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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司法体制改革之司法独立原则为中心,具体分析我国检察机关在现今中国司法体制中的地位、性质及是否能够完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检察机关独立的理由,影响检察机关独立的几个方面;并对我国检察机关独立现状的利弊两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几条改善的意见。检察权作为检察机关专享的一项法定职能,检察机关是否独立直接关系到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我国国情决定了我国检察机关难以像西方国家一样行使职权,我国正处在司法体制改革时期,现今检察机关存在的利弊无疑将会在以后的改革过程中显现出来。
【关键词】司法独立;检察独立;独立现状与利弊
司法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繁荣,公民作为社会中的个体,彼此的接触与交往也愈发密切和频繁。必然就会出现各种纠纷,而司法就是为了处理纠纷而存在的。我国进行法治建设时间很短,而且起步较晚。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我国各种体制落后,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有了很大变化,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我国快速发展,如加入WTO等等。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我国对现行各种体制进行了改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司法体系。司法的功能和社会作用,要求司法应独立存在、独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司法本身所具有的功效。司法是否独立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司法独立也就成为司法的重中之重。本文从检察机关独立的角度论述司法独立原则。一、司法独立的含义和地位(一)司法独立的含义
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权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司法权是司法的重要内容,司法权的独立是司法独立的前提。司法独立是现代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任何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都应确立司法独立原则。我国《宪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为我国司法机关的独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体现了我国在司法改革中确立的司法独立原则。(二)检察机关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独立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司法独立是其一个重要特征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一个现代法治社会一定有一个现代化的司法体制,其要求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司法不独立的法治社会不能算是现代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最重要的任务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只有司法公正才有真正的司法权威。如何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呢?首先司法独立是公正的核心,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公正是司法追求的目标。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赖于它的公正,所以只有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机关只忠于宪法,忠于法律。检察院是我国成立后增加和逐渐发展的国家机关。由于国家早期原因,社会整体对于法律的认识不够,没有重视。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国家的法律很不建全,没有起到实际作用。之后我们国家进行了各项改革,对于法律重新重视起来,并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确立了基本的司法体系,赋予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要建设法治国家其司法就要独立。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也要符合这一要求。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机关首先独立,检察机关承担了法律所赋予的重要任务,包括公诉权、批准逮捕权、侦查权等等。说明检察机关在司法体系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检察机关独立与否直接影响到司法独立。检察机关只有充分发挥其职能,独立行使其职权,才能符合现代法治国家司法独立的要求。二、改善我国检察机关现状的措施(一)改善经费管理
经费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生存,是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最基本的保障所以检察机关的经费应当充足。为了保证检察机关足够的经费,就要改革现行的经费管理体制,首先要取消地方对检察机关的财政控制权,由国家建立新的经费保障制度,由中央财政统一拨付检察经费,并由中央财政拨付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然后再由最高检察院层层下拨,将检察经费从地方财政中脱离出来,实行以国家为主、地方为辅的经费体制。(二)加强建设检察机关独立的制度保障
现行宪法、检察院组织法、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虽然都对检察机关的独立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没有制定配套的保障制度,相关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独立可操作性不强。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时经常会受到当地或上级党政部门的干扰。要想保障检察机关的独立,就要从管理体制、人事、经费、财物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三)加强检察官人身保障制度的建设
改善检察官的任免制度,检察官作为检察权的执行人员,只有提高了对检察人员的任命权,才会使检察人员在行使检察权时避免受到身份“威胁”,独立于同级党政机关的干涉。改革现行的检察人员管理体制,取消人事由地方人事部门负责。
(四)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首先检察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具体表现。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了党的基本政治主张,是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根据。党应当创新领导方式,以实现党章规定的“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排除地方党组织对检察工作独立的干扰。
(五)为使人大更好的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应制定详细的规范制度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实践中个别人大代表出于各种目的来干预检察机关办理具体案件,在一定程度上给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带来了阻碍。应当就各级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程序、内容和范围、方式作出详细规范,使其监督更加合理、合法,更好的发挥其监督作用。同时对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违法违规干预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行为进行排除。以便在坚持人大的监督下,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三、司法机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会对司法机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现行司法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对于现行的司法制度要进行改革,对司法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一个现代的司法体制。现代的司法体制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首先则要求司法机关的独立。我国在确定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司法体系,其中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我国现正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正在改革完善。司法作为社会中的一个重要工具,也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革完善。我国提出依法治国,并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构建法治国家的步伐刚刚迈出,司法机关没有真正的独立,所以我国的司法改革要向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的方向进行。我国已明确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要符合司法改革的要求。检察独立要符合司法独立的要求。《宪法》、法律和党代会报告都明确提出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提出从制度上保障检察权的独立行使。表明了逐步推进和改善检察机关的独立是我国司法改革中检察机关改革的方向。四、我国正处在发展和改革的重要时期
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有了极大改善,推动了我国整个体制加快改革的步伐。司法作为社会中的一部分也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改革。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其各项制度不是很完善。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会对于司法的需求越来越繁杂。司法的公正权威在社会中表现的越来越重要。而司法独立为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提供了保障。我国的司法独立内容包括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的独立。推进司法独立首先要从其具体内容开始。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司法的一部分也要随之改善。检察权在我国司法权中占有重要地位,只有检察权独立,才能切实推进司法独立的进程。我国提出依法治国至今几十年间,整体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今的国际形势和我国现今国情为我国司法改革提供了良机。我国应抓住机遇,加快我国司法改革的步伐,提高改善司法体制的速度,完善司法制度。司法独立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权威,司法的公正权威保证了整个社会关系的平稳,理顺了社会个体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将达到我国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智辉.中国检察[M].1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
[2]张智辉.检察权研究[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8.
[3]龙宗智.检察制度教程[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12.
[4]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1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7.
[5]高一飞.检察改革[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6.
[6]王俊.检察改革与创新实践[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9.
[7]谭世贵.中国司法制度[M].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7.
[8]汪习根.司法权论[M].1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5.
[9]熊先觉,刘运宏.中国司法制度学[M].1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5.
[10]张柏峰.中国当代司法制度[M].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3.
[11]陈文兴.司法公正与制度选择[M].1版.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10.
[12]王桂五.王桂五论检察[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5.
[13]俞静.检察权的利益分析[M].1版.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1.
[14]吴春莲.检察权的配置和适用[M].1版.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11. 法治论坛 法制博览LEGALITY VISION 2014·01(中) 2014·01(中) 法制博览LEGALITY VISION 法治论坛
【关键词】司法独立;检察独立;独立现状与利弊
司法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繁荣,公民作为社会中的个体,彼此的接触与交往也愈发密切和频繁。必然就会出现各种纠纷,而司法就是为了处理纠纷而存在的。我国进行法治建设时间很短,而且起步较晚。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我国各种体制落后,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有了很大变化,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我国快速发展,如加入WTO等等。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我国对现行各种体制进行了改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司法体系。司法的功能和社会作用,要求司法应独立存在、独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司法本身所具有的功效。司法是否独立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司法独立也就成为司法的重中之重。本文从检察机关独立的角度论述司法独立原则。一、司法独立的含义和地位(一)司法独立的含义
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权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司法权是司法的重要内容,司法权的独立是司法独立的前提。司法独立是现代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任何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都应确立司法独立原则。我国《宪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为我国司法机关的独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体现了我国在司法改革中确立的司法独立原则。(二)检察机关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独立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司法独立是其一个重要特征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一个现代法治社会一定有一个现代化的司法体制,其要求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司法不独立的法治社会不能算是现代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最重要的任务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只有司法公正才有真正的司法权威。如何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呢?首先司法独立是公正的核心,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公正是司法追求的目标。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赖于它的公正,所以只有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机关只忠于宪法,忠于法律。检察院是我国成立后增加和逐渐发展的国家机关。由于国家早期原因,社会整体对于法律的认识不够,没有重视。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国家的法律很不建全,没有起到实际作用。之后我们国家进行了各项改革,对于法律重新重视起来,并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确立了基本的司法体系,赋予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要建设法治国家其司法就要独立。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也要符合这一要求。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机关首先独立,检察机关承担了法律所赋予的重要任务,包括公诉权、批准逮捕权、侦查权等等。说明检察机关在司法体系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检察机关独立与否直接影响到司法独立。检察机关只有充分发挥其职能,独立行使其职权,才能符合现代法治国家司法独立的要求。二、改善我国检察机关现状的措施(一)改善经费管理
经费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生存,是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最基本的保障所以检察机关的经费应当充足。为了保证检察机关足够的经费,就要改革现行的经费管理体制,首先要取消地方对检察机关的财政控制权,由国家建立新的经费保障制度,由中央财政统一拨付检察经费,并由中央财政拨付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然后再由最高检察院层层下拨,将检察经费从地方财政中脱离出来,实行以国家为主、地方为辅的经费体制。(二)加强建设检察机关独立的制度保障
现行宪法、检察院组织法、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虽然都对检察机关的独立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没有制定配套的保障制度,相关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独立可操作性不强。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时经常会受到当地或上级党政部门的干扰。要想保障检察机关的独立,就要从管理体制、人事、经费、财物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三)加强检察官人身保障制度的建设
改善检察官的任免制度,检察官作为检察权的执行人员,只有提高了对检察人员的任命权,才会使检察人员在行使检察权时避免受到身份“威胁”,独立于同级党政机关的干涉。改革现行的检察人员管理体制,取消人事由地方人事部门负责。
(四)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首先检察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具体表现。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了党的基本政治主张,是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根据。党应当创新领导方式,以实现党章规定的“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排除地方党组织对检察工作独立的干扰。
(五)为使人大更好的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应制定详细的规范制度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实践中个别人大代表出于各种目的来干预检察机关办理具体案件,在一定程度上给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带来了阻碍。应当就各级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程序、内容和范围、方式作出详细规范,使其监督更加合理、合法,更好的发挥其监督作用。同时对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违法违规干预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行为进行排除。以便在坚持人大的监督下,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三、司法机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会对司法机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现行司法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对于现行的司法制度要进行改革,对司法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一个现代的司法体制。现代的司法体制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首先则要求司法机关的独立。我国在确定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司法体系,其中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我国现正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正在改革完善。司法作为社会中的一个重要工具,也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革完善。我国提出依法治国,并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构建法治国家的步伐刚刚迈出,司法机关没有真正的独立,所以我国的司法改革要向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的方向进行。我国已明确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要符合司法改革的要求。检察独立要符合司法独立的要求。《宪法》、法律和党代会报告都明确提出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提出从制度上保障检察权的独立行使。表明了逐步推进和改善检察机关的独立是我国司法改革中检察机关改革的方向。四、我国正处在发展和改革的重要时期
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有了极大改善,推动了我国整个体制加快改革的步伐。司法作为社会中的一部分也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改革。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其各项制度不是很完善。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会对于司法的需求越来越繁杂。司法的公正权威在社会中表现的越来越重要。而司法独立为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提供了保障。我国的司法独立内容包括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的独立。推进司法独立首先要从其具体内容开始。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司法的一部分也要随之改善。检察权在我国司法权中占有重要地位,只有检察权独立,才能切实推进司法独立的进程。我国提出依法治国至今几十年间,整体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今的国际形势和我国现今国情为我国司法改革提供了良机。我国应抓住机遇,加快我国司法改革的步伐,提高改善司法体制的速度,完善司法制度。司法独立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权威,司法的公正权威保证了整个社会关系的平稳,理顺了社会个体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将达到我国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智辉.中国检察[M].1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
[2]张智辉.检察权研究[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8.
[3]龙宗智.检察制度教程[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12.
[4]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1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7.
[5]高一飞.检察改革[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6.
[6]王俊.检察改革与创新实践[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9.
[7]谭世贵.中国司法制度[M].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7.
[8]汪习根.司法权论[M].1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5.
[9]熊先觉,刘运宏.中国司法制度学[M].1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5.
[10]张柏峰.中国当代司法制度[M].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3.
[11]陈文兴.司法公正与制度选择[M].1版.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10.
[12]王桂五.王桂五论检察[M].1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5.
[13]俞静.检察权的利益分析[M].1版.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1.
[14]吴春莲.检察权的配置和适用[M].1版.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11. 法治论坛 法制博览LEGALITY VISION 2014·01(中) 2014·01(中) 法制博览LEGALITY VISION 法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