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器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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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小建


  台湾知名新生代鬼马作家。双子座,2006年任公职至今。闲暇时喜爱文字与音乐创作,2010年写出了人生中第一本小说,从此坠入“不吃三餐不会死,不写小说不踏实”的境界。奇幻恐怖黑道恋爱等各种类型小说无不擅长,两年内出版了二十一部小说,体重和重磅作品的产量稳定增长中。
  重要作品:《死囚器官》、《撞鬼》(见《最推理》总86期随刊赠送的《最怖好看》)、《第零总队》系列、《猎鬼》系列、《鬼世界》系列、《痞子天神》系列、《杀手不二价》系列等。

【前情提要】(详见2012年12B喔~)


  “接受器官移植的人,行为会越来越像受赠者”——痛失爱子的母亲和年轻貌美的神秘女孩就这样被紧紧联系到了一起;恐怖杂志出版社遭遇了惊悚跌出的恐怖事件,成员接二连三地死去;卧底警察惨遭诬陷成为在逃凶犯……看似毫不相干的人与事,却被一条神奇诡秘的隐形线索串联起来……

CHAPTER 4 骇客


  “哔哔哔──哔哔哔──”
  捷运列车门即将关闭的声音将我惊醒,站名显示的是我要下车的医院站,我连忙抓了包包冲出车厢外。
  “呼!还好没坐过头。”
  我将缓缓朝出口走去,背上的包包引起其他路人的侧目,因为它足足有一般包包的五倍大。
  我的巨型包包里放了很多东西,包括笔电、装满动漫的硬盘、模型公仔、最新的3C产品、日常用品、零食等等,就连锅子我都放了一个在里面,我不是准备逃难,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
  其实我有车,但我从来不开,因为很怕被临检;我去电影院看电影绝对只买全票,因为我不希望秀出我的学生证证明我是学生,很怪吧!我只是不想被人家看到我证件上面的三个字,那让我从小就很难堪的三个字。
  我走到了这间靠近捷运站的医院大门口,漫无目的地在长廊上乱逛着,直到走进了深切治疗部的一间病房内。病床上躺着一名皮肤黝黑的男子,他长得非常难看,甚至和我有几分相似,唯一差别就是我的体型大概是他的两倍大吧!
  我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将背包卸了下来放在地上,那名男子睡得很安详,但我依旧以不吵到他的方式从包包里拿出一颗苹果和水果刀,开始削起苹果来。
  我看了病床上的姓名栏一眼说道:“阿南哥,我帮你削个苹果,唉!你什么时候才会醒来啊?”
  此时一名护士小姐进来,我非常有礼貌地对她点点头,她先是一愣,然后对我说道:“请问你是陈先生的……”
  “喔!我是他的弟弟,真抱歉现在才来,这阵子多亏你们照顾了。”
  护士口中的陈先生,指的就是躺在病床上的陈仲南。
  “啊!真是太好了,我们原本以为陈先生没有亲属,没想到原来他有弟弟啊!你能来真是太好了,陈先生脑部中弹之后变成了植物人,若有亲友来照顾,他醒过来的机会就更高了喔!”
  “嗯!我知道,谢谢!”我点点头继续削苹果,护士小姐做了一番例行性的工作之后出了病房。
  其实我根本不是陈仲南的弟弟,我甚至完全不认识他,我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我想当别人,我不想当我自己,而这个昏迷的陈仲南,就是我最好的目标。
  要当陈仲南,我就必须要了解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我是一名电脑高手,俗称骇客,我能够有钱买车,就是因为我入侵了某家银行的系统,偷偷在我的存款数字上动了手脚。
  我深知犯罪这档事绝不能做得太过火,若我直接在存款尾数上加个零,被发现的机率就会提高,所以我只改了最前头的位数,从十几万变成九十几万,像我这种沉得住气的罪犯,才是最高竿的。
  要钱很容易,因此我可以专心完成我“做别人”的计划。
  入侵别人的电脑可以得到很多秘密,而秘密就像毒品一样,知道得越多,就越兴奋,我想这就是让我乐此不疲的原因。
  不久前我利用软件入侵了一位作家的电脑,他的电脑里有很多未完成的稿子,我对其中一部灵异作品相当有兴趣,接着我在他的信箱里看到一封信,于是我兴起扮演他的念头,甚至是扮演他作品中的——
  鬼。
  其实我不太相信这世界上有鬼魂的存在,但在我参与那场诡谲的计划之后,我不得不说——人还是不要太武断。
  再说说那封信,那是一封由一家杂志社编辑发来的信,信中编辑拜托那位作家和他们公司合力演出一场充满恐怖元素的戏,条件除了能在杂志上帮那位作家打广告之外,还有非常优渥的合作稿费。
  我灵机一动,以那位作家的身份回复了这封信,然后将信件删除,避免作家会看到这封信,因为我知道账号被盗用的他,一定会去报警。
  接着我成功假冒那位作家和杂志社的编辑见面,也成功骗到了稿费。
  稿费虽然只有几十万,但我要的是成功冒充别人的那份兴奋快感。
  之后我入侵了那家杂志社的电脑,原本是想知道他们有没有识破我的身份,却意外发现那名叫龙司的编辑的电脑里,全是女人的裸照。相片的像素非常高,不像是色情网站上下载的,我开始怀疑那些照片是那位编辑自己拍的。
  后来我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龙司不只是一名杂志社编辑,还是一个诈骗集团的摄影师,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应该就是他在胁迫少女加入诈骗集团时拍下的。
  我没有把这些证据交给警方,因为我也是一个探知别人秘密的罪犯,我从不自诩为正义使者,像他这种人,不用我来,老天自会收了他。
  前几天我在电视中看到他死在警局的新闻,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长串的苹果皮掉到了地上,我并没有把削好的苹果给阿南吃,而是整颗送进自己嘴里。
  吃完了苹果,我将果核放在阿南的枕头旁说道:“阿南哥,我先走了,有空再来看你。”   我背起包包走出医院。
  时间还早,我打算去一趟阿南被枪击的那栋大楼看看。我在前几天入侵了警局的网路系统,找到了一份非常隐秘的卧底资料,得知变成植物人的阿南是一名卧底,我对卧底这工作非常感兴趣,我甚至认为我的“变身癖”就是一种变相的卧底。
  一个成功的卧底要将自己真实的身份完全隐藏,全心投入另一个身份,要是被识破的话,就会有生命危险,甚至在睡梦中都要提高警觉。据说一个训练最精良的卧底,即使是在睡梦中,对周遭细微的声音和光源都会有反应。
  多、刺、激、啊!这份工作。
  我来到了那栋商办大楼前,一楼的警卫见到我打算直闯电梯,连忙出声说道:“哎哎哎!先生要去几楼?先来这边登记。”
  真是麻烦死了,我最讨厌的情况又发生了,我停下脚步回头看,那名警卫在他面前的一本簿子上用手指点了几下,示意要我交出证件。
  “我没带证件。”
  “没登记身份就不能上去喔!我们这栋楼的管理非常严格。”
  “……”我非常无言,为什么这世上会这么多需要核对身份的时候,我是谁真的那么重要吗?还是怕我的包包里装有炸弹?我就只是单纯想要到十三楼,去看看阿南被枪击的地点,就那么简单而已,为什么一定要看证件?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无法控制地自言自语,但还是从包包里拿出身份证重重地放到柜台上。
  警卫拿起我的证件,准备放到一旁的影印机复印一张留底,但他才刚拿起证件瞄了一眼,就发出了我预料中的笑声。
  “哈哈哈哈!你……你叫金城武?”警卫抬起头看着我,他的眼神中尽是嘲弄,那种眼神我看多了——想笑却又忍住,脸部肌肉因为过于憋笑而变得十分僵硬,微微上扬的嘴角不断抖动着就是证据。
  我没有回答,任凭空气中回荡着令我难受的细微笑声。
  “噗哇哈哈哈!”警卫再也忍不住了,他的笑声像是决堤的水库般朝我涌来,他笑到双手抱住肚子跌坐回旋转椅上。
  “哈哈哈!金城武耶!哇喔!我回去要跟家人说我遇到了大明星耶!”从他大开的嘴里,我发现他的嘴唇微肿,上排牙齿少了一颗,应该是被人给打断的吧!
  我真希望把他其他牙齿也打断。
  “哈哈哈──唉呦!笑得我肚子好痛,你这张身份证我一定要印下来,我想上传到我的脸书上和大家分享,我保证按赞的人数可能会破万,哈哈哈!笑死我了。”
  太过分了,我不是第一次受辱,但这种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我憋住呼吸在心里默念“为什么”。
  警卫似乎是看到我涨红的脸,终于稍微收敛了一点,压低音量说道:“二哥,大哥是对的,哇哈哈哈!”
  我错了,他并没有收敛,而是变本加厉地羞辱我,他拿金城武在电影《投名状》中的经典台词损我,我知道我的外貌和大明星金城武差了十万八千里,我甚至听过有人对我说:“想当金城武?再好的整形医生都帮不了你,投胎比较快吧!”
  这就是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证件的原因。
  这世界就是这样,只能有一位名人存在,其他同名同姓的人就是一种罪、一种仿冒、一种自取其辱,他们根本不会管你出生的时候,金城武到底出道了没。
  我不是没有想过要改名字,但因为我的父亲说过,我们金家后代的名字都是按照族谱排好的,即使排到的是“拍糗”,也得叫做“金拍糗”,念起来刚好是“很难笑”的台语。
  我当下觉得那本族谱根本就是一本很邪恶的预言书,后代的命运都写在里面了。
  我的父亲还说,如果不按照族谱的排序而乱改名字,金家就会遭到天谴、死去的祖先会从坟墓爬出来,而且改名字的人──
  永远交不到女朋友。
  靠!这根本就是诅咒吧!我才不管金家会不会遭到天谴,或是祖先从坟墓里爬出来晒太阳,只是最后这个诅咒会不会太狠了点?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虽然很痛恨我的名字,但为了不让那最严厉的诅咒实现,我还是没有改名字。
  警卫看样子是笑够了,他将证件影印后还给我说道:“你的长相和名字太特别了,不用登记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噗哧!”
  是吗?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我啊,真是一个美好的承诺啊!我朝他胸口的名牌看了一眼,他的名字我也会暂时记得,但过一段时间,全世界的人都会把这个名字遗忘。
  我转身走向电梯,几十秒后我来到了十三楼。
  这里原本应该是一间酒店吧,但是现在跟废墟没什么两样,这类的剥皮酒店时常换位置,那件枪击案之后应该就搬走了吧!
  我逐间包厢看去,最后来到一间非常凌乱的包厢内,里面的装潢残破不堪,地面有着一摊已经干凅的血渍,这里应该就是卧底陈仲南被枪击的地方。
  我将包包放在沙发上,一个人在这间只有三坪大小的包厢内走来走去,想象着陈仲南和集团分子的对话。
  “你是卧底对吧?”我假装集团分子,举起右手三根手指当作是枪指着前方的空气。
  我放下手,向前走了几步转过身子,将双手背在身后凝重说道:“是又怎样?我已经完全掌握了你们的犯罪证据,杀了我也没用。”
  我之所以会一人分饰两角,是因为想要完全融入陈仲南这个角色,就必须知道当时他的心境,他在中枪前,一定非常有男子气概吧!完全不惧集团分子手中的枪。
  “是吗?那就如你所愿,再见啦!”我又走回门口的位置,邪笑着扣下我用手指假装而成的“手枪”。
  “砰!”
  突然一声巨响,让我吓得向前扑跌在地上,难道我的手真的能射出子弹?
  我身后的门被打了开来,巨响原来是门的声音,我趴在地上回过头,只见刚刚那名警卫站在门外。
  “噗哈哈──金城……那个金先生……我忘了告诉你,这楼层已经被警方列为禁入区,不对外开放,我刚刚看到你搭电梯来到这层楼,连忙上来提醒你。”   警卫说完后转身离开,他刚刚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让我知道他其实一直都在门外偷听,这时候闯进来分明是想看我笑话,我从来没有那么想杀一个人。
  “嗯?那是什么?”我发现沙发底下黏着一块记忆卡。
  记忆卡怎么会黏在沙发底下?
  我从小就接触电脑,我的电脑技能说不定比明星金城武的演艺事业还出色,但我真的没听说过沙发也能读取记忆卡的内容。
  我伸手拔下了记忆卡,不知道里面储存了什么资料。
  我将记忆卡随手放进裤子口袋里,拿起包包搭电梯回到一楼,那名警卫把双脚跷在桌上,以窃笑的表情目送我离开。如果凌厉的眼神可以杀人,那他已经被我杀死一万次了。
  回到家后我打开电脑连上网路,一共有五台液晶显示器在我面前,像我这种等级的骇客,随随便便都能够掌握到我想知道的资讯,包括别人电脑内的档案。
  我住的这栋大楼算是新成屋,一层楼共有两户,所有住户都申请了同一家网路公司,因此我只要动一点手脚,全部有使用网路的住户都在我监控的范围之下。
  例如正楼下住的是一名OL,但她晚上有在兼职视频女郎,我入侵她的电脑后,不但可以全程免费观看,还利用她的电脑放了一种监控病毒,她的“客户”也变成了我监看的对象。
  隔壁住了两个男生,他们的电脑里放满了他们在床上的亲密照,我只看过两张,就将他们的IP设为拒绝往来户,从此不再监看。
  楼上住了一位姓甄的妈妈和一个小男孩,我不知道女主人的名字,但我听过甄小姐叫他的儿子小至。
  每次我在电梯遇到甄小姐,她总是亲切地跟我打招呼,得知我一个人住后,还客气地问我要不要到她家一起吃晚餐。
  我拒绝了,因为有时候我会听到楼上传来的吵骂声,那扇厚重的家门像是一道电子遮蔽器,当它关上时,女主人亲切的笑容不见了,屋内的吼声、孩子受虐的哭声全都被阻隔了起来。
  我没猜错的话,她应该是一名单亲妈妈,因为我从来没见过男主人。
  电影《花样年华》中提到,以前的人,心中如果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们会跑到山上,找一棵树,在树上挖一个洞,然后把秘密全说进去,再用泥巴把洞封上,那秘密就会永远留在那棵树里,没有人会知道。
  虽然这只是一个浪漫的传说,但其实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这么做,但差别是树洞换成了——电脑。
  我不是很清楚为什么现代人会把电脑当成最可靠的朋友,因为它不会说话,绝对不会泄露秘密,所以才把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都藏在里面吗?
  错了,电脑其实一点都不忠诚,它不会认人,只认得数字,因为电脑程式就是由一堆0和1组成的,如果你输入的数字对的话,它会把所有秘密都告诉你。
  但也是有例外的。
  那个例外就是住在甄小姐隔壁的那名住户,那个人非常神秘,我住了那么久不仅没看过住户本人,就连对方的电脑,我都没办法入侵。
  我曾经走上楼观察过那位住户的生活习惯,门口摆了一双黑色的鞋子,尺寸看起来是成年男人,黑色的踏垫、黑色的鞋柜、黑色的铁门,我对这名住户的印象就是——他很讨厌白色。
  不过那一点都不重要,如果我什么都能够轻松做到,我就是神了,神是高高在上让人膜拜的,但矛盾的是,神却是人创造的,所以我宁愿当个有缺陷的——半人半神。
  扯远了,我现在打开电脑的原因,只是为了杀一个人。
  白天时我注意到那栋大楼的警卫桌子上有一台台式电脑,虽然型号非常老旧,但值得庆幸的是,它插着网线。
  我不用直接知道那栋大楼的IP,只要靠着我在电信公司植入的程序,就能轻松入侵警卫的那台电脑。
  “启动视频装置。”我舔着嘴唇,熟练地开启那台电脑的视频,显示器中央出现警卫跷着脚呼呼大睡的身影。
  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晚上十一点,这时间就开始睡觉,真是一个不尽责的警卫啊!
  我将他的电脑当作跳板,放了两则讯息到网路上,一则是刺杀某高官的留言,巨细靡遗的计划连我都相信真有那么一回事。
  另外一则讯息则是发布在他社群网站上的留言——“揍我一拳,奖金一万,不是开玩笑!”
  我才发出没几秒,下面就有一大串回复。
  “(踢),一万(伸手),说到做到喔!”
  “阿邦你活腻了是不是?我当真啰!等一下见!”
  “很想红吗?我帮你转贴嘿!”
  我忍住笑,就像那名警卫看到我的名字时一样,我马上用他的名字回复说——“我现在在XX路XX号的大楼值夜班,大家快来揍我喔!”
  网路现象真的是一个很难理解的东西,充斥着虚假的言论,我在等待的,是一种彻底失控的暴动。
  “太好了,终于有人不是光说不练了。”我在显示器前握紧拳头,因为原本睡到差点翻过去的警卫身边出现了三名戴着墨镜、手拿棍棒的黑衣男子。
  “干!就是你对吧!老子正缺钱跑路,你他妈的钱太多就对了,一万、两万、三万……”黑衣男子拿棍棒不断往警卫身上招呼。
  被黑衣男子打下椅子的警卫满脸错愕,他完全听不懂眼前这三名黑衣男子在说什么,他此刻只想着他们应该是认错人了,只要说清楚就好。
  “别打!别打!我是马永邦,你们是不是认错人啦!”警卫将双手抱在头顶,但三名黑衣男子却完全不手软。
  “马永邦,那就对啦!打他!”
  拳头和棍棒持续落在警卫身上。
  我看到这一幕之后笑翻了,连忙将这些画面录下来,再将影片用警卫的账号发布在网路上,结尾还用了网路上的流行用语。
  “大家相信这是真的了吧!贺!以上这三位大哥的奖金已经达到三十几万元了,而且持续增加中喔!大家还不赶快来共襄盛举?!”
  接着镜头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人,众人对着警卫一阵拳打脚踢,这就是我要的失控。   “打吧!打吧!呵呵呵哈哈哈!”我长得丑,很少看镜子,但我这时却清楚知道自己脸上的肌肉——邪恶地上扬着。
  打了约莫半个小时之后,大部分的人已经不在乎可以拿到多少“奖金”,揍人似乎变成一场发泄压力的“拳赛”。
  挨打的不再只是警卫,就连平常看不顺眼的两派黑帮,都把那里当成了决斗场所。
  警车的鸣笛声终于响了,大乱斗的人群一哄而散,但几名下车的警察却不是来阻止斗殴,而是将被打趴在地上的警卫带上了警车,我依稀听到警察宣称是因他涉嫌在网路上发布刺杀高官的言论对他进行约谈。
  我笑疯了,警察也只有这时候的效率才是最快的。
  没戏看了,我关上电脑,带着愉快的心情抱着床上的动漫公仔入眠。
  隔天早上我被急促的电铃声给惊醒,打开门后看见门外站的是住在楼下的小姐。
  “呃……不好意思,我住楼下,我叫Vivian,我可以请你帮我一个忙吗?”
  我一度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所以面无表情地把门关上。
  过了几秒之后再打开,没想到Vivian还在门口,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怎、么、可、能?
  我连忙干咳了一声说道:“请说。”
  “嗯!”Vivian点点头说道,“我的电脑好像出了一点问题,可以请你帮我看一下吗?我听楼下管理员说你是这方面的高手,所以想请你帮忙。”
  当初社区在建置网路时,我的确自告奋勇来协助,虽然我只是想窥探其他住户的秘密,但也让管委会对我的网路知识技能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也是管理员向Vivian大力推荐我的原因吧!
  “电脑啊!”我用手摸了摸下巴,毫不迟疑地答应了她,接着我们就到楼下Vivian的住处。
  她的房间整理得很两极,面对电脑的那面摆设非常整齐,而电脑后的那面墙壁却是杂乱无比,衣服、首饰、书籍通通都堆在一起,我想是因为晚上要兼差当视频女郎的缘故,总不能让客人看到一个如此美丽的女人,躺在一张堆满杂物的床上吧!
  Vivian说她的电脑无法开机,昨晚还好好的,但今天一早醒来就变这样了。
  我点点头,她大概以为我是在判断电脑的状况吧!
  事实上,我只是对她说昨晚电脑还是好的那句话表示认同,因为昨晚我在整完那位白目的警卫之后,有做过“确认”——确认她的电脑还可以运作,欣赏她只穿内衣的美景。
  我按下电脑的电源键,真的没有任何反应,但我却注意到电脑桌下的电源线松脱了。
  靠!原来是这原因啊!要是对方是男生的话,我一定会狠狠吐他一口口水,但是女生就算了,而且是正妹,这难能可贵的机会,我一定要好好把握。
  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据守堡垒的军人,能在这块土地上多留一秒是一秒,因为在这几坪大的空间里,闻到的空气都是香甜的,双眼看出去的女用内衣都是真实挂在我面前,仿佛伸手就可以触碰到,完全不用戴3D眼镜。
  我真是太感动了,从小到大,我还是第一次进到女生房里。
  “呃,请问有办法修好吗?”
  Vivian的话将我从仙境拉回,我抛下手中的电源线,因为我刚刚居然把它幻想成比基尼泳装的绑绳,不断在我的手指上缠绕着。
  “咳……这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首先呢,你的电源线松了。”
  “啊!”Vivian脸色突然一红,听到这令人发窘的答案,正常人都会有这个反应。
  “不过那只是无法开机的问题。”我当然不会这么快就把自己赶出这间屋子,补充道,“第二个问题是,我刚刚闻到你电脑的机壳内传出淡淡的焦味,或许电源供应器的线路短路了也说不定,所以电源线松掉反而是非常幸运的,因为要是短路的话,啪!”
  我做了个夸张爆破动作外加音效,才又继续说道,“就会烧起来。”
  Vivian果然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直问我该怎么办。
  “不要紧,我把机壳打开来看看。”
  我利落地拆下电脑机壳,煞有介事地假装检查内部的线路,还故意用手去摸电脑内最脏的部分,再借由擦汗的动作让那些灰尘爬满我整张脸。
  反正我本来就不帅,整张脸脏兮兮的说不定还好看一点。
  五分钟后,我扯下了几条并没有接在任何装置上的电源线,因为要是我就这样把机壳关上,那就一点说服力都没有。就像病患进行完手术,醒来却发现医生没有割除任何患病部位,就一定会怀疑医生先前的判断,所以即使真的判断错误,医生也会把无用的盲肠割下来,让病人觉得这医生真的有在做事。修电脑和开刀的道理是一样的。
  “好了,就是这几条电源线在作怪,拆掉之后应该就没问题了,呼!”我把机壳装回去,按下开机键之后,电脑果然开始正常运作。
  “哇!你真的好厉害喔!真是谢谢你啊!要是没办法开机的话,我就没办法工作呢!
  “哪里!小事情。”我假装不知道她的工作内容问道,“咦!你跟我一样是在家工作的吗?”
  Vivian脸色一变,连忙说:“喔!没有啦!我是一间公司的小职员啦!”
  接着,Vivian不断向我道谢,虽然不是第一次听到称赞,但这么飘飘然的感觉,我还是第一次尝到,又再稍微聊了一下,我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发现我好像——爱上Vivian了。
  这就是爱情吗?为什么来得这么突然?我曾经听说过爱上一个人可以是因为对方的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动作、一个微笑,爱就是这么无法解释的东西。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我在床上不断翻滚着,双手用力搓揉自己的头发,我想借由这个动作让思绪清楚一点,但思绪却跟我的头发一样越弄越乱。
  今天是上班日,我从对讲机的镜头确定Vivian已经走出大楼去上班后,连忙远端连线到她的电脑。
  骇客最怕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那台电脑没插网路线,另一种则是根本没开机,我刚刚在Vivian的电脑上做了一点手脚,只要我透过数据机送个讯号到她的电脑,她的电脑就会自动开启,我不禁对自己的“才能”感到非常骄傲。   以前我连到她电脑,就只是为了看她的“内衣秀”,从来没有想要了解她,但这次,我打算彻底知道有关她的一切。
  这点从个人电脑内可以轻易得知——因为每个人的电脑里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为了确定Vivian不会半路折回来,我还将她的视频装置给打开。
  没想到画面才刚传送到我的屏幕,我就看到两个蒙面的男人在Vivian房内不知道在找什么,看样子像在行窃。
  “啊!有小偷!”我大叫了一声从位子上弹了起来,幸好我除了迷动漫之外,还很爱看棒球,床边就摆了一支球棒,我握住棒子的尾端,出了门,踮起脚尖往楼下走去。
  Vivian的家门是半掩上的,证明了里面的确有人,我鼓起勇气将球棒像剑道的招式般高举过头冲了进去。
  “啊!杀──杀──杀──”我挥舞球棒一阵乱打,球棒打中那两个蒙面男子时,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强烈的震动透过球棒传到我的手上,这跟球棒击中球的感觉完全不同。
  “唉呦!别打啊!别打啊!投降了!”
  两名男子的动作非常扭捏,而且声音我好像有听过。
  过了几秒,我的大脑将这两个家伙的声音和我不想再监看下去的画面连接在一起,我大叫一声说道:“你们是住在我隔壁的大学生对吧!”
  “别打了!是我们没错,放过我们吧!”
  两名大学生摘下了头套,我认得比较man的那个叫做Peter,比较娘的叫John。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我依旧高举着球棒,生怕他们两个会偷袭我,一点都不敢大意。
  “当然是偷东西啊!不然还能干吗?”Peter接着解释说他们两个因为出柜,在学校被歧视,就连在打工的地方也不被接受,付不起房租,只好偷窃。
  “你们没钱可以跟我说啊,干吗要来偷Vivian的家?”其实我对同性恋没什么意见,而且就我平时的观察,他们两个倒是不讨人厌。
  “真的吗?太好了,小武哥你真是好人!”
  John冲过来抱住了我的大腿,我很想把他甩开,但是这样好像不太礼貌,只好任凭他在我大腿旁用脸颊磨蹭。
  “对了,你们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这可是我的大忌啊!为什么他们会知道?
  “前几个礼拜有一封信投错信箱投到了我们这里,但地址却是隔壁,上面就写着金……”
  Peter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我挥手打断,我非常不想听到别人在我面前叫我的名字。
  我朝他们两人看去,他们对我这么“特别”的名字好像没什么怪异的反应,不错!不错!我对他们两个越来越有好感了,说不定可以和他们交个朋友。
  “我们先离开这里吧!不然让人家看见就不太好了。”我嘱咐他们把房间里的东西归位。
  我们三人来到了他们的住处,他们的套房的确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一块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买的披萨摆在桌上,泡面的调味料煮成汤也算是一餐,看来我在他们的存款尾数加个0也无济于事吧!
  ——十元变成一百元,能买的东西也不多。
  我摇摇头将口袋里的钞票都给了他们,他们还挺硬气的,说等赚了钱,一定还给我。
  Peter还问我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Vivian的家,我只好找个理由搪塞过去。
  “小武哥,你该不会是……喜欢Vivian姐吧!嘻嘻嘻!”John说道。
  讲话就讲话,尾音干吗来个古代丫鬟专用的“嘻嘻嘻”?我心里虽然这样想,但却没有说出口,不过他们从我尴尬的表情,更加确定了我喜欢Vivian。
  “小武哥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要是有什么用得着我们的地方,小武哥尽管开口。”Peter拍着胸口说道。
  “谢啦!”我还真不知道这两个活宝能够帮上我什么忙,不过我还是向他们道谢,接着回到自己的住处继续探索Vivian电脑内的秘密。
  中午,我一点饥饿的感觉都没有,因为这些秘密喂饱了我的偷窥欲,进而让我有数位般的饱足感。
  从Vivian的MSN历史纪录中,我发现有一位叫做小王的男子对她死缠烂打,他们好像是同事,小王无意间从视频女郎的网站发现Vivian晚上有在兼差,便要求Vivian付一笔封口费,不然他会在公司内大肆宣传。
  唉!这就是秘密被别人知道的下场,我这个“秘密集中营”最清楚不过了。
  我想用钱来帮Vivian摆脱这个噩梦,但我非常清楚小王那种贪得无厌的人只会越要越多。
  付了第一笔钱,就等于在地上掘出一个无底的钱坑,怎样都填不满的。
  对付小王那种人,只能用另一种方式。
  接下来的十分钟,我埋首准备“另一种方式”的解决方法,然后以匿名信的方式约小王出来见面,说要交付五十万的封口费给他,他如果真的敢现身——
  就算他倒霉吧!
  晚上七点,我来到约定的捷运站前,我依旧背着很醒目的大包包,没几分钟后,一名长相斯文、留着利落短发的男子来到了我身边。
  “请问你是阿南吗?”那名男子问我。
  “嗯!我是Vivian的男朋友。”我点点头。
  我非常喜欢现在假扮的新身份──卧底陈仲南,所以我在写给小王的信中自称阿南,眼前这名男子应该就是小王没错。
  我将大包包放在地上,然后从某个内袋中拿出一沓用牛皮纸袋包好的钱交给小王。
  “拿了钱就别再骚扰Vivian了。”
  说完我转身就走,因为我不想看到小王数钞票的恶心模样。
  我刚回到家,就看到Vivian居然在门口等我,这是我多么憧憬的一幕啊!
  女主人在家门等着男主人回家,一声温柔的“你回来啦”,就能让我卸下一日的疲惫,屋内传来阵阵菜香,两人一起共度美好的夜晚,啧啧啧!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达成。
  “你回来啦!”Vivian的语气非常冷冰,把我刚刚幻想的美梦完全冰封。   “呃……是啊!”
  “你什么意思?有钱了不起吗?小王刚刚打电话给我,他说我男朋友真凯子呀,随随便便就拿五十万给他,我有叫你帮我出钱吗?我当视频女郎你以为我愿意吗?我原本没想到是你,但是听他的形容,全世界有那样长相和打扮的绝对是你没错。”
  Vivian说着说着就哭了出来,可见她一定有别人难以体会的苦衷,我只好柔声说道:“我只是想帮你。”
  “我的事不用你管!”
  Vivian跑过了我身边,我感到全身的血液都在这擦身的一瞬间凝固了。
  身后传来窃窃私语的声音,我回过头去,对面的门露出两个脑袋。
  是Peter和John。
  “小武哥你不要难过,我们会好好安慰你的。”John的眼眶都泛泪了,但我真的不想被他们好好“安慰”。
  “我没关系的,你们……”我话没说完,脑海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于是向前走了几步和两人商量一件事情。
  他们两人一开始面有难色,但最后还是非常义气地答应了。
  我回到房里,十指不断在键盘上跃动,现在是晚上八点多,Vivian每晚九点都会打开视频供那些好色客欣赏,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快点!快点!”我在键盘上敲下Enter键,键盘的声响仿佛篮球比赛的压哨球,在最后一刻球脱手而出,幸好来得及。
  电脑屏幕中出现一双穿着丝袜的腿,视窗右边显示的则是付费欣赏的客人,但只能看得到他们的匿称。
  每个匿称都非常恶心,这些人就是传说中“说得是天下无敌、做起来却无能为力”的人,我真想把他们一个个从网路后面拖出来,让大家看看他们的嘴脸。
  摄影机只拍到模特儿的腰部以下,这画面就够煽情的了,煽情的音乐加上撩人的舞姿,我猜想那些好色的客人都在电脑前面流口水吧!
  模特儿脱下了丝袜,接着是内裤,客人们都停止了打字,因为双眼应该都贴在电脑屏幕前面没空打字了吧!
  “靠!”
  模特儿的内裤脱下之后,他身边又跑出一个光溜溜的男体,两名戴着假发的模特儿开始做出令人终生难忘的动作,线上的观众人数开始往下掉,原本几百位会员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还在线,我想他们应该都晕死在电脑前了吧!
  这次的计划大胜利,我站起身子对着屋内的各个角落比出胜利手势,这样Vivian就不用再当视频女郎了吧!
  我利用我的骇客能力把Vivian的视频转到了PJ二人组的电脑,两名戴着假发的模特儿就是他们,真是辛苦了!
  正当我洋洋得意之时,我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小王,那时为了与他碰面,我有把手机号码留给他。
  我接起手机,电话那头传来令人厌恶的声音。
  “阿南先生,我后来想想,五十万真的不太够呢!以Vivian的姿色,再多拿个几十万都……”
  我没等小王说完,便开门见山说道:“不用多说了,我给你五百万,老地方见。”
  结束通话后我将手机往床上重重一丢,我就说这种人不会这么简单就打发掉,还好我早有准备。
  我出了门先到楼上按电铃,经过一番交涉后,我徒步走到捷运站附近,小王已经等在那里了,我想他现在眼里看出去的所有东西都变成“$”的符号了吧!
  小王见我没有背大包包出来,微感错愕又马上堆起笑脸,他大概以为我将写着五百万金额的支票放在口袋里,所以没有带包包吧!
  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
  “阿南哥真是有钱人啊!我保证,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骚扰你们,嘿嘿嘿!”
  小王的嘴脸让我觉得比Peter和John的爱抚还恶心,PJ二人组至少是为了义气而战,而小王满脑子则是钱,高下立分。
  我没回答小王的话,只用手指着小王向旁边说道:“就是他,尽情发泄吧!”
  一旁的草丛堆中冲出一名中年妇女,她像是练过极高深的武功般抡起棒球大小的拳头,直接往小王的脸打去。
  接着中年妇女抓起小王的臂膀来个过肩摔,小王触地的震撼声响让我不禁也感到疼痛,他的骨头大概断了好几根吧!
  中年妇女这一下也让我明白,原来从天花板传来的“咚咚”声,就是过肩摔造成的。
  是的,眼前这位万夫莫敌的中年妇女就是住在我楼上、常常打小孩的甄小姐。
  我出门前特别去按了她家的电铃,她当时正在教训小孩,我对她说要是再继续摔小孩我就要报警。
  甄小姐脸色一沉,说她教小孩关我什么事。
  我先是对她晓以大义,然后动之以情说到Vivian的事情,摔无恶不作的坏蛋才是英雄,是谁听到“英雄”这两个字都会瞬间热血起来,于是甄小姐答应帮我教训小王,当然条件是我不会去报警。
  我不忍再看下去,于是吹着口哨漫步回到了家里。
  “叮咚!叮咚!叮咚!”急促的电铃声频率和早上类似,我心想该不会是Vivian吧!打开门之后发现还真的是她。
  “金城武,你到底有什么问题啊?”Vivian一见到我就破口大骂。
  等等,她怎么知道我的全名?我马上想到一定是PJ二人组泄的口风,说不定Vivian知道自己的视频被我给转移之后,认出了PJ两人,对他们兴师问罪,事情才会曝光。
  “我、我只是想……你不要再做那种工作了……我……”
  “你什么意思?”Vivian大吼道,“对!我贱!我下贱才会去做那种工作,你呢?有钱了不起吗?你懂我吗?”
  “我……我不懂……但是我喜欢你……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应该会包容她的职业、不计较她的过去,但是我……真的做不到,这是真心话。”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感性的话,没有交过女朋友的我,是不是在这一刻,将酝酿了二十几年的感情一次释放了?
  “你、你这个死宅,你喜欢我干什么?你只配喜欢电脑和网路,没有这两样东西你就会死!”   Vivian说完之后怒气冲冲地转身离开,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居然对着她的背影大吼。
  “你错了!”
  我转身进到屋内坐回椅子上,用三分钟的时间入侵电力公司的系统,在他们的伺服器上植入了一种超级病毒,这种病毒的毒性并不强,但它的优点是从我下指令的一个月内,所有供电设施完全停止运转,连我自己也无法解除。
  “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我按下了键盘,路灯“啪擦”熄灭的声音,像是拍恐怖片般由远而近,电脑屏幕黑了、室内黑了、整个城市都黑了,我的心却亮了。
  有人说杀死一个大学生最好的方法就是拔掉他的网路线,我现在的行为更狠,连电源线都拔了,不知道这样会杀死多少大学生呢?
  黑并不等于宁静,外面路上唯一的光源只剩下车辆的头灯,罢工的红绿灯造成大塞车,喇叭声不绝于耳。
  没有光害的世界变美了,天上的星星像是隔着纸张用铅笔描绘的钱币般透了出来。
  我爬上电脑桌,面向窗外想将这美妙的一刻拍下来上传到脸书,分享给认识与不认识的朋友,但按下快门之后才想到,不要说上传,就连手机都因为基地台没电而断讯了。
  我摇了摇头删除了那张照片,因为相机能留住的只是写实的画面,而无法留住此刻的感动,我用眼睛拍下这一幕,上传到我的心里,这样——就够了。
  我打开窗户对着外头大喊——
  “我,金城武,会用一个月的时间证明,我没有网路也活得下去,但是没有Vivian你……我每一刻都活得没有意义。”
  你听到了吗?我想你听到了吧!
  因为你,我才想起我多久没有透过声音对一个人说真心话,而不是靠打字。
  在这一刻,整座城市都停电了。
  我与你的世界,却有电了。
  我听到楼下的窗户传来一声让我很高兴的话,虽然那是一句骂人的话,但她却是笑着骂的——“白痴。”
  CHAPTER 5 未来行者
  “白痴。”
  楼下传来男子的吼声,接着又是一个女人骂了声“白痴”,男子吼些什么我根本不想听,因为从刚刚开始,室内像就是被倒满墨汁似的,只剩下一种颜色。
  黑。
  “停电了?”我抬头看着天花板的电灯,一片漆黑的室内,只剩下灯泡尚未完全熄灭前的视觉暂留。
  过了几秒后,整间屋子没有任何光源,就连视觉暂留也被巨大的黑给完全吞噬。
  我这间房子里没什么电器,没电视、没电脑、没冷气,就连冰箱的插头也没插上,所以电灯应该是这间屋子里面唯一会用到电的东西。
  在这资讯爆发的时代,几乎每个家庭至少都会有一台电脑,但我的书桌上空空的,完全没有这项见证时代的产品。
  因为在我的时代——根本没有电脑。
  住到这间屋子已经几个月了,我曾经幻想过,要是楼下刚好住了一名电脑骇客,他应该怎么样都骇不进我的电脑吧!
  因为我根本没有电脑啊!
  我曾经看过一篇报导,地球上有七十亿人口,扣除那些连吃都吃不饱更别提可以上网的人,其余几乎每个人,都能在网路上找到一些个人资料和照片。
  我叫傅屠龙,这是真名,但搜寻我的名字绝对找不到任何照片和资料,因为我根本不属于这时代。
  我来自未来。
  电脑的技术再精进,也无法找到五十年后的资料。
  停电了也好,这世界突然变得好安静,没了电灯发出的低频“嗡嗡”声、没了对面便利商店开门时的“叮咚”声、没了邻居在家唱KTV的歌声,停电了,我才知道电跟所有东西都有关联。
  马路上的喇叭声渐息,因为车主知道再怎么按喇叭,红绿灯的电源也不会马上恢复。
  每一件事情,都需要时间去适应的,就像骑车一定要戴安全帽这件事情,刚开始立法时,有不少的反对声浪,理由不外乎是“太热”、“会破坏发型”、“忘了拿掉就很像去抢银行”……
  但严格执法之后,人们在骑车时戴上安全帽已经是一种习惯性的制约,背后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怕被警察抓,还因为——安全。
  停电了也好,这样“他们”就追不到我了吧!
  现代的人类啊!你们真的要去习惯没电的生活,因为在我出生的那个未来——
  根本没有电。
  我摸黑拿起外套往门外走去,电梯随着停电也停止运作了,我跟着楼梯的紧急照明设备,慢慢走到一楼。
  现在时间接近凌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复电,但在这有太阳的时代,没有光源的时间顶多只有十二个小时,白天和黑夜真的像未来教科书上说的不断交替,我虽然来到这里几个月了,但我还是习惯未来的——永夜。
  没有路灯照射的街头显得特别冷清,唯一的光源只剩下天空中那抹随时会被乌云遮蔽的月光。
  我闭着眼睛行走,耳边听到了其他人的脚步声。
  “哒──哒──哒──”
  是平缓的,就意味着我不需要逃跑。
  因为那些家伙,猎杀我的速度比跑车还快,产生的脚步声会绵密到变成一长串的连音。
  追杀我的也是从未来穿越时空到现代的人。
  说他们是人,好像怪怪的,因为他们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怪物。和那些不用耗费太多脑力的好莱坞科幻片一样,他们被创造出来之后,就不断屠杀人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想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杀人类吧!真的要解释的话,只能说是我们人类拍的电影,不小心被他们看到了。
  那些每天在想一些奇奇怪怪剧情的导演、制片、小说家、编剧,应该都要负上最大的责任,因为他们拍完电影后,通常都没解释外星人、人造人或是怪物为什么要屠杀人类。
  在我那个时代的幸存人类,称那些怪物为——怀特。
  因为他们全身都是白色的。
  我之所以会闭着眼睛走路,则是因为“深海鱼”。   生长在湖泊或是浅水域的鱼,因为较靠近太阳,水面阻挡光源的因素较低,因此可以看到红、蓝、绿的色彩。
  但随着海的深度越深,光源越无法渗透海面,生活在越底层的鱼,对光源就越没有反应,久而久之,它们的视觉就会退化,因为在一片漆黑中,视觉是多余的。
  未来的世界里,幸存者都活在地底之下,地面上的世界已经被怀特完全占领,因此人类根本不需要视觉,开始用其他感官来取代视觉,例如听觉、触觉。
  几名科学家在将我送到这个时代前,特别动手术恢复我的视觉,还让我到地面生活了好几天,过着不断躲避怀特追杀的日子,目的就是让我尽快适应有光源的世界,只要我能在地面世界存活,我就有能力回到过去处理这次任务。
  我要改变历史,不让那些怀特在未来出现。
  让怀特诞生的源头,史学家指向一本科幻小说,小说里提到怀特的雏形,让许多那位作者的支持者开始相信、也开始研究怀特,我这次的任务就是要猎杀写出那本小说的作者。
  他在这时代还未将那部作品完成,只要我能成功杀了他,就不会有那部作品,没有那部作品,说不定怀特就会消失了。
  这是个时空上的因果问题。
  没有鸡,就不会有蛋。
  我在搭乘时光机之前做过功课,知道那本对未来影响甚巨的作品会在“范达斯马”出版社出版,我想趁着停电的时候去那间出版社看看。
  停电,是个很好的潜入时机。
  不过我可能要先甩掉身后两个怀特。
  “哒哒哒──”
  急促的脚步声从后方传来,圆形的光影在我身旁乱窜,我的猜测果然没错,看来穿越时空的不只有我,那些讨厌又难缠的怀特也跟来了。
  我轻巧地闪身到一旁的垃圾堆里,三个手持手电筒的怀特从我身边跑了过去。
  “可恶!刚刚明明有看到他的身影,怎么一溜烟就不见了?”
  一名怀特一边奔跑,一边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道。
  我之所以一定要在夜间行动,是因为在晚上,尤其像是现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停电夜晚,我才有优势。
  我如果在白天现身,就等于送死。
  我走进一间便利商店,店内因为停电,只剩下紧急备用电源,而那些电力主要是让冷冻柜能顺利运转,因此店内也只剩下微弱的光源。
  “先生,不好意思,因为停电我们暂时无法营业喔!”店员说道。
  “没关系,我没有要买东西。”
  我说着从架上拿了一本范达斯马出版社出版的杂志走到柜台前,迫不及待拆开封膜翻到最后一页,靠柜台后方的备用电源查看到一串地址,然后指着这个联络地址问店员:“请问这个地址要怎么去?”
  “嗯?我看看。”店员将头凑近说道,“喔!这间出版社离这里不远,出去之后左手边有一栋商业大楼,走大约十分钟就会到,他们公司招牌还算明显,我正好去过那栋大楼,一楼的警卫很机车。”
  “嗯!谢谢!”
  我说完之后将杂志丢在柜台上转身离开。
  “哎!哎!先生,你把杂志封膜撕开了,就要买下来啊!”
  我停下脚步,稍微回过头说道:“那我把你的脑袋撕开,是不是就可以把你买下来?”
  “哈?”
  “告诉你,未来人不是那么好惹的,你想继续活到2062年,就自己乖乖把封膜黏回去。”
  我说完后穿过了敞开不动的电动门离开,隐约听到店员兀自在那边呢喃着“未来人”这三个字,看来现代人对未来人还是很敬畏的,哼哼!
  我循着店员所指的路来到那栋大楼前,我隔着电动玻璃门,看着一楼大厅挂着各楼层的公司名称,大楼一共十四层,但却没有一层楼的公司名称叫做“范达斯马”,这是怎么一回事?
  一道手电筒发出的光源打在我的脸上,里面的人似乎发现了我的踪迹,接着是跑步声和晃动的光源来到我面前。
  “喂!你是干什么的?我们这里下班时间不开放,走开走开!”
  说话的是一名警卫,他的脸上带着伤,牙齿似乎断了好几颗,警卫用非常讨人厌的嘴脸想赶我走,这让我想起店员说的话——非常机车的警卫,嗯!应该是这里没错吧!
  “请问……”
  我的话还没说完,那名警卫就打断我说道:“问你妈啦!”
  “我妈已经过世了,在……十年前,也就是2052年。”
  “关我屁事啊!你妈……嗯?2052年?神经病。”警卫一把把我推出了门外,然后锁上了电动门。
  还剩下几小时就天亮了,天亮对我来说就像是吸血鬼晒到太阳一样可怕,我绝对不能让自己暴露在阳光下,因为怀特会很容易发现我。
  我一定要在这短短几小时内,问出范达斯马出版社是不是在这栋大楼内,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潜入办公室。
  而我唯一能问的人,看来就只有那个很机车的警卫了。
  要用什么方法逼问出来呢?我在人行道上来回踱步。
  “现代人最怕的是什么?”我开始借由自问自答来想出办法。
  “怕死?不对!每个时代的人都怕死。”
  “怕怀特?不对!那是我在怕的,警卫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怀特。”
  “那我为什么会怕怀特?因为怀特要杀我。那怀特为什么要杀我?因为我知道得太多,他们怕我改变历史之后会将所有的怀特消灭。嗯?所以怀特也怕我?”
  我第一次整理出这个结论,原来我和怀特是互相牵制的,这也让我想到,我可怕的地方就是——知道得太多。
  我该怎么好好利用这点,让那名警卫能够顺从我呢?
  我将背靠在大楼外墙,看着没有电力就宛若一座死城的城市。
  好像没有了电力,人们就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似的。
  真是可笑,人类已经有万年历史,但电力从发明到现在,也不过两百年的时间。两百年前的人类不知道什么是电力,五十年后的世界也没有电可使用,这些没电可用的时代,人们还不是活得好好的,现代人真的是太脆弱了。   “嗯!我如果没记错的话……”我用手摸着下巴努力回想道,“这次的全城大停电,教科书好像有提到,整整停了三十天,不但造成交通大乱,连全球的金融市场也被打乱,股市停止交易三十天,这场浩劫比得上1999年那场大地震,影响层面甚至更广。”
  大地震?
  “对了!教课书好像有提到,这场三十天的停电浩劫,夹杂着一次强烈地震,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因为是在停电期间,让民众非常恐慌。”
  那次地震是什么时候啊,什么时候咧?
  “嘶──”
  我用双手搓着两边太阳穴,努力回想教科书上提到的短短一行字。
  在未来,人类为了躲避怀特的猎杀,都住到了地底下,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教育并不普及,我也只上过几堂“生活技能”和“全球历史”的课程。
  生活技能教的当然就是如何在无比恶劣的环境下,既要躲避怀特,也要找到可利用的资源活下去,因此这门课是每个人的必修课程。
  至于全球历史,纯粹就是我的兴趣了,我常黏着经历过电力时代的耆老问东问西,虽然每位讲述的历史都不尽相同,但我却十分向往这个没怀特的时代,因此科学家好不容易发明时光机器后,我才会自告奋勇承担这项任务。
  “不管地震是什么时候了,跟他赌了。”我往胸口捶了一下,再度转身走到电动玻璃门前,用指节敲着玻璃。
  圆柱形的光源又朝我射来,早有准备的我这次不觉得刺眼,反而还能睁大眼睛看着那些被灯光照射后变得非常明显的尘埃。
  那名机车警卫走了过来,用非常不高兴的口吻说道:“又是你?你到底有什么问题啊?现在停电不会有监视器、不会有电话响,就不能让我好好睡个觉吗?”
  我并没有说话,而是将双手“砰”的一声贴在玻璃上,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警卫吓了一跳。
  我不是故意要吓他,但这还不是最恐怖的,因为接下来我翻起白眼大叫着,不用照镜子都知道我现在这副模样简直跟鬼没什么两样。
  “啊──啊啊啊啊啊──”
  “神、神经病啊你!”警卫骂了一声,向后退了几步突然跌坐在地上。
  ——我赌对了。
  我感觉到自己脚下的世界不断起伏着,停放在路边的车子因为地面剧烈的晃动,警报器不停地响着,门窗摇晃造成的“吱嘎”声,就像灾难电影才有的特殊音效。
  地震了。
  真的地震了。
  地震发生的时间点正好在我发怒的时候,分秒不差,我真是太幸运了。
  随着摇晃程度略减,我也逐渐压低我的音量,约莫过了一分钟,这世界又恢复了平静,我则是做出一副很累的表情,闭上双眼,跪在地上。
  “这、这……这这这——”
  警卫惊骇到说不出话来,我甚至可以从他声音的抖震感觉到那场地震还在他体内爆发。
  我适时地睁开双眼,站起身子,以非常冷酷的眼神看着警卫说道:“还不快开门。”
  “是!是是是!”
  警卫挣扎着爬起身子,连忙将玻璃门的手动装置解除,我瞥见他的裤裆到裤脚湿湿的,看来我的策略奏效了,我故意让他觉得这场地震是因为我的怒吼引起的,这就是“早知道”的好处。
  先知就是神。
  “你、你你你真的是……人吗?”警卫结巴问道。
  我缓缓摇摇头,其实我没有说谎,只是少了几个字,我不是“这时代的”人。
  “那你、那你一定是……”警卫颤抖着双肩接着说道,“鬼吧!”
  “嗯?”我皱了皱眉头看着警卫,喝道,“大胆!我是神,还不快跪下。”
  我靠怒气引发地震的“神力”余威尚在,警卫听到我这么说,连忙跪在地上请我息怒。
  我装模作样地将手掌按在警卫的头上说道:“告诉我,这栋大楼是不是有一间出版社叫做‘范达斯马’?”
  “范达斯马?嗯!对对对!那是一间出版社,在十楼。”
  警卫应该是害怕我的手掌一用力,他的脑袋就会像一颗被捏爆的橘子般爆开来,于是非常快速地答道。
  “但是楼层介绍怎么没有这间公司?”
  “是这样的,这间公司的员工非常少,不久前他们的员工出了一点意外,老板和编辑一下子死了两位,所以剩下的员工打算把公司收掉了。”
  “意外,什么样的意外?”
  “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坠楼和枪杀吧!反正都是很离奇的死亡。”



  很离奇啊?难道说……
  不可能,绝对不会是怀特干的,照理说怀特应该要尽全力保护这间公司的员工和那名写出改变历史著作的作家才对。
  我知道问不出什么东西了,不过这名警卫倒是可以好好利用,于是我随口问了一下他的背景资料,打算让他当我白天的——替身。
  “天亮之后,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总之你要尽快联络到范达斯马出版社的人,我要跟他见面。”我继续说道,“你住哪里?我暂时住在你家。”
  “我……我就住在警卫室后面的小房间……”警卫用手上的手电筒指着他的身后。
  “嗯!就住在这栋楼啊!那太好了。”
  我穿过警卫室进到一个小房间里,警卫跟在我后面,他像是萤火虫般拿着手电筒帮我照亮房内。
  房内的摆设很简单,但也很乱,一张床摆在墙边,上面全是没洗的衣服,恶臭味让我想起那段在地下道躲避怀特的日子。
  “不好意思,神、神大人,我这里有点乱。”
  “没关系的。”我说完后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直到隔天早上。
  天亮了,但这城市还是很安静,没有上班时间该有的喧嚣,似乎人们都因为停电,连生命也停摆了。
  我坐在床上,看到门外的警卫坐在位子上睡着了。   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既然收了第一位“信徒”,总要记住对方的名字吧!于是我走到了他身边,看到他胸前别的名牌。
  马永邦。
  “阿邦,醒醒,该干活了。”我往椅脚轻轻踢了一下。
  “嗯?”马永邦睁开了眼睛看着周遭。
  我想他应该以为昨晚发生的事情是一场梦吧!因为当他的视线来到我脸上时,先是一愣,然后连忙摆出恭敬的神色。
  “啊!神大人早安,没想到神大人真的很神,连我叫阿邦都知道,我真的是太佩服了。”马永邦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拜倒在我脚边。
  我忍住笑意装模作样地说道:“我是神,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哇!神大人真是太厉害了!”
  “废话少说,你想到把那个出版社的员工找出来的办法了吗?”
  为了不让永邦有说“你是天神,应该没有什么难得倒你”的机会,我又补充了一句说道,“这是我给你的考验,你要是有办法把他找出来,我就让你上船,你知道的,世界末日快到了。”
  我故意说得好像世界即将毁灭,唯有我认可的人才可以搭上那艘现代的诺亚方舟避难。事实上,2012根本就不是世界末日,不然我早就消失了,根本不会在五十年后穿越时空回到这个年代来执行任务。
  永邦瞪大了眼睛说道:“好!好!好!我一定会完成神的试炼,怎样都要把那家伙找出来。”
  我们两人突然像是演默剧般无语对看了很久,没有神力的我,也知道他在想什么——和永邦认识不过短短几小时,我已经摸清楚他的个性,要他想办法根本是为难他了。
  好吧、好吧!这种要动脑的事情,还是让我来想吧!永邦还是好好当我白天的替身执行者就好。
  “我看这样吧!反正这三十天不会有电,要利用电脑网路找人是不可能的,看来我们只能借助别人的力量了。”
  “啊!天神大人,您的意思是说停电会停三十天?”
  我干咳一声说道:“我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但你千万别跟我要乐透号码,因为这是有代价的,如果你想握着中了头奖的彩券横死街头的话,就跟我要号码吧!”
  “呵呵……呃……”
  永邦听到最后脸色骤变。
  “我只要发挥神力,就能够很轻松地把那人找出来,但你知道的,什么事情都要付出代价,所以非到最后关头,我是不会轻易用神力的。”我接着说道,“我的方法其实很简单——”
  我附在他耳边把计划说完,他的表情依次是恍然大悟、皱眉、深思、扁嘴。
  执行找人计划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我先吩咐永邦白天的时候尽可能去大卖场把水和食物买齐,在当下,知道这场大停电会持续三十日的,除了那名骇客之外,就是我了吧!
  至于蜡烛,我也请他买了一些,虽然我已经习惯在黑夜中视物,但找人计划,会用到蜡烛。
  永邦看起来傻傻的,但处理这种琐事倒是很在行,接下来二十多天的生活起居,他都打理得很舒适,就连他的房间,他都整理得干干净净让给我住。
  随着停电的天数不断推移,永邦越把我当成无敌的天神看待。
  政府在停电到第七日时,终于在民众耐不住性子的情况下发布找到大停电的原因。
  和历史课本提到的一样,原因是电力设备被植入了很奇怪的病毒,三十日之后才会复电。
  当然这个答案又引来民众的炮轰,知道原因却无能为力,这不就跟未来世界的窘境一样?明知道怀特是人类创造的,但还是让怀特占领世界了,我不禁摇头苦笑,原来只是一再地历史重演罢了。
  知道跟解决是两回事。
  在停电到第二十九日时,我知道找人的计划可以开始执行了,于是吩咐永邦在今晚行动。
  火势像是有颜色的黑洞般把十楼内所有的东西给无情吞噬,从大楼的外观看来,不断从窗户蹿出的火苗就像莲花一样,其实还蛮美丽的,唯一不美丽的,就是往上升的黑烟。
  我和其他路人在对街围观。
  我躲藏在人群中,即使是白天,应该也可以不用担心怀特的追击吧!
  消防车因为全城停电的关系,在大楼烧了整整三十分钟之后才来,又因为楼层颇高,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将火势给完全扑灭。
  这场火警,当然是照着我的计划走的,火源就是那几根故意放置在易燃处的蜡烛。
  负责整栋楼层保安工作的永邦很适时地出现在警消面前,然后以生涩的口吻念着我教他的台词。
  “火势是从十楼蹿出的,十楼是一间出版社,我今天早上看到一名员工提着汽油桶,怒气冲冲地走上楼梯。”
  宾果!这就是我的方法,我找不到的人,交给警方去找,就一定能找到。
  说永邦笨,其实他还有一点小聪明,他还对警方说那间出版社原本只有三名员工,一个坠楼死了,另一个则是在警局被一名要犯开枪击毙,所以整间出版社只剩下一名员工。
  这是个很重要的线索,剩下一名员工,大大缩小了警察找人的范围,也缩小了我的。
  人群中,我发现了一名怀特的身影,那名怀特看起来和人类没有两样,但却掩盖不了他一身白的事实。
  我低下头推开人群往后走,还不时用眼角余光朝那名怀特看去,他并没有跟上来,看来我还没有被发现,但他会出现在这里,让我想到一个可怕的可能性。
  他是不是也在找那名作家?
  在未来,人类与怀特大战,地球因为双方的战争而几乎毁灭,人类只能躲在不见天日的地底,但占据地面的怀特也没有好过到哪里,因为人类在撤退至地底前——引爆了核弹。
  怀特是人类创造出来的生物,既不是人类,也不是像电影里面的机器人,他们和人类一样需要呼吸,但生命力、体能、速度……各种生存条件都强过人类好几倍。
  创造出怀特的科学家原本是要透过怀特这种生物来进行生命改造,因为这世界实在太过拥挤了。
  五十年后,因为科技的发达,世界人口有增无减,就连沙漠区都住满了人,在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况下,人类不断引发大小战争,科学家因此创造出怀特,想解决这个问题。   怀特之所以会被当作未来世界的“解答”,是因为怀特——不需要进食。
  据说科学家会创造出怀特,就是因为那位作家在这时代写了一部科幻小说,详细介绍了怀特这种生物,让未来的科学家们把那部作品当作是科技界的圣经。
  而那部小说的时空背景,就设定在五十年后,故事中描绘的场景,和未来世界如出一辙,我开始怀疑那位作家,是不是有预言未来的能力?
  至于穿越时空的我为什么不杀掉那些科学家就好?是因为问题完全出在那本小说上,不管哪个科学家看到那部著作,都会有改造世界的念头,所以科学家是杀不完的,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在那位作家还未完成那部作品前——
  干掉他。
  也因为人类和怀特的大战,让双方保留下来的历史资料都残缺不全,因此我和那些跟着穿越时空的怀特都不知道那名作家的背景资料,只知道那本书的书名叫——《神世界》。
  真讽刺啊!如果这世界真有神,那未来的人类为何会生活得像鬼一样?
  人类当然不会留下那本万恶根源的书,据说就连视那本著作为圣经的怀特也因为战乱,没有留下完整版的著作,只有一堆不完全的残稿。
  我和怀特都知道,想找到那个作家,就要先找到出版那部作品的出版社,我想这也是我会在这里看到怀特的原因。
  双方比的是谁先找到那名作家,不同的是,怀特会保护他,但我却是想杀了他。
  既然怀特也出手了,我也就顾不得白天会被怀特发现的危险,直往最近的警局走去。
  我在警局的门口等了将近半小时,负责这个案子的员警带回了一名男子,如果我没猜错,他就是那个被我和永邦诬赖的倒霉鬼吧!
  事情完全按照我事先写好的剧本在走,我们难以找到的人,透过警方,可是一下子就被揪出来了。
  我假借报案有物品遗失跟了进去,警局因为要先处理这起纵火案,要我先坐在一旁等候,于是我听到了警官对那名男子的问话。
  “王默林先生,有人指认你就是贵公司大楼的纵火者,我想请问你昨晚到今天早上人在哪里?”员警看着那名男子。
  “我……我都在家里啊!最近因为停电,我哪里都没有去啊!”
  “有证人吗?”
  “我一个人住,昨晚七点我回到家之后就没有再出门,不信的话你们可以调阅我家附近的监视器,我真的都没出门。”王默林皱着眉头说着。
  “全城大停电,所有的监视器也停摆了,这也意味着你可能就是在这期间提着汽油桶去到办公室,纵火把贵公司烧了。”警官接着说道,“我们调查过,贵出版社的老板意外坠楼,你当时和另一名同事也来过这里对吧!后来你的同事被要犯意外杀死,我们在调查你同事的资料时,在他的电脑档案中发现了他是犯罪组织的一员,这个组织的犯罪证据我们已经严密掌控了,所以我推测你回到办公室放火,是想把其他证据也毁掉,其实你也是犯罪组织的一员,对吧?”
  警官用非常犀利的眼神看着王默林。
  “我……我……什么犯罪集团?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我只知道被击毙的龙司平常很爱拍少女的裸体,他有时候会把一些图给我看,但这都是他做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啊!我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犯罪集团的成员啊!”
  “好!犯罪集团的案子等我有证据就办你。”警官用手拍着王默林的脸说道,“你为什么要纵火?”
  王默林一脸无奈地说道:“警官,我真的没有纵火,昨晚我一直都在家里啊!”
  两人跳针式的一直重复攻防,警官不断逼问王默林昨晚到今天早上在何处,有没有不在场证明,王默林则是不断喊冤。
  我知道该我上场了。
  “警官,打扰一下,请问你是在问今天早上商业大楼的那起火警吗?我来报案就是因为刚好目击了案发现场。”
  我的话完全吸引了警官和王默林的目光。
  “请问你是……”警官看着我。
  “我叫傅屠龙,我是来报案的。我昨晚到失火那栋大楼想找厂商洽公,但那家公司并没有营业,于是我待了一下子就先行回家。回到家之后我发现钱包不见了,回想了一下,也许是自己在一楼大厅登记会客资料的时候弄丢的。因为停电,电话都不通,于是我今天一大早只好亲自再跑一趟,但我到门口的时候,却看到大楼警卫提着汽油桶走上楼梯,之后就发生火灾了。”
  我的证词对王默林非常有利,只见他对着警官说:“你看!你看!明明就是那个警卫自己放的火,跟我无关啊!你要相信这个证人……这位傅先生说的话啊!”
  “你说的是真的吗?”警官侧过头,眯着眼睛看着我。
  “千真万确,我在失火前就到了现场,我并没有看到这个人。”我指着王默林。
  警官“嗯”了一声,转头吩咐手下将那名警卫带过来,几名员警应了一声后,立刻照办。
  阿邦没多久就被带来警局,警方原本很苦恼,因为停电的问题,监视器并没有录到任何影像。
  阿邦先前的供词一口咬定他看到王默林在现场,而王默林这边又有我这一名证人,要找出到底谁才是纵火犯,需要花上一些时间,因此承办员警的脸色非常难看。
  但全案却因为阿邦的一句话有了大逆转,也让警方省了一堆麻烦。
  “是我干的,是我放的火。”
  阿邦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不但没有任何应有悔意,反而还很雀跃,这让警方完全摸不着头绪。
  “你说……商业大楼的火……是你放的?”
  “嗯嗯!”阿邦点头如捣蒜说道,“对!是我放的,我还诬赖给这个倒霉鬼,嘻!”
  王默林听到阿邦亲口承认放火,松了一口气对警官说道:“喏!你也听到了,是他放的火,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警官使了个眼色,要手下将阿邦带到侦讯室里,然后要王默林在笔录上签个名就可以离开。
  我则是很适时地惊呼一声,然后从外套口袋中拿出一个皮包说道:“哎呀!原来我的皮包在这里啊!我真是糊涂啊!还以为掉在大楼了,不过也真亏我的皮包暂时失踪,才会亲眼目击纵火现场啊!”   王默林不断向我道谢,此次纵火案就在阿邦亲口承认之下结案,我则和王默林一同走出警察局。
  这里就是我整个计划中最厉害的地方,先是制造火警让警方找出王默林,再借由阿邦亲口承认犯案让案情大逆转,就可以让王默林欠我一个人情。
  而这个计划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让阿邦承认罪行。
  起初我将这个计划告诉他时,他皱着眉头问我为什么要他来扛罪,我只简单说这是“神的试炼”,然后我保证有办法把他救出来,他才同意执行我的计划。
  但对不起了,我是骗他的。阿邦能不能无罪释放,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我想出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要接近王默林,阿邦对我来说就像是一双免洗筷──可以用完就丢。
  “傅先生,真是谢谢你啊!若不是你刚好在现场,我就很难洗刷冤屈了。”王默林向我道谢。
  我客气地说了几声“只是刚好而已”,接着装作随意地问道:“对了!王先生你是范达斯马出版社的员工吗?”
  “嗯!是啊!怎么了?”
  “喔!是这样的,我的老板有意要经营出版业,我之所以会在那时间出现在大楼,就是因为我的老板先派我来了解一下贵公司的营运。如果政府没骗人,明天就会复电了,因此我们希望在明天直接找贵公司的人洽谈合作事宜。”
  在快要复电的时候来谈合作案,这才是一个大企业该有的态度,如果我和阿邦早几天放火,而我又凑巧出现在现场,那警方应该会朝蓄意纵火的方向侦办,没有人会相信有人会在大歇业时来谈合作案,说不定连我都会遭到波及。
  “请问你的老板是……”
  “他姓郭,集团旗下有很多间公司,他一直想拓展出版事业,最近看上了贵公司在业界不错的风评,想要与你们合作,当然未来不排除会直接并购贵公司。”我在历史课本有读过,这年代最有钱的大老板就姓郭,因此我搬出他的名号,想让王默林一步一步掉进我精心设计的陷阱里。
  “啊!是郭董吗?”王默林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接着说道,“可是我们老板已经过世了,整间公司只剩下我一个员工。”
  “没有关系,跟您谈合作也是一样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老板好像有一个儿子,公司的继承权应该落在他身上,我真的没有权力决定什么合作案。”王默林摇着手说道。
  “您谦虚了,我们老板有做过调查,他认为贵公司的出版作品会在市场上受到欢迎,全都是您的功劳,他还是您专栏的忠实读者呢!”
  “真的吗?”王默林脸现喜色说道,“郭董也看我的专栏啊?”
  “嗯嗯!所以其实郭董只是想和你合作,而不是想和范达斯马合作,我跟了郭董几年了,从没看过他那么器重一个人。”
  这碗迷汤灌下去,保证王默林飘飘欲仙。
  “那真的是太好了,我原先以为范达斯马铁定会关门,要是有郭董的奥援,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在出版业闯出一片天。”王默林说道,“不过我认为还是要先找到九叔的儿子,九叔就是这间公司的老板,他的儿子才有合法的继承权。”
  “找到?什么意思?”
  “据说九叔的儿子几个月前突然发疯,住进了精神病院,不过不久前他好像逃了出来,现在下落不明。”王默林一脸苦恼。
  “这样啊!”我假装思索了一会儿说道,“没关系,我们可以先就合作细节讨论,这段期间找得到那个精神病患最好,找不到的话,再照郭董的意思,我们可以新成立一间出版社,让你当合伙人。”
  “那真是太好了!”
  “那你可以跟我说一下贵公司最近究竟了发生什么事吗?”
  我先取得了王默林的信任,再慢慢套出这间出版社、甚至是那名该死的作家的资料,毕竟要谈合作,这些事情是不得不知道的,王默林完全没有起疑心,开始娓娓道来。
  他说出版社最近原本在企划一个偷拍员工撞鬼的实录,但一连串诡异的意外,让他觉得这世界上真的有鬼。
  这项计划中,他和老板九叔联合一位恐怖小说作家要一起整编辑龙司,那位作家想出了很多恐怖的点子,让他们觉得这项计划可行,但最后九叔意外坠楼身亡,龙司也被一名枪击要犯击毙。
  他和龙司在警局做笔录的时候,遇到了真正的作家,才知道上当受骗了——一直以来和他们接洽的并不是作家本人。
  整件事情最诡异的地方,是龙司在死前提到的一本小说残稿,那本残稿精准地预测着九叔和龙司的未来,连死亡方法都预测到了,但那本残稿,却不在他们的计划范围内,就像凭空出现似的。
  那份残稿默林已经在龙司的住处发现了,他将残稿从头到尾看过一遍,虽然没头没尾,但他发现是一部很有意思的作品,他甚至有想接着写下去的念头。
  默林说完后,我与他相约明天一同到范达斯马出版社走一趟,我表达了想要看看现场的意见。
  还在幻想能成为郭董合伙人的默林,没什么犹豫就答应了。
  至于为什么是明天,因为明天就复电了。
  另外我还请他约了那名作家见面,我指的当然是真的那位,如果我没猜错,那位作家应该就是写出对未来影响甚巨作品的始作俑者。我对默林说指名要见他的原因,是因为郭董也很欣赏他的文笔,未来想请他当出版社的台柱作家。
  默林说会去联络看看,他在警局的时候有向那名作家要了联络方式。
  告别了默林,我套上帽衫的帽子,专挑暗巷往阿邦的住处走去。阿邦现在被收押了,那里就成了我的新住处。
  为了躲避怀特的追杀,我必须常常更换住处,所以等见到那位作家后,我又要开始四处迁徙的生活。
  边走边想,我突然对那本残稿起了疑心,我在未来只从教科书上读过那部足以改变未来的作品的大纲,那段大纲的确有提到残稿精准预测别人的死亡,后面几章才提到怀特。
  以时间来算,现在那位作家应该还没完成那部作品,那那些残稿是怎么来的?难道是……
  我的背后冒出冷汗,一个疯狂的想法闪过我的脑海,那些残稿——   该不会是怀特带来的吧?
  我先做个假设,在未来,怀特所拥有的原稿在战乱中遗失了,只剩下残缺不全的稿件,怀特得知我方科学家创造出了时光机器,猜出我要回到过去干掉那名作家,于是派出几名带着残稿的精锐怀特,杀进我方基地,和我一起来到了过去。
  怀特的任务不只要保护那名作家,还带了残稿过来企图让那名作家早日完成那部作品,也只有在作品被完成的情况下,怀特才会诞生,也就是说,默林提到的那部神出鬼没的残稿,应该就是怀特的杰作。
  我必须对那些来到现代的怀特重新评估,看来他们早就展开了另外一个备案行动,若我真的杀了那名作家,只要有其他作家对那部残稿产生兴趣,那部作品被完成的几率还是很高。
  所以我猜测怀特打算找一个备胎,如果那名作家真的被我杀了,他们也不怕未来的历史被我改变,而那个备胎——我猜就是默林,也只有一样在恐怖作品出版社待过的他,才能够凭着残稿完成一部和怀特有关的作品。
  我要杀的人,看来已经增加到两个人了。
  这样也好,明天默林要是和那名作家一起现身,我就当场干掉他们。
  未来,掌握在我手里。
  想通了此点,我不禁露出久违的微笑。
  回到阿邦的住处,我几乎足不出户,幸好阿邦留下很多泡面。
  我不知道在床上昏睡了多久,直到门外的脚步声将我惊醒——怀特已经追过来了!
  幸亏我早就用杂物堆出了一个秘密通道,于是我从另一个出口成功地离开了这里。
  我相信我原本的住处一定也被怀特锁定了,现在我能去的地方不多,唯一安全的藏身处就只剩下——范达斯马出版社。
  我来到大楼,沿着楼梯跑上十楼,进到烧成焦黑一片的办公室里。
  整间办公室湿漉漉的,黑色的天花板不断有水滴落下来,积水已经到了脚踝,每跨出一步,那种湿冷的感觉都会让人感到不舒服,但对已经习惯住在地底下的我来说,这感觉就像是——回家。
  我想怀特应该不会找到这里来吧!养尊处优的他们根本不想进到这种潮湿阴暗的地方。
  我赌赢了,接下来的好几个小时,都没有见到任何一个怀特,于是我开始在这里布署杀人计划——等到王默林和那位作家一同出现时,我就是创造新历史的神。
  坦白说,我并没有杀过人,但在未来,为了活下去,我杀过不少动物,包括下水道的老鼠、没什么肉的野狗。
  地底下可没有稻谷或小麦这种东西,未来人过着史前人类茹毛饮血的生活,就算是生肉也得吃,而这一切就只是为了──活下去。
  杀了这两人之后,未来的历史会不会改变?人类会不会回到地面生活?怀特会不会就此消失?又或者会不会和科幻小说写的一样,我的行为只不过创造出了另一个平行时空?
  我完全不知道,但只要有活下去的理由,我就绝对不会放弃。
  未来世界并没有成文的法律,但每个人都知道共同的敌人是怀特而不是自己人,因此人类不会自相残杀。
  但我回到这时代的这几个月,电视上、报纸上每天都报导着哪里有凶杀案、遥远的何处有战乱。
  我不禁感到好笑,是不是人类在被逼到绝路才会想到要团结?未来的世界,生活退化了,但人心却进化了。
  杀人是有罪的吧?
  不管在这时代或未来都是一样。
  但我想活下去。
  我还要带着未来那生活在地底下的数千人一起活下去。
  这就是我的使命,也是宿命。
  所以杀人是必须的,我不断这样告诉我自己。
  我看了看室内环境,整间办公室因为灭火而被灌入了大量的水,惨状就像是这间办公室被单独抽了出来、浸在水里似的,而这也让我想到了杀人的方法。
  现代人那么依赖电力,就让那两个即将来送死的人被电死吧!
  如果我的记忆没错,电力在几小时后就会恢复,正好也是他们抵达的时间,虽然我的世界没有电,但我在教科书上学过,电遇到水就会是一个致命的武器,这里没有刀、没有枪,要杀人只能就地取材。
  门口传来踏着水的脚步声,我回过头,见到王默林拿着手电筒就站在门口。
  “傅先生!傅先生!”
  “我在这里。”
  “啊!太好了,我原本还在担心你约在这里见面只是随口说说而已。”王默林向我走了过来。
  我从他的语气听出些许担心和害怕,毕竟这间出版社的老板就是从这里跌下去,另一位同事也没有善终,这里还发生了火灾,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猜王默林根本就不想再踏进这里一步。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那位作家呢?”我发现只有王默林一个人上来。
  “啊!那位作家在楼下。”
  “楼下?为什么不上来?”
  “我们刚刚在楼下遇到一群人,他们先和那位作家说了几句话,然后要我一个人先上来。”
  “什么一群人?”我揪住王默林的衣领说道,“你说什么一群人?他们跟那位作家说了什么?他们……他们是什么颜色?”
  “颜色?”王默林见到我的反应,一脸惊恐地说道,“你说他们的颜色?我想应该是……白色吧!”
  “白色!”我一把将王默林甩到一边,飞快来到窗户边看着下方。
  “啪啪啪啪啪──”
  电力在这时候恢复了,办公室内的电灯一盏接着一盏亮起,远方还听到复电时所有设备错乱的警报声。
  路灯也亮起来了,我从十三楼往下看,只见到七八个人站在楼下往上看,视线和我正好对上了。
  那群人中,只有一个人不是白色的,他被其他人包夹在正中间,而其他那些白色的人——全是怀特。
  “可恶!”
  我怒吼了一声,没想到还是让怀特捷足先登找到那位作家,怎么办?我没办法杀那名作家了,而且我的行踪已经被那些怀特发现了。
  “啊!”   我背后传来一声惊呼,我回过头去,只见到王默林张大了嘴,眼睛直视着一张办公桌。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办公桌上摆着一张照片。
  照片中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不认识的老人,另一个则是——我。
  我?
  不可能,我不记得和这名老人合照过,他是谁我完全没有印象,而且在这时代我根本还没出生,这应该只是长得和我有点像的另一个人吧!
  “你、你你、你是……九叔的……儿子?”王默林惊恐地看着我。
  “九叔?你说照片中这个老人吗?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九叔……九叔就是这间出版社的老板……你、你……他有个儿子据说几个月前……无缘无故发疯了,被送进精神病院……但是后来逃了出来……你……你……你……”
  “精神病院?”我皱着眉头看着王默林,终于明白他会如此惊恐的原因了,原来他把我当成是九叔的儿子,于是我解释道,“你认错人了,我叫傅屠龙,来自未来,原本不应该告诉你那么多,但你的生命即将结束,知道再多也没用。”
  说完,我拉下稍早做好的机关,一桶水“哗啦”一声,从天花板倒了下来,将王默林从头到脚都淋湿了。
  “这……你这是干什么?”
  “送你一个礼物而已。”我朝他的胸口狠狠踢了一脚,他踉跄着朝后方的墙壁退去,等在他背后的,是我从电源插座拉出来的两条电线。
  “兹──兹兹──”
  全身湿透的王默林就像是一个导体回路,电流快速地流窜过他的全身,他的身上发出焦臭的味道和一阵白烟,地狱般的嘶吼声从他的喉咙挤压而出。
  “啊──啊啊啊──”
  “还剩下那个作家了。”我又转头朝楼下看去。
  王默林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量,先是倒地抽搐,接着整个人从地上弹了起来,直往我扑来。
  “王八蛋,给我滚开!”
  我被他扑倒在窗台边,上半身已经悬在窗外,他就像一只受了伤的野兽,狠狠压住我不放。
  “吼……吼……吼……”
  已经被电到体无完肤的他,此刻看起来非常恐怖,他的脸和我只有几厘米的距离,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从他脸孔传来的灼热感。
  “给、我、滚、开!”我用膝盖顶住他的腹部,想将他给踢到窗外,但他死命抓着我不放,让我非常难施力。
  “吼……要死……一起……吼吼……死吧!啊啊啊啊啊──”
  相当于已经死过一次的王默林,双手掐着我的脖子并且往下按,我们两个就像刚爬到最高处的云霄飞车,慢慢地滑出窗外,等待坠落。
  “不要啊!咳……”
  我挣扎着,但我从王默林的眼神中看到了满满的怒意,我明白他眼中的意思,他想拉着让他变成这副德性的我一起死。
  下一秒,我和他一起从窗台坠落,周遭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就连我自己的呼吸声我都听不见。
  我可以感觉到身体下方的空气不断被我贯穿,即使这些空气再坚硬十倍,也支撑不起我们两人下坠的重量。
  这到底是什么感觉?快要死掉的人都会有这种无力感吗?
  还没到地面吗?难道不只静音键,就连速度也被调慢了吗?
  还是说……这只是我在做梦?或是有奇迹?
  “砰!”
  就在我以为这不过是一场梦时,巨响和疼痛提醒我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的背重重摔在地面,王默林则是依旧压在我的身上,但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压在下面,我不是直接落地的。



  我的脑袋不自觉地垂向一旁,与地面平行、回转90°的画面中,我看到一块砸得稀巴烂的蛋糕和一只小鞋子。为什么会有一块蛋糕在我身边?我压到的究竟是什么?我已经无力多想了。
  视线离开那块诡异的蛋糕,再往上瞧,几个怀特对着我邪恶地笑了笑,而他们之中的一人,则是用双手捂住了嘴瞪大眼睛。
  那人就是改变历史的那位作家吧!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但我想应该也是最后一次了。
  我杀不死他,对不起,未来的人类们,我终究无法改变未来。
  “真可怜啊!跟他爸爸一样坠楼身亡。”
  这是我在这世上听到的最后一句话,说话的人是一名怀特。
  我闭上了眼睛,我真的没想到我会死在“过去”,如果知道我身世的人,或许会在我的墓碑上刻着很怪异的生出年和死亡年吧!
  2037~2012
  除了猛烈撞击地面的声音之外,还夹杂着因为过于震撼而导致路边汽车警报响起的声音,原来送我离开这世界的音乐,会是如此不协调的交响曲。
  “砰!”
  后记
  “钟先生这边请。”
  一名身穿白色服装的男子,带着另一名男子往长长的走廊走去。
  这是一间精神病院,穿白衣的男子是院方人员,他和这名姓钟的男子在几天前目睹了一场坠楼意外。
  坠楼身亡的两名男子中,其中一名是几个月前从这间精神病院逃出去的病患,他原本姓赵,但他被送进来之后,一直宣称自己叫傅屠龙,而且对自己以前的事情完全没有印象。
  “钟先生,这里就是赵先生住过的房间,他是趁着医护人员晚上睡觉的时候,从窗户逃出去的。”医护人员说道。
  姓钟的男子是一名作家,他自从目击那名男子坠楼身亡之后,心里就觉得有个故事随着他的一跳产生了关联,于是查了资料来到这间精神病院,想要了解那名男子的过往。
  钟先生踏进了那间房间,里面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请问可以开灯吗?”
  医护人员一脸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这间房间并没有任何电源,因为赵先生被安置在这里的那段时间,因为非常不喜欢电灯,把灯泡击碎,还把电线扯了下来,为了顾及赵先生的安全,院方便把这间房间的电源全部切断。”   “嗯!”钟先生点点头,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照明,他向屋内跨出一步,但脚下却传来水的回音,还有老鼠跑过的声音。
  “钟先生小心,屋内地上全都是水。”
  “水?为什么会这样?”
  “屋顶。”医护人员用手指着房间的屋顶说道,“屋顶破了洞,所以每次下雨的时候,屋内就会积水。”
  “为什么屋顶会破洞?”
  “这也是赵先生的杰作,他每天都会踩着椅子把屋顶给戳破,他说他是住在地底的人,总有一天会带领全人类重新回到地面上生活。”
  “真是个怪人。”钟先生笑了笑。
  “还有更怪的,他说他来自未来世界,穿越时空的目的是为了杀一名作家。”医护人员接着说道,“不过说也奇怪,他的父亲将他送来之后,我们做了很多实验,发现他对以前的事情完全没有印象,甚至通过了测谎。医生分析可能是人格分裂症,但谁说得准呢?说不定他真的是来自未来,恰巧附在赵先生身上也有可能啊!哈!”
  医护人员很明显只是把赵先生的话当作是个玩笑。
  “未来?嗯!”钟先生摸了摸下巴,点点头说道,“有可能。”
  “哈?哈哈哈!钟先生我跟你开玩笑的啦!世上怎么可能会有穿越时空这种事啦!”
  “现在是没有,但未来呢?说不定未来人真的发明了时光机器也说不定。”钟先生接着说道,“而且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巧合,你知道他的名字吧!我是说他自称的名字。”
  “傅屠龙啊,怎么了吗?”
  “傅屠龙,Futuro,在西班牙文中,正是‘未来’的意思。”钟先生笑了笑。
  “啊!”医护人员张大了嘴。
  “这是个不错的题材啊!一个来自未来的人想杀掉一名作家,虽然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但倒是可以尝试看看。”
  “钟先生您想写这个故事?他只是一个精神病患耶!自从他逃出去之后,我们好几位医护人员为了把他抓回来,真是累坏了,他什么地方都能躲,真不知道他为什么可以躲在非常潮湿阴暗的地方。”
  “医护人员追逐一个自称来自未来的精神病患,嗯嗯,这个好!”钟先生看了医护人员一眼说道,“你们都穿白色的衣裤,让你们在我的小说里面出现,总要给个响亮的名字,就叫……‘怀特’好了,然后让你们不用进食就能生存,把你们写得威一点如何?说不定故事完成后,不只可以荣登科幻小说排行榜,还能改变这个世界呢!”
  “哈?怀特?”
  “嗯!英文‘白色’的直译,white。”钟先生说完后走出了病房。
  身穿白衣的医护人员跟着出去,他转身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并且将这间病房牢牢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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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树静子:1938年生于东京,原名五十岚静子,就读庆应大学英文科,在学时曾用本名以《交错死》入选江户川乱步赏的候补,其后担任了三年日本电视台(NHK)节目《只有我知道》的剧本作家,也曾于1960年以笔名夏树忍在《宝石》发表了《玻璃的锁》。1963年结婚后改名为出光静子,从此搁笔而成为专职家庭主妇。  千里姐姐,很高兴收到你的邮件。听说家里下了晚霜,虽然已经是四月份,但那边应该还是很冷吧?山里的活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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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对手  回到家,已经是深夜。  方木轻手轻脚地开门,客厅里还亮着灯,紧闭的卧室门里毫无声息。方木看看鞋架,廖亚凡的鞋子还在。  她应该已经睡了吧。  整整一天,方木都留在分局的物证科,面对一桌子乱七八糟的物证冥思苦想。他试图去把握凶手站在水囊前的心态,却始终一无所获。  从凶手作案手段的缜密和冷静来看,他无疑是十分自信的。  一般情况下,犯罪人作案后都会尽快逃离现场,而他几乎是有条不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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