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情】 2013年7月一天凌晨5时许,被告人杨某到某网吧寻找目标诈骗手机,见被害人陈某、赵某在上网,便向陈某“借”了一部苹果4手机打电话,后又向赵某“借”了一部苹果4S手机打电话。杨某一边假装打电话,一边走出网吧后逃离。当被害人发现后,杨某已逃离网吧了。之后,杨某卖掉两部手机得款1900元并挥霍掉。经评估,两部苹果手机价值合计4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