自己在集体中的作用,是否愿意与同伴交流各自的想法等方面的考察。
小学生学习数学,关键是体验数学。让每个学生都有参与活动的机会,使学生在动手中学习,在动手中思维,在动手中体验,在动手中得到发展。学生只要投入到探索知识的过程中,即使付出努力后仍未取得成功,但他至少做过、经历过、体会过,或许从中能受到一点启发,悟出点什么,这也是一种收获。对学生的学习过程,教师要善于发现他们的进步,乘势给予鼓励,使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都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