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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许昌花木产业集群在中国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中具有代表性,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优势,但仍面临升级的挑战。提高分工水平、优化组织结构、健全市场体系和支持体系、创建集群品牌是集群的基本升级战略。
关键词:花木产业;集群;升级战略
中图分类号:F2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054-03
许昌花木产业集群发端于许昌市的鄢陵县,鄢陵花木始于唐宋、盛于明清,在20世纪90年代后迅速发展,随后扩展之周边县区。2011全市花木种植面积已经发展到6万公顷,拥有各类花木企业800多家,其中,种植规模30公顷以上的企业60多家,65公顷以上的18家。从事花木种植的专业户、重点户1.2万户,年产各类花木17.4亿株(盆),产品涵盖绿化苗木、盆花盆景、鲜花切花、草皮地被四大系列2 400多个品种,销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年产值达60亿元。目前,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花木生产销售集散地,被称为”中国花木之都”。但许昌花木产业集群与中国多数农业产业集群一样,仍存在以下问题:分工水平不高,产业链条短;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少,企业间网络关系松散;技术力量薄弱,科技研发力不强;企业战略定位雷同,产品结构不合理;不支持体系不完善等。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化条件下,实现集群升级、从而保持竞争优势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
一、提高分工水平,增强集群竞争优势
专业化分工是集群企业效率提升的重要源泉。通过分工,每个企业都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业务,进而通过专业化的能力来提升产品的价值;集群价值网内的花木企业和各类中介服务企业之间形成了高度的社会分工关系,每个成员都有其不同的功能定位,依靠其特有的核心能力专门从事某项业务或价值创造活动,共同满足顾客对于花木产品购买的各种价值需求[1]。花木产业集群完善的分工体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业链环节的分工。从育种、小苗繁育、不同规格花木种植、绿化工程、养护和产品加工等形成一个基本产业链。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不同规模企业和不同技术能力企业在花木产业链的各环节具有不同的定位,实施专业化生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而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二是职能分工。企业内的各项职能被分离出来,由专业企业专司某项职能,这是社会分工的深化要求,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花木产业可以实现的职能分工有:(1)播种、栽种,除草、施肥等生产环节的分工,这些职能可由专门公司进行,由于这些公司是专业化的,不仅生产效率高,而且生产设备可以得到充分利用,从而节约生产成本。(2)花木产品出圃采挖、包装、运输等销售和运输环节的分工,如果这些职能由专业物流公司进行,同样提高效率和节约交易成本。(3)支持体系和相关产业的分工。花木种植需要特种花药、化肥、农机具设备,花木产品的销售需要包装箱(袋)以及综合物流企业提供的仓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等,所以配套企业关系着集群内整体产业链的价值创造,对集群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如辅助机构配套,农业产业集群就会降低产业的交易成本,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2]。许昌花木产业集群处于分工初级阶段,如大、中、小企业在产业链环节分工不够合理、存在“小而全”、“大而全”问题;播种、栽种,除草、施肥等生产环节没有专门公司,物流也多由个体和散户承担;配套产业刚刚发育。因而,推动分工深化是推动集群升级的首要环节。
二、优化组织结构,推动企业合作
花木产业集群开始于农户的小规模种植,目前,农户仍然是种植的主体。随着花木市场需求高度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已成为未来苗木产业发展的方向。小、散、乱的种植方式遇到了挑战,走规模化、企业化是必然趋势。
首先,要优化集群组织结构,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如鄢陵县规划建设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着力打造花木产业的“航空母舰”。2007年8月,开始规划建设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涉及4个乡镇42个行政村,总面积80平方公里,耕地10万亩。在园区建设上,突出产业支撑、花木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公司化运作等建设方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土地规模流转,吸引大型花木公司进入。目前,已吸引规模花木企业上百家。规模企业进入园区,有效地改变了“原子状”的集群组织结构,推动集群向垄断竞争格局方向发展;同时,规模企业的标准化种植模式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为花木产业发展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奠定了基础。
其次,加强集群农户、花木企业之间的有效合作。分工与合作是一个钱币两个面,在分工基础上实现合作是提高产业集群竞争能力又一重要途径。产业集群的基础特征是产业关联性,其竞争优势不是来自于简单的企业集聚,而是集群内部成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和协同效应,成员之间的关联关系是产业集群协同效应的基础[3]。花木生产方式具有自身的特点,也具有一般农业的特征。花农在种植环节各自为战,与其他农产品生产者相同,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在销售环节,由于信息不对称,则处于更弱势的地位。推动合作是花木企业集群升级的重要战略,合作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农户与农户合作,即小规模种植户通过合作组织和其他形式结成利益共同体,解决花木种植环节的规模经济与单品种种植的矛盾。二是农户与企业合作、企业与企业合作。合资、租赁、兼并等是合作方式之一;由龙头企业与农户共同兴办种植基地,形成了“龙头企业 +基地 + 农户”的模式也具有可行性。三是以花木经销大户为核心,组建花木营销公司或联合体,共同开拓市场。由于花木生产的特殊性,经营者表现出较强的独立性,引导农户和农户、农户和企业达成平等互利的关系是实现稳固合作的前提,关键是推行平等合同,强化合同管理。合作者之间应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稳定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4]。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市场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 近几年,国内花卉市场竞争激烈,国外花卉产品冲击较大。在生产环节,花卉业最大的问题是低层次的恶性竞争,品牌效应难以发挥;在流通环节,买卖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流通组织化程度低。要尽快改变低层次竞争局面,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花卉市场体系,消除花卉产业无序竞争的局面。因此,要加大花卉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目前应大力发展以苗木配送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专业营销企业,解决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提高花卉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花卉信息网络化建设,培育多元化的花卉流通主体、建立产业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使其真正成为花卉生产团体、花农的销售组织依托。协会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交流会、专家教授报告会、花卉企业家联谊会,组建信息平台,通过开通专家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向企业和广大花卉种植农户定期发布花卉信息,提供人才和技术服务,实现知识信息的有效传播和资源共享。
花卉产品科技含量高,科技支撑体系的建设滞后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中国花卉产业顺利发展的瓶颈之一。近年来,国外花卉产品大量涌入国内市场,花卉企业如不尽快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科技含量,将会在竞争中丧失优势。提高集群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途径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发挥大企业研发优势。大企业往往直接联结市场,具有信息灵通的优势;也具有科技及设备水平较高、资金雄厚等优势。在花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规模企业在花卉科技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尤其重要。二是在集群中,依托行业协会组成一支相对松散却又结合紧密的花卉科技队伍是又一条途径。由花卉协会组织科技人员在信息、技术、良种、设备等方面的交流,总结实践中的种植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知识,然后通过《花卉科技简报》和其他形式对花农不定期进行指导,可以有效地提升整个集群的知识水平。三是政府与行业组织要沟通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科技协作渠道,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整合科研力量,积极组织科技攻关,重点研发集群适销对路和有前景的新产品;要建立花卉种苗繁育基地和生产示范基地,加强产品质量标准和标准化技术规程的实施。
四、完善产业政策,创建集群品牌
政府在花木产业发展中有其重要作用,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花卉产业政策,为花木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集群规模扩张、产业升级过程中,地方政府不仅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对一些产业集群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但政府的强力推动必须同市场需求的方向和规模相适应,还必须同地方创业家的生长及知识传播通道的建设有机结合[5]。
加大花卉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根据花卉产业化需求制定有利于花卉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法规,创新财政支持机制,建立特色产业激励机制。在苗木生产上争取农业开发扶贫资金、小额贷款等惠农涉农资金项目;对发展势头好、带动力度大、辐射能力强的产业园区应给予一定的财政激励,如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建立花卉组培中心、花卉市场建设等;对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的制定,标准实施及培训给予财政支持。
增强政府机构对花卉发展的组织、协调、服务功能。县、乡政府要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打造发展平台。在土地流转、信贷支持、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花木产业。加强行业管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杜绝制假售假行为,保护花农合法利益,为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政府应开展推动花木产销信息统计与网络平台建设等,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政府要增强做好花卉产业的社会化服务,搞好花卉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服务。产前,重点解决协调花农用地等问题;产中,做好农业生产灾害性天气等气象的预测预报和基础设施;产后,重点解决好花卉的出口检疫,完善花卉出口检疫手段。
品牌是市场无形的“通行证”。应从区域性因素中有效挖掘农产品特有的历史、地理、自然资源、传统风俗等元素,从中提炼区域品牌的核心价值,将其作为区域品牌定位的基础[6]。政府可通过权威机构开展各种各样的调查,如品质调查,提高集群的美誉度。建设花木产业博物馆与地方文化馆,通过事件营销、体验营销、会展营销及文化营销的策略来提高区域品牌的知名度[6] ,政府要积极组织企业、花农开展创建名牌活动,把产品的质量提升作为重点,把标准化作为质量提升的突破口,在此基础上,对区域花木整体形象进行策划、包装,加大花卉品牌的宣传力度,扩大许昌花木产业集群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卓素燕.基于顾客价值创造的花木企业经营模式创新研究[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28-31.
[2] 张淑霞.农业产业集群价值链体系的结构与测量研究——以临安山核桃产业为例[D].杭州:浙江农林大学,2012:6.
[3] 白孝忠,何艳.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及动力机制分析——以湖南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4):1-5.
[4] 张小青.基于集群机理的农业产业集群成长障碍与路径分析[J].经济问题,2009,(1):69-71.
[5] 苗长虹,魏也华.分工深化、知识创造与产业集群成长——河南鄢陵县花木产业的案例研究[J].地理研究,2009,(4).
[6] 张月莉.农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资产形成机理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2,(22).
[责任编辑 陈丽敏]
关键词:花木产业;集群;升级战略
中图分类号:F2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054-03
许昌花木产业集群发端于许昌市的鄢陵县,鄢陵花木始于唐宋、盛于明清,在20世纪90年代后迅速发展,随后扩展之周边县区。2011全市花木种植面积已经发展到6万公顷,拥有各类花木企业800多家,其中,种植规模30公顷以上的企业60多家,65公顷以上的18家。从事花木种植的专业户、重点户1.2万户,年产各类花木17.4亿株(盆),产品涵盖绿化苗木、盆花盆景、鲜花切花、草皮地被四大系列2 400多个品种,销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年产值达60亿元。目前,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花木生产销售集散地,被称为”中国花木之都”。但许昌花木产业集群与中国多数农业产业集群一样,仍存在以下问题:分工水平不高,产业链条短;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少,企业间网络关系松散;技术力量薄弱,科技研发力不强;企业战略定位雷同,产品结构不合理;不支持体系不完善等。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化条件下,实现集群升级、从而保持竞争优势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
一、提高分工水平,增强集群竞争优势
专业化分工是集群企业效率提升的重要源泉。通过分工,每个企业都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业务,进而通过专业化的能力来提升产品的价值;集群价值网内的花木企业和各类中介服务企业之间形成了高度的社会分工关系,每个成员都有其不同的功能定位,依靠其特有的核心能力专门从事某项业务或价值创造活动,共同满足顾客对于花木产品购买的各种价值需求[1]。花木产业集群完善的分工体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业链环节的分工。从育种、小苗繁育、不同规格花木种植、绿化工程、养护和产品加工等形成一个基本产业链。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不同规模企业和不同技术能力企业在花木产业链的各环节具有不同的定位,实施专业化生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而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二是职能分工。企业内的各项职能被分离出来,由专业企业专司某项职能,这是社会分工的深化要求,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花木产业可以实现的职能分工有:(1)播种、栽种,除草、施肥等生产环节的分工,这些职能可由专门公司进行,由于这些公司是专业化的,不仅生产效率高,而且生产设备可以得到充分利用,从而节约生产成本。(2)花木产品出圃采挖、包装、运输等销售和运输环节的分工,如果这些职能由专业物流公司进行,同样提高效率和节约交易成本。(3)支持体系和相关产业的分工。花木种植需要特种花药、化肥、农机具设备,花木产品的销售需要包装箱(袋)以及综合物流企业提供的仓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等,所以配套企业关系着集群内整体产业链的价值创造,对集群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如辅助机构配套,农业产业集群就会降低产业的交易成本,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2]。许昌花木产业集群处于分工初级阶段,如大、中、小企业在产业链环节分工不够合理、存在“小而全”、“大而全”问题;播种、栽种,除草、施肥等生产环节没有专门公司,物流也多由个体和散户承担;配套产业刚刚发育。因而,推动分工深化是推动集群升级的首要环节。
二、优化组织结构,推动企业合作
花木产业集群开始于农户的小规模种植,目前,农户仍然是种植的主体。随着花木市场需求高度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已成为未来苗木产业发展的方向。小、散、乱的种植方式遇到了挑战,走规模化、企业化是必然趋势。
首先,要优化集群组织结构,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如鄢陵县规划建设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着力打造花木产业的“航空母舰”。2007年8月,开始规划建设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涉及4个乡镇42个行政村,总面积80平方公里,耕地10万亩。在园区建设上,突出产业支撑、花木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公司化运作等建设方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土地规模流转,吸引大型花木公司进入。目前,已吸引规模花木企业上百家。规模企业进入园区,有效地改变了“原子状”的集群组织结构,推动集群向垄断竞争格局方向发展;同时,规模企业的标准化种植模式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为花木产业发展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奠定了基础。
其次,加强集群农户、花木企业之间的有效合作。分工与合作是一个钱币两个面,在分工基础上实现合作是提高产业集群竞争能力又一重要途径。产业集群的基础特征是产业关联性,其竞争优势不是来自于简单的企业集聚,而是集群内部成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和协同效应,成员之间的关联关系是产业集群协同效应的基础[3]。花木生产方式具有自身的特点,也具有一般农业的特征。花农在种植环节各自为战,与其他农产品生产者相同,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在销售环节,由于信息不对称,则处于更弱势的地位。推动合作是花木企业集群升级的重要战略,合作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农户与农户合作,即小规模种植户通过合作组织和其他形式结成利益共同体,解决花木种植环节的规模经济与单品种种植的矛盾。二是农户与企业合作、企业与企业合作。合资、租赁、兼并等是合作方式之一;由龙头企业与农户共同兴办种植基地,形成了“龙头企业 +基地 + 农户”的模式也具有可行性。三是以花木经销大户为核心,组建花木营销公司或联合体,共同开拓市场。由于花木生产的特殊性,经营者表现出较强的独立性,引导农户和农户、农户和企业达成平等互利的关系是实现稳固合作的前提,关键是推行平等合同,强化合同管理。合作者之间应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稳定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4]。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市场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 近几年,国内花卉市场竞争激烈,国外花卉产品冲击较大。在生产环节,花卉业最大的问题是低层次的恶性竞争,品牌效应难以发挥;在流通环节,买卖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流通组织化程度低。要尽快改变低层次竞争局面,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花卉市场体系,消除花卉产业无序竞争的局面。因此,要加大花卉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目前应大力发展以苗木配送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专业营销企业,解决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提高花卉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花卉信息网络化建设,培育多元化的花卉流通主体、建立产业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使其真正成为花卉生产团体、花农的销售组织依托。协会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交流会、专家教授报告会、花卉企业家联谊会,组建信息平台,通过开通专家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向企业和广大花卉种植农户定期发布花卉信息,提供人才和技术服务,实现知识信息的有效传播和资源共享。
花卉产品科技含量高,科技支撑体系的建设滞后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中国花卉产业顺利发展的瓶颈之一。近年来,国外花卉产品大量涌入国内市场,花卉企业如不尽快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科技含量,将会在竞争中丧失优势。提高集群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途径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发挥大企业研发优势。大企业往往直接联结市场,具有信息灵通的优势;也具有科技及设备水平较高、资金雄厚等优势。在花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规模企业在花卉科技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尤其重要。二是在集群中,依托行业协会组成一支相对松散却又结合紧密的花卉科技队伍是又一条途径。由花卉协会组织科技人员在信息、技术、良种、设备等方面的交流,总结实践中的种植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知识,然后通过《花卉科技简报》和其他形式对花农不定期进行指导,可以有效地提升整个集群的知识水平。三是政府与行业组织要沟通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科技协作渠道,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整合科研力量,积极组织科技攻关,重点研发集群适销对路和有前景的新产品;要建立花卉种苗繁育基地和生产示范基地,加强产品质量标准和标准化技术规程的实施。
四、完善产业政策,创建集群品牌
政府在花木产业发展中有其重要作用,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花卉产业政策,为花木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集群规模扩张、产业升级过程中,地方政府不仅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对一些产业集群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但政府的强力推动必须同市场需求的方向和规模相适应,还必须同地方创业家的生长及知识传播通道的建设有机结合[5]。
加大花卉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根据花卉产业化需求制定有利于花卉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法规,创新财政支持机制,建立特色产业激励机制。在苗木生产上争取农业开发扶贫资金、小额贷款等惠农涉农资金项目;对发展势头好、带动力度大、辐射能力强的产业园区应给予一定的财政激励,如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建立花卉组培中心、花卉市场建设等;对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的制定,标准实施及培训给予财政支持。
增强政府机构对花卉发展的组织、协调、服务功能。县、乡政府要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打造发展平台。在土地流转、信贷支持、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花木产业。加强行业管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杜绝制假售假行为,保护花农合法利益,为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政府应开展推动花木产销信息统计与网络平台建设等,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政府要增强做好花卉产业的社会化服务,搞好花卉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服务。产前,重点解决协调花农用地等问题;产中,做好农业生产灾害性天气等气象的预测预报和基础设施;产后,重点解决好花卉的出口检疫,完善花卉出口检疫手段。
品牌是市场无形的“通行证”。应从区域性因素中有效挖掘农产品特有的历史、地理、自然资源、传统风俗等元素,从中提炼区域品牌的核心价值,将其作为区域品牌定位的基础[6]。政府可通过权威机构开展各种各样的调查,如品质调查,提高集群的美誉度。建设花木产业博物馆与地方文化馆,通过事件营销、体验营销、会展营销及文化营销的策略来提高区域品牌的知名度[6] ,政府要积极组织企业、花农开展创建名牌活动,把产品的质量提升作为重点,把标准化作为质量提升的突破口,在此基础上,对区域花木整体形象进行策划、包装,加大花卉品牌的宣传力度,扩大许昌花木产业集群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卓素燕.基于顾客价值创造的花木企业经营模式创新研究[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28-31.
[2] 张淑霞.农业产业集群价值链体系的结构与测量研究——以临安山核桃产业为例[D].杭州:浙江农林大学,2012:6.
[3] 白孝忠,何艳.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及动力机制分析——以湖南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4):1-5.
[4] 张小青.基于集群机理的农业产业集群成长障碍与路径分析[J].经济问题,2009,(1):69-71.
[5] 苗长虹,魏也华.分工深化、知识创造与产业集群成长——河南鄢陵县花木产业的案例研究[J].地理研究,2009,(4).
[6] 张月莉.农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资产形成机理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2,(22).
[责任编辑 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