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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们是时候重新思考《正义论》的作者罗尔斯对“平等”与“公正”关系的讨论,“只有利于最底层人民的(弱者)的不平等,才能算是公正。”
“平权运动”启示录
在西方思想史上,柏拉图被认为最早提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民的教育权利。
众所周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而公平也包括着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而实现教育公平从来都非易事,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经济发展不平衡、户籍制度等等都是横亘其中的绊脚石。教育公平难以一蹴而就,解决途径也被一再讨论。
在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上,美国也经历颇多坎坷,或许可以为我们今天遇到的情况提供一些借鉴和帮助。
上世纪60年代,一场声势浩大的平权运动在全美展开。美国国会于1964年通过了《公民权利法》,规定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在招工、入学、企业竞争中受到“优先照顾”。数据显示,此后的30年内,美国黑人家庭达到中产阶级水平的比例从18%上升到40%,在管理和技术领域中的就业率增加了两倍;到1997年,黑人、西班牙裔人、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土著人占大学生总数的比重显著提升。
不过当时,这样的“优先照顾”很快让白人学生认为受到了“反向歧视”。70年代时,白人学生艾伦·巴克以此为由状告加州大学,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对黑人学生实行定额制是违宪的,但仍然在原则上支持“平权行动”。
再后来,加州1996年用公投的方式废除了包括教育、就业、政府招标等各方面的“平权行动”。1997年4月,这一公投结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认可。受到加州的影响,另外十几个州也开始铲除“平权行动”。
在美国“平权运动”的波折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其实是两位大法官在艾伦·巴克案中的意见书。
最高法院首位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非常明确地指出:“鉴于美国黑人受歧视的历史之深远,我认为没有任何人在真正深入研究美国历史后,还会不允许人们对由历史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补救。”
而大法官哈里·布莱克门则提到了更为重要的一点:“想要摆脱种族主义,我们必须首先正视种族问题。没有其他的解决方式。想要平等对待那些种族,我们必须相对特殊地对待他们。我们不能,也不敢让平等保护条款作为永远延续种族优越论的借口。”
回到我们视野中的这次争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全国的高等教育资源布局较为不平衡,以西部为代表的一些省份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各省高考录取率存在差距。中央和国务院曾做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此次教育部门设置这两项计划,初衷也是为了平衡高等教育资源的差距,计划主要是给中西部这些高等教育资源欠发达的地区,增加当地考生的录取机会。
跨省生源计划,能引起这么大规模的关注,关键还是在于对“教育公平”的忧虑。初衷不坏,但是这一方案也受到了“向全社会公然宣导一种不公平”的指摘。
不同社会阶层流动模式下的“教育公平”
作为社会流动的显性机制,高考涉及到不同社会在广义上不同的社会阶层流动模式。
东亚地区的社会流动模式是赞助性流动,相对比,美国社会被称作锦标赛式流动。在赞助性流动的模式之下,社会流动的规则和程序是预定好了的,也就是说一套标准、一条路径,而不是百花齐放、各人可以走不同的路。我们的这种社会流动模式更多是强调个人如何适应现有的规则,而不是鼓励每个人创造自己的游戏。
这是我们的历史遗产,反映了科举制度进入大众文化心理的程度,或者说统一考试制度渗透到社会各层面的程度。这既是优势(文化价值的同一性),也是负担(所有人都在玩同一套游戏)。具体来说,一方面,这种强烈的社会渗透使整个社会对于教育价值的认同具有趋同性,社会各个阶层都能了解到教育是有用的。普遍来说,中国家庭投入到孩子教育之中的时间和资本是西方社会达不到的。在西方社会教书,要先花大量精力告诉底层读书为什么有用,而在我们的社会里,这已经成为了文化潜意识。然而,在另一方面,这导致了超强度的竞争。因为所有人都在玩同一个游戏,竞争压力就会非常大。
而在美国社会的锦标赛流动模式中,如果你把完成人生的目标、社会阶层的流动看作一场锦标赛的话,教育只是赢得锦标赛的一种方式。在美国,没有完成高中学业即离开教育体系的学生比例最高时期能达到20%左右。进入名牌大学、精英大学甚至是普通大学读书只是一种选项而已,并不是唯一的选项。
在锦标赛模式之下,你可以创业、可以gap year,可以去支援第三世界国家,没有很强的社会规范施加在人身上,并不要求一个人必须通过教育来完成阶层流动。
为了弥合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强势群体”将自己的部分利益让渡给“弱势群体”,“让落后者先起跑”是有着重大意义的。在既有国情下,“让落后者先起跑”是一个宏观正确的决策方向,但具体政策如何制定、何时出台,“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如何界定,以及能否保证政策出台后特殊对待“弱势群体”的同时,是否“强势群体”的利益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不让他们遭到“反向歧视”……这些都重要而且微妙,任重而道远。
“平权运动”启示录
在西方思想史上,柏拉图被认为最早提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民的教育权利。
众所周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而公平也包括着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而实现教育公平从来都非易事,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经济发展不平衡、户籍制度等等都是横亘其中的绊脚石。教育公平难以一蹴而就,解决途径也被一再讨论。
在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上,美国也经历颇多坎坷,或许可以为我们今天遇到的情况提供一些借鉴和帮助。
上世纪60年代,一场声势浩大的平权运动在全美展开。美国国会于1964年通过了《公民权利法》,规定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在招工、入学、企业竞争中受到“优先照顾”。数据显示,此后的30年内,美国黑人家庭达到中产阶级水平的比例从18%上升到40%,在管理和技术领域中的就业率增加了两倍;到1997年,黑人、西班牙裔人、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土著人占大学生总数的比重显著提升。
不过当时,这样的“优先照顾”很快让白人学生认为受到了“反向歧视”。70年代时,白人学生艾伦·巴克以此为由状告加州大学,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对黑人学生实行定额制是违宪的,但仍然在原则上支持“平权行动”。
再后来,加州1996年用公投的方式废除了包括教育、就业、政府招标等各方面的“平权行动”。1997年4月,这一公投结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认可。受到加州的影响,另外十几个州也开始铲除“平权行动”。
在美国“平权运动”的波折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其实是两位大法官在艾伦·巴克案中的意见书。
最高法院首位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非常明确地指出:“鉴于美国黑人受歧视的历史之深远,我认为没有任何人在真正深入研究美国历史后,还会不允许人们对由历史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补救。”
而大法官哈里·布莱克门则提到了更为重要的一点:“想要摆脱种族主义,我们必须首先正视种族问题。没有其他的解决方式。想要平等对待那些种族,我们必须相对特殊地对待他们。我们不能,也不敢让平等保护条款作为永远延续种族优越论的借口。”
回到我们视野中的这次争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全国的高等教育资源布局较为不平衡,以西部为代表的一些省份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各省高考录取率存在差距。中央和国务院曾做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此次教育部门设置这两项计划,初衷也是为了平衡高等教育资源的差距,计划主要是给中西部这些高等教育资源欠发达的地区,增加当地考生的录取机会。
跨省生源计划,能引起这么大规模的关注,关键还是在于对“教育公平”的忧虑。初衷不坏,但是这一方案也受到了“向全社会公然宣导一种不公平”的指摘。
不同社会阶层流动模式下的“教育公平”
作为社会流动的显性机制,高考涉及到不同社会在广义上不同的社会阶层流动模式。
东亚地区的社会流动模式是赞助性流动,相对比,美国社会被称作锦标赛式流动。在赞助性流动的模式之下,社会流动的规则和程序是预定好了的,也就是说一套标准、一条路径,而不是百花齐放、各人可以走不同的路。我们的这种社会流动模式更多是强调个人如何适应现有的规则,而不是鼓励每个人创造自己的游戏。
这是我们的历史遗产,反映了科举制度进入大众文化心理的程度,或者说统一考试制度渗透到社会各层面的程度。这既是优势(文化价值的同一性),也是负担(所有人都在玩同一套游戏)。具体来说,一方面,这种强烈的社会渗透使整个社会对于教育价值的认同具有趋同性,社会各个阶层都能了解到教育是有用的。普遍来说,中国家庭投入到孩子教育之中的时间和资本是西方社会达不到的。在西方社会教书,要先花大量精力告诉底层读书为什么有用,而在我们的社会里,这已经成为了文化潜意识。然而,在另一方面,这导致了超强度的竞争。因为所有人都在玩同一个游戏,竞争压力就会非常大。
而在美国社会的锦标赛流动模式中,如果你把完成人生的目标、社会阶层的流动看作一场锦标赛的话,教育只是赢得锦标赛的一种方式。在美国,没有完成高中学业即离开教育体系的学生比例最高时期能达到20%左右。进入名牌大学、精英大学甚至是普通大学读书只是一种选项而已,并不是唯一的选项。
在锦标赛模式之下,你可以创业、可以gap year,可以去支援第三世界国家,没有很强的社会规范施加在人身上,并不要求一个人必须通过教育来完成阶层流动。
为了弥合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强势群体”将自己的部分利益让渡给“弱势群体”,“让落后者先起跑”是有着重大意义的。在既有国情下,“让落后者先起跑”是一个宏观正确的决策方向,但具体政策如何制定、何时出台,“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如何界定,以及能否保证政策出台后特殊对待“弱势群体”的同时,是否“强势群体”的利益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不让他们遭到“反向歧视”……这些都重要而且微妙,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