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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是说结婚后很难保持恋爱时的甜蜜和激情。然而苏俪结婚后却好似真的走进了坟墓,每天生活在地狱之中。丈夫长期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她想逃离,却因为害怕遭受报复而不敢离婚。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在了解情况后,组建了一支由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法学家、医学家及妇联、公安等專业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的“陪审团”帮助审案,并根据苏俪的申请,在她向法院起诉离婚前发出了全国第一张诉前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张成远殴打、威胁苏俪及其母亲;禁止张成远骚扰、跟踪苏俪,与女儿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禁止张成远未经同意与苏俪进行不受欢迎的非正常接触。
一味隐忍换来丈夫暴力升级
2009年年底,江苏省无锡市刚刚下了一场雪,这座江南城市也有了几分冬天的寒意。然而和悦酒楼内却是一片喜意融融,这里正举行着一场婚礼,新娘苏俪甜蜜地依偎在新郎张成远的怀中,接受着亲朋好友的祝福。
张成远比苏俪大五岁,大学毕业后开了一家网吧,与苏俪恋爱后,对她很是照顾。苏俪觉得他是一个踏实可靠的人,便开心地做了他的新娘。
然而婚后苏俪渐渐发现丈夫变了,恋爱时的张成远温柔体贴,滴酒不沾,婚后他却现出了本质,脾气暴躁,而且很爱喝酒。每次只要哥们招呼他出去喝酒,不管有什么事,他都会丢在一边。
一次两人本来说好周末一起回娘家,然而一个哥们临时打电话来叫他出去聚会,他二话没说就去了。苏俪坐在家里生闷气,这时,妈妈欢欢喜喜地打来电话:“闺女啊,我今天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了很多你和成远爱吃的菜,你们什么时候过来啊?”苏俪鼻子一酸,强忍着眼泪,故作轻松地说:“妈,今天他店里有事,不能过去了,我俩下周再一起去看你。”听着电话那头母亲失望的声音,苏俪的心里难受极了。
当天晚上,一身酒气的张成远回到家,苏俪看着他醉醺醺的样子,又气又恨,大声说:“你就知道喝酒,除了喝酒你还会干什么!”张成远眼皮一翻:“嚷嚷什么!哪个男人不喝酒。”苏俪气呼呼地说:“别人不像你这样嗜酒如命!今天说好陪我回家的,我妈给你做了一大桌的菜,你说不去就不去了,有没有一点孝心!”
没想到张成远居然眯着眼睛说:“跟你妈吃饭有什么意思,哪有陪朋友喝酒舒服。”苏俪没想到丈夫居然说出这种话,她愤怒地说:“喝喝喝,你怎么不喝死在酒桌上!”
没想到张成远忽然冲过来狠狠打了苏俪一个耳光:“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看着面目狰狞的丈夫,苏俪的眼泪刷一下落下来:“我说错了吗?酒是好东西吗?”。
张成远不耐烦地一脚踹开苏俪:“哭哭哭,就知道哭,女人真是麻烦。”他也不管倒在地上的妻子,自顾自地往床上一躺,不一会就睡着了。
那晚苏俪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流了一夜的眼泪。第二天一早,张成远主动来到她面前认错:“昨晚是我喝醉了,我保证下周跟你一起看咱妈,你别生气了好不好。”看着丈夫低声下气的样子,心软的苏俪原谅了他。
2010年下半年,张成远的网吧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闭。张成远心烦意乱,每天躲在家里喝酒。苏俪劝丈夫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张成远却完全听不进去,反而对她大吼大骂,甚至拳脚相加。苏俪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都是被他打出的伤痕。
然苏俪却依然盼着丈夫能改过,她舍不下这个家。2012年国庆假期刚过,苏俪生下了一个女儿。带来喜悦的同时,这个小生命也增加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张成远在妻子的催促下,终于勉强找了一份工作。每天辛辛苦苦跑业务,对着横眉冷眼的客户赔笑脸,从没看过别人脸色的他憋了一肚子气。回家后面对妻子和哭闹的女儿,他也越发没了好脸色,动辄打骂。
2013年夏天,张成远和一个客户起了冲突,被公司辞退了。那天他又在外面喝了很多酒,很晚才醉醺醺地回家。苏俪听说他被辞退的消息,又气又急,不自觉地话就说重了一些:“你真是没用,这点工作都做不好。”张成远用发红的双眼瞪着她:“你说什么?你嫌我没用?”
看到丈夫的眼神,苏俪心里“咯噔”一下。看着沉着脸走过来的丈夫,她有些慌乱地说:“你想干嘛?”张成远一声不吭,扯住苏俪的头发,劈头盖脸又是一顿暴打。床上的女儿被吓得大声啼哭,张成远却不管不顾。
自己一味隐忍,步步退让,期待丈夫悔改,没想到换来的却是更加变本加厉的暴虐。苏俪彻底寒了心,她对这个家最后的眷恋,死在了丈夫无情的拳脚下。
采纳“陪审团”建议,签发全国首张人身保护令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应用试点单位,曾签发过我国第一道“人身保护令”,一直致力于构建反家庭暴力综合模式,法院工作者还经常到居民社区举行法制宣传活动。
在社居委的活动中,苏俪得知崇安区人民法院设有一个专门审理家暴案件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合议庭”。2013年7月底,苏俪瞒着丈夫来到了崇安区人民法院,找到了合议庭的法官周溧,向她哭诉了自己的经历。苏俪哭着说:“我想和他离婚,可一旦知道我起诉离婚,他会打死我的,求求你帮帮我。”
周溧十分同情苏俪,她想到的第一个办法就是人身保护令。然而现行的诉中人身保护令只能在案件审理到一定阶段或判决后才能生效,苏俪目前需要的却是起诉前的保护。
看着苏俪的眼睛亮起来又黯淡下去,周法官一阵心痛,她希望能够将苏俪从不幸的婚姻中解救出来。
周法官仔细查阅了人身保护令制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在《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首次提到“对被害人采取保护性措施,包括以裁定的形式采取民事强制措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的民事强制措施,俗称人身保护令。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当事人“作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
周法官眼前一亮,一个想法自她的脑海中生出。
周溧将苏俪的情况汇报给审判委员会,提出了“诉前人身保护裁定”的构想:现行的诉中人身保护裁定,只能在审理中或审判后起到作用,能不能制定一种在起诉前就能生效的保护机制,让受侵害的一方可以没有顾虑地提出离婚诉求?
周法官将相关法律依据整理了出来,证实了从法理上来说,签发诉前人身保护令是可行的。
崇安区人民法院很重视周法官的这项提议,认为可以尝试施行。根据苏俪的具体情况,法院邀请了几位心理学、法学、医学、社会学等各领域的专家,组建了一支“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让他们参与到案件中来。“专家委员会”有点类似于国外的陪审团,为法官判案提供民意和科学依据。
周法官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苏俪,喜出望外的苏俪立即递交了申请。专家委员会对她遭受家暴的等级进行了评估,认为达到了严重的家暴情节,可以签发人身保护令。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在48小时内做出批准裁定,签发了全国首份诉前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张成远殴打、威胁苏俪及其母亲;禁止张成远骚扰、跟踪苏俪,与女儿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禁止张成远未经同意与苏俪进行不受欢迎的非正常接触。
判决离婚,禁止靠近
离开法院以后,苏俪直接回了娘家。张成远见妻子迟迟不归,打了几通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直接挂断。他气不打一出来,猜测妻子可能回了娘家,他立即出门打车,直奔苏俪家的小区。
怒气冲冲地来到苏俪家门前,张成远把大门拍得震天响,大声吼着:“苏俪,你给我出来!”邻居们被他的响动惊扰,在门前探头探脑地查看,然而苏俪家里却没有动静。正是饭点,家里不可能没人,张成远干脆踹起了门。几分钟后,门被打开,开门的果然是苏俪。一看见妻子,张成远的火气腾得窜上来:“你回娘家怎么不给我打声招呼,不回家做饭,电话也不接,你想饿死我啊!”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在了解情况后,组建了一支由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法学家、医学家及妇联、公安等專业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的“陪审团”帮助审案,并根据苏俪的申请,在她向法院起诉离婚前发出了全国第一张诉前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张成远殴打、威胁苏俪及其母亲;禁止张成远骚扰、跟踪苏俪,与女儿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禁止张成远未经同意与苏俪进行不受欢迎的非正常接触。
一味隐忍换来丈夫暴力升级
2009年年底,江苏省无锡市刚刚下了一场雪,这座江南城市也有了几分冬天的寒意。然而和悦酒楼内却是一片喜意融融,这里正举行着一场婚礼,新娘苏俪甜蜜地依偎在新郎张成远的怀中,接受着亲朋好友的祝福。
张成远比苏俪大五岁,大学毕业后开了一家网吧,与苏俪恋爱后,对她很是照顾。苏俪觉得他是一个踏实可靠的人,便开心地做了他的新娘。
然而婚后苏俪渐渐发现丈夫变了,恋爱时的张成远温柔体贴,滴酒不沾,婚后他却现出了本质,脾气暴躁,而且很爱喝酒。每次只要哥们招呼他出去喝酒,不管有什么事,他都会丢在一边。
一次两人本来说好周末一起回娘家,然而一个哥们临时打电话来叫他出去聚会,他二话没说就去了。苏俪坐在家里生闷气,这时,妈妈欢欢喜喜地打来电话:“闺女啊,我今天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了很多你和成远爱吃的菜,你们什么时候过来啊?”苏俪鼻子一酸,强忍着眼泪,故作轻松地说:“妈,今天他店里有事,不能过去了,我俩下周再一起去看你。”听着电话那头母亲失望的声音,苏俪的心里难受极了。
当天晚上,一身酒气的张成远回到家,苏俪看着他醉醺醺的样子,又气又恨,大声说:“你就知道喝酒,除了喝酒你还会干什么!”张成远眼皮一翻:“嚷嚷什么!哪个男人不喝酒。”苏俪气呼呼地说:“别人不像你这样嗜酒如命!今天说好陪我回家的,我妈给你做了一大桌的菜,你说不去就不去了,有没有一点孝心!”
没想到张成远居然眯着眼睛说:“跟你妈吃饭有什么意思,哪有陪朋友喝酒舒服。”苏俪没想到丈夫居然说出这种话,她愤怒地说:“喝喝喝,你怎么不喝死在酒桌上!”
没想到张成远忽然冲过来狠狠打了苏俪一个耳光:“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看着面目狰狞的丈夫,苏俪的眼泪刷一下落下来:“我说错了吗?酒是好东西吗?”。
张成远不耐烦地一脚踹开苏俪:“哭哭哭,就知道哭,女人真是麻烦。”他也不管倒在地上的妻子,自顾自地往床上一躺,不一会就睡着了。
那晚苏俪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流了一夜的眼泪。第二天一早,张成远主动来到她面前认错:“昨晚是我喝醉了,我保证下周跟你一起看咱妈,你别生气了好不好。”看着丈夫低声下气的样子,心软的苏俪原谅了他。
2010年下半年,张成远的网吧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闭。张成远心烦意乱,每天躲在家里喝酒。苏俪劝丈夫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张成远却完全听不进去,反而对她大吼大骂,甚至拳脚相加。苏俪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都是被他打出的伤痕。
然苏俪却依然盼着丈夫能改过,她舍不下这个家。2012年国庆假期刚过,苏俪生下了一个女儿。带来喜悦的同时,这个小生命也增加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张成远在妻子的催促下,终于勉强找了一份工作。每天辛辛苦苦跑业务,对着横眉冷眼的客户赔笑脸,从没看过别人脸色的他憋了一肚子气。回家后面对妻子和哭闹的女儿,他也越发没了好脸色,动辄打骂。
2013年夏天,张成远和一个客户起了冲突,被公司辞退了。那天他又在外面喝了很多酒,很晚才醉醺醺地回家。苏俪听说他被辞退的消息,又气又急,不自觉地话就说重了一些:“你真是没用,这点工作都做不好。”张成远用发红的双眼瞪着她:“你说什么?你嫌我没用?”
看到丈夫的眼神,苏俪心里“咯噔”一下。看着沉着脸走过来的丈夫,她有些慌乱地说:“你想干嘛?”张成远一声不吭,扯住苏俪的头发,劈头盖脸又是一顿暴打。床上的女儿被吓得大声啼哭,张成远却不管不顾。
自己一味隐忍,步步退让,期待丈夫悔改,没想到换来的却是更加变本加厉的暴虐。苏俪彻底寒了心,她对这个家最后的眷恋,死在了丈夫无情的拳脚下。
采纳“陪审团”建议,签发全国首张人身保护令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应用试点单位,曾签发过我国第一道“人身保护令”,一直致力于构建反家庭暴力综合模式,法院工作者还经常到居民社区举行法制宣传活动。
在社居委的活动中,苏俪得知崇安区人民法院设有一个专门审理家暴案件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合议庭”。2013年7月底,苏俪瞒着丈夫来到了崇安区人民法院,找到了合议庭的法官周溧,向她哭诉了自己的经历。苏俪哭着说:“我想和他离婚,可一旦知道我起诉离婚,他会打死我的,求求你帮帮我。”
周溧十分同情苏俪,她想到的第一个办法就是人身保护令。然而现行的诉中人身保护令只能在案件审理到一定阶段或判决后才能生效,苏俪目前需要的却是起诉前的保护。
看着苏俪的眼睛亮起来又黯淡下去,周法官一阵心痛,她希望能够将苏俪从不幸的婚姻中解救出来。
周法官仔细查阅了人身保护令制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在《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首次提到“对被害人采取保护性措施,包括以裁定的形式采取民事强制措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的民事强制措施,俗称人身保护令。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当事人“作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
周法官眼前一亮,一个想法自她的脑海中生出。
周溧将苏俪的情况汇报给审判委员会,提出了“诉前人身保护裁定”的构想:现行的诉中人身保护裁定,只能在审理中或审判后起到作用,能不能制定一种在起诉前就能生效的保护机制,让受侵害的一方可以没有顾虑地提出离婚诉求?
周法官将相关法律依据整理了出来,证实了从法理上来说,签发诉前人身保护令是可行的。
崇安区人民法院很重视周法官的这项提议,认为可以尝试施行。根据苏俪的具体情况,法院邀请了几位心理学、法学、医学、社会学等各领域的专家,组建了一支“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让他们参与到案件中来。“专家委员会”有点类似于国外的陪审团,为法官判案提供民意和科学依据。
周法官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苏俪,喜出望外的苏俪立即递交了申请。专家委员会对她遭受家暴的等级进行了评估,认为达到了严重的家暴情节,可以签发人身保护令。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在48小时内做出批准裁定,签发了全国首份诉前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张成远殴打、威胁苏俪及其母亲;禁止张成远骚扰、跟踪苏俪,与女儿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禁止张成远未经同意与苏俪进行不受欢迎的非正常接触。
判决离婚,禁止靠近
离开法院以后,苏俪直接回了娘家。张成远见妻子迟迟不归,打了几通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直接挂断。他气不打一出来,猜测妻子可能回了娘家,他立即出门打车,直奔苏俪家的小区。
怒气冲冲地来到苏俪家门前,张成远把大门拍得震天响,大声吼着:“苏俪,你给我出来!”邻居们被他的响动惊扰,在门前探头探脑地查看,然而苏俪家里却没有动静。正是饭点,家里不可能没人,张成远干脆踹起了门。几分钟后,门被打开,开门的果然是苏俪。一看见妻子,张成远的火气腾得窜上来:“你回娘家怎么不给我打声招呼,不回家做饭,电话也不接,你想饿死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