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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助学金评定是我国高校开展的一项常规工作,人心工程,如何公平公正的将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温暖送到急需帮助的学生手中,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是高校面临的现实问题。通过高校的实践经验,提出助学金评审和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旨在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部门和一线工作的同道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提供建议和帮助。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资助;评审
作者:天津医科大学天津300070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高校招生规模也随之逐年扩大,越来越多的学生能够高校接受高等教育,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量和所占的比例也随之扩大。为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及地方不断增加投入,切实保证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一系列政策实施以来,众多学生获益,对于维护高校日常管理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在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过程实际操作中,教师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学生关注的热点,而且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点,是高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课程,也是对学生进行集体认同和感恩教育的有利时机。但处理不好,将对学生成长产生不可小视的负面影响。因此,学校及身在一线的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对待,深入思考,集中精力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认定及发放。
一、我国贫困生助学金政策
从2002年9月1日起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秀的学生,其中1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3.5万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凡获得者由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2004年和2005年设立了国家助学金,主要奖给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国务院于2007年5月13日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对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做了专门部署和规定,自2007年开始,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资助金额平均为2000元,根据2010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大中专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现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各类地方性资助、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的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各类奖助学金的特点
工作中发现各类奖助学金由于资助政策的要求存在不同的特点。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则是奖励学业优秀的学生,不考虑困难与否。可以看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学习成绩有较高的要求,学生对因学习成绩不好而申请不上毫无怨言。助学贷款属有偿性资助而且并不存在明显的竞争,因此随意性较大,关注度并不是很高。国家助学金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助学贷款与助学金的区别在于毕业后需要学生和其监护人偿还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而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地方、企业资助的助学金多数对申请者学习成绩要求不高,相对资助额度较大,而且具有无偿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助学金必然成为每年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的焦点。虽然助学金的各项评定工作都是有相关文件作为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平合理,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做好各类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己经成为工作具体执行者的高校辅导员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三、国家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环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界限模糊
财政部、教育部颁发《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义为国家招收的本专科学生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这一定义缺乏可量化标准,对于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情况学校无法全面客观评价,造成操作困难而且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不利于体现公平、公正。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学生消费水平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对于自身经济状况的主观评价也不同,种种因素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在整个评定过程中成为最困难、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
2、贫困证明信度缺失
当前,各类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基本形成了固定模式,各高校普遍采用“三级认定”的方式,即学生本人申请,生源地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成立各级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受资助人选。可以看出在评定环节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作为唯一客观的证明材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证明本应是当地机构在切实调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之后,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同的地区操作标准不统一,掌握的尺度不一致,有些地方组织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来者不拒,工作多流于形式,造成证明并不完全真实反映家庭情况。因此,仅凭不完全真实的一纸证明就会有失公允。
()助学金评定环节
1、评定环节主观因素占有一定比例
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针对申请人日常生活习惯产生的主观印象进行评价,日常生活节俭、穿着朴素,会给大家以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象。无法准确地甄别虽然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困难,但是习惯于生活作风简朴的情况,也无法判断有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有爱面子和虚荣的心理,自我心态调整的问题而掩饰了实际生活困难的情况。
2、类似“选举”的方式缺少人文关怀
在评定过程中,为了让评定小组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体现公平,有时会采取申请人介绍情况的形式,一方面,会出现申请人“比穷”的情况,另一方面,这种形式有可能会伤害到申请人的自尊,有些真正困难的学生羞于启齿,反而错过了机会,又在某种程度上公开了申请人的隐私,性格过于内向的学生可能会因而产生一定的心理问题。 (三)助学金发放后期管理和评估的跟进工作不到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金以后如何使用,没有明确的要求,也没有相应的监管体系,有些同学获得资助以后不去珍惜,购买一些非必须的高端产品,增加生活开销。这种现象会导致助学金评定工作在全体同学中有失公正,影响助学金的正面效应,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伪贫困生”的产生。
四、解决各类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多渠道、多角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系
1、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硬性指标
建议针对生源地和不同地区高校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认定量化指导文件,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能够更好地量化,保证公平的同时兼顾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地区生源以及不同消费水平地区高校广大学生的实际情况。
2、从制度上保证贫困证明的可信度
仅仅依靠高校自身,无法完全准确掌握贫困生家庭实际生活状况,这就需要以生源地政府、社会为依托,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确保准确的前提下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性的,但需要关于生源地认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细则为保障,需要建立生源地认定过程中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明确整个环节中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提高贫困证明的可信度,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3、建立完善的学生动态信息库
将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包括贫困生生源地、具体家庭困难情况、父母职业、月收入、贫困证明、历次受助情况、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通过纸质档案和电子数据库进行管理,作为学生日常管理档案的重要部分,从建立学生档案初期开始,多角度入手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跟进,杜绝为了助学金评定而填报家庭经济状况的现象发生,为科学合理地实施和调整资助措施建立基础。这样可以很好的了解受助学生在学期间所享受过的资助,对于家庭条件类似的学生可以统筹兼顾,避免重复发放和遗漏现象。
(二)规范评定审批工作程序
在建立健全学生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规范评定审批程序。助学金评议小组获得的申请人材料应主要以动态信息库收集到的信息为主要依据,避免根据不同评定要求而填写信息有所不实的弊端。选取申请人同宿舍的同学或班内的学生干部了解申请人平时的生活状况,同时明确申请人个人隐私应当受到保护的观念,规范评定小组成员就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避免给申请人造成心理压力。名单确定后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
(三)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在助学金的申报过程中有的学生填报虚假资料,反映出部分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缺乏社会责任感,因此,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以诚待人、以信修身,尤其是诚信和感恩教育,使大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诚信意识,增强责任感,让学生理解助学金的资助是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党和政府对莘莘学子寄予的殷切期望。作为受资助者要知道饮水思源,感恩回报,更要刻苦学习,努力成为品学兼优的合格接班人,学好本领,奉献他人。
(四)完善助学金发放后的跟进机制增加其他有效的补充方式。申请助学金学生多,但名额有限,而且还需保证最需要的学生首先获得资助。因此一些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未获得助学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定期发放秋冬补助和冬衣等方式适当缓解这些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
高校首先应建立、健全助学金使用的规范,用来监督受助者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日常生活状态。同时建立监察机制,通过组织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让班级同学有意识共同监督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其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管、提高约束力,对于情况不符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经查出,需要退回助学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处分。
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解决不好会给高校管理和稳定带来隐患,也会给高校的教育工作增加难度。因此,这一工作对于社会稳定、人才培养及构建和谐校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身处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的一线,应该认真负责,积极探索,勇于发现问题,寻找解决办法,真正将这一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资助;评审
作者:天津医科大学天津300070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高校招生规模也随之逐年扩大,越来越多的学生能够高校接受高等教育,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量和所占的比例也随之扩大。为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及地方不断增加投入,切实保证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一系列政策实施以来,众多学生获益,对于维护高校日常管理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在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过程实际操作中,教师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学生关注的热点,而且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点,是高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课程,也是对学生进行集体认同和感恩教育的有利时机。但处理不好,将对学生成长产生不可小视的负面影响。因此,学校及身在一线的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对待,深入思考,集中精力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认定及发放。
一、我国贫困生助学金政策
从2002年9月1日起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秀的学生,其中1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3.5万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凡获得者由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2004年和2005年设立了国家助学金,主要奖给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国务院于2007年5月13日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对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做了专门部署和规定,自2007年开始,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资助金额平均为2000元,根据2010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大中专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现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各类地方性资助、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的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各类奖助学金的特点
工作中发现各类奖助学金由于资助政策的要求存在不同的特点。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则是奖励学业优秀的学生,不考虑困难与否。可以看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学习成绩有较高的要求,学生对因学习成绩不好而申请不上毫无怨言。助学贷款属有偿性资助而且并不存在明显的竞争,因此随意性较大,关注度并不是很高。国家助学金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助学贷款与助学金的区别在于毕业后需要学生和其监护人偿还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而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地方、企业资助的助学金多数对申请者学习成绩要求不高,相对资助额度较大,而且具有无偿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助学金必然成为每年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的焦点。虽然助学金的各项评定工作都是有相关文件作为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平合理,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做好各类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己经成为工作具体执行者的高校辅导员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三、国家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环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界限模糊
财政部、教育部颁发《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义为国家招收的本专科学生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这一定义缺乏可量化标准,对于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情况学校无法全面客观评价,造成操作困难而且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不利于体现公平、公正。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学生消费水平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对于自身经济状况的主观评价也不同,种种因素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在整个评定过程中成为最困难、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
2、贫困证明信度缺失
当前,各类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基本形成了固定模式,各高校普遍采用“三级认定”的方式,即学生本人申请,生源地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成立各级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受资助人选。可以看出在评定环节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作为唯一客观的证明材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证明本应是当地机构在切实调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之后,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同的地区操作标准不统一,掌握的尺度不一致,有些地方组织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来者不拒,工作多流于形式,造成证明并不完全真实反映家庭情况。因此,仅凭不完全真实的一纸证明就会有失公允。
()助学金评定环节
1、评定环节主观因素占有一定比例
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针对申请人日常生活习惯产生的主观印象进行评价,日常生活节俭、穿着朴素,会给大家以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象。无法准确地甄别虽然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困难,但是习惯于生活作风简朴的情况,也无法判断有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有爱面子和虚荣的心理,自我心态调整的问题而掩饰了实际生活困难的情况。
2、类似“选举”的方式缺少人文关怀
在评定过程中,为了让评定小组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体现公平,有时会采取申请人介绍情况的形式,一方面,会出现申请人“比穷”的情况,另一方面,这种形式有可能会伤害到申请人的自尊,有些真正困难的学生羞于启齿,反而错过了机会,又在某种程度上公开了申请人的隐私,性格过于内向的学生可能会因而产生一定的心理问题。 (三)助学金发放后期管理和评估的跟进工作不到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金以后如何使用,没有明确的要求,也没有相应的监管体系,有些同学获得资助以后不去珍惜,购买一些非必须的高端产品,增加生活开销。这种现象会导致助学金评定工作在全体同学中有失公正,影响助学金的正面效应,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伪贫困生”的产生。
四、解决各类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多渠道、多角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系
1、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硬性指标
建议针对生源地和不同地区高校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认定量化指导文件,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能够更好地量化,保证公平的同时兼顾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地区生源以及不同消费水平地区高校广大学生的实际情况。
2、从制度上保证贫困证明的可信度
仅仅依靠高校自身,无法完全准确掌握贫困生家庭实际生活状况,这就需要以生源地政府、社会为依托,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确保准确的前提下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性的,但需要关于生源地认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细则为保障,需要建立生源地认定过程中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明确整个环节中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提高贫困证明的可信度,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3、建立完善的学生动态信息库
将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包括贫困生生源地、具体家庭困难情况、父母职业、月收入、贫困证明、历次受助情况、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通过纸质档案和电子数据库进行管理,作为学生日常管理档案的重要部分,从建立学生档案初期开始,多角度入手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跟进,杜绝为了助学金评定而填报家庭经济状况的现象发生,为科学合理地实施和调整资助措施建立基础。这样可以很好的了解受助学生在学期间所享受过的资助,对于家庭条件类似的学生可以统筹兼顾,避免重复发放和遗漏现象。
(二)规范评定审批工作程序
在建立健全学生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规范评定审批程序。助学金评议小组获得的申请人材料应主要以动态信息库收集到的信息为主要依据,避免根据不同评定要求而填写信息有所不实的弊端。选取申请人同宿舍的同学或班内的学生干部了解申请人平时的生活状况,同时明确申请人个人隐私应当受到保护的观念,规范评定小组成员就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避免给申请人造成心理压力。名单确定后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
(三)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在助学金的申报过程中有的学生填报虚假资料,反映出部分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缺乏社会责任感,因此,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以诚待人、以信修身,尤其是诚信和感恩教育,使大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诚信意识,增强责任感,让学生理解助学金的资助是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党和政府对莘莘学子寄予的殷切期望。作为受资助者要知道饮水思源,感恩回报,更要刻苦学习,努力成为品学兼优的合格接班人,学好本领,奉献他人。
(四)完善助学金发放后的跟进机制增加其他有效的补充方式。申请助学金学生多,但名额有限,而且还需保证最需要的学生首先获得资助。因此一些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未获得助学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定期发放秋冬补助和冬衣等方式适当缓解这些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
高校首先应建立、健全助学金使用的规范,用来监督受助者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日常生活状态。同时建立监察机制,通过组织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让班级同学有意识共同监督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其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管、提高约束力,对于情况不符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经查出,需要退回助学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处分。
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解决不好会给高校管理和稳定带来隐患,也会给高校的教育工作增加难度。因此,这一工作对于社会稳定、人才培养及构建和谐校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身处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的一线,应该认真负责,积极探索,勇于发现问题,寻找解决办法,真正将这一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