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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如水,我从电脑前起身,斜跨两步,来到窗口,把手放在暖气上取暖。对面大楼三楼的窗子一如往常的亮着,在昏黄的灯光下,窗口那个消瘦的身影更显得孤寂。我望着这个连续数周在深夜与我对望的人,开始对他的身份及他身后的故事产生了好奇。
我开始对他进行揣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靠写各种各样的故事来维持我的收支平衡。当然之所以能收支平衡是因为我妈妈负担了大部分的家庭开销,而我只是很无耻地做到了不伸手找她要钱。
我在猜想他的职业,为什么他会和我这个非正常人(我妈妈常说一个每天凌晨两三点钟睡觉的人都是非正常人)保持同一就寝时间。我在猜想是什么事情使一个平时并不喜欢站在窗口的人久久站在窗前发呆。
你问我怎么会知道他并不喜欢在窗前发呆?因为我每每思路阻断的时候都喜欢到窗口仰望天空,保持这一习惯已经有两年之久。而在他家明亮的窗口中从未见到他的身影。我想他也许也是个软件工程师,我想他也许有亲友病故,又或是老掉牙的情节,新娘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你也许会说,也许以前住在那里的人搬走了,而他是新搬来的。也许,谁知道呢?
暖气一点也不暖和,我在考虑要不要对我妈妈说今年不要交暖气费,我在思索因为长期节食减肥导致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越来越怕冷。为了使自己变得像个非洲难民,现代的女人们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虐待自己。
以瘦为美简直是现代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摧残。我义愤填膺地说。
我想再过几百年,未来的人们一定会像我不理解三寸金莲的娇态一样不理解为什么现代的美女们一定要像个柴火棍。
我在胡思乱想,就是不能使我笔下的男主角顺利地和我的女主角复合。我为此而咬牙切齿。睡觉,我的大脑下达指令。在我关灯上床时,我瞟了一眼对面的窗子,那个男人依旧以同样的姿势站在那里。
睁眼,中午十二点。我一直崇尚自然醒,当然不睡够十个钟头我是绝不会自然醒的。洗漱完毕,自然地走到了卫生间的人体称上,嗯,106,还是比较满意的体重。此体重决定我今日将有丰盛的早餐加午餐。
我把我自己包成一个粽子,开始外出觅食。难得今日无风,阳光灿烂。我走到胡同口的麻辣烧烤的摊位前,想要先吃几块钱的烤串垫垫底。正是午餐时间,摊位前挤满了人,有几个翔宇中学的学生,有几个上班族打扮的人,还有一个消瘦的背影。大脑还没来得及分析此人的身份,我的手就先拍了过去。此人回头。
嗯,我词穷。
他先于我开口,你是对面的女孩。
我一愣,是他。然后笑眯眯地说,是呀。
你也来吃麻辣烧烤,他又说。
是呀。
边吃边聊,一会儿工夫,我知道了他是个室内装饰设计师,今年二十八岁,而每日站在窗前的原因是因为失恋。唉!还是没能逃脱老掉牙的情节。
在我吃得满脸通红,眼泪直流的时候,他对我说,谢谢你。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
因为在失恋的这些无眠的夜里,你窗口的灯光温暖了我。
我高兴得抹抹吃得油乎乎的嘴巴,虚荣心迅速暴膨。没想到我的非人生活还能拯救一个失恋的灵魂。
去我家坐坐好吗?
我美滋滋地答应,忘记了妈妈说不要随便和陌生人回家。
进了他家的门,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客厅中央的一个正方形沙池。我跑过去一看,不由惊呆。哇!银白色的细沙。我脱下鞋踩了上去,好软!好舒服!
我顿时觉得文思泉涌,我也要让我的男主角建一个一模一样的客厅,来讨好我的女主角。
我眨眨眼,一个阴谋在我心中酿成。
我摆了个我认为最动人的Pose,咧开嘴,用我最甜美的笑容对着他说,我温暖了你受伤的心灵,你是不是欠了我个人情?
他诚恳地点了点头。
可怜的小羊羔掉入了大灰狼的陷阱中。
那我要借用你家的客厅。
我以为他会找借口搪塞我,说一些理由把我赶走,毕竟谁也不会喜欢家里突然多了个陌生人。我已经想好了N种说服他的理由。毕竟咱也是作家嘛!
好啊!他爽快地道。
什么?好啊!原来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几天之后,我发现他家客厅真是宝地,在此我的写作进度奇快。我还发现我们的生活惊人的相似。凌晨两三点睡,中午十一、二点起。每天对着电脑工作。喝雀巢1+2时还要放很多糖。酷爱吃鱼香鸡丝和肯德基的上校鸡块。唯一的不同是他怎么吃也不胖,而我则一吃就胖。
当我的体重到达了108,而他还在我面前大吃大喝的时候。
斤斤计较的我咬着牙狠狠地对他说,我恨你。
为什么?他的眼睛终于离开了我钟爱的上校鸡块。
因为我喝凉水都长肉,而你怎么吃也不胖。
女孩子胖嘟嘟的才好看。说完他又埋头吃鸡。
而我却发现我的脸皮(据我妈妈说有五寸厚)居然有发烫的迹象。奇迹,真是奇迹!
一个月的同居(晚上十二点前共同使用居室)生活后,我发现这个男人有许多优点。
咦?你问我为什么只在十二点以前。因为我妈妈说,好女孩不能在晚上十二点以后回家。当然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后面的话。我妈妈又说,你敢十二点以后回来,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你又问我为什么是狗腿?因为我属狗嘛。
对了,优点,他做的鱼香鸡丝巨巨好吃!
他很爱干净!不像我前一任男友,前男友酷爱穿黑色衣服,当然他穿起来很帅。但我了解了才知道,他穿黑色衣服的原因是黑衣服可以两个月不洗,也不显脏。我倒!
他肯很浪漫地陪我看星星。
还有他喜欢我胖胖的样子。(在他的鱼香肉丝的诱惑下,我一个月长了十斤。)
当然还有最最重要的,他很帅!
你问我像谁?我不告诉你,我怕你来抢。我妈妈告诉我,女孩子要多个心眼,不要什么都对人家说。
综合以上几点,又有一个阴谋在我心中酿成。
在一个风高无月的夜晚,我对他说,亲爱的(要读亲耐的),你看咱们都老大不小了,是不是应该认真地考虑一下个人问题了。
他歪着头看着我说,嫁给我吧。
我急忙托住垂直下落的下巴,眨吧眨吧我动人的大眼睛,心想他什么时候变成我肚子里的蛔虫了?
我心里乐开了花,却装作很深沉的样子对他说,让我考虑看看。因为我妈妈说女孩子要矜持。
你又问我最终怎么样了?
此时我坐在我的沙子堆里写小说,为的是给我肚子里的宝宝多赚些奶粉钱,小说的名字是今夜为你点盏灯。而孩子他爸,就是他,正端坐电脑桌前,给我们的孩子设计他的婴儿室。
我开始对他进行揣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靠写各种各样的故事来维持我的收支平衡。当然之所以能收支平衡是因为我妈妈负担了大部分的家庭开销,而我只是很无耻地做到了不伸手找她要钱。
我在猜想他的职业,为什么他会和我这个非正常人(我妈妈常说一个每天凌晨两三点钟睡觉的人都是非正常人)保持同一就寝时间。我在猜想是什么事情使一个平时并不喜欢站在窗口的人久久站在窗前发呆。
你问我怎么会知道他并不喜欢在窗前发呆?因为我每每思路阻断的时候都喜欢到窗口仰望天空,保持这一习惯已经有两年之久。而在他家明亮的窗口中从未见到他的身影。我想他也许也是个软件工程师,我想他也许有亲友病故,又或是老掉牙的情节,新娘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你也许会说,也许以前住在那里的人搬走了,而他是新搬来的。也许,谁知道呢?
暖气一点也不暖和,我在考虑要不要对我妈妈说今年不要交暖气费,我在思索因为长期节食减肥导致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越来越怕冷。为了使自己变得像个非洲难民,现代的女人们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虐待自己。
以瘦为美简直是现代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摧残。我义愤填膺地说。
我想再过几百年,未来的人们一定会像我不理解三寸金莲的娇态一样不理解为什么现代的美女们一定要像个柴火棍。
我在胡思乱想,就是不能使我笔下的男主角顺利地和我的女主角复合。我为此而咬牙切齿。睡觉,我的大脑下达指令。在我关灯上床时,我瞟了一眼对面的窗子,那个男人依旧以同样的姿势站在那里。
睁眼,中午十二点。我一直崇尚自然醒,当然不睡够十个钟头我是绝不会自然醒的。洗漱完毕,自然地走到了卫生间的人体称上,嗯,106,还是比较满意的体重。此体重决定我今日将有丰盛的早餐加午餐。
我把我自己包成一个粽子,开始外出觅食。难得今日无风,阳光灿烂。我走到胡同口的麻辣烧烤的摊位前,想要先吃几块钱的烤串垫垫底。正是午餐时间,摊位前挤满了人,有几个翔宇中学的学生,有几个上班族打扮的人,还有一个消瘦的背影。大脑还没来得及分析此人的身份,我的手就先拍了过去。此人回头。
嗯,我词穷。
他先于我开口,你是对面的女孩。
我一愣,是他。然后笑眯眯地说,是呀。
你也来吃麻辣烧烤,他又说。
是呀。
边吃边聊,一会儿工夫,我知道了他是个室内装饰设计师,今年二十八岁,而每日站在窗前的原因是因为失恋。唉!还是没能逃脱老掉牙的情节。
在我吃得满脸通红,眼泪直流的时候,他对我说,谢谢你。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
因为在失恋的这些无眠的夜里,你窗口的灯光温暖了我。
我高兴得抹抹吃得油乎乎的嘴巴,虚荣心迅速暴膨。没想到我的非人生活还能拯救一个失恋的灵魂。
去我家坐坐好吗?
我美滋滋地答应,忘记了妈妈说不要随便和陌生人回家。
进了他家的门,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客厅中央的一个正方形沙池。我跑过去一看,不由惊呆。哇!银白色的细沙。我脱下鞋踩了上去,好软!好舒服!
我顿时觉得文思泉涌,我也要让我的男主角建一个一模一样的客厅,来讨好我的女主角。
我眨眨眼,一个阴谋在我心中酿成。
我摆了个我认为最动人的Pose,咧开嘴,用我最甜美的笑容对着他说,我温暖了你受伤的心灵,你是不是欠了我个人情?
他诚恳地点了点头。
可怜的小羊羔掉入了大灰狼的陷阱中。
那我要借用你家的客厅。
我以为他会找借口搪塞我,说一些理由把我赶走,毕竟谁也不会喜欢家里突然多了个陌生人。我已经想好了N种说服他的理由。毕竟咱也是作家嘛!
好啊!他爽快地道。
什么?好啊!原来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几天之后,我发现他家客厅真是宝地,在此我的写作进度奇快。我还发现我们的生活惊人的相似。凌晨两三点睡,中午十一、二点起。每天对着电脑工作。喝雀巢1+2时还要放很多糖。酷爱吃鱼香鸡丝和肯德基的上校鸡块。唯一的不同是他怎么吃也不胖,而我则一吃就胖。
当我的体重到达了108,而他还在我面前大吃大喝的时候。
斤斤计较的我咬着牙狠狠地对他说,我恨你。
为什么?他的眼睛终于离开了我钟爱的上校鸡块。
因为我喝凉水都长肉,而你怎么吃也不胖。
女孩子胖嘟嘟的才好看。说完他又埋头吃鸡。
而我却发现我的脸皮(据我妈妈说有五寸厚)居然有发烫的迹象。奇迹,真是奇迹!
一个月的同居(晚上十二点前共同使用居室)生活后,我发现这个男人有许多优点。
咦?你问我为什么只在十二点以前。因为我妈妈说,好女孩不能在晚上十二点以后回家。当然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后面的话。我妈妈又说,你敢十二点以后回来,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你又问我为什么是狗腿?因为我属狗嘛。
对了,优点,他做的鱼香鸡丝巨巨好吃!
他很爱干净!不像我前一任男友,前男友酷爱穿黑色衣服,当然他穿起来很帅。但我了解了才知道,他穿黑色衣服的原因是黑衣服可以两个月不洗,也不显脏。我倒!
他肯很浪漫地陪我看星星。
还有他喜欢我胖胖的样子。(在他的鱼香肉丝的诱惑下,我一个月长了十斤。)
当然还有最最重要的,他很帅!
你问我像谁?我不告诉你,我怕你来抢。我妈妈告诉我,女孩子要多个心眼,不要什么都对人家说。
综合以上几点,又有一个阴谋在我心中酿成。
在一个风高无月的夜晚,我对他说,亲爱的(要读亲耐的),你看咱们都老大不小了,是不是应该认真地考虑一下个人问题了。
他歪着头看着我说,嫁给我吧。
我急忙托住垂直下落的下巴,眨吧眨吧我动人的大眼睛,心想他什么时候变成我肚子里的蛔虫了?
我心里乐开了花,却装作很深沉的样子对他说,让我考虑看看。因为我妈妈说女孩子要矜持。
你又问我最终怎么样了?
此时我坐在我的沙子堆里写小说,为的是给我肚子里的宝宝多赚些奶粉钱,小说的名字是今夜为你点盏灯。而孩子他爸,就是他,正端坐电脑桌前,给我们的孩子设计他的婴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