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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搭台,经贸唱戏”,近年来似乎成为一种成功的经济模式而被不断复制。借文化之名,图经济发展之实,自然是件好事。然而,文化资源毕竟有限,资源之争也就在所难免。名人故里之争,发源地之争等事件此起彼伏,最经典的当属南阳、襄樊诸葛亮躬耕地的历史纷争,历千百年而无结论。一副经典名联言道:“心在朝廷,原不论先主后主;名高天下,何必辩襄阳南阳”,其中的睿智与中庸颇耐人寻味。近来网上传出李白故里之争的消息,三地(包括古称碎叶的异邦吉尔吉斯坦)都极力举证说明一千多年前的大诗人李白在自己所在的土地上出生,还有五省七地争梁祝的事件,各类所谓的文化仿古建筑更是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钢筋、水泥加上现代化的元素组合便成了所谓的文化景观。传统与现代,自然与人文便这样“和谐的”共生共存。
何以至此?一则因为利益驱使:文化好比梧桐树,利益就是金凤凰。然而人造的梧桐树能否引来金凤凰,投资收益有多大,实际是一本糊涂账。二则是对文化的武断霸占。事实上,文化具有民族性、国家性和普适性,不仅仅属于某个地域或组织。三则是对文化的曲解。文化的内核是具有历史传承的有生命的可以根植于人们内心深处的非物质的东西,而不是若干个建筑元素的堆砌。一味地将所在地域的历史人文符号加以演绎,并耗费巨资构筑成带着主观臆想或牵强附会的具象标本,并标榜为文化的捍卫者和拥有者,不仅人为地阉割了文化的民族性和普适性,也切断了文化精神层面的传承。把文化工具化本身就是对文化的不尊重,反映了现代人心浮气躁的功利心态。没有不朽的建筑形制,只有不朽的文化精神,这就是关乎文化的具体与抽象的哲学辩证。
文化与经济如此,文化与营销也如此。产品是物质的构成,赋予利益诉求才成为商品;企业是众多人的组合,有了文化才有了精神和凝聚。营销就是企业用自身独特的方式把产品卖给消费者从而完成利益累积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产品供不应求,有产品就有一切,根本不需要营销。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着企业的营销从渠道为王转到终端制胜,再到今天的消费者为王的时代,从而标志着市场经济的真正开始。当前,中国市场上产品同质化、竞争白热化已成市场的常态,很难有一个品牌能独占某一品类市场。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除了性能、价格、款式、便利等元素,更多的开始关注产品的附加价值,即文化的属性和品牌的内涵。从营销的角度,品牌不仅属于企业,更属于消费者;文化发源和成型于企业,更需要传递给消费者。在消费者为王的时代,如何赚取消费者的眼球、认知、信任从而形成忠诚消费,不是所谓的传播能全部解决的。麦当劳、可口可乐、沃尔玛等全球知名品牌基业长青的法宝几乎都在营销之外的文化内涵里。
一个人是否有品位,不在于他是否一身名牌;同样,一个企业是否有文化,不在于拥有多少貌似很文化的建筑或其他文化符号。雕塑、碑文,长廊、浮雕、仿古器物,线状古籍等,只是一个个的复古赝品,谁愿意花钱都可以做出来。各类的所谓学术活动、文化之旅、祭拜活动等如果不能触及内心并推而广乏,就很难嫁接到企业和产品上面去,也就是文化力不能转化为品牌力,品牌力不能转化为营销力。消费者并不能从上述诸多静态或动态的所谓文化元素里感受到精神的认同和价值的附加。实际上,营销的真谛在于制造品质优良、利益诉求明确的产品,更在于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品质和利益诉求。既然消费者是上帝,那就要以消费者为中心,关心、关注消费者以及其他的直接或间接服务消费者的渠道、终端及营销人员。营销是根本,文化只能锦上添花。偏离了营销的根本,文化只能是装饰品,文化营销也只能是舍本逐末而已。
何以至此?一则因为利益驱使:文化好比梧桐树,利益就是金凤凰。然而人造的梧桐树能否引来金凤凰,投资收益有多大,实际是一本糊涂账。二则是对文化的武断霸占。事实上,文化具有民族性、国家性和普适性,不仅仅属于某个地域或组织。三则是对文化的曲解。文化的内核是具有历史传承的有生命的可以根植于人们内心深处的非物质的东西,而不是若干个建筑元素的堆砌。一味地将所在地域的历史人文符号加以演绎,并耗费巨资构筑成带着主观臆想或牵强附会的具象标本,并标榜为文化的捍卫者和拥有者,不仅人为地阉割了文化的民族性和普适性,也切断了文化精神层面的传承。把文化工具化本身就是对文化的不尊重,反映了现代人心浮气躁的功利心态。没有不朽的建筑形制,只有不朽的文化精神,这就是关乎文化的具体与抽象的哲学辩证。
文化与经济如此,文化与营销也如此。产品是物质的构成,赋予利益诉求才成为商品;企业是众多人的组合,有了文化才有了精神和凝聚。营销就是企业用自身独特的方式把产品卖给消费者从而完成利益累积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产品供不应求,有产品就有一切,根本不需要营销。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着企业的营销从渠道为王转到终端制胜,再到今天的消费者为王的时代,从而标志着市场经济的真正开始。当前,中国市场上产品同质化、竞争白热化已成市场的常态,很难有一个品牌能独占某一品类市场。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除了性能、价格、款式、便利等元素,更多的开始关注产品的附加价值,即文化的属性和品牌的内涵。从营销的角度,品牌不仅属于企业,更属于消费者;文化发源和成型于企业,更需要传递给消费者。在消费者为王的时代,如何赚取消费者的眼球、认知、信任从而形成忠诚消费,不是所谓的传播能全部解决的。麦当劳、可口可乐、沃尔玛等全球知名品牌基业长青的法宝几乎都在营销之外的文化内涵里。
一个人是否有品位,不在于他是否一身名牌;同样,一个企业是否有文化,不在于拥有多少貌似很文化的建筑或其他文化符号。雕塑、碑文,长廊、浮雕、仿古器物,线状古籍等,只是一个个的复古赝品,谁愿意花钱都可以做出来。各类的所谓学术活动、文化之旅、祭拜活动等如果不能触及内心并推而广乏,就很难嫁接到企业和产品上面去,也就是文化力不能转化为品牌力,品牌力不能转化为营销力。消费者并不能从上述诸多静态或动态的所谓文化元素里感受到精神的认同和价值的附加。实际上,营销的真谛在于制造品质优良、利益诉求明确的产品,更在于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品质和利益诉求。既然消费者是上帝,那就要以消费者为中心,关心、关注消费者以及其他的直接或间接服务消费者的渠道、终端及营销人员。营销是根本,文化只能锦上添花。偏离了营销的根本,文化只能是装饰品,文化营销也只能是舍本逐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