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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那么多的阴谋阳谋,很多事情与“政治”无关,多想想自己的做事处世,也就没有那么多江湖和刀了。记住,你就是江湖。
当谈论到办公室政治这个话题时,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斗争的牺牲品,是受害者,当矛盾发生时,问题总是出在对方身上。其实,哪里有那么多的阴谋阳谋。很多事情与“政治”无关,多想想自己的做事处世,也就没有那么多江湖和刀了。
下面是我的故事分享和我的成长一尽管这些事情看起来也件件有冲突,有彼此的小心眼,但归根结底其实与“政治”无关,所以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是:不要自己杯弓蛇影,对办公室政治草木皆兵。
难道按流程力事也会得罪人?
2010年,我和B、C同在一个企业网站建设项目组工作。我的职位是网站英文版的内容编辑兼责编,B和C是中文编辑,中文版的责编由项目组长D兼任。有一次,在网页制作的过程中,我发现中文部分有两处错误,想也没想就直接发E—maill给D,并抄送给B和C-按照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工作流程,这么做完全正确并且尽职尽责。而D也在让C修改之后,回了邮件对我表示感谢。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就随便地过去了,不料到了午饭时候,我抬头一看,B和c的座位上已经没人了。而我们三个本来是每天固定一起吃饭的伙伴……我能猜到她们是为了网页的事情生我的气。但又想不通究竟自己哪里错了,难道按流程办事也会得罪人?
问了一些有经验的职场朋友,他们告诉我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应该事前与B和c沟通。在外企有个潜规则:邮件直接发送另一部门的上级主管等同于打小报告,这会影响互相协作的关系。而且,流程是死的,人是活的。规则与人情产生矛盾,在中国,往往是人情为先。当合法的汇报对象和打小报告的对象合二为一时。旁人很难分辨你的动机,何况动机本来就是难以揣摩的东西,别人感受到的只是被忽略与被伤害。
多做反而是错?
客户那边需要一篇新网站上线的新闻通稿,大约1000字左右,D让我、B和C我们三个人一起写通稿,每人写300字左右,内容是关于自己负责的网页部分,然后合在一起交给她。
说实话,我觉得这件事分配得不合理,哪有三个人拼凑1000字的文章能好看的道理?果真结果也是这样,D对稿子很不满意。让我们重写。想来想去,除了自己那300字外,我自己找齐资料写了一篇完整的稿子也发给了D。D比较两版后觉得我独写的版本好,就将这个版本发给客户,最终顺利通过。可这件事后,B和C又不高兴了,C在事后来找我说,“你有什么想法咱们事先沟通好吧?别弄得好像我们都不干活儿。”我又纠结了,难道我好心做工作,多做也是错?
事后再找长辈聊,得到的答案是,作为经理没人不喜欢我这样的员工。但是作为个人来说,我出发点虽然是好的,却没有考虑到团队合作成员的心理平衡,我多做工作,虽然可以在领导那里加分,但是其实破坏了团队和谐,在同事这里被减了分。
平均分配工作任务是很多上司的习惯,我在没有与同事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了整个任务,使同事先前的努力付之流水,有强做出头鸟之嫌,挨白眼是必然的结果。所以最好的做法是:跟B、C商量,跟他们要资料,如果他们也乐得高兴。我全部写就,然后告诉D,这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做的。
有错就改有什么不对?
随着项目的进行,与客户的交流日渐增多,B被任命为项目对外联系人,专门负责与客户的沟通。有一次,我看到客户上线的信息里有一处拼写错误,于是马上电话B跟她说情况。半个月后我无意中再看那个网页,发现错误还在,于是问B,B说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告诉客户,因为错误非常细微,如果跟客户翻牌,他们一定会追究我们的责任,所以如果对方没发现。我们就不要声张了。
我不同意她的看法,因为她虽然是对外联系人,但是具体的内容是我这边在执行,如果发现问题不作处理就是失职。正好D来办公室走动,我就把页面的问题指给她看了,出乎我意料的是,D压根儿不知道这件事——而B之前说会知会领导征求意见。总之,D让修改这个错误。
事后,B气呼呼来找我,说她一直在努力保护我和整个项目组,不让客户知道项目存在失误,而我却在背后打小报告。她越说越气,最后撂下一句:“你承认错误在你而不在客户,只要你肯认,我立刻就跟客户说让他们修改!”我也气得不行,如果客户真的计较,我可以承担责任,但是B连说都不肯说,还讲我在背后使坏,简直是谬论。此后,我和B的气氛一直很僵,我实在想不通,想完善自己的工作成果,怎么就得罪了B?有错就改,难道不是客户所希望的吗?
也是许久之后,经过别人的点拨我才弄明白:这件事情上我首先应该明确,项目联系人这个岗位的权力和责任,以此分辨我的职责是“汇报”就Ok,还是要“改成错误”才Ok,这个首先要厘清。其次,尽管在这个问题上老板处理方式也欠妥,但我不能控制老板,只能改变自己的处理方式。比如,给B发封邮件说明问题,表明自己的职责,或者同时将这封邮件抄送给D。总之不要让B误会,以为我告黑状。
当谈论到办公室政治这个话题时,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斗争的牺牲品,是受害者,当矛盾发生时,问题总是出在对方身上。其实,哪里有那么多的阴谋阳谋。很多事情与“政治”无关,多想想自己的做事处世,也就没有那么多江湖和刀了。
下面是我的故事分享和我的成长一尽管这些事情看起来也件件有冲突,有彼此的小心眼,但归根结底其实与“政治”无关,所以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是:不要自己杯弓蛇影,对办公室政治草木皆兵。
难道按流程力事也会得罪人?
2010年,我和B、C同在一个企业网站建设项目组工作。我的职位是网站英文版的内容编辑兼责编,B和C是中文编辑,中文版的责编由项目组长D兼任。有一次,在网页制作的过程中,我发现中文部分有两处错误,想也没想就直接发E—maill给D,并抄送给B和C-按照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工作流程,这么做完全正确并且尽职尽责。而D也在让C修改之后,回了邮件对我表示感谢。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就随便地过去了,不料到了午饭时候,我抬头一看,B和c的座位上已经没人了。而我们三个本来是每天固定一起吃饭的伙伴……我能猜到她们是为了网页的事情生我的气。但又想不通究竟自己哪里错了,难道按流程办事也会得罪人?
问了一些有经验的职场朋友,他们告诉我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应该事前与B和c沟通。在外企有个潜规则:邮件直接发送另一部门的上级主管等同于打小报告,这会影响互相协作的关系。而且,流程是死的,人是活的。规则与人情产生矛盾,在中国,往往是人情为先。当合法的汇报对象和打小报告的对象合二为一时。旁人很难分辨你的动机,何况动机本来就是难以揣摩的东西,别人感受到的只是被忽略与被伤害。
多做反而是错?
客户那边需要一篇新网站上线的新闻通稿,大约1000字左右,D让我、B和C我们三个人一起写通稿,每人写300字左右,内容是关于自己负责的网页部分,然后合在一起交给她。
说实话,我觉得这件事分配得不合理,哪有三个人拼凑1000字的文章能好看的道理?果真结果也是这样,D对稿子很不满意。让我们重写。想来想去,除了自己那300字外,我自己找齐资料写了一篇完整的稿子也发给了D。D比较两版后觉得我独写的版本好,就将这个版本发给客户,最终顺利通过。可这件事后,B和C又不高兴了,C在事后来找我说,“你有什么想法咱们事先沟通好吧?别弄得好像我们都不干活儿。”我又纠结了,难道我好心做工作,多做也是错?
事后再找长辈聊,得到的答案是,作为经理没人不喜欢我这样的员工。但是作为个人来说,我出发点虽然是好的,却没有考虑到团队合作成员的心理平衡,我多做工作,虽然可以在领导那里加分,但是其实破坏了团队和谐,在同事这里被减了分。
平均分配工作任务是很多上司的习惯,我在没有与同事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了整个任务,使同事先前的努力付之流水,有强做出头鸟之嫌,挨白眼是必然的结果。所以最好的做法是:跟B、C商量,跟他们要资料,如果他们也乐得高兴。我全部写就,然后告诉D,这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做的。
有错就改有什么不对?
随着项目的进行,与客户的交流日渐增多,B被任命为项目对外联系人,专门负责与客户的沟通。有一次,我看到客户上线的信息里有一处拼写错误,于是马上电话B跟她说情况。半个月后我无意中再看那个网页,发现错误还在,于是问B,B说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告诉客户,因为错误非常细微,如果跟客户翻牌,他们一定会追究我们的责任,所以如果对方没发现。我们就不要声张了。
我不同意她的看法,因为她虽然是对外联系人,但是具体的内容是我这边在执行,如果发现问题不作处理就是失职。正好D来办公室走动,我就把页面的问题指给她看了,出乎我意料的是,D压根儿不知道这件事——而B之前说会知会领导征求意见。总之,D让修改这个错误。
事后,B气呼呼来找我,说她一直在努力保护我和整个项目组,不让客户知道项目存在失误,而我却在背后打小报告。她越说越气,最后撂下一句:“你承认错误在你而不在客户,只要你肯认,我立刻就跟客户说让他们修改!”我也气得不行,如果客户真的计较,我可以承担责任,但是B连说都不肯说,还讲我在背后使坏,简直是谬论。此后,我和B的气氛一直很僵,我实在想不通,想完善自己的工作成果,怎么就得罪了B?有错就改,难道不是客户所希望的吗?
也是许久之后,经过别人的点拨我才弄明白:这件事情上我首先应该明确,项目联系人这个岗位的权力和责任,以此分辨我的职责是“汇报”就Ok,还是要“改成错误”才Ok,这个首先要厘清。其次,尽管在这个问题上老板处理方式也欠妥,但我不能控制老板,只能改变自己的处理方式。比如,给B发封邮件说明问题,表明自己的职责,或者同时将这封邮件抄送给D。总之不要让B误会,以为我告黑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