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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如今,制度执行力已成为当代社会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作为烟草特殊行业正面临着各方不同的压力,为了更好的维护烟草专卖体制,保持税利不下降,围绕制度的“操作性、可行性、监督性”三方面问题进行措施性剖析,提出从“真抓、真查、真改”三点来维护制度的刚性,达到提高刚性制度“三转变”目的。
关键词:制度;刚性;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同样,企业之事,不难于立制,而难于制之必行。“行”就是执行。执行力的强弱就是制度刚性运行的程度。刚性指的是制度的硬度和强度,是制度与生俱来的品质和最重要的特征,正所谓“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在现实中,一些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之所以很难发挥效力,正是因为在落实上弹性有余、刚性不足,存在刚性制度执行乏力现象。如随意性、想当然、土政策、搞变通等让制度无所适从,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等让制度形同虚设,发现问题不解决、表率作用不明显、处理问题不严重等让制度可有可无。
一、用制度刚性运行的“着眼点、立足点、操作点”来解决“操作性不强,难执行”问题
我们的制度在操作性上通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度繁杂。每个领导上任都要制度一番,结果单位到底有多少制度,管不管用,心中无数;草率地建与废,也导致人们对制度的不尊不畏;二是缺乏体系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习惯开“应急药方。一些制度之间缺乏相互照应、相互配套,有些制度之间存在着相互不衔接的问题;三是重点不突出。有的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日常管理上,削弱了重点制度,如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工作方面的制度反而成为空白;四是有些制度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存在滞后现象;有些制度本身条款模糊,不够严密。如长期不作修改、梳理和完善,制度成为一种摆设,将束缚企业的发展;五是有的制度颁发过于原则,下面又没有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有的光有规范性制度,缺乏程序性制度支撑;
制定制度要系统配套,言简意赅,具体明确,合理管用,能够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因此,要从以下三“点”入手加强制度建设的力度,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使所建制度切实可行。第一、制度建设的着眼点要立足于在出台有关制度时,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征求职工意见,科学制定制度,使制度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适用性和针对性。第二、制度建设创新的立足点要与时俱进。要树立制度的改革精神,丰富、完善和发展制度,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第三、制度建设的操作点要把握在制度的执行上。制度不是时尚,是规范、约束干部职工行为的一种刚性手段,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失去制度的严肃性,势必影响制度的执行力。
二、采取“超前防范,主动监督,打破‘家长式’管理模式”解决“监督不力,软执行“问题
企业往往是制度定了,上了墙、发了文,成了册就大功告成。对制度出台后如何执行,不执行怎么办,措施、惩戒、督察等都跟不上;制度落实督查往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部门和部门之间好象都管、又好象都不管。有时制度有明确要求,但操作起来有脱节或不严肃的现象,就是不按规定做也无大碍,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缺少督查和惩戒办法。
企业中职能部门对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主要有职责不明确、责任不明确和领导不支持监督的客观因素;也有职能部门本身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领导都不说我说了也没用,批评人总归要得罪人,还不如多种花少栽刺”等思想上种种影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观因素,造成了责任性不强,监督不积极主动,对本应负的监督之责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态。监督的形式单一,办法较少,监督缺乏力度,往往是事后监督,被动监督。由于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有的监督仅停留在理论上,实践中收效甚微,如对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監督也较少,掌握情况也不甚多,有的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有的专项监督活动(如市场督察)也是大而滑之,不具体不实际,没有促进作用。基层单位的纪检监督工作开展容易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其监督作用。
三、通过“强化制度宣讲,领导垂范”树立“制度执行向我看起,制度监督我有责任”的作风,解决“有可行制度,不执行”问题
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种各样的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在不断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客观的说,企业的大部分制度是具有操作性的,是可行、能行的,但可行、能行的不是都能严格执行,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一是不知道不执行。新进企业人员或岗位变动后新到岗位人员对企业制度或新岗位要求不熟悉,或由于企业对规章制度宣传不到位,加上员工自觉学习不够等原因造成对制度不了解,或是对制度理解有偏差,或是工作交接时模糊不清等原因造成当事人不知道、不明白有相应制度不执行;二是明知道不执行。由于上级插手或在他人干扰等情况下,因为“人情因素”绕不开“潜规则”,绕不开人情,或利益梭使、个人观念等原因,知道有约束制度,不执行。
四、维护制度的刚性就要本着“真抓、真查、真改”的勇气
制度的刚性执行的主体很明确,就是广大干部尤其是监察部门。真抓的话,就要有割肉剜疮的勇气、身正为范的底气和心底无私的正气。真抓的反面是假抓,就是不痛不痒地抓、象征性地抓,说轻一点是装装样子、走走过场,说重一点就是对党的事业、对单位建设不负责任。辨别真抓与假抓并不难,只要看看各项决策部署是停留在嘴上还是付诸行动就行了。比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是否真正取消了,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按标准执行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及时解决了,等等。
在制度刚性执行问题上,除以上存在的问题外,还存在“理解有偏差,乱执行;责任心不强,错执行”等情况。执行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提高执行力建设绝非一日之功。因此,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创新执行模式,提高刚性执行能力,从而达到:在执行态度上,实现由被动执行向主动执行转变;在执行动机上,实现由本位主义向整体利益转变;在执行方式上,实现由常规执行向创新执行转变。
参考文献:
【1】保罗.托马斯:《执行力》,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4年版
【2】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3】吕宏:如何强化企业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J】经济师,2009(03)
关键词:制度;刚性;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同样,企业之事,不难于立制,而难于制之必行。“行”就是执行。执行力的强弱就是制度刚性运行的程度。刚性指的是制度的硬度和强度,是制度与生俱来的品质和最重要的特征,正所谓“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在现实中,一些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之所以很难发挥效力,正是因为在落实上弹性有余、刚性不足,存在刚性制度执行乏力现象。如随意性、想当然、土政策、搞变通等让制度无所适从,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等让制度形同虚设,发现问题不解决、表率作用不明显、处理问题不严重等让制度可有可无。
一、用制度刚性运行的“着眼点、立足点、操作点”来解决“操作性不强,难执行”问题
我们的制度在操作性上通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度繁杂。每个领导上任都要制度一番,结果单位到底有多少制度,管不管用,心中无数;草率地建与废,也导致人们对制度的不尊不畏;二是缺乏体系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习惯开“应急药方。一些制度之间缺乏相互照应、相互配套,有些制度之间存在着相互不衔接的问题;三是重点不突出。有的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日常管理上,削弱了重点制度,如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工作方面的制度反而成为空白;四是有些制度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存在滞后现象;有些制度本身条款模糊,不够严密。如长期不作修改、梳理和完善,制度成为一种摆设,将束缚企业的发展;五是有的制度颁发过于原则,下面又没有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有的光有规范性制度,缺乏程序性制度支撑;
制定制度要系统配套,言简意赅,具体明确,合理管用,能够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因此,要从以下三“点”入手加强制度建设的力度,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使所建制度切实可行。第一、制度建设的着眼点要立足于在出台有关制度时,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征求职工意见,科学制定制度,使制度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适用性和针对性。第二、制度建设创新的立足点要与时俱进。要树立制度的改革精神,丰富、完善和发展制度,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第三、制度建设的操作点要把握在制度的执行上。制度不是时尚,是规范、约束干部职工行为的一种刚性手段,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失去制度的严肃性,势必影响制度的执行力。
二、采取“超前防范,主动监督,打破‘家长式’管理模式”解决“监督不力,软执行“问题
企业往往是制度定了,上了墙、发了文,成了册就大功告成。对制度出台后如何执行,不执行怎么办,措施、惩戒、督察等都跟不上;制度落实督查往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部门和部门之间好象都管、又好象都不管。有时制度有明确要求,但操作起来有脱节或不严肃的现象,就是不按规定做也无大碍,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缺少督查和惩戒办法。
企业中职能部门对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主要有职责不明确、责任不明确和领导不支持监督的客观因素;也有职能部门本身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领导都不说我说了也没用,批评人总归要得罪人,还不如多种花少栽刺”等思想上种种影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观因素,造成了责任性不强,监督不积极主动,对本应负的监督之责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态。监督的形式单一,办法较少,监督缺乏力度,往往是事后监督,被动监督。由于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有的监督仅停留在理论上,实践中收效甚微,如对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監督也较少,掌握情况也不甚多,有的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有的专项监督活动(如市场督察)也是大而滑之,不具体不实际,没有促进作用。基层单位的纪检监督工作开展容易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其监督作用。
三、通过“强化制度宣讲,领导垂范”树立“制度执行向我看起,制度监督我有责任”的作风,解决“有可行制度,不执行”问题
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种各样的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在不断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客观的说,企业的大部分制度是具有操作性的,是可行、能行的,但可行、能行的不是都能严格执行,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一是不知道不执行。新进企业人员或岗位变动后新到岗位人员对企业制度或新岗位要求不熟悉,或由于企业对规章制度宣传不到位,加上员工自觉学习不够等原因造成对制度不了解,或是对制度理解有偏差,或是工作交接时模糊不清等原因造成当事人不知道、不明白有相应制度不执行;二是明知道不执行。由于上级插手或在他人干扰等情况下,因为“人情因素”绕不开“潜规则”,绕不开人情,或利益梭使、个人观念等原因,知道有约束制度,不执行。
四、维护制度的刚性就要本着“真抓、真查、真改”的勇气
制度的刚性执行的主体很明确,就是广大干部尤其是监察部门。真抓的话,就要有割肉剜疮的勇气、身正为范的底气和心底无私的正气。真抓的反面是假抓,就是不痛不痒地抓、象征性地抓,说轻一点是装装样子、走走过场,说重一点就是对党的事业、对单位建设不负责任。辨别真抓与假抓并不难,只要看看各项决策部署是停留在嘴上还是付诸行动就行了。比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是否真正取消了,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按标准执行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及时解决了,等等。
在制度刚性执行问题上,除以上存在的问题外,还存在“理解有偏差,乱执行;责任心不强,错执行”等情况。执行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提高执行力建设绝非一日之功。因此,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创新执行模式,提高刚性执行能力,从而达到:在执行态度上,实现由被动执行向主动执行转变;在执行动机上,实现由本位主义向整体利益转变;在执行方式上,实现由常规执行向创新执行转变。
参考文献:
【1】保罗.托马斯:《执行力》,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4年版
【2】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3】吕宏:如何强化企业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J】经济师,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