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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因其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容易导致人力资源管理上监督机制的薄弱和不够完善,导致违纪违法案件的易发多发。通过建立施工企业与当地检察机关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即检企共建),强化其法律监督,可最终获得工程建设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双赢。
人力资源管理即对人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四大机制(牵引机制、激励机制、竞争与淘汰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是相互协同、缺一不可的,如果某个机制的功能不健全或发挥不充分,不仅整个机制将跛足难行,甚至会出现难以估量的负面效应。
一、约束监督机制成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短板
我国的施工企业普遍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市场竞争即人才竞争”这一法则下,广大施工企业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培养普遍高度重视。但是,相对于“选人、用人、育人、留人、辞人”等方面管理而言,施工企业对于人力资源中的“管人”(约束监督机制)却显得相当薄弱和不足。这与施工企业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的特殊性有关。施工企业人员高度分散,工程流动性大。工程项目部对人、财、物的管理权力极大。由于目前大部分国有施工企业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因此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工程项目部都是单兵作战,项目经理一支笔,个人说了算,施工点远离企业,信息反馈滞后,施工企业对项目部普遍感到鞭长莫及、监控困难。如果项目负责人或手握权力的员工私欲膨胀,就会将法律置之度外,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青苗赔偿、房屋拆迁、林木砍伐、占地补偿、地方性材料采购、废旧物资处理、民工费开支等环节,一个工程的单项开支高达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资金流动大,管理漏洞可能存在。这些年,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违法违纪及经济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已是不争事实。建成一个工程,倒下几个干部,企业严重受损。这充分说明人力资源管理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人力资源管理如果只重视人才的开发、培养、激励和竞争,忽视人才的约束监督,那么“约束监督”这块短板将会决定人力资源管理这只木桶的优劣和生死。
二、检企共建制度从外部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的监督机制
不可否认,广大施工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约束监督和预防职务犯罪做了大量工作:党内有纪委,行政有纪检监察,还有职代会;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年年搞;项目部成立党支部;对项目部委派财务管理人员;明确“三重一大”问题须集体研究,经济合同须经过审查,大宗物资采购须经过公开招标,工程竣工须进行审计等等。
这些内控制度对项目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项目部的高度分散和长期流动造成的流寇思想积习难改,导致出现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浅,法律监督太晚”的不正常现象,这就为人力资源的不可靠性(即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埋下了隐患。
如何拓宽监督渠道,实现在工程项目部身边近距离地进行约束监督呢?“检企共建”制度的出现正好弥补了社会监督这一空白。“检企共建”充分运用检察院作为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的职能机关的优势,抓住岗位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研究相应对策,堵塞漏洞,关口前移,从源头预防。例如:青苗赔偿、林木砍伐等费用发生后,经施工队登记造册,由农户、村民组长、乡镇协调员及项目部青苗赔偿员共同签字认可后再予兑现。地方性材料由技术人员、材料员及财务人员共同把关。共建小组可随时抽样检查是否属实。工程的重大经济往来,须向共建小组通报。项目部大额资金的流动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共建小组还将联系方式公开告知项目部员工及工程沿线村民,对举报的线索,通过查证落实,有错必纠,有责必究。这些社会监督的举措既有力又得当,对项目部管人、管钱、管物的员工产生心理干预和思想震慑,对施工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检企共建”使工程建设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双赢
“检企共建”并非只是对项目部员工的一种约束监督,也为工程建设起到保驾护航作用。施工企业对此都有同感,越是国家重点工程,越是有不少人视作唐僧肉,只要涉及赔偿,就漫天要价,不达目的就闹事阻工。项目部的同志深感棘手。
建立“检企共建”制度后,共建小组充分利用当地的人脉资源,对闹事的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往往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2006年贵州电力220千伏罗(平)天(星桥)送电线路146号铁塔需跨越南(宁)昆(明)电气化铁路,工程所在地安龙县德卧镇平安村个别村民组长伺机带头阻工以达到多赔钱的目的。闻讯后,“检企共建”领导小组组长、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亲自带队赶赴现场,召集村民大会,强调阻工将造成火车停开的危害性。镇政府表态愿为村民应得的赔偿作担保。工程项目部在现场当即对各项应得赔偿进行兑现。一场风波转眼平息,线路停电跨越顺利完成,事后那位带头闹事的村民组长被上级撤消了职务。
通过“检企共建”,施工企业尝到甜头,得到实惠,感受到“检企共建”对工程建设管理不是找麻烦、设障碍,而是为其排忧解难,能使项目部腾出更多精力去打造优质工程。要实现工程优质,首先要队伍优秀。“检企共建”的目的就是要确保三个安全(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员工安全)和三不发生(不发生资金挪用、不发生豆腐渣工程、不发生以权谋私行为),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管理失职,人员失足。要求员工都能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检企共建”是一种超前预防,可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挽救一些可能有犯罪倾向的人,保护了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众多优秀人才。实践证明,实行“检企共建”后,项目部违法违纪的现象减少,企业和检察机关接到的举报也有所下降。这对建设一支思想、技术、作风都过硬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非常有利。
工程施工到哪里,“检企共建”就延伸到哪里,让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介入工程施工全过程。这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的共识和呼声。
人力资源管理即对人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四大机制(牵引机制、激励机制、竞争与淘汰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是相互协同、缺一不可的,如果某个机制的功能不健全或发挥不充分,不仅整个机制将跛足难行,甚至会出现难以估量的负面效应。
一、约束监督机制成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短板
我国的施工企业普遍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市场竞争即人才竞争”这一法则下,广大施工企业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培养普遍高度重视。但是,相对于“选人、用人、育人、留人、辞人”等方面管理而言,施工企业对于人力资源中的“管人”(约束监督机制)却显得相当薄弱和不足。这与施工企业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的特殊性有关。施工企业人员高度分散,工程流动性大。工程项目部对人、财、物的管理权力极大。由于目前大部分国有施工企业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因此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工程项目部都是单兵作战,项目经理一支笔,个人说了算,施工点远离企业,信息反馈滞后,施工企业对项目部普遍感到鞭长莫及、监控困难。如果项目负责人或手握权力的员工私欲膨胀,就会将法律置之度外,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青苗赔偿、房屋拆迁、林木砍伐、占地补偿、地方性材料采购、废旧物资处理、民工费开支等环节,一个工程的单项开支高达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资金流动大,管理漏洞可能存在。这些年,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违法违纪及经济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已是不争事实。建成一个工程,倒下几个干部,企业严重受损。这充分说明人力资源管理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人力资源管理如果只重视人才的开发、培养、激励和竞争,忽视人才的约束监督,那么“约束监督”这块短板将会决定人力资源管理这只木桶的优劣和生死。
二、检企共建制度从外部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的监督机制
不可否认,广大施工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约束监督和预防职务犯罪做了大量工作:党内有纪委,行政有纪检监察,还有职代会;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年年搞;项目部成立党支部;对项目部委派财务管理人员;明确“三重一大”问题须集体研究,经济合同须经过审查,大宗物资采购须经过公开招标,工程竣工须进行审计等等。
这些内控制度对项目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项目部的高度分散和长期流动造成的流寇思想积习难改,导致出现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浅,法律监督太晚”的不正常现象,这就为人力资源的不可靠性(即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埋下了隐患。
如何拓宽监督渠道,实现在工程项目部身边近距离地进行约束监督呢?“检企共建”制度的出现正好弥补了社会监督这一空白。“检企共建”充分运用检察院作为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的职能机关的优势,抓住岗位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研究相应对策,堵塞漏洞,关口前移,从源头预防。例如:青苗赔偿、林木砍伐等费用发生后,经施工队登记造册,由农户、村民组长、乡镇协调员及项目部青苗赔偿员共同签字认可后再予兑现。地方性材料由技术人员、材料员及财务人员共同把关。共建小组可随时抽样检查是否属实。工程的重大经济往来,须向共建小组通报。项目部大额资金的流动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共建小组还将联系方式公开告知项目部员工及工程沿线村民,对举报的线索,通过查证落实,有错必纠,有责必究。这些社会监督的举措既有力又得当,对项目部管人、管钱、管物的员工产生心理干预和思想震慑,对施工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检企共建”使工程建设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双赢
“检企共建”并非只是对项目部员工的一种约束监督,也为工程建设起到保驾护航作用。施工企业对此都有同感,越是国家重点工程,越是有不少人视作唐僧肉,只要涉及赔偿,就漫天要价,不达目的就闹事阻工。项目部的同志深感棘手。
建立“检企共建”制度后,共建小组充分利用当地的人脉资源,对闹事的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往往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2006年贵州电力220千伏罗(平)天(星桥)送电线路146号铁塔需跨越南(宁)昆(明)电气化铁路,工程所在地安龙县德卧镇平安村个别村民组长伺机带头阻工以达到多赔钱的目的。闻讯后,“检企共建”领导小组组长、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亲自带队赶赴现场,召集村民大会,强调阻工将造成火车停开的危害性。镇政府表态愿为村民应得的赔偿作担保。工程项目部在现场当即对各项应得赔偿进行兑现。一场风波转眼平息,线路停电跨越顺利完成,事后那位带头闹事的村民组长被上级撤消了职务。
通过“检企共建”,施工企业尝到甜头,得到实惠,感受到“检企共建”对工程建设管理不是找麻烦、设障碍,而是为其排忧解难,能使项目部腾出更多精力去打造优质工程。要实现工程优质,首先要队伍优秀。“检企共建”的目的就是要确保三个安全(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员工安全)和三不发生(不发生资金挪用、不发生豆腐渣工程、不发生以权谋私行为),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管理失职,人员失足。要求员工都能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检企共建”是一种超前预防,可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挽救一些可能有犯罪倾向的人,保护了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众多优秀人才。实践证明,实行“检企共建”后,项目部违法违纪的现象减少,企业和检察机关接到的举报也有所下降。这对建设一支思想、技术、作风都过硬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非常有利。
工程施工到哪里,“检企共建”就延伸到哪里,让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介入工程施工全过程。这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的共识和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