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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近年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大幅增加,要求对收益进行再分配的呼声越来越高,建立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充分发挥预算在收入中的分配及调节作用,单独列示,也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浅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控制;管理措施;
引言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实施的主体。因此,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认真研究有关问题,促使该项工作已经成为一项程序比较清晰、制度比较完备、技术比较成熟的业务工作。但从实践来看,在部分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促使直属垦区更多更好利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实现发展。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实施企业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担负着经济结构调整、自主创性和转型升级、国际化经营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任,一般所需资金额度都比较大。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项目的资金总额人民币大多都上亿元。国际合作项目资金总额原则上大于1000万美元。申报企业的动力之一就是看到了政府巨大的投资额。但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投资很少由财政全额拨付。一般情况下,企业 自筹配套资金至少需要达到50%或以上。按照项目投资额配比比例,企业往往需要自筹配套资金数千万元甚至更多。
(二)项目工作进度滞后。同国有技术改造项目一样,政府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都有严格的规定,在项目申报报告和申报表中都重点强调项目实施周期。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不仅对资金、人力、建设、评估验收等诸多环节造成连锁滞后,更对项目实施的目标即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等总体布局造成延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大多是新兴产业,其建设本身即具有一定难度。
(三)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1.预测国有企业下年度经营收益困难。在编制时难以准确预测下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因此,要准确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在一定困难。2.被纳入预算范围的企业还不够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是财政部门、国资部门、国有企业三个编制主体上下多次互相协调编制而成。由于多年来国家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留给国有企业继续使用,解决前些年度国有企业困难时期及国企改制时遇到的资金需求矛盾,3.部分地方编制预算不规范。在走访部分市、县时发现,他们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由于对收入不能准确估计,支出预算也没有细化,每年确定一个控制数,收支通常是在一般预算中体现,将国有资本收益直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支出,随意性较大。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不合理。国有资本具有国家所有的公共性质,决定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当优先用于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及弥补公共财政资金的不足。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功能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保持社会基本公平,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很大,由于公共财政资金紧张,对农业、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关系民生行业投入明显不足。按照习近平主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的要求,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公共财政资金相对较紧而国有資本收益每年产生巨额收益的情况下,为充分体现国有资本公共所有的属性,将国有资本经营的部分收益转入公共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是可行的选择。但就这几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来看,国有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基本上按原上交渠道返回,作为政府持有的资本金。
(五)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内容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深。实践中,直属垦区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年度利润及其亏损,在编制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及是否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范围中理解不透;对于以前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在审计署再次审计中又发现问题时,是否调整以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以及如何调整存有疑问;对于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巨大损失能否减免利润以及如何履行程序还不很清楚;对下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何时确认及如何上缴还把握不准。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核定的准确性,也影响了预算编制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制度文件的理解,提高实践应用水平。
三、有效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检查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性质的认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并列的一种预算,是我国预算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资金支出的目的是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给予企业一定比例资金支持,满足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的原则是扶优扶强,对盈利性强、成熟度高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对具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的企业重点予以扶持。公共财政预算与之区别在于,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公共权力取得预算收入,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定程序进行再分配;资金支出遵循均等化原则,目的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共需要,因此,同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公共财政预算的企业,应认真区分两种预算收入的来源,明确自身资金需求是生产性的还是保障性的,按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支出安排重点和编制要求,分别申报预算,不能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与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混编。
(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三)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和资产管理,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按经济分类编制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预决算。
(四)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性质的认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并列的一种预算,是我国预算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资金支出的目的是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给予企业一定比例资金支持,满足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的原则是扶优扶强,对盈利性强、成熟度高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对具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的企业重点予以扶持。公共财政预算与之区别在于,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公共权力取得预算收入,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定程序进行再分配;资金支出遵循均等化原则,目的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共需要。
(四)加强规划引导和项目谋划。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国有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直属垦区集团公司发展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大,向直属垦区集团公司集中的资源和项目将会越来越多。直属垦区集团公司应当以规划为引导,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更多国有经营预算资金,增进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做大做强。首先,集团公司应立足资源现状,以全球化战略思维,对产业发展进行长远规划,对人才、技术、原材料、资源等产业要素进行统一布局,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科学的发展战略、階段目标和发展步骤;要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规划中与本行业相关的内容,从高处着眼,看准公司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以及努力的方向;要关注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发展动态,进行横向比较,准确定位公司发展阶段和与先进水平的差距。
结束语
为适应监督工作的这种变化,应进一步加强对检查人员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依据,并充分整合各专业的相关资源,做到整个财政部门一盘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人员的素质,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过程中的管理及控制。
参考文献:
[1]李燕.论建立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02:1-4+8.
[2]邓子基.略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J].地方财政研究,2006,01:8-12.
[3]张国慧,吴作章,王建志.五省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行情况的调查[J].地方财政研究,2006,09:48-51.
[4]耿建新,崔宏.国有资本监管理论与实务创新[J].财经科学,2005,02:97-104.
[5]吴祥云.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若干思考[J].当代财经,2005,04:32-37.
【关键词】浅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控制;管理措施;
引言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实施的主体。因此,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认真研究有关问题,促使该项工作已经成为一项程序比较清晰、制度比较完备、技术比较成熟的业务工作。但从实践来看,在部分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促使直属垦区更多更好利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实现发展。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实施企业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担负着经济结构调整、自主创性和转型升级、国际化经营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任,一般所需资金额度都比较大。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项目的资金总额人民币大多都上亿元。国际合作项目资金总额原则上大于1000万美元。申报企业的动力之一就是看到了政府巨大的投资额。但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投资很少由财政全额拨付。一般情况下,企业 自筹配套资金至少需要达到50%或以上。按照项目投资额配比比例,企业往往需要自筹配套资金数千万元甚至更多。
(二)项目工作进度滞后。同国有技术改造项目一样,政府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都有严格的规定,在项目申报报告和申报表中都重点强调项目实施周期。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不仅对资金、人力、建设、评估验收等诸多环节造成连锁滞后,更对项目实施的目标即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等总体布局造成延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大多是新兴产业,其建设本身即具有一定难度。
(三)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1.预测国有企业下年度经营收益困难。在编制时难以准确预测下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因此,要准确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在一定困难。2.被纳入预算范围的企业还不够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是财政部门、国资部门、国有企业三个编制主体上下多次互相协调编制而成。由于多年来国家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留给国有企业继续使用,解决前些年度国有企业困难时期及国企改制时遇到的资金需求矛盾,3.部分地方编制预算不规范。在走访部分市、县时发现,他们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由于对收入不能准确估计,支出预算也没有细化,每年确定一个控制数,收支通常是在一般预算中体现,将国有资本收益直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支出,随意性较大。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不合理。国有资本具有国家所有的公共性质,决定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当优先用于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及弥补公共财政资金的不足。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功能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保持社会基本公平,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很大,由于公共财政资金紧张,对农业、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关系民生行业投入明显不足。按照习近平主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的要求,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公共财政资金相对较紧而国有資本收益每年产生巨额收益的情况下,为充分体现国有资本公共所有的属性,将国有资本经营的部分收益转入公共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是可行的选择。但就这几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来看,国有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基本上按原上交渠道返回,作为政府持有的资本金。
(五)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内容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深。实践中,直属垦区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年度利润及其亏损,在编制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及是否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范围中理解不透;对于以前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在审计署再次审计中又发现问题时,是否调整以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以及如何调整存有疑问;对于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巨大损失能否减免利润以及如何履行程序还不很清楚;对下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何时确认及如何上缴还把握不准。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核定的准确性,也影响了预算编制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制度文件的理解,提高实践应用水平。
三、有效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检查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性质的认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并列的一种预算,是我国预算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资金支出的目的是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给予企业一定比例资金支持,满足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的原则是扶优扶强,对盈利性强、成熟度高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对具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的企业重点予以扶持。公共财政预算与之区别在于,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公共权力取得预算收入,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定程序进行再分配;资金支出遵循均等化原则,目的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共需要,因此,同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公共财政预算的企业,应认真区分两种预算收入的来源,明确自身资金需求是生产性的还是保障性的,按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支出安排重点和编制要求,分别申报预算,不能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与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混编。
(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三)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和资产管理,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按经济分类编制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预决算。
(四)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性质的认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并列的一种预算,是我国预算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资金支出的目的是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给予企业一定比例资金支持,满足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的原则是扶优扶强,对盈利性强、成熟度高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对具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的企业重点予以扶持。公共财政预算与之区别在于,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公共权力取得预算收入,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定程序进行再分配;资金支出遵循均等化原则,目的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共需要。
(四)加强规划引导和项目谋划。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国有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直属垦区集团公司发展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大,向直属垦区集团公司集中的资源和项目将会越来越多。直属垦区集团公司应当以规划为引导,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更多国有经营预算资金,增进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做大做强。首先,集团公司应立足资源现状,以全球化战略思维,对产业发展进行长远规划,对人才、技术、原材料、资源等产业要素进行统一布局,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科学的发展战略、階段目标和发展步骤;要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规划中与本行业相关的内容,从高处着眼,看准公司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以及努力的方向;要关注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发展动态,进行横向比较,准确定位公司发展阶段和与先进水平的差距。
结束语
为适应监督工作的这种变化,应进一步加强对检查人员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依据,并充分整合各专业的相关资源,做到整个财政部门一盘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人员的素质,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过程中的管理及控制。
参考文献:
[1]李燕.论建立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02:1-4+8.
[2]邓子基.略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J].地方财政研究,2006,01:8-12.
[3]张国慧,吴作章,王建志.五省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行情况的调查[J].地方财政研究,2006,09:48-51.
[4]耿建新,崔宏.国有资本监管理论与实务创新[J].财经科学,2005,02:97-104.
[5]吴祥云.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若干思考[J].当代财经,2005,04: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