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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国内外翻译学者对译文的评价标准的看法多种多样,缺乏统一的标尺来衡量一部作品好坏与否。而本文将从目的论角度对翻译标准展开论述,阐述作者的翻译观点。
关键词:翻译标准;目的论;翻译评价
一、目的论简述
目的论是由德国功能学派理论家凯瑟琳娜赖斯和费米尔提出的,它把翻译作为一种有目的具有一定意图的人类行为,也是对传统的翻译研究方法的一次突破,这就是所谓的“目的论”。目的论指出,任何翻译的目的都由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决定。它还提供了三个基本原则,即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其中目的原则排第一位。目的论要求译者首先考虑译文在目标语言中要实现的目标,将目标读者放在重要地位,而不是一味忠实于原文[1]。尽管一些学者仍对目的论是否适用于翻译活动持有怀疑,但笔者坚信它是评价的一种有效途径去分析译文,评价译文。因此本文将通过案例重点研究目的论对翻译评价标准的重要性。
作为德国功能学派的重要理论,对传统翻译理论而言是个重大突破。目的论强调了翻译的目的性,认为决定翻译行为的首要因素是翻译目的。目的论指导下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的方法也就不一样。翻译活动应以翻译目的论为指导,目的是为读者群服务,只有这样,国内外作品的翻译才能不断发展。
二、翻譯评价标准
在翻译活动中,用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译文的质量是不可能实现的。翻译标准是在方方面面影响中存在的。因此,影响因素不同,评价标准自然会有所区别。这里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原作者的写作目的,译者的翻译目的,读者的自身条件,翻译时间限制,文化时代背景等等。
1.翻译标准是多元的
世界上没有绝对主义,那么翻译标准也不是绝对的,彻底的,一成不变得。北大翻译界教授辜正坤提出过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2]。他认为“翻译具有多功能,人类的审美趣味具有多样化,读者译者具有多层次,翻译手法、译作风格、译作价值因而势必多样化,而这最终导致具体翻译标准的多样化。”于是,辜正坤教授又提出:在整个翻译标准系统中,绝对标准一元化是和具体标准多元化既对立又统一的。翻译的标准系统构成方式是:绝对标准(原作),最高标准(抽象标准最佳近似度)——具体标准(分类)。绝对标准是最高标准的标准,最高标准是具体标准的标准。在原作——译作对比关系中,近似度不仅表示线性的、层面的关系,而且表示一种立体关系,各标准在原作——译作立体关系中的位皿决定了各个标准的价值、时间性和空间性,并具有相对性。[2]
2.翻译标准是变化的
从古至今,翻译评价的标准是一直发展变化的。严复曾经对翻译提出“信(faithfulness)、达(expressiveness)、雅(elegance)”的标准对翻译界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信”就是指译文要忠诚于原文;“达”是指译文要和原文一样通顺流畅;“雅”则要求在“信,达”的基础上讲究用辞要雅。之后,鲁迅提出:信(faithfulness)达(smoothness)必须兼顾两面:一则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随后,林语堂则主张:忠实(faithfulness),通顺(smoothness)和美(beautifulness)。傅雷则重神似(resemblance in spirit)。.钱钟书又提出了“化境”,即要使译文在形式与内容上保留原文的风格。许渊冲提出了有代表性的“三美论”,即意美、音美、形美。郭沫若认为:好的翻译等于创作。而西方对翻译标准也有不同认识。泰特勒提出了他的“三原则”:(1)译作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2)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一致;(3)译作应通顺。”泰特勒指出,这三项原则它们次序的排列是恰当的、自然的,是按重要顺序排列的。奈达提出了著名的“动态对等”,译文读者应当能够按照原文读者理解和领会原文的方式来理解和领会。纽马克提出的“文本中心”论,认为不同的文本应该用不同的翻译方法(纽马克把翻译方法分为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两种,前者强调忠实于原作“原作者”;后者强调忠实于译作“读者”)。后来德国弗米尔等人提出了“目的论”:“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他们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目的性原则要求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强调的原文和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要达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即应以实现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预期功能为首要原则。
三、小结
目的论是翻译研究中重要的一个理论成果,经过多年发展,目的论已经不断深入每个翻译工作过程中,无论是口译还是笔译工作中,译员必须首要考虑并遵循的原理。目前翻译理论的研究越来越多,并且都无可厚非,那么究竟如何在翻译一部作品时避免顾此失彼?如何在众多译本中快速精确得挑出适合自己的读本?
要评价译作的质量就要有不同的翻译标准,这里突出的是目标读者的不同对翻译标准的影响,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因素会影响翻译标准,作为一名译者就必须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自己的翻译目的出发,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或手段,在忠诚于原作的前提下,只要达到了自己翻译的目的,那么译作就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这时候人们不应该用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一部译作。
然而,本文只是作者的个人观点,难免有漏洞,请多见谅。另外,现在的翻译理论研究越来越多,并且都无可厚非,那么究竟如何在翻译一部作品时避免顾此失彼?又如何快速精确得选出一部适合自己的译著?
参考文献
[1]Reiss,K. and Vermeer,H. J. Ground Work for a General Theory of Translation [M]. Tubingen:Niemeyer,1984.
[2] 马会娟,苗菊.当代西方翻译理论选读[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梁晓明(1991—),女,汉族,河北省邯郸市,学生,硕士,口译方向。李娜(1991—),女,汉族,山东省日照市,学生,硕士,笔译方向。
(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
关键词:翻译标准;目的论;翻译评价
一、目的论简述
目的论是由德国功能学派理论家凯瑟琳娜赖斯和费米尔提出的,它把翻译作为一种有目的具有一定意图的人类行为,也是对传统的翻译研究方法的一次突破,这就是所谓的“目的论”。目的论指出,任何翻译的目的都由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决定。它还提供了三个基本原则,即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其中目的原则排第一位。目的论要求译者首先考虑译文在目标语言中要实现的目标,将目标读者放在重要地位,而不是一味忠实于原文[1]。尽管一些学者仍对目的论是否适用于翻译活动持有怀疑,但笔者坚信它是评价的一种有效途径去分析译文,评价译文。因此本文将通过案例重点研究目的论对翻译评价标准的重要性。
作为德国功能学派的重要理论,对传统翻译理论而言是个重大突破。目的论强调了翻译的目的性,认为决定翻译行为的首要因素是翻译目的。目的论指导下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的方法也就不一样。翻译活动应以翻译目的论为指导,目的是为读者群服务,只有这样,国内外作品的翻译才能不断发展。
二、翻譯评价标准
在翻译活动中,用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译文的质量是不可能实现的。翻译标准是在方方面面影响中存在的。因此,影响因素不同,评价标准自然会有所区别。这里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原作者的写作目的,译者的翻译目的,读者的自身条件,翻译时间限制,文化时代背景等等。
1.翻译标准是多元的
世界上没有绝对主义,那么翻译标准也不是绝对的,彻底的,一成不变得。北大翻译界教授辜正坤提出过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2]。他认为“翻译具有多功能,人类的审美趣味具有多样化,读者译者具有多层次,翻译手法、译作风格、译作价值因而势必多样化,而这最终导致具体翻译标准的多样化。”于是,辜正坤教授又提出:在整个翻译标准系统中,绝对标准一元化是和具体标准多元化既对立又统一的。翻译的标准系统构成方式是:绝对标准(原作),最高标准(抽象标准最佳近似度)——具体标准(分类)。绝对标准是最高标准的标准,最高标准是具体标准的标准。在原作——译作对比关系中,近似度不仅表示线性的、层面的关系,而且表示一种立体关系,各标准在原作——译作立体关系中的位皿决定了各个标准的价值、时间性和空间性,并具有相对性。[2]
2.翻译标准是变化的
从古至今,翻译评价的标准是一直发展变化的。严复曾经对翻译提出“信(faithfulness)、达(expressiveness)、雅(elegance)”的标准对翻译界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信”就是指译文要忠诚于原文;“达”是指译文要和原文一样通顺流畅;“雅”则要求在“信,达”的基础上讲究用辞要雅。之后,鲁迅提出:信(faithfulness)达(smoothness)必须兼顾两面:一则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随后,林语堂则主张:忠实(faithfulness),通顺(smoothness)和美(beautifulness)。傅雷则重神似(resemblance in spirit)。.钱钟书又提出了“化境”,即要使译文在形式与内容上保留原文的风格。许渊冲提出了有代表性的“三美论”,即意美、音美、形美。郭沫若认为:好的翻译等于创作。而西方对翻译标准也有不同认识。泰特勒提出了他的“三原则”:(1)译作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2)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一致;(3)译作应通顺。”泰特勒指出,这三项原则它们次序的排列是恰当的、自然的,是按重要顺序排列的。奈达提出了著名的“动态对等”,译文读者应当能够按照原文读者理解和领会原文的方式来理解和领会。纽马克提出的“文本中心”论,认为不同的文本应该用不同的翻译方法(纽马克把翻译方法分为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两种,前者强调忠实于原作“原作者”;后者强调忠实于译作“读者”)。后来德国弗米尔等人提出了“目的论”:“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他们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目的性原则要求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强调的原文和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要达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即应以实现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预期功能为首要原则。
三、小结
目的论是翻译研究中重要的一个理论成果,经过多年发展,目的论已经不断深入每个翻译工作过程中,无论是口译还是笔译工作中,译员必须首要考虑并遵循的原理。目前翻译理论的研究越来越多,并且都无可厚非,那么究竟如何在翻译一部作品时避免顾此失彼?如何在众多译本中快速精确得挑出适合自己的读本?
要评价译作的质量就要有不同的翻译标准,这里突出的是目标读者的不同对翻译标准的影响,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因素会影响翻译标准,作为一名译者就必须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自己的翻译目的出发,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或手段,在忠诚于原作的前提下,只要达到了自己翻译的目的,那么译作就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这时候人们不应该用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一部译作。
然而,本文只是作者的个人观点,难免有漏洞,请多见谅。另外,现在的翻译理论研究越来越多,并且都无可厚非,那么究竟如何在翻译一部作品时避免顾此失彼?又如何快速精确得选出一部适合自己的译著?
参考文献
[1]Reiss,K. and Vermeer,H. J. Ground Work for a General Theory of Translation [M]. Tubingen:Niemeyer,1984.
[2] 马会娟,苗菊.当代西方翻译理论选读[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梁晓明(1991—),女,汉族,河北省邯郸市,学生,硕士,口译方向。李娜(1991—),女,汉族,山东省日照市,学生,硕士,笔译方向。
(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