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其人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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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一个生长在现代的人要写一篇耶稣传,当他读了《新约》里四篇关于耶稣一生言行的报告以后,总不免是有所踌躇的。不错,这四篇报告——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是很好的史料,作者(编辑者)是耶稣的及门弟子或二传弟子,是“从开始就亲眼看见这些事的人”,是“从头至尾考查过的”(《路加》1·2,1·3)。四篇合起来约十六万字,在耶稣死后四十到八十年间成稿。还不容易想出古代有什么人有这样翔实而亲切的史料。
  但是,福音书问世诚然距耶稣之死不算太远,福音书之有定本却在公元四世纪——在基督教已成为罗马国教之后。在几个世纪里,耶稣已完全神化,福音书经过传抄又传抄,自然会有附丽伪作之事。《马太福音》(1·1)以耶稣家谱开始,从亚伯拉罕到约瑟以迄耶稣,分三段各十四代,共四十二代,如此详细的家谱,在文字纪录极不普遍的时代里是难以想像的,也和福音书一般不用纪年的笔法太不一致,和另一福音书(《路加》)的叙述大不一样。又如“圣灵受孕”的说法,见于《马太》和《路加》,不见于《马可》和《约翰》。神迹是神法社会取得民间信任的条件,《马太》、《马可》、《路加》列耶稣神迹二十多件,《约翰》仅列五件。耶稣的“升天”是基督教义中的大事,但《路加》仅有一句话提到,《约翰》一字未提。最后,《约翰福音》不像其他三福音书那样一开头即把耶稣当作神来描写,而说耶稣是宇宙间“道”(logos)的化身。《约翰》成稿最晚,它不提“神孕”,也不多述神迹,显然是有所取舍的。古人有取舍,现代人自然要有自己判断,而判断是不易的,所以有踌躇。
  
  二
  
  后世教会对于教义的解释,特别是耶稣与上帝关系的看法,因教派不同而不同。但无不以自己一派为正统,以不同己见为邪恶。我们今天认为不及宏旨,中古教会认为大是大非。即使史家如吉朋的《罗马衰亡史》的有关几章(二十章,二十一章),也叫人昏昏睡去。
  到了十九世纪,出现了理性主义的“圣经评论”,学者称为“高层评论”(HigherCriticism),而把在此以前注重章句诠释的圣经评论称为“低层评论”(LowerCriticism)。亨利希·保罗斯(Hein-richPaulus)的《基督传》(一八二八)力图把耶稣的神迹作出合理的解释,以取得科学和神学的妥协。大卫·斯特劳斯(DavidStrauss)的《耶稣传》(一八三五)不取上述妥协;他视神迹为民族传说,另行构拟耶稣的生平。我们所熟知的考茨基在一九O八年写的《基督教的基础》,把力量放在基督教发生发展的社会基础上,做他所胜场的阶级分析,避免了光凭阶级分析难以写好的耶稣传。不过,三个德国人写的都是大书(从一千二三百页到六百多页),旁证多,耶稣本人的事少;即有,也没有超出四福音书。法国宗教史家芮南(ErnestRenan)的《耶稣传》(一八六三)是一部二百几十页的小书,他利用四福音书的记载,加以社会心理学的解释,我以为写得最为合情合理。
  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对《圣经》的文学体裁分析形成了称做“形式评论”(FormCriticism)的学派。此派着重从《圣经》中不同的体裁分析各自的信息,但耶稣生平不是研究的重点。
  
  三
  
  那末,我们自己将定下怎样的理论框架,写出耶稣的传略呢?
  (一)从四福音书的内部证据看,其中有可信的部分,也有不可信的部分,我们只取其可信部分,已经有足够史料写出一篇耶稣传略了。
  
  上文提到的《马太》,以“耶稣家谱”列在全福音书之首,列数四十二代先祖,这一“王者临世”的口吻,显然是后人的附会。但是,《路加》(3·23—38)叙述耶稣世系,并没有用“家谱”字样(listofancestors),而只是说“在耶稣开始传道的时候,年纪约三十岁。在人的眼中,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直到〕亚当是上帝的儿子。”《路加》没有《马太》那种庄严肃穆的语气,仅说“在人的眼里”耶稣之父是谁,父之父又是谁,极像民间传说的口气,那就可信多了。
  不过,《马太》这段记载也不是一无可取。在叙述了四十二代先祖以后,《马太》说:“这样算起来,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十四代,从大卫到以色列人被掳至巴比伦也是十四代,从被掳的时候到基督降生也是十四代。”(《马太》1·17)这里前段以大卫为转折点,后段以“被掳”为转折点。大卫代表民族光荣,“被掳”代表民族耻辱。把耶稣的世系与大卫王相连,是希望他恢复民族的光荣,在世系中标出被掳一事,是希望他雪掉民族的耻辱。对光荣和耻辱的回忆,反映在家谱作者的心理之中。家谱不必真,但心理状态则是客观历史使然。
  (二)既然后世写传的人可以有所取舍,那就不妨舍弃诸如圣灵受孕,死后三天复活,四十天以后升天的传说,以及止息风浪,水面行走,叫死人再生,叫生来失明的人看得见等神迹,而只提耶稣之生,教育,革新旧时教规,遭到反对,以至于死。这些可以够一篇传略了。
  (三)四福音书不是一个现代人能认为满意的史料,但它们是我们可能有的最好的史料。(罗马史家提到的极为简略,这里不加论述)引福音书以证耶稣,注明何书何章何节,必要时插入社会背景的说明,将是这篇传略的写法。
  最后,对于耶稣,耶稣的反对者,罗马总督,基督死后的徒众,基督教在西欧的传布,传布的原因,等等,传记作者将提出一些看法,就正于读者。
  
  四
  
  耶稣基督,罗马帝国奥古斯太大帝时人。家居耶路撒冷之北,加利利湖之西南,拿撒勒之地。耶稣父亲是木匠,生活还过得去。耶稣是名,西方史家常称耶稣为拿撒勒人耶稣(JesusofNaza-reth),以别于同名耶稣之人。“基督”是宗教称号,是希腊语Khri-stos的音译,后者又是希伯来语māshiach的义译,即受过“香膏涂顶”(一种奉为神圣的礼节)的人。耶稣是古时犹太民族盼望降临的圣者,盼着他来解救长期受异族奴役的百姓。
  耶稣的生卒年月古时没有记载,只能凭旁证推测。《路加福音》(3·23)说耶稣受洗礼约在三十岁那年,而受洗是在罗马皇帝提庇留(Tiberius)在位第十五年(《路加》3·1),即公元二八年或二九年。由此推算,耶稣出生当在公元前二年或一年(据另一旁证推算,耶稣出生于公元前六年)。耶稣受洗后,过了三个逾越节,以身殉信仰,终年当为三十三岁或三十四岁。
  关于耶稣的诞生,福音书记录了不同的传说。一说几个有学问的人从东方来,大星引路,进了一家人家,看到圣婴,就俯伏朝拜。一说孩子出生于马槽里,在野外的牧羊人听了天使的吩咐,才找到的。这一事件,以及耶稣一生中其他许多事件,欧洲文艺时期的画家都画下来了。异文化圈里的人读这些画,可以想像近两千年前,地中海东岸一个村庄里一个木工家的生活,或者说通过十六世纪南欧画家的眼睛去看家人的喜悦和来访者的崇敬。以耶酥一生为题材的绘画和文学作品,是传输超越时空的信息的绝妙载体。
  诞生以后,福音书再次提到耶稣时,他已经十二岁了。照例,这一年耶稣随父母到耶路撒冷圣殿守逾越节。节后回家,却不见耶稣,回头去找耶稣,原来还在圣殿。母亲说:“你父亲和我到处找你呢!”耶稣说:“为什么找我?你们不知道我应当在我父亲的家里吗!”(《路加》2·41)显然,福音书作者把这个故事留下来,是为了说明耶稣少年时期所受的教育,因为《路加》在同一段记录说:“他正坐在犹太教师中间,边听边问。”(2·46)不过,福音书关于耶稣所受教育的记载实在太少,或者说,关于耶稣生平的叙述太简略,以至于我们在十二岁那年会他一面之后,要过十八年再见到他。
  那是在他受洗礼的一年,耶稣三十岁。约旦河一带来了一个施洗者约翰,一个虔诚的苦修人。他穿骆驼毛编成的衣服,腰间系着一条带子,吃的是蝗虫和野蜜。他对人说:“离弃罪恶,接受洗礼,上帝赦免你们的罪。”于是许多人让约翰在约旦河里施洗。耶稣来找约翰,约翰也给他行了洗礼。(《马太》3·13)
  耶稣从约旦河里出来,天开了,一下子成了一个有觉悟(即具有判断力)的人。(《马可》1·9)
  耶稣便在加利利布道。耶稣家在拿撒勒,属加利利区,因此人们也称耶稣为加利利人。这里的人都知道他是那个木匠的儿子。耶稣在加利利讲道,如同在家里一样,讲的很开阔,很自然。
  他看见一大群人,就上山,坐下,人聚集在他身旁,周围。这次讲演很长,《马太福音》称为“山上宝训”。(《马太》5—7)
  他说:“不要以为我来的目的是要废除摩西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训。我不是来废除,而要实现它们的真义。”这句话是对的。耶稣曾多次宣布他完全尊重摩西的法律。但是他又说“要实现法律的真义”,这意味着抛开法律的字面,尊重法律的精神。耶稣要这样做,犹太顽固派把这当作对摩西的背弃。(《马太》5·17)
  又说:“假如有人要控告你,把你拉上法庭,你就趁着到法庭之前跟他和解。”(《马太》5·25)
  又说:“古训说,‘凡要休弃妻子的,必须写一张离婚书给他。’但是我告诉你们,假如有人不是因为妻子不贞而离弃她,他就不对。”这一点,和下一点,都代表对古训的修正。(《马太》5·31)
  又说:“古训说,‘不可背誓,在主面前所发的誓必须履行。’但是我告诉你们,你们根本不可以发誓。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再多说便是出于邪心。”(《马太》5·33)
  又说,“你们施舍的时候,不要大吹大擂,像那些伪善的人在会堂里或街道上所做的,为要得到别人的夸奖。”(《马太》6·2)
  又说:“没有人能够伺候两个主人;你们不可能同时作上帝的奴仆,又作金钱的奴仆。”(《马太》6·24)
  又说:“你为什么只看见你弟兄眼中的木屑,却不管自己眼中的大梁呢?你这伪善的人,先把你眼中的大梁移去,才能看得清楚怎样把你弟兄眼中的木屑挑出来。”(《马太》7·3)
  耶稣治好民间各样的疾病,名声愈来愈大。在神法社会里,能够判断未来的先知,能够驱巫的巫师,医治病痛的医师,三者是互通的,往往是一个人。疾病被看作是邪灵附身的结果,或是对上帝犯了罪受到的惩罚。医好疾病被认为是神所赐予的能耐,是道德力量的运用。脱离疾病是贫苦人的一种解放。许多人来要求耶稣驱邪,许多人要求治病。在耶稣一方,只要他们有绝对的信心,病就能治好。人们把这种治痼疾于瞬间的本领叫做神迹,但耶稣本人不这样认为。经学大师和法利赛人来对耶稣说:“老师,我们希望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耶稣说:“这时代的人是多么邪恶,多么没有信心哪!”他断然拒绝。(《马太》12·38)
  除了就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讲解他所主张的道理以外,他还讲许多“比喻”(parable)。他用“比喻”说明该抱怎样的态度对待他所讲的道理。如撒种:
  “有一个撒种的人去撒种。他撒的时候,有些落在浅土的石地上,因为土壤不深,很快就长苗,太阳一出来,幼苗给晒干了;又因为根不够深,就干枯了。有些落在荆棘中,荆棘长起来,把幼苗挤住了。另外有些种子撒在好土里,长大结实,收成有一百倍的。”(《马太》13·3)
  又如“迷羊”:
  “你们试想,如果有人有一百只羊,其中的一只迷失了,难道他不撇下九十九只在山野间,去寻找那只迷失的羊吗?”(《马太》18·10)
  有时他解释比喻的意思。他说:“那从人嘴里进去的东西不会使人不洁净,那从人嘴里出来的才会使人不洁净。”(“洁净”在神法社会里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词。)
  门徒要他解释。耶稣说:“难道你们不晓得,一个从人嘴里进去的东西,到了肚子里,然后又排泄出来?但是从嘴里出来的是从内心出来的,有种种恶念:凶杀、淫乱、通奸、偷盗、撒谎、毁谤等。这一切才真的会使人不洁净。至于吃饭不先洗手,那一类的事是不会使人不洁净的。”
  可以看出,耶稣主要的工作是想把摩西的法律加以修改:控告不如和解,休妻必须有理由,发誓不如互相信任,治人必须律己,洁净首在内心等等。耶酥生活的时代,他所处的社会,民事纠纷不是很复杂的,他自己所定“四不可”(《马太》19·18),也就是杀、奸、偷、谎四件事。摩西的法律,是在耶稣之前一千多年订的,对于游牧社会,够用了。现在,一千多年过去了,犹太民族已定居下来,有农业也有商业,人事复杂多了,只是上帝口授的几条不够了,必须有修改,有补充。耶稣做的正是这个工作。有一个具体的例子,说明当时对待摩西的法律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
  有些法利赛人来见耶稣,问他:“根据我们的法律,丈夫可以用任何理由休弃妻子,对吗?”(《马太》19·3)
  对于耶稣,最好的办法是援引经文里的一句话,来驳倒这一背乎人情的古代法律。但是,先知的话里没有说到这一点。于是耶稣引一段比较接近的经文来回答:“你们没有念过这段经文吗?‘太初,创造主造男人又造女人,’又说:‘人要离开父母,跟妻子结合,跟妻子结合,两个人成为一体。’”(《马太》19·4)
  法利赛人问:“那么,为什么摩西给我们一条诫命说:‘丈夫给妻子一张离婚书就可以休弃她呢?’”(《马太》19·7)
  耶稣回答:“摩西准许你们休妻,是因为你们心肠太硬;但在创世之初并不是这样的。我告诉你们,除非妻子不贞,任何人休弃妻子,再去跟别的女子结婚,便是犯了奸淫。”(《马太》19·8)
  一个现代人读了耶稣这段回答,大概未必会说耶稣“因为你们心肠太硬”的解释是非常高明的。不过,耶稣那时,未必有现代社会学家的分析工具,说什么旧的上层建筑不适应于新的生产方式等等。相反,倒是应该看到耶稣的处境是非常困难的:他要革新旧时代的法律,但又不能说古时的法律制订者摩西一个不字。
  耶稣在头两年的传道是成功的,一次有五千人听讲,又一次有四千人。他的讲道比经学教师的要深刻,人们说他具有权威性。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犹太人都承认他的权威。一次他回到自己的家乡讲道。听的人说:“他从哪里得到这样的智慧?他还行神迹呢?他不是那个木匠的儿子吗?他这一切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即在家乡,也还有人对他怀疑。
  至于法利赛人(他们最忠于摩西古法),有的特地从耶路撤冷来找他责问:为什么你的门徒不遵守我们祖先的传统,为什么他们吃饭以前不按规矩洗手?为什么你说你自己是世界的光?你是在为自己作证。你所说的话是无效的。(《约翰》8·12)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要警卫去抓耶稣,只是因为警卫觉得耶稣讲话有道理,没有下手。(《约翰》7·45)有的犹太人对他说:“现在我更确实知道你是有鬼附身的!亚伯拉罕死了,先知们也死了!你却说:‘遵守我的教训,一定永远不死?’你敢说你比我们的祖宗还伟大吗?”(《约翰》8·52)
  犹太人的攻击一天猛似一天,不过耶稣似乎没有想到让步。他接连做了三件事,叫他的敌人恨的要死。
  一天,经学教师和法利赛带来一个女人,说,“她是在行淫时抓住的。摩西法律命令我们,这样的女人应该用石块击死。你认为怎样?”耶稣不答。他们不停地问,耶稣只好站起来回答:“你们当中谁没有犯过罪,谁就可以先拿石块击她。”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溜走。耶稣问那女人:“他们都哪里去了?没有人留下来定你的罪吗?”妇人说,“先生,没有。”耶稣说,“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别再犯罪!”
  耶稣竟然宽恕一个不顾贞操的女人,这已经够叫人不解的了。但是犹太人心目中更可厌恶的人——税吏——,耶稣竟然和他交朋友!
  犹太教义,只有上帝可以征税。罗马征税,无异夺走上帝的一份,是一种罪恶,一个犹太人为罗马征税,那是为不义行不义。税吏是罗马保护的,不好碰他,至少可以厌恶他。但是耶稣竟然和一个税吏做朋友!他叫撒该,耶稣到他家里住了一夜。(《路加》19·1)
  耶稣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撒该听说耶稣要经过他的地方,很想看看耶稣是怎样一个人。可是他身材矮小,在人群中看不到耶酥。于是他跑到大家前头,爬上一棵树,好看清楚,因为耶稣就要从这条路经过。显然,耶稣看出了他为人诚恳,是个可救的人,于是对撒该说:“撒该,快下来,我今天要住在你家里。”
  犹太人的想法完全相反:他和税吏做朋友,那是最起码做人的准则也不要了!
  但是,更使犹太人感到非下手不可的是第三件事。
  耶稣进了耶路撒冷,骑一匹小驴,只有几个人跟他一起,谁知有人在路上欢迎,声音很大。法利赛人讨厌这个,叫耶稣命令他们安静。耶稣说,“他们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呼喊起来。”(《路加》19·40)他知道(也许是忘了)他已经到了一个最仇恨他的地方,极度兴奋,讲话有些失常。他平常是不喜欢说自己怎样怎样的。
  他到了耶路撒冷的圣殿。那里历来有集市。农产品、牛羊、祭神用的鸽子,在这里能买到,缴税用的银币在这里能换到。人来人往,嘈杂而庸俗,圣殿不圣,这样已很久了。耶稣拿绳子做了一条鞭子,把兑换银钱的桌子推倒,把卖鸽的人赶走,喊道:“把这些东西搬走,不要把我父亲的圣殿变作市场!”(《约翰》2·13)
  耶稣兴奋之极,甚至对神迹的问题,他一反平常的审慎,作了给人把柄的回答。
  犹太人看到耶稣在圣殿的行动,质问他:“你能显什么神迹,好证明你有权这样做?”
  耶稣答:“你们拆毁这圣殿,三天之内,我要把它重建起来。”
  他们说:“这圣殿建造了四十六年,你能在三天之内重建吗?”(《约翰》2·18)
  对于不信者,耶酥从来不承认自己能施神迹。这次他承认了——非常具体地承认。他竟自认为神!在几天后的审判中这将是判他死刑的主要理由。
  三天以后,犹太教的权力派在祭司长家开会,商量对付耶稣。现在,他侵入了圣城,在圣殿里为所欲为,又说要圣殿毁掉,又说能在三天里重建。祭司长和民间长老收买了名叫犹大的门徒,派一群持刀棒的人去抓耶稣,犹大施个暗号,抓人的认出耶稣,把他捆绑了带走。(《马太》26·49)
  这时候,所有的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马太》26·55)
  大祭司主持全犹太人议会,对耶稣的审询开始。但是,控告有人,证据找不出来。最后,两个人上前指称:“这个人说过,‘我能够拆毁上帝的圣殿,三天后又把它重建起来。’”(《马太》26·61)
  大祭司站起来,问耶稣:“他们对你控告,你没有什么答辩吗?”耶稣默不作声。(《马太》26·62)
  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上帝的名,命令你发誓告诉我们,你是不是基督,上帝的儿子?”
  耶稣回答:“这是你说的。但是我告诉你们,此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全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26·64)
  大祭司一听这话,撕裂了自己的衣服,说:“他侮辱了上帝!我们再也不需要证人了,你们都听见他侮辱了上帝。你们认为怎样?”
  他们回答:“应该死!”(《马太》26·65)
  所有的祭司长和犹太人长老会议,要处死耶稣。他们把耶稣捆绑起来,解给罗马总督彼拉多。因为只有罗马总督有权判处死刑。
  耶稣站在总督面前,总督问他:“你是犹太人的王吗?”(《马太》27·11)
  耶稣说:“这是你说的。”
  彼拉多对他说:“你没有听见他们控告你这许多事吗?”耶稣仍然不答。(《马太》27·14)
  逾越节惯例,总督有权释放一个群众要释放的囚犯。那时,刚好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耶稣·巴拉巴。群众聚集以后,彼拉多问:“你们要我为你们释放哪一个呢?耶稣·巴拉巴,还是那个称为基督的耶稣?”(《马太》27·16)
  他们回答:“巴拉巴!”这是祭司长和长老唆使的。
  彼拉多问:“那么,我该怎样处理那个称为基督的耶稣呢?”(《马太》27·22)
  他们喊:“把他钉十字架!”
  彼拉多说:“处死这个人的责任不由我负,你们承担吧!”(《马太》27·24)
  群众说:“这个人的死由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负责。”(《马太》27·25)
  彼拉多于是释放了巴拉巴,又命令鞭打耶稣,然后交给人去钉十字架。(《马太》27·26)
  在当时的人看来,十字架处死是最为可耻的死。这是深谙统治艺术的罗马人的发明,犹太人想不出来的,后者用的是将石块击人致死,要原始得多,比不得十字架巧妙。手脚被钉,死亡不会立刻来到,有的几天,有的几小时,可以收示众之效,执行者可尽情侮辱戏弄。后世之人赋予十字架的价值,那是后世的文化积累。
  福音书详细记载了执行者的所为。
  彼拉多的士兵把耶稣带到处死地点,剥下他的衣服,给他穿上深红色的长袍,用荆棘编了一顶华冠给他戴上,拿一根藤条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说,“犹太人之王万岁!”他们向他吐口水,拿藤条打他的头。戏弄完了,把他身上的袍子剥下,再给他穿上自己的衣服。(《马太》27·28)
  然后,他们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又钉了两个凶犯(一说强盗,又一说强盗即造反作乱之人)在十字架上,一在左,一在右。(《马太》27·38)
  嘲弄继续着。“你说过拆毁圣殿,三天重建起来。如果你是上帝的儿子,救救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马太》27·40)
  “他救了别人,倒不能救自己!”
  到了下午三点钟,在钉上十字架六个小时以后(后人估计),耶稣大声呼喊:“以利!以利!拉马撤巴各大尼?”意思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27·46)
  就这样,在罗马盛世,在帝国东陲的犹太人聚居的地区,在他三十几岁的时候,在几种势力的支配下,在十字架上,在持续的嘲弄中,耶稣终止了生命。
  
  五
  
  历史是不易预测的。结局往往和开头相反;因果关系有时为偶然事件所排除。耶稣是犹太人,犹太人世代忧患,盼着有救世主来到,把人民从异族奴役中解救出来。于是对救世主(弥赛亚)的期待,成为民族的精神支持。但是,耶稣叫犹太人失望,最后竟死在犹太祭司长的手里。
  耶稣从三十岁开始布道到死在十字架上,一共不过三年。头两年的布道,他对于天国、人生、法律、道德、婚姻、休息,无不论述,无不表达了不同于旧时信条的个人见解,但态度温和自如,有时带点幽默,有的比喻充满乡土风味。但这是在北部的加利利,他的家乡,人们了解他,爱听他讲。到了第三年,当他的布道活动逐渐向犹太顽固势力占优势的南方转移的时候,他和经学教师和法利赛人的接触愈来愈多,在法律和道德观念上的冲突也愈来愈明显了。于是耶稣的态度变得粗暴起来,有时到了狂热的地步。对于犹太的民族解放,他不感兴趣,对于犹太法律,他认为是压在人民肩上的大石头,对于犹太人认为至圣的圣殿,他一再预言它的毁亡。他几乎要把整个犹太人的信仰体系破掉,代之以他自己的体系——但后者仅是传闻,很难知其究竟,因此更使人不安。
  在第三年的宗教冲突中,耶稣是批评一方,犹太教人是受批评一方。但耶稣是新起的革新派,是少数,犹太教人则是既得势力,是多数。等到既得势力觉得忍无可忍,非还手不可之时,耶稣就完全处于无力抵抗的地位。最后在耶路撒冷,犹太大祭司致耶稣于死,就是犹太势力反击的结果。当然,致人于死不是光明正大的做法,但当进攻一方已触及神法社会的根本的时候,也是事出无奈。
  至于耶稣一方,他知道他的行事必然是死的结局;死,不过是“要实现先知在圣经上讲的话”(《马太》,26·54),求仁得仁,又有何冤?耶稣之死之所以为史家所乐道,是双方都觉得真理在自己一边之故,也是双方都感到一种满足之故。
  代表罗马一方的彼拉多是一个想左右不得罪,终于屈从时势,开罪后世之人。不过他的选择是不多的。本来,耶稣和大祭司可以看作一半一半,但在大祭司一方,还有总是倾向于维持现有秩序的罗马参议院。参议院作为帝国的中央机关,总是希望四方平定,税收和兵源有着。彼拉多的首要责任,是保证地方安宁,他终于同意将耶稣钉上十字架,其实即是出于罗马的政治利益。因此,杀耶稣者,是彼拉多手下的士兵,是罗马。但是这一杀,反倒增添了耶稣的声誉,不到四十年,罗马城里的基督教徒已成为罗马皇帝为之放心不下的社会因素,教徒已遍布帝国东部和南部边陲。再过二百多年,基督教就征服了罗马帝国。原先想制动乱于初起的执政者,终于受制于当年未拔之种因。十八世纪英国史家吉朋写了一部二百万言的大书,主要为了解开这个谜。
  耶稣临死,门徒有的背弃,有的走散,只有一人在十字架前。此外,还有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他的姨母(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除了罗马士兵外,亲人就是四个,是够凄凉的。
  耶稣对他的母亲说:“妈妈,瞧,你的儿子。”又对那个门徒说:“瞧,你的母亲。”(《约翰》19·25)耶稣毕生无著作,最后也没有什么遗言。教徒星散,教义未成文字,教会还有待组织,四周是与耶稣为敌的犹太教势力,耶稣生前一切主张,本是有可能随耶稣之死而被人们忘记的。
  可是,在公元四五年与六四年之间,即距耶稣之死约十五年到二十四年之间,耶稣的徒弟彼得已经西行到罗马宣传教义,身殉罗马。另一个教徒保罗已三次西行宣教,最后也在罗马殉道。公元六四年,以残暴著称的尼罗皇帝镇压罗马城里的基督教徒,徒众已有数千。这几件事都发生在罗马,罗马帝国的心脏。
  是什么原因,使濒临灭绝的信仰重新振作,而传布如此之快?
  有一个理论上的难题是在一开头就解决了的。耶稣死了,谁还是弥赛亚,先知,领袖?
  回答是,还是耶稣。因为耶稣死后第三天,他复活了,而且出现在许多人(包括门徒)中间。看见了复活的耶稣,颓丧的门徒活跃起来,信心大增。过去,天国仅是理想,现在是现实了,耶稣已到了那里,他将是一个永生的、无畏的领袖。这个理论被写进了福音书。福音书为初期基督教徒提供了理论基础,使几乎散伙的徒众重又凝聚在一个信仰之下。
  他们三个五个地结合起来,过着简单的生活,熟悉和宣传教义。从耶路撒冷,从加利利北行,到了安提阿(Antioch),那是一个商业发达的海港。那里有钱的犹太人入了教,他们资助基督徒到各地布道。有到地中海东岸各地的,有到北非的,有到西欧,直到罗马的。在罗马,在小亚细亚的加拉太省,在希腊的哥林多,在马其顿的腓立比和帖撒罗尼迦他们建立了教会,互有联系。
  到西欧一股布道力量终于成为主要力量,使基督教成为地中海世界的世界性宗教。这里原有的宗教缺乏理论的纯洁性,没有太多吸引人的地方。它是多神的宗教,诸神是一个伦常混乱天神家族。只尊一神的基督教进入西欧,它的理论力量遂成破竹之势。加上罗马帝国已呈颓败,基督教可以说进入了一个精神的真空。
  
  耶稣受过什么教育?从福音书看,他的全部教育来自《圣经》,即后人称做《旧约》的那部分。从他的言论里,看不出任何希腊哲学的影响,因此,耶稣只有说教,没有思想体系,而体系是希腊一切学问的特点。用希腊的体系观把耶稣的言论加以整理、补充、提高的,是徒弟保罗。他懂希腊文,他的出生地Tarsus在耶稣的时代是一个繁荣的城市,有希腊学术的气氛,保罗吸取希腊文化中原有的一个宗教体系,放到耶稣的思想里,形成基督教的体系:
  
  上帝造人;
  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
  上帝认为这是违背他的命令,是一个犯罪行为;
  耶稣降生,死在十字架上;
  耶稣之死是为人类赎罪;
  由于耶稣的赎罪,人类有了希望。
  
  这个体系的新意在于让人直接对上帝负责,不是对种族负责,更不是对阶级负责;因此,罗马人,非洲人,埃及人,犹太人,地主,商人,奴隶,都可以信奉基督教,这就使它比有些限于民族或阶级的宗教更具开放性。(保罗《罗马书》3·22,5·12;《哥林多前书》15·3)
  罗马的组织才能也影响了基督教。教会的体制仿照帝国的体制建立起来。教皇与皇帝相对,大主教与地方总督相对,主教与长官相对,有政职,即有神职,宗教和国家分庭抗礼。
  基督教在欧洲史上是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有人以为它的重要性只有十九世纪的生产工厂化可以与之相比。它统治五世纪到十五世纪的欧洲,长达一千年。它的形成是由于希伯来的信条,希腊的哲学,罗马的组织才能。在它统治欧洲的一千年里,欧洲文化可以说是在一种潜伏状态:神和来世是首要的,人和此世是次要的。十五世纪以后,欧洲文化进入复兴时期,人们把前此的一千年叫做中古世纪。现代人想起基督教,往往想起它在中古世纪的权威,而在现代则不复存在,这是文化类型的演变,诸因素造成的。
  
  至于法利赛人,他们的精神倒是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下来。“法利赛”在福音书里原义是“离群独居的教区”。犹太人处在有敌意的异文化民族包围之中,为了生存,为了保持本族文化,他们只好独自组成社团,使不致湮灭于异文化的海洋之中。他们反对耶稣的革新,主要是出于对失去民族本色(identity)的恐惧,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这种心理是应予尊重的。
  
  耶稣的革新精神,已如上述。不过他也有妥协。
  巴列斯坦在罗马帝国属下,罗马征税,犹太人是恨的。于是有的犹太人问耶稣对纳税怎样看。耶稣说:“拿一个纳税用的银币给我看吧!”
  耶稣问:“这上面的像和名号是谁的?”
  答:“是恺撒的。”
  耶稣:“那末把恺撒的东西给恺撒,把上帝的东西给上帝。”(《马太》22·18)恺撒与上帝同观,这个妥协不小。
  耶稣承认已存的等级制度,虽然他的天国里是人人平等的。受雇服从雇主,奴隶服从奴隶主(《马太》20·15;24·46)。放债取息合法,甚至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现象也是应该如此的(《路加》19·26)。
  不过,耶稣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的妥协性。他大概觉得有必要对摩西法律加以改革,其余大可一切如旧。
  对于欧洲,基督教的“一神论”具有教义上的优势,它的“余悉如旧”论则使它对资本主义具有适应性。基督教在中古以后的继续传播,和这一点有关系。
  
  一九八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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