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自我超越的困境及其途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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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尼布尔认为,人本性中的非自私冲动赋予了他一种超越自我去追求生命永恒性的能力,促使他与其他生命共同体达到某种和谐。这种自我超越性在个体上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尤其是将理性和宗教作为个体在社会中的资源而言,都为个体的自我超越提供了助力。但当个人进入到社会,由于社会是个复杂的有机共同体,理性资源的匮乏、宗教资源的局限、国家自身的虚伪与自私、特权阶级间的伪善与自欺,使得个体的自我超越能力在社会中受到极大限制,从而形成群体自我超越的困境。通过对强制的分析, 笔者认为,实现群体自我超越的有效策略应如尼布尔所言,将强制手段与理性道德和宗教仁爱相结合。
  关键词:自我超越;理性;宗教;国家;阶级;强制
  中图分类号: B565.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7)04-0037-05
  人类生活在共同体中,却因其欲望远远超过生存需要的想象力导致了物质与文化上的公平分配问题;权力的分配不均导致社会非正义。但尼布尔认为,人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解决社会问题的,人类有着天然的与其同伴的联系,因而在与其冲突时,其自然本能冲动会促使人去考虑他人的需要。
  一、个体自我超越的表现及其实现
  (一)个体自我超越的表现
  尼布尔认为,人的本性中有自私与非自私两种冲动。一方面,人的生命能量力图永久地保存自己,并且力图按自己独特的方式实现自己,这种自私的自然冲动主要表现为生存意志、权力意志和自我维护。但另一方面,人是唯一具有充分自我意识的存在物,他的理性赋予了他一种超越自我去追求生命永恒性的能力, 促使他与其他生命共同体达到某种和谐。作为个体的人可以成为道德的人,这是因为在涉及到行为的关键问题上,他们能够考虑与自己的利益不同的利益, 有时甚至能做到把他人的利益放到自己的利益之上。作为个体的人,生来就具有同情心, 并且关怀他们的同类, 通过精心设计的社会教育方法可以扩展他们的这种同情关怀,他们天生的理性能力使他们具有正义感,通过教育的熏陶能够使他们的这种正义感增强;同时,他们的这种理性能力还会使他们人性中的利己成分得以净化, 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客观公正的态度去评價涉及到他们自己利益的社会状况[1]。因此,人不仅同低等动物一样具有群体生活的冲动,还有一种同情他人的特殊冲动, 有时甚至可能把他人的利益置于自己利益之上,为他人牺牲自己。在个人关系中,人可以以牺牲之爱为最高伦理规范,以英雄主义的牺牲行为超越自我利益,指向理想之爱的目标[2]。总之,人本性中的非自私冲动,构成了人的自我超越。
  (二)个体自我超越的实现
  这种自我超越性在个体上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尤其是将理性和宗教作为个体在社会中的资源而言,都为个体的自我超越提供了助力。
  首先,尼布尔将理性作为实现个体自我超越的社会资源加以分析。他指出,理性作为一种促使社会更加公正的资源,既有助于社会秩序又有助于内在秩序,它为了社会和谐能够使内在限制高于自我愿望,而且能够根据对整个共同体的理智看法,来调整个人的要求与主张。理性的增长使人们对不公平的批判加以可能、使统治集团收敛自身对其利益与特权的攫取与维护、挫败统治集团的社会威望、促使受非正义伤害的人们觉醒并展开维权。虽然社会冲突是由政治的不公而非理智的不公导致的,但理性之所以有助于建立公正,是因为至少理性的公正观念可以用以评价社会关系,它不仅可以使人们初步了解冲突问题,而且(某种程度上)解决冲突[3][32]。由理性产生的正义从社会本身来看,确实创造了一种社会价值,代表了一种道德成就。另外,理性还能产生一种洞察力,这种洞察力能够深入分析社会因素,对人类行为有所把握。以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为例,对社会事实进行理性分析也有助于揭穿其呼吁的和平主张背后的虚伪性。
  其次,尼布尔将宗教中的爱作为实现个体自我超越的社会资源加以分析。宗教中把爱作为最高的价值来强调,可以避免禁欲主义容易陷入的主观主义因为爱要求人们关注并满足他人的需要,甚于自己。这种爱为宗教所规定,宗教使它绝对化,成为道德生活的规范和理想。并且源自宗教想象的爱也是超越的,与理性不同,它没有精确的权衡和计算,更多的是基于一种道德直觉来看待眼前的不完善。尼布尔认为,引发忏悔的宗教内省对爱的精神有着促进作用,宗教的向内剖析直指人心,对自我的规范就不仅仅源自自我批评,而更多地受到上帝的监督。这种监督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更虔诚的内省。而真实的自省或忏悔便更容易激发人们对利己主义的谴责,如此一来,就强有力地支持了爱的观点。内心的净化可以让仁爱更加纯粹,可以避免那些为自私的目的而施行的慈善。在宗教自省的支持下,自私受到批判,因此促进了爱的观点,进而愈发纯粹普遍的爱又反过来限制自私。
  二、群体自我超越的困境
  当个人进入到社会,作为群体的一员,他考虑的就不仅仅是自我的利益,他还必须考虑到群体及其他成员的利益。社会是个复杂的有机共同体,理性资源的匮乏、宗教资源的限度、国家自身的虚伪与自私、特权阶级间的伪善与自欺,各种内外因结合,使社会的不公正不仅得不到解决,反而加重了这种人类灾难。这时个体的自我超越能力在社会中受到极大限制,就形成了群体自我超越的困境。不仅是自我超越能力的实现受到阻碍,同时,作为人应有的道德责任感也因为他进入群体时转嫁给了整个群体或分散给群体的每一个成员[4]。
  (一)理性资源的匮乏
  诚然,理性赋予了人类自我超越的能力,但并非是其道德美的唯一基础。人的社会冲动具有更深厚根源。不管我们以心理学的何种理论定义这种本能,我们都必须承认,“人还具有一种同情他人的特殊冲动。”尼布尔在此反驳了理性主义的道德学家们贬低社会冲动具有道德性质的荒谬理论。他坚决表明,这种具有道德性质的社会冲动是善的且根植于天性和自然之中。反而是理性,虽然其增长能保障道德的增长;其发展能增进道德的能力。尽管理性发展程度越高,我们就越能正确评价他人的需求,但这只是一个极其理想的状态。一旦较之个人的需求,理智的局限性是如此明显:没有一个人能如此客观绝对地将他人需要与自己的等同对待;人类的同情不可能通过社会教学法得以拓展,人类的慷慨仁慈也不可能通过社会教学法得以促成。伦理很大程度是取决于个人间的亲密关系。因此,尼布尔认为,和谐的社会关系靠的是正义感而非慈悲心。   理性似乎为社会描绘了一幅美好蓝图,但尼布尔立刻指出,理性主义者们过分依赖理性的力量以至于很难认识到理性的局限性。理智的发展确实能使社会公正增长,但理性的局限性使得纯粹的道德行动不可能实现。理性在个人身上的增长是可能的,但就防止社会群体冲动而言便不那么有效了。道德中理性面对的是强大的利己冲动。利己冲动是狡猾的,一旦得不到实现便会潜入社会冲动,变相地在群体的庇护下寻求自我的表达。理性可以调节自我以适应社会,但同样理性也可以被狡猾的利己倾向所利用,被用以去证明个人的自利在社会中的合法性。不仅如此,理性在证明了利己的正当性的同时,还使得自我意识得到提升,从而加剧人保存生命与扩张生命的冲动。帝国主义正是这种自我意识的一种体现。最初的生存意志就变为权力意志,防卫就变成了侵略。权力的扩张成了维持安全的手段,所谓“进攻是最好的防守”。人更多是被想象力支配而不是被理性支配,想象力是无边际的、是心智与冲动的混合物。理智面对利己冲动以及由此而生的自我意识是无力的。
  即使将个人利益追求渗入到普遍的社会目标与理想事业中,也无法掩饰这种利己冲动。这种普遍价值的道德本性实际上混同了虚伪的自利主张,如果不这样,个人的利益就难以得到充分表达。在其崇高的追求中必有自私的利益虚伪的成分。而理性还无法高度发展到使人清楚了解普遍利益如同了解自己的利益一般。人的直接欲望并不能因社会利益与私心的和谐状态而得以摆脱。文明则把个人邪恶转嫁到共同体中。现代人同时面对着阶级冲突和国际冲突,而人类的理性增长却并不足以解决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社会问题。
  (二)宗教资源的局限
  在面对我们的亲人和需要帮助的人时,爱都表现得十分主动和富有活力。但是,基于情感的爱,不管是在短暂的情绪中,还是持久的意愿中表现出来,都很容易被复杂的社会关系所阻碍。如若没有通过一些理性的计算,便很难达到高度的伦理态度。而且,爱需要直接的对象来表达自己,它在人与人的直接关系中才显得更加有效,但是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它同样需要的理智分析,常常会破坏这种慈善的冲动。宗教似乎富有成效地净化着个人生活和促进亲密关系(如家庭)的健康发展,但却不太适用于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而且宗教本质中的绝对意志限制了人的生存意志和权力意志,并授予人类超越的价值,使他们能够达到一个更高的自我生活和需要。虽然这是一种道德上的成就,但同时这也会导致两种极端,从而危害道德生活。它们一个通过个人意志的升华表现出来,另一个相反,表现在对神的谦卑和服从。
  宗教中,上帝作为绝对而超越的存在,与人产生联系,一方面可以限制个人的权利意志,但另一方面却容易导致群体的自我绝对化。对上帝的忠诚是信仰者的最终价值和善,而这是一个排他的目标,宗教让这一部分人获得神圣化的个人生活和意志,因而在历史的处境中更具坚定力量。宗教赋予绝对价值所导致的消极影响在国家和其它群体生活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尼布尔举例说到,中产阶级的斗争和西班牙征服者,他们的勇气和残忍都来自宗教的信仰。虽然宗教也会要求对待其它国家像对待自己国家一样,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和持久面临着不言而喻的挑战,因为正如个人也很难像考虑自己一样去为他人着想,国家之间要达成完全互利互助的状况是非常困难的。更糟糕的是,宗教的要求比任何世俗文化的要求都更绝对,由于宗教的使命感和神圣感而加剧的国家自我意志的危险相应就更大了。诸如圣战就是此等名目下的产物。不仅如此,个人的宗教良知还会达成对国家的忠诚,爱国主义实质就是国家层面上的自私。
  尼布尔认为,除了意志升华导致扩张的情况外,个人意志对神圣意志的服从也会造成另一个极端。在宗教的罪戾中,以对上帝的背离为最甚。宗教历史中对天国和人间的二元划分也容易让人完全陷入人世的罪中,让人类觉得自己不会在任何的道德意义上获得救赎,而仅仅只能沉溺于对上帝和来生的空洞而无限追逐中。因而,对罪进行纯粹宗教的解释导致了对社会的冷漠。而这种冷漠离失败主义也相去不远,失败主义源自对像“爱”这样道德术语的纯粹规定,但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个人到群体的生活,范围越大、关系越复杂,爱的力量就会显得微弱和苍白。所以,宗教仅仅抱着善的意图,却全然不顾结果,这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荒谬的。
  (三)国家的自私与虚伪
  首先,国家的自私是公认的。但国家的利益并非总是赤裸裸地表达出来。自私源于缺乏理解。爱国主义将个人的无私转化为国家的利己主义。尼布尔首先肯定了爱国主义是一种较高形式的利他主义,因此对国家的忠诚则体现了所有利他主义冲动。国家力量就来源于这种忠诚的绝对特征;但同样地,也使得国家力量的使用变得自由而不加道德限制。个人的无私变成国家的自私使得社会问题不再用扩展个人同情心就能得以解决。国家的警察力量、象征把自己的主张灌输到个人意识之中,又激發起敬畏感,爱国主义情感就有了绝对效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在这种爱国的利他主义中,混入了私利。主要表现在:第一,普通人将现实中被限制的无法实现的自我欲望投射到国家上,因此国家不仅抑制了个人自私的表达,同时也为它提供了发泄手段。第二,这其中还混杂了文化帝国主义在国家文化扩张中的自私的满足感。第三,国家侵略带来的经济优势。通过对悖论及私利的分析,尼布尔论证了个人身上的无私和替代性的自私的结合,增加了国家的自私性。
  其次,一个国家最重要的道德特征或许是它的虚伪。并且,虚伪作为在个人身上的道德缺陷在国家中被扩大了。如果国家是处在既诉诸理性又涉及个人情绪、既作为特别的共同体又作为体现普遍价值的共同体的双重地位,那么为了解决这种双重性的内在冲突,就只能依靠不诚实的自我欺骗。国家的自我意识往往在同其他国家对峙中彰显出来,且和这种虚伪交织在一起。当国家进行侵略或防卫时,国家感油然而生,哪怕那股忠诚不经理性批判。朴素爱国主义者往往将原本相对的国家价值观绝对化,这时国家为掩饰内在动机就会利用宗教的普世性,来证明自身的神圣性。当国家将自身的斗争与人类事业相勾连时,国家的自私就被隐藏在了光明伟大的共同理想中。   政客們的虚伪是有意为之,但知识分子的虚伪则是一种自我欺骗。他们的自我欺骗是如此不诚实:对他们而言,当国家的追求将自身隐藏与宗教或理性所代表的普遍性之中时,他们就会屈服;当出于迎合大众的歇斯底里,迫于政府的压力时,他们就会屈服。政府的虚伪则表现在将其武力征服作为是对人类的责任、义务,是必要的以至文明世界必须赞成与支持。政府的私利动机、强权意志在诸如“正义”、“人道”、“责任”、“义务”、“维护文明使命”这一系列高风亮节的辞藻的粉饰下,似乎变得合情合理;这种虚伪甚至借上帝的名义为自己开脱罪责;具有欺骗性和魅惑性的承诺(如关心和平与繁荣)掩盖了帝国主义动机的实质内容。尼布尔认为(不管是在知识分子还是政府中),这些虚伪的表现第一是为了愚弄外部世界,第二是为了欺骗本国百姓,第三则是为了治愈政治家们内心的道德创伤,因为他们处于政治术必要性和敏感个人良心的摇摆之中。
  (四)特权阶级的伪善与自欺
  特权阶级就是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占支配地位的利益集团。他们的道德态度是普遍性的伪善与自欺。并且比起非特权阶级,特权阶级更显虚伪。前者只是以理性的借口来维护他们的特权,证明他们为全体的利益作出了贡献。而后者不仅证明他们是当下制度最合适的维护者和贡献者,而且甚至还编造证据证明那些普遍价值观和普遍利益都源于他们掌控特权。
  特权阶级通常认为,他们拥有优于常人的天赋才能。因此他们最常见的伪善形式是,假设他们的特权是由于自己优异的能力,对社会作出特别贡献后所获得的奖励。这个假设也就是说,只要社会认为对重要的服务进行奖励是正当的,那么特权阶级就总是可以为自己任何行为作辩护。但是,问题就在于,特权阶级首先霸占了重要职位,在此基础上维护这样的环境,并且从来不给非特权阶级以同样的机会。他们把通过特权获得的优越条件归因为自己的天赋异禀,并同时以“先天缺陷”这种可笑的借口压制被统治阶级发展他们的内在潜力。
  除了声称自己拥有特殊的理智外,特权阶级认为他们还拥有道德上的优越性。由于19世纪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个人主义以及对新教中清教徒审慎美德的神圣化,那时处于上升地位的中产阶级便认为,自己享有的优越地位都源于他们勤俭正派的作风。并且他们还不断用这些品质为自己制造相对于闲暇阶级和工厂工人的道德优越感。他们总持有“自己的资本利润是社会对其远见和节俭的公正报偿”这样的观点,并认为他们牺牲了花钱的快感是为社会积累生产性资本。而这在当下如此不平等的社会中早已失去合理性。但是,他们依旧试图在美德(或社会职责)和权利之间建立似是而非的关系。同样是道德优越性,土地贵族的证明方式却截然不同。他们鄙视任何靠自己谋生的勤劳之人,他们赞扬闲暇的生活,并径直将优雅纳入道德的范畴。在他们的观念中,有种举止和道德之间的奇怪混合。慈善将真诚的怜悯和对权力的展示结合起来,而后者也解释了为何有权者会更倾向于慷慨解囊而非着眼社会公正。
  特权阶级不仅在理智和道德上赋予自己至高的地位,他们还会从其它普遍利益的角度为自己的特殊利益辩护。比如,他们将自己当作社会中某种特殊的团体,与普遍的社会安宁和秩序等同起来,并封自己为法律与秩序的使者。也就是说,他们的理智和道德不仅为维护社会和平与公正作出贡献,甚至他们自己就是和平与公正本身,这一切都源于他们对社会的掌控。所以,一旦出现真正意识到社会不公并想作出反抗的人时,他们反而被指责为危害社会的人。特权阶级拥有道德制高点、政治经济权力以及警察,因而总能置那些起来的人于道德不利的地位。在这种条件下,甚至法庭的公正也是被假定的,它如此轻易地就被用作了阶级的统治工具,并被阶级的政治立场所润色。
  三 、实现群体自我超越的途径探讨
  尼布尔认为,仅仅依靠宗教信仰和理性道德不可能真正消除社会不公正。由于人的天性中存在利己的自然冲动,由于社会中存在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强制是必不可少的。旨在建立更广泛的平等的社会强制是正当的。强制通常可以分为暴力强制和非暴力强制,就其本质而言,这两类强制都是对他人或其他群体的生活、财产与权力的破坏。在运用强制时,关键在于如何使强制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使得其与理性、道德达到最佳的平衡。尼布尔指出,社会中的强制因素既是必要的,又是非常危险的。人类的历史,就是追求社会强制与公正的努力不断失败的历史。究其失败的原因,通常是完全致力于消除强制的因素,或者是由于过分地依靠强制的因素。完全依靠强制的因素,就意味着新的暴君统治代替旧的暴君统治;而否定强制手段,仅仅依靠道德和理性的力量去减轻强制力量,在还需要这种强制力量时能控制这种强制力量并使其对社会负责,去摧毁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权力,这些方法都有局限性,社会绝不可能非常明智地把所有的权力都置于这些方法的控制之下。那些拥有不负责任的权力的人不可能基于整个社会的利益而拱手让出自己的权力,也就必须通过强制的方法摧毁这种对不负责任权力的占有,这样就又处于一种用新的不公正去取代旧的不公正的危险之中。这也是一种道德的悖论[5]。
  四、结论
  通过对强制的分析,尼布尔指出,单纯依靠宗教信仰和理性道德不可能消除社会不公正从而实现群体的自我超越,而仅仅采取强制手段又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正,同样有碍于群体的自我超越。因此正确有效的策略应该是强制手段与理性道德和宗教仁爱相结合。强制可以改变现存的社会不公正,理性道德可以保证强制的合理运用和符合理性的目的,而宗教的仁爱精神可以为人提供超越自我的最高理想。
  参考文献:
  [1]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M]. 蒋庆,王守昌,等,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3-4.
  [2]程又中,付强. 莱茵霍尔德·尼布尔的基督教现实主义道德观[J]. 伦理学研究, 2009,(3): 89-93.
  [3]Reinhold Niebuhr, Moral Man And Immoral Society[M].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60:32.   [4]刘时工. 道德的个人与邪恶的群体——尼布尔对个人道德和群体道德的区分[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3): 38-43.
  [5]刘合行. 道德进步的两难处境——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评析[J].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05,(12):1-4.
  Abstract:Niebuhr believed that the non-selfish impulse in human nature makes him go beyond himself and gives him an ability to pursue the immutability of life , prompted him and other community to achieve a harmonious life. This self-transcendence on individuals is relatively easy to implement, especially the rationality and religion as an individual in society in terms of resources, provide for individual self-transcendence help. But when individuals into the society, because the society is a complex organic community, the lack of rational resources, the limitations of religious resources, the country’s own hypocrisy and selfishness, hypocrisy and self-deception between privileged classes, make the individual self-transcendence is limited by greatly in the society, and give rise to the dilemma of group self-transcendenc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force, the author thinks that, the effective strategies of realization of group self-transcendence should be as Niebuhr said: force method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rational moral and religious love.
  Key words: self-transcendence; rational; religion; nation; class; force
  編辑:鲁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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