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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做好新时期的“三农”金融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及时总结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经验和做法。自2008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写了逢双年出版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为宣传解释农村金融支持政策、总结和引导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日,2014年报告出版,本报特别约请报告编写组对报告核心内容进行了总结提炼,以飨读者。
以200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启动为标志,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2014年、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对新时期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作出了进一步部署。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一起,不断完善金融支农政策,加强定向调控,财税、货币、监管政策相结合的正向激励扶持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截至2014年末,涉农贷款(本外币)余额23.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8.1%,同比增长13%,按可比口径较全年各项贷款增速高0.7个百分点,其中农户贷款余额5.4万亿元,同比增长达19%,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6.7百分点。按照可比口径,2007年创立涉农贷款统计以来,涉农贷款累计增长285.9%,7年间年均增速为21.7%,为支持粮食生产“十一连增”和农民纯收入增长“十一连快”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货币、信贷政策方面,通过综合利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不断拓宽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继续对农村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准备金率,2014年两次实施“定向降准”;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存款准备金率分别比大型商业银行低2个、5.5个、6个和2个百分点。继续加大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农再贷款政策对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12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21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0亿元,年累放3102亿元,借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求低于其他同期同档次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财税政策方面,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增量,兼顾存量”的原则,不断完善涉农贷款财税奖励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大宗农产品保险,以及银行卡助农取款等惠农支付业务,支持力度逐年稳步加大。差异化监管政策方面,要求银行业法人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并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实行弹性存贷比,优先支持开展“三农”金融产品创新。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人民银行等中央部门提供的2600多亿元政策支持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农信社支农能力不断增强,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的1/3和近7成。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80%的县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性职能,切实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邮储银行正发挥网络覆盖全国、沟通城乡的优势,不断强化县域金融服务。开发银行在促进农村和县域社会建设、积极稳妥支持农业“走出去”方面成效显著。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断涌现。按照中央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多层次涉农融资担保体系;切实做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涉农企业发行股票以及各类债券的融资规模逐步扩大,银行发行专项用于“三农”贷款的金融债券和开展涉农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农产品期货产品的开发扩展了农民和农业企业套保避险的渠道。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力度连年加大,服务水平和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正在加快研究建立。在浙江丽水、黑龙江“两大平原”、福建沙县、广西田东、安徽金寨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银行卡助农取款等服务,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家家有账户、补贴能到户。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完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建设,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为缓解农村地区抵押担保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近年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成效显著,但一些制约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仍有待破解,农村金融供给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未来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资源环境约束的增强,持续增大“三农”投入和农村居民增收都面临新的挑战,农业生产传统上靠投入、拼资源、拼消耗的发展道路已举步维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亟待加快转型。所有这些,都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挑战、新任务。
下一阶段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仍要坚持政策支持和可持续、市场化发展有机结合的基本取向,紧紧围绕加快农业现代化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和农民需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为抓手,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鼓励创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合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可负担成本实现“三农”融资可得性的全面提升。在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上,继续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和引导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牢牢支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深化大中型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改革,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等大中型银行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提供期限更长、利率更低的资金。深化区域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推动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金融支持“三农”的经验。
在金融服务创新上,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组合运用信贷、租赁、期货、保险、担保等工具,创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模化、多元化、长期化的金融支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和开展涉农信贷资产证券化,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提供农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金融支持。
在政策扶持上,加强财税、货币和监管政策协调,创新政策支持方式,完善政策支持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优化涉农贷款结构。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提供更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利率。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费财政补贴标准,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支持对保险分散农业风险的积极作用。
在监管规范上,落实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划分和风险处置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等金融组织的监管责任,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处置金融风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市场退出机制,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进一步针对农村特点,加大对移动互联网等科技创新的应用,健全惠农支付体系,改善农村支付环境。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健全适合农户和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通过真实有效的信用评估,快捷安全的支付服务,流动便利的要素市场,方便金融机构以及各类非金融机构向更多农民提供多渠道、低成本的基本金融服务。
做好新时期“三农”金融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期望以《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的出版发布为契机,促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以200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启动为标志,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2014年、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对新时期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作出了进一步部署。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一起,不断完善金融支农政策,加强定向调控,财税、货币、监管政策相结合的正向激励扶持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截至2014年末,涉农贷款(本外币)余额23.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8.1%,同比增长13%,按可比口径较全年各项贷款增速高0.7个百分点,其中农户贷款余额5.4万亿元,同比增长达19%,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6.7百分点。按照可比口径,2007年创立涉农贷款统计以来,涉农贷款累计增长285.9%,7年间年均增速为21.7%,为支持粮食生产“十一连增”和农民纯收入增长“十一连快”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货币、信贷政策方面,通过综合利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不断拓宽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继续对农村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准备金率,2014年两次实施“定向降准”;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存款准备金率分别比大型商业银行低2个、5.5个、6个和2个百分点。继续加大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农再贷款政策对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12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21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0亿元,年累放3102亿元,借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求低于其他同期同档次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财税政策方面,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增量,兼顾存量”的原则,不断完善涉农贷款财税奖励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大宗农产品保险,以及银行卡助农取款等惠农支付业务,支持力度逐年稳步加大。差异化监管政策方面,要求银行业法人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并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实行弹性存贷比,优先支持开展“三农”金融产品创新。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人民银行等中央部门提供的2600多亿元政策支持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农信社支农能力不断增强,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的1/3和近7成。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80%的县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性职能,切实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邮储银行正发挥网络覆盖全国、沟通城乡的优势,不断强化县域金融服务。开发银行在促进农村和县域社会建设、积极稳妥支持农业“走出去”方面成效显著。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断涌现。按照中央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多层次涉农融资担保体系;切实做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涉农企业发行股票以及各类债券的融资规模逐步扩大,银行发行专项用于“三农”贷款的金融债券和开展涉农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农产品期货产品的开发扩展了农民和农业企业套保避险的渠道。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力度连年加大,服务水平和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正在加快研究建立。在浙江丽水、黑龙江“两大平原”、福建沙县、广西田东、安徽金寨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银行卡助农取款等服务,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家家有账户、补贴能到户。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完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建设,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为缓解农村地区抵押担保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近年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成效显著,但一些制约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仍有待破解,农村金融供给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未来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资源环境约束的增强,持续增大“三农”投入和农村居民增收都面临新的挑战,农业生产传统上靠投入、拼资源、拼消耗的发展道路已举步维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亟待加快转型。所有这些,都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挑战、新任务。
下一阶段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仍要坚持政策支持和可持续、市场化发展有机结合的基本取向,紧紧围绕加快农业现代化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和农民需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为抓手,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鼓励创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合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可负担成本实现“三农”融资可得性的全面提升。在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上,继续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和引导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牢牢支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深化大中型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改革,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等大中型银行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提供期限更长、利率更低的资金。深化区域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推动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金融支持“三农”的经验。
在金融服务创新上,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组合运用信贷、租赁、期货、保险、担保等工具,创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模化、多元化、长期化的金融支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和开展涉农信贷资产证券化,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提供农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金融支持。
在政策扶持上,加强财税、货币和监管政策协调,创新政策支持方式,完善政策支持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优化涉农贷款结构。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提供更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利率。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费财政补贴标准,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支持对保险分散农业风险的积极作用。
在监管规范上,落实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划分和风险处置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等金融组织的监管责任,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处置金融风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市场退出机制,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进一步针对农村特点,加大对移动互联网等科技创新的应用,健全惠农支付体系,改善农村支付环境。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健全适合农户和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通过真实有效的信用评估,快捷安全的支付服务,流动便利的要素市场,方便金融机构以及各类非金融机构向更多农民提供多渠道、低成本的基本金融服务。
做好新时期“三农”金融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期望以《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的出版发布为契机,促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