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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玲芝:德育对话——提高学校德育有效性的有效途径
余玲芝在《教育科學研究》2010年第11期撰文指出,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对话精神的社会,学校德育对话是对话精神在学校德育领域的回应,它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德育理念,也可以是一种德育模式。德育对话通过对话来解决,即建立在对话双方平等基础上的交谈,基于合作达成共识并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水平,是提高学校德育有效性的有效途径。
德育对话作为一种理念渗透在个体的日常生活之中、平等的师生交流之中,也渗透在学校教育的情景之中。由于传统的独白式德育影响甚深,这就需要教师打破传统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倾听学生的心声,给予学生实质上的主体地位;重视构建一个和谐的德育情景,实现教育情境和生活情境的统一、虚拟情境和真实情境的统一;教师要通过在课堂中营造民主和平等的氛围,构建开放式的对话方式来取代“权威话语”;同时,学校要通过开放的道德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获得更加开阔的伦理资源和话语空间,使学生的道德精神得以充分的延展。
陈卓:异质的平等观是教育德性的基石
陈卓在《学术探索》2010年第5期撰文指出,教育本身是需要德性的,道德教育更应当是“道德的教育”。但现实中不少所谓的“道德教育”实际上是“缺德教育”,这种教育体现出“精神胜利法”指导下教育自身的道德危机。诸如“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人的彻底改变”的愿望、“经济上的帮助是治标,思想教育是治本”之类的建议,脱离社会现实而一味强调教育和文化的作用,都会陷入“精神胜利法”的窠臼中。人们对于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的功能、作用,应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学校教育的作用是有限的,学校只能做学校的事,不能对学校教育赋予过多的幻想。
陈卓指出,“精神胜利法”指导下的被动型、犬儒型、自欺欺人型教育都必须被摒弃,需要代之以“文化革新”。即在“异质的平等观”的指导下实行差别对待,教育者要树立“没有差生,只有不同特色的学生”的理念,实施差异教学,从而为教育自身提供一种“合法性”的依据,并为教育活动实现道德上的超越奠定基础。实现从同质平等观向异质平等观的转变,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也是教育德性的基石。
尹伟:学校纪律教育应注意儿童个体需要的回归
尹伟在《教育科学研究》2010年第12期撰文指出,作为一种习惯行为体系和“命令体系”的统一体,学校纪律在价值取向上的集体倾向,目标取向上的管理倾向,执行取向上的强化倾向和评价取向上的服从倾向等造成了对儿童个体需要的忽略。这种忽略使纪律教育异化为纯粹的维护课堂秩序的一种管理手段,忘却了纪律教育本身应有的伦理精神和价值意义,导致纪律教育目标的失落,影响纪律教育的有效性和儿童的道德发展。因此,学校纪律教育应注意儿童个体需要的回归。
纪律教育本质上是儿童逐步接受社会规范从而不断社会化的过程,是儿童个体需要与反映社会需要的学校纪律的对话过程,是寻求个体需要与学校纪律之间结合点的过程。因此,教育者应正确理解儿童需要与学校纪律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正视并尊重儿童的个体需要;合理满足儿童个体的精神需要,并引导和构建儿童的需要;同时,要重视对学校纪律本身的德性考察,观照儿童的需要,为儿童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并通过对话机制反映和尊重儿童的观点、经验和需要,不断寻求儿童个体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结合点。
余玲芝在《教育科學研究》2010年第11期撰文指出,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对话精神的社会,学校德育对话是对话精神在学校德育领域的回应,它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德育理念,也可以是一种德育模式。德育对话通过对话来解决,即建立在对话双方平等基础上的交谈,基于合作达成共识并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水平,是提高学校德育有效性的有效途径。
德育对话作为一种理念渗透在个体的日常生活之中、平等的师生交流之中,也渗透在学校教育的情景之中。由于传统的独白式德育影响甚深,这就需要教师打破传统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倾听学生的心声,给予学生实质上的主体地位;重视构建一个和谐的德育情景,实现教育情境和生活情境的统一、虚拟情境和真实情境的统一;教师要通过在课堂中营造民主和平等的氛围,构建开放式的对话方式来取代“权威话语”;同时,学校要通过开放的道德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获得更加开阔的伦理资源和话语空间,使学生的道德精神得以充分的延展。
陈卓:异质的平等观是教育德性的基石
陈卓在《学术探索》2010年第5期撰文指出,教育本身是需要德性的,道德教育更应当是“道德的教育”。但现实中不少所谓的“道德教育”实际上是“缺德教育”,这种教育体现出“精神胜利法”指导下教育自身的道德危机。诸如“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人的彻底改变”的愿望、“经济上的帮助是治标,思想教育是治本”之类的建议,脱离社会现实而一味强调教育和文化的作用,都会陷入“精神胜利法”的窠臼中。人们对于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的功能、作用,应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学校教育的作用是有限的,学校只能做学校的事,不能对学校教育赋予过多的幻想。
陈卓指出,“精神胜利法”指导下的被动型、犬儒型、自欺欺人型教育都必须被摒弃,需要代之以“文化革新”。即在“异质的平等观”的指导下实行差别对待,教育者要树立“没有差生,只有不同特色的学生”的理念,实施差异教学,从而为教育自身提供一种“合法性”的依据,并为教育活动实现道德上的超越奠定基础。实现从同质平等观向异质平等观的转变,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也是教育德性的基石。
尹伟:学校纪律教育应注意儿童个体需要的回归
尹伟在《教育科学研究》2010年第12期撰文指出,作为一种习惯行为体系和“命令体系”的统一体,学校纪律在价值取向上的集体倾向,目标取向上的管理倾向,执行取向上的强化倾向和评价取向上的服从倾向等造成了对儿童个体需要的忽略。这种忽略使纪律教育异化为纯粹的维护课堂秩序的一种管理手段,忘却了纪律教育本身应有的伦理精神和价值意义,导致纪律教育目标的失落,影响纪律教育的有效性和儿童的道德发展。因此,学校纪律教育应注意儿童个体需要的回归。
纪律教育本质上是儿童逐步接受社会规范从而不断社会化的过程,是儿童个体需要与反映社会需要的学校纪律的对话过程,是寻求个体需要与学校纪律之间结合点的过程。因此,教育者应正确理解儿童需要与学校纪律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正视并尊重儿童的个体需要;合理满足儿童个体的精神需要,并引导和构建儿童的需要;同时,要重视对学校纪律本身的德性考察,观照儿童的需要,为儿童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并通过对话机制反映和尊重儿童的观点、经验和需要,不断寻求儿童个体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