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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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近日越发觉得天涯网等类似的网站成了名副其实的“民怨网”,成为大众对政府、对社会以至于对个人表达怨恨、打抱不平,换取大家的同情、关注与认可的平台。但是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正是网络监督的兴起使得民意得以表达,政府的权力得以监督,社会的张力得以缓解,民众的焦虑得以释放。网络的普及,相当于在每个国家主人翁的家门口提供了一个专用监督信箱和不记名的监督卡,填补了传统监督的不足。与此同时,网络监督也存在着大量的不足。
  关键词 网络监督 社会不良现象 预防腐败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178-03
  
  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一系列新兴的网络名词出现并活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腐败依然严重的今天,以人肉搜索为主的网络监督,一种新兴的反腐力量借助网络迅速兴起。很多案件都是先在网络上被炒得沸沸扬扬之后、再被反腐机构锁定、最后落马的。网络监督不断的向人们证明其自身的价值所在,也空前的激发了公众参与反腐的热情。
  我们先来看一下网络反腐成功的典型例子:中国网络反腐第一案,2007年10月6日株洲开庭审理何智一案,其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600万元、贪污784012元、挪用公款300万元、受贿205994元、私分国有资产1679900元、单位受贿60万元的。而整件事情的线索还得回溯到2006年11月份的一天。当时,株洲市委书记杨平正在上网查看信息,看到来自红网一个网民的曝料。该名网民声称,他是株洲江南商城的员工。其提供线索称,时任株洲市粮食局局长的何智,将固定资产5000万元,地产价值8000万元,年经营收入1500万元的江南商城,以1130万元的超低价格,卖给了市场内做灯具经营的个体户戴某。 于是,株洲市纪委的工作人员根据网民提供的线索与内容,逐一核实何智的贪污腐败问题。这是网络反腐的一个典型案例。而到了2008年底,又发生了网友举报具有抽高档香烟、戴贵重手表、开名贵香车的种种“腐败”行为的周久耕案,网络反腐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
  中科院在2009年《社会蓝皮书》里谈到,中国网络新闻用户已经接近3亿人,跃居世界首位。2009年初,《人民日报》与人民网一项调查显示,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有高达99.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目前已有不少人认为,网络监督已成为“草根”反腐的武器。甚至有些人认为网络客观上已成为民众参政议政的一个平台。那么是什么让无数网民放弃传统的监督方式,转而把注意力集中在网络上的呢。
  一、网络监督的内涵与优越性
  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存在着巨大差异。网络监督是指普通公民(主要是网民)借助网络力量监督公权力的监督。利用网络反腐虽不是万能的,但它的透明度无疑使它成为反腐的最新利器。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网络监督具有快捷高效性,降低法律监督成本。传统的信访等监督形式,程序冗繁,上传下达的过程迟缓,监督的效果往往因人为因素的干扰而大打折扣。而网络这种特殊的媒体,则大大提高了信息的传播速度。网络监督则形成了点对点的沟通与反映,给了我们社会一个畅通无阻的监督途径。
  第二,网络监督具有公开性、自由性。由于网络具有公开和透明的特性,无疑给我们开辟了一个反腐的新战场———民间网络反腐。在反腐的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网络对外及时公布反腐的工作进程,引导舆论动向,同时主动将政府的政务透明化,以接受民众的监督,也让腐败分子无机可乘。网民可以自由在网上公开发表评论,能够迅速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对腐败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第三,网络监督具有安全性。网络具有虚拟匿名的特点,网民可以隐藏其身份,利用非真实的的身份。网络使举报人不必与掌握了大大小小权力的腐败分子作直接的交锋,在两者之间构筑起一道无形的“防火墙”。这个特点也使得参与上诉、举报的网民不易被腐败分子知晓身份而遭到报复,减少了举报人的风险。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
  第四,网络监督具有自发性。网络反腐大多是网友自发形成的,它完全代表了民心所向,大家表现出内心的想法,也为我国良好建设提供了最真实的材料。只有填补了人民真正内心所需,才可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
  第五,网络反腐具有直观性,互动性。网络反腐的表达形式多种多样,有图片,音频,视频,文字。而且表达的内容也更多种多样,更加逼真的揭露了腐败者的丑恶嘴脸,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传统媒体都是单向传播的,而网络具备双向型,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平台,鲜明地表达自己的主张,能够与政府直接对话。
  第六,网络监督的“恐吓”和震慑作用将减少腐败。网络监督兼具揭露腐败和预防腐败种种功能。网络监督在提高反腐效率的同时,还会对腐败者和潜在的腐败分子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这样会最大限度的保证腐败的最小化,实现我们反腐的预期目标。
  第七,网络监督具有及时性。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不同,网络具有及时性,任何消息只要一经网络发布,广大网民可以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消息,第一时间发表自己的看法。
  第八,网络监督具有链式反应性。网络中,由于联系的快捷方便,使得对于一件事情的连锁反应变得十分迅捷,网民们也完全可以在短时期内建立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联系。
  第九,网络监督具有全球性。网络的开放,使得网络上的任何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极快地传播出去。网络群体性事件通过跨网络媒体的传播,会使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传播越发难以控制,又会同传统的媒介相结合,从而使其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到全球的每角落。
  网络技术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公民利益表达途径。这些传统的利益表达途径成本高,但效能不高。网络技术的出现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传统意义上政治参与的种种弊端,降低表达成本,提高利益表达的效能,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人们利益表达的兴趣与热忱。网络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举报腐败现象、监督公权运行、制造社会舆论的强大反腐功能网络反腐充分调动中国国民参政议政的主动意识。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浙江省长吕祖善、河南省长郭庚茂等等纷纷上网,邀网友“灌水拍砖”,与网民畅谈民生,共谋发展。而且网络反腐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对问题官员起到了巨大震慑作用。我们可以看到:由网络曝光、网络监督、网络舆论、网络正义衍生的反腐潜力,不可小觑。正如有专家所指出,网络反腐地方纪委部门如果运用得好,也是发现腐败、规范官员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机关每天都有专人搜索网上舆情。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如今,全国已有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
  二、网络监督存在的弊端
  在网督带来无限好处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其不利一面。我们以人肉搜索为例。人肉搜索不仅是反腐的最好的利器,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道德问题。
  (一)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法律不健全,致使侵权和网络暴力
  从几年前的“虐猫”事件到2007年底自杀的女白领姜岩、2008年的“沈阳女”以及“逃跑教师”范跑跑,每次都会及其详细地公布目标人的个人一切信息。而在人肉搜索的背后,是网友群体的集体声讨、铺天盖地的批评,还有无穷无尽地从网络到现实的“追杀”,也就是常说的“网络暴力”。比如,在“真假范晓华事件”中,一名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的青年女干部,仅仅因为与他人“重名”而被“人肉搜索”的利器“误伤”。再如,“死亡博客事件”中的男主人公,由于网民从网络到现实的“追杀”而不敢工作,不敢出门社交,严重影响了他与家人的日常生活。
  (二)法律意识淡薄,侵犯隐私
  现在大多数网民都只是从言论自由的角度考虑,尽其所能地揭发贪官的腐败行为,但是没有意识到,在对腐败行为的揭发中,很有可能已经侵犯了包括其家人在内的隐私权。即使是贪官和其他犯罪分子也有其享有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和名誉权,而且网络反腐并不是一个司法鉴定的过程,网络只是反腐败的一种工具和载体,本身无法辨别是非曲直,更不能甄别事情的真伪。网络反腐仅仅是反腐工作进展的一个辅助方面。现已发生的“人肉搜索”事件,被搜索人乃至其家庭成员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内容都被公布对其家属造成重大的伤害。按照目前法学界主流观点,只要当事人不愿在大范围内公开的信息都算隐私。任何人都能搜索到的,那就不能算隐私。如果这些信息在网上要通过授权才能查看,网民通过特殊技术获取也算侵犯隐私,如盗取他人QQ号,博客密码等。另外,网民将网下小范围知晓的个人信息公布在网上,这也算侵犯个人隐私,这也让我想起最近很火爆的“人人网”。而其他网民或者网站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这些个人信息并非本人自愿公布的而进行转载,也应当视为侵犯隐私。执行“人肉搜索”的“网络侦探”们往往借着“行善、寻找真相”的名义追究别人的过错, 越过了道德界限,其性质类似于“执行一种私刑”,违反了另一种更大的正义,这其中就包括了侵犯他人的隐私。
  (三)部分网民缺乏自律意识,意向表达情绪化
  有些网民为了吸引公众注意,大量使用夸张“雷人”的语言,甚至捕风捉影不负责任地发布消息,煽动社会情绪,容易造成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所以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时,个人会更倾向于个体利益,而不是对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尊重。如果将决策权让给民众,实质上等同于暴民统治。
  (四)急于求成
  有些网民对于网络上看到的消息,为了尽快得到政府给予答复,就进一步制造更大的网络舆论,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五)片面性
  非广泛化,边缘性。网络言论由于其固有的虚拟性,使其中的观点带有极大的片面性。黄静案中,在其母及“风中的追赶者”的刻意操作下,很多不同的声音无法在网上得以体现,混淆他人视听,使人们失去正确的判断。这让我想起,我国著名相声演员郭德刚,他的博客里是禁止网友留言的。还有很多帖子由于侵害楼主利益,被删除屏蔽。
  (六)网络监督具有可操纵性和欺骗性
  在黄静案中我们仍可以看出,很多网络上的东西具有“暗箱操纵性”。网络监督的基础是公众能够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而网络的虚拟性所形成的开放性,使得获取真实、深入的信息变得十分困难。在网络中通过技术的方法伪造出一个以假乱真的信息环境来欺骗公众,这一事实我们早已从好莱坞电影大片中电脑制作的惊人逼真效果中领教到,而相比之下信息及其传播的伪造还要容易得多。我们不禁要面对一个问题:网络反腐可能被人利用,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过去造谣者只有为数不多的听众,现在可以自由涂鸦的互联网却是全世界都在阅读的“一面大墙”。区分信息真伪将是对网络公民的巨大挑战。这种信息的不可靠性,使得操纵信息扰乱民意成为可能,从而破坏监督机制的运行,这样,网络就可能成为形态各异的政客和利益集团影响和控制民意的便利工具,使权利制约权力沦为虚假的形式。
  三、结语
  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但是纵观全局,笔者认为网络反腐的利大于弊。只要政府对其进行合理必要的管理和引导,笔者还是支持网络监督。网络反腐是现代信息技术在反腐败领域中的运用,符合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要求,而且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们可以看到假如没有这些“网络暴民”,我们可能会对许多的社会丑恶现象视而不见,可能在许多问题上长期甚至永久地受到蒙蔽,如“黄静案”中的尸检究竟哪份有效仍不了了之。网络举报开辟了一条让老百姓宣泄情绪的渠道和表达诉求的途径,也成为发现腐败线索的渠道之一,但网络的匿名性、随意性和娱乐性又时时提醒我们必须对它寄于理性期待和正面引导。
  
  参考文献:
  [1]智敏.网络将成反腐新战场?—“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落马调查.民主与法制.2009(4).
  [2]黄木.论网络反腐及其发力途径.经济师,2008(11).
  [3]周建国.网络监督: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社会观察.2009(2).
  [4]王建敏,袁锦.证券业商业贿赂的成因及对策.山东经济.2008(6).
  [5]邓晔.宪政下的自由—以网络自由权为视角.Nowak,JohnE.Constitutional Law.5thed.Minn:West.1995.
  [6]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 //www. cnnic. net. cn/html/Dir/2009 /07 /15 /5637. htm 200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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