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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一基本要素。在一些情形下,农村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与社队体制下的经济组织的承接关系较为明显,与社队体制下的集体所有权之间也存在直接的继承关系,但这些情形不足以解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状和集体所有权制度的根本性变化。社队体制下的集体经济组织事实上由村民自治组织代替后,还试图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来说明它与集体土地之间的关系,同样没有说服力。对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土地之间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