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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固始花挑舞,是江淮流域典型的汉族民间舞蹈形式,具有显著的表演特色及市井文化特征。然而在其传承保护过程中却突出了表演形式而忽略了相应的文化内涵,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花挑舞 传承 保护
固始花挑舞,又叫花挑子,至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广泛流传于江淮流域,是豫南地区汉族民间舞蹈的精品,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它体现了当地劳动人民对美满生活的向往和朴素的审美情趣。新时期人们在对花挑舞的传承中,往往趋向于传承其表现形式而忽略了相应的文化内涵。我们应注重对其地方性经验与文化功能的全面而整体性的保护与传承。
一、《花挑舞》的表演内容和表演形式
固始花挑主要有三个角色:花挑姑娘、丑、丫环,有时会加入“丑婆”的角色。演出时根据不同的故事情节表达需要,表演形式会产生一定的变化,如六人舞是两个花挑姑娘,两个丫环,一个丑,一个丑婆;四人舞则是一个花挑,一个丫环,一个丑,一个丑婆。通常以花挑姑娘、丑、丫环三人舞为多,三人花挑是抒情三人舞,主要表现生活爱情,“花挑”动作舒展,舞步轻巧大方,舞姿俏丽,舞蹈中有男女演员互动,生动有趣。演出时,以“踩八板”开场,花挑由花挑姑娘挑着,丑和丫环左右相伴,溜起碎步至台中央亮相。接着随响器节奏由慢至快依次做垫步、踏步,女角前后摆肩,节奏快时,三人一起做扭步、行路、退步、推磨、望月等动作。有时丑故作步履踉跄的姿态,轻松诙谐。舞完之后,由丑或丑婆做开场白,插科打诨引出故事情节;或提问式引出闺女唱歌,唱歌时都做十字步的动作,所唱的也都是当地民歌小调,如《五更观灯》《放风筝》《砍柴调》等。作品内容大部分都是描绘男女感情、喜庆丰收、风土人情、封建文化、传统礼俗或者赞扬古代英雄人物。
花挑的道具是用竹子劈成细细的竹篾,上面缠以彩纸,用竹子扎成竹制扁担,柔韧而结实,上面用竹条扎成一个弓形棚子。扁担两端各悬挂一只红彩绣球,也就是花棚子。花挑中装的是五谷、六畜模型,花棚更是五彩缤纷,颜色艳丽。表演时花挑姑娘担起花挑舞动,既有北方的古朴刚健,又有南方的灵巧含蓄,刚柔并济,具有独特的风格韵味。
二、固始花挑在当代的传承与发展
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河南卷》中引用了明代嘉靖年间《固始县志》中关于花挑的记载“元夕作灯节,自十四至十六三夜游玩达旦……”,当时的研究者认为花挑源于传统灯会上男玩鲤鱼灯、女玩花筐灯的习俗。在民间文艺研究中,“鱼”“莲”同在是较明显的生殖崇拜意象,而当只保留了花灯并对其形式加以发展后,原有的生殖崇拜的涵义被弱化,花灯成为审美形式。花挑舞的市井文化特征与民俗文化内涵也逐渐减弱。
在固始花挑舞的当代发展中,舞蹈工作者的多次改编、重排,对其普及与宣传起到重要作用。
据资料显示,获得较广泛认可的初次改编发生于1956年全国第一次文艺采风时期。将较为分散且不稳定的动作加以精炼、确定,突出三人逗趣玩耍。1958 年又进行了第二次改编,这一次并无太大的突破,只是对之前的内容稍加修改。这一时期的改编将花挑的舞蹈部分从较为分散的说、唱、演、舞中提取出来并加以一定程度的精炼和确定。
第二阶段改编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这次对花挑舞进行改头换面的改编,以传统形式作为依托,融入了当时被认为是“现代”的元素,充实、丰富和发展了舞蹈动作,使花挑的艺术性更为突出。这次改编参加了信阳举行的民间舞蹈调演,荣获“优秀节目一等奖”。1984年,参加河南省第五届民间音乐舞蹈调演,三位农民演员获得优秀表演奖。1986 年,固始县杨芝瑞创作了三人舞《花挑》,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比赛,荣获三等奖。这一时期的改编较于前一时期,进一步强化了舞蹈部分,将其动作套路基本确定,使其在群众中的传播有了较好的形式基础。
第三阶段的改编为20世纪90年代至今。信阳师范学院刘小雷老师从专业舞蹈的视角出发,吸收了传统花挑的基本律动和形态,对其加以再创作,并纳为《豫南风情》中的一个片段,进一步宣传了固始花挑。2007年,由刘小雷、冯燕、杨芝瑞共同整理、编排的《固始花挑》参加第四届CCTV电视舞蹈大赛,获优秀奖。作品突出了花挑、丫环、丑角三人之间的逗、戏,适当运用了部分豫南花鼓灯的动作以丰富舞蹈的观赏性。
以上三个阶段的改编都十分重视固始花挑的舞蹈部分,而原生的说、唱等内容在舞台创作效应被不断放大的过程中逐渐消退,原有文化特征在逐步消退。固始花挑的当代传承是一个从民俗游艺到艺术形式的传承途径,原有的形式被分离、抽取,舞蹈得到了强化。而本身的民俗内涵、市井文化的特征则在分离、抽取以及发生场合的转变过程中被逐步消解,原来隐喻于鱼灯、花灯中的生殖崇拜意象更是难见其踪。
三、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启示
花挑形成于城镇传统灯会,本身具有较强的市井文化特征与民俗文化内涵。在当代传承过程中,对形式的过度投入使我们忽视了其原生状态的整体性与其本身的文化特征和民俗内涵。目前,固始花挑已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资华筠曾论述:“当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传统的民风、民俗、礼仪在社会变革中不同程度地出现淡化、变异;甚至衰微、消逝,它直接危及‘保护对象’的生存条件。如能从民众现实生活中寻找‘蛛丝马迹’——开掘其固有的原初功能,探寻与当下社会生活的结合,予以弘扬、倡导,将形成比较理想的保护氛围。”所以在对民族文化的保护过程中,除了对其本身形式的整体性保护外,更应保护好与之形成、生存相关的文化生态,最大限度地将艺术形式与整体的民俗民风结合,形成较整体的保护氛围。固始花挑原有形式中所蕴含的市井文化特征,在近五十年的当代传承中基本消失。我们在发展的同时应当最大程度地还原其艺术本源。
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国家,几乎每个民族都创造出了许多独具特色的民间舞蹈艺术,这些贴近生活、联系群众的舞蹈形式,极大地丰富了各族人民的精神生活,增强了民族认同感。但是受现代全世界经济发展大潮的影响,人们的生活条件和审美观念逐渐发生改变,许多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已经或者濒于流失和消亡。固始花挑是汉族劳动人民朴素的审美情趣和对美满生活的向往,我们应尽最大的力量去保护传承,保留祖先的珍贵遗产,并为今后的音乐舞蹈创作积累素材。
参考文献:
[1]资华筠.舞思[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252.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科技厅2015年软科学项目“河南特色文化艺术产业基地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5240041041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婷,女,黄淮学院音乐表演系,讲师,研究方向:基础教研)
关键词:花挑舞 传承 保护
固始花挑舞,又叫花挑子,至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广泛流传于江淮流域,是豫南地区汉族民间舞蹈的精品,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它体现了当地劳动人民对美满生活的向往和朴素的审美情趣。新时期人们在对花挑舞的传承中,往往趋向于传承其表现形式而忽略了相应的文化内涵。我们应注重对其地方性经验与文化功能的全面而整体性的保护与传承。
一、《花挑舞》的表演内容和表演形式
固始花挑主要有三个角色:花挑姑娘、丑、丫环,有时会加入“丑婆”的角色。演出时根据不同的故事情节表达需要,表演形式会产生一定的变化,如六人舞是两个花挑姑娘,两个丫环,一个丑,一个丑婆;四人舞则是一个花挑,一个丫环,一个丑,一个丑婆。通常以花挑姑娘、丑、丫环三人舞为多,三人花挑是抒情三人舞,主要表现生活爱情,“花挑”动作舒展,舞步轻巧大方,舞姿俏丽,舞蹈中有男女演员互动,生动有趣。演出时,以“踩八板”开场,花挑由花挑姑娘挑着,丑和丫环左右相伴,溜起碎步至台中央亮相。接着随响器节奏由慢至快依次做垫步、踏步,女角前后摆肩,节奏快时,三人一起做扭步、行路、退步、推磨、望月等动作。有时丑故作步履踉跄的姿态,轻松诙谐。舞完之后,由丑或丑婆做开场白,插科打诨引出故事情节;或提问式引出闺女唱歌,唱歌时都做十字步的动作,所唱的也都是当地民歌小调,如《五更观灯》《放风筝》《砍柴调》等。作品内容大部分都是描绘男女感情、喜庆丰收、风土人情、封建文化、传统礼俗或者赞扬古代英雄人物。
花挑的道具是用竹子劈成细细的竹篾,上面缠以彩纸,用竹子扎成竹制扁担,柔韧而结实,上面用竹条扎成一个弓形棚子。扁担两端各悬挂一只红彩绣球,也就是花棚子。花挑中装的是五谷、六畜模型,花棚更是五彩缤纷,颜色艳丽。表演时花挑姑娘担起花挑舞动,既有北方的古朴刚健,又有南方的灵巧含蓄,刚柔并济,具有独特的风格韵味。
二、固始花挑在当代的传承与发展
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河南卷》中引用了明代嘉靖年间《固始县志》中关于花挑的记载“元夕作灯节,自十四至十六三夜游玩达旦……”,当时的研究者认为花挑源于传统灯会上男玩鲤鱼灯、女玩花筐灯的习俗。在民间文艺研究中,“鱼”“莲”同在是较明显的生殖崇拜意象,而当只保留了花灯并对其形式加以发展后,原有的生殖崇拜的涵义被弱化,花灯成为审美形式。花挑舞的市井文化特征与民俗文化内涵也逐渐减弱。
在固始花挑舞的当代发展中,舞蹈工作者的多次改编、重排,对其普及与宣传起到重要作用。
据资料显示,获得较广泛认可的初次改编发生于1956年全国第一次文艺采风时期。将较为分散且不稳定的动作加以精炼、确定,突出三人逗趣玩耍。1958 年又进行了第二次改编,这一次并无太大的突破,只是对之前的内容稍加修改。这一时期的改编将花挑的舞蹈部分从较为分散的说、唱、演、舞中提取出来并加以一定程度的精炼和确定。
第二阶段改编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这次对花挑舞进行改头换面的改编,以传统形式作为依托,融入了当时被认为是“现代”的元素,充实、丰富和发展了舞蹈动作,使花挑的艺术性更为突出。这次改编参加了信阳举行的民间舞蹈调演,荣获“优秀节目一等奖”。1984年,参加河南省第五届民间音乐舞蹈调演,三位农民演员获得优秀表演奖。1986 年,固始县杨芝瑞创作了三人舞《花挑》,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比赛,荣获三等奖。这一时期的改编较于前一时期,进一步强化了舞蹈部分,将其动作套路基本确定,使其在群众中的传播有了较好的形式基础。
第三阶段的改编为20世纪90年代至今。信阳师范学院刘小雷老师从专业舞蹈的视角出发,吸收了传统花挑的基本律动和形态,对其加以再创作,并纳为《豫南风情》中的一个片段,进一步宣传了固始花挑。2007年,由刘小雷、冯燕、杨芝瑞共同整理、编排的《固始花挑》参加第四届CCTV电视舞蹈大赛,获优秀奖。作品突出了花挑、丫环、丑角三人之间的逗、戏,适当运用了部分豫南花鼓灯的动作以丰富舞蹈的观赏性。
以上三个阶段的改编都十分重视固始花挑的舞蹈部分,而原生的说、唱等内容在舞台创作效应被不断放大的过程中逐渐消退,原有文化特征在逐步消退。固始花挑的当代传承是一个从民俗游艺到艺术形式的传承途径,原有的形式被分离、抽取,舞蹈得到了强化。而本身的民俗内涵、市井文化的特征则在分离、抽取以及发生场合的转变过程中被逐步消解,原来隐喻于鱼灯、花灯中的生殖崇拜意象更是难见其踪。
三、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启示
花挑形成于城镇传统灯会,本身具有较强的市井文化特征与民俗文化内涵。在当代传承过程中,对形式的过度投入使我们忽视了其原生状态的整体性与其本身的文化特征和民俗内涵。目前,固始花挑已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资华筠曾论述:“当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传统的民风、民俗、礼仪在社会变革中不同程度地出现淡化、变异;甚至衰微、消逝,它直接危及‘保护对象’的生存条件。如能从民众现实生活中寻找‘蛛丝马迹’——开掘其固有的原初功能,探寻与当下社会生活的结合,予以弘扬、倡导,将形成比较理想的保护氛围。”所以在对民族文化的保护过程中,除了对其本身形式的整体性保护外,更应保护好与之形成、生存相关的文化生态,最大限度地将艺术形式与整体的民俗民风结合,形成较整体的保护氛围。固始花挑原有形式中所蕴含的市井文化特征,在近五十年的当代传承中基本消失。我们在发展的同时应当最大程度地还原其艺术本源。
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国家,几乎每个民族都创造出了许多独具特色的民间舞蹈艺术,这些贴近生活、联系群众的舞蹈形式,极大地丰富了各族人民的精神生活,增强了民族认同感。但是受现代全世界经济发展大潮的影响,人们的生活条件和审美观念逐渐发生改变,许多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已经或者濒于流失和消亡。固始花挑是汉族劳动人民朴素的审美情趣和对美满生活的向往,我们应尽最大的力量去保护传承,保留祖先的珍贵遗产,并为今后的音乐舞蹈创作积累素材。
参考文献:
[1]资华筠.舞思[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252.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科技厅2015年软科学项目“河南特色文化艺术产业基地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5240041041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婷,女,黄淮学院音乐表演系,讲师,研究方向:基础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