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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在北京报国寺举办的钱币交易会上,我看到了一张纸币,这是一张史料有记载,但始终未见踪迹的辽宁抗日义勇军第56路军,刘景文部队发行的“岫岩县财务局”流通券。
一、历史背景
刘景文,原为驻辽宁岫岩的警察27大队大队长,兼任安东、桓仁、本溪、庄河、岫岩等九县联防大队长。“九•一八”事变后,就任岫岩县公安局长和岫岩县治安维护会长。1932年3月1日,伪满洲国成立时,刘景文就任岫岩伪县长,兼公安局长,从此刘景文成为岫岩县的军政实权人物,为了加强统治,日寇派人对刘景文进行拉拢、监视,刘深感傀儡难当,同时各县义勇军风起云涌,人民对敌寇侵略义愤填膺,这都对刘景文抗日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刘景文决定起义前,一方面与日寇敷衍,另一方面积极进行准备,在扩军筹饷的同时,加强了与附近各部义勇军的联系,并接受东北民众救国会的委任,为56路军司令。1932年6月,刘景文接受唐聚五委任为第七方面军团长,兼56路军司令,该军后来成为辽南抗日的一支主要力量。
二、“岫岩县财务局”流通券实物
此券正面中上方红字是:“岫岩县财务局”,又有绿色字:“岫岩县金融救济会”,下方几何框内为一古楼阁,楼阁左、右两侧加印有红色“法价”、“大洋”,楼阁左上为“续字21015”,下为数字:“1”和英文“ONE DOLLAR”;左侧有“中华民国二十年十二月印”,同时有一红色大印章加印在年、月、日上,但已无法辨认;右侧上,有两个红色字,第一个字看不清楚,其后为“字21015”,下为“壹圓”两字,右侧为红色“法价大洋”,又有“现小洋流通券”。流通券(简称)上部两角是两个“壹”字,下两角是“1”字,整张纸币为白底,绿色印刷。背四框为红色几何图形,中椭圆形框内有小字红色说明文,但绝大部分无法辨认;小字上又加印绿色大字:“此券现由岫岩县财务局接收按法价大洋发行与本局前发之流通券有同等效力统由本局负责特此说明”。此流通券规格尺寸遗失无法再测。
三、考略
此流通券原冠以“岫岩县金融救济会”后又加盖“岫岩财务局”。岫岩县是56路军驻地,纸币正反两面多处加盖,据吴振强先生编著的《东北革命根据地钞票》载:“刘景文利用 伪县长之职,秘密印刷钞票。”以前因未见实物,只能臆想,而今实物就在面前,从纸币上的印制时间可以看出,刘是在公开印刷“岫岩金融救济会”券,而在举义旗后在原券上加盖“岫岩财务局”名称以区别前名称,原计价是小洋现为大洋就可以行使,极为方便快捷。
此流通券是通过岫岩县农务会长于瑞亭、商务会长王凤武,联系地方士坤董寅宾等人,建议发行,以解决财政之不足。“钞票是由财务局与‘山城玉石印局’签订合同印制的,流通券的版是由山城玉石印局的经理于喜洋去沈阳‘天德信文具店’买来的,石印局地址在‘八巴’胡同,共两台石印机。”①
1932年6月,刘景文接受辽宁民众自卫军总司令唐聚五任命,到9月15日正式举义旗至1933年11月东上坡战役,该券共通行14个月,流通地域只有岫岩、东沟、庄河三个县,纸币面值有: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共七种,发行总金额十七万元。这次发现是壹元,也只此一张,别的面值纸币期待能早日再现。
注释:
①《辽宁各地抗日义勇军印制、发行钞票的史况》,潘峻山,《中国钱币》1988年1期。
(责任编辑 于放)
一、历史背景
刘景文,原为驻辽宁岫岩的警察27大队大队长,兼任安东、桓仁、本溪、庄河、岫岩等九县联防大队长。“九•一八”事变后,就任岫岩县公安局长和岫岩县治安维护会长。1932年3月1日,伪满洲国成立时,刘景文就任岫岩伪县长,兼公安局长,从此刘景文成为岫岩县的军政实权人物,为了加强统治,日寇派人对刘景文进行拉拢、监视,刘深感傀儡难当,同时各县义勇军风起云涌,人民对敌寇侵略义愤填膺,这都对刘景文抗日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刘景文决定起义前,一方面与日寇敷衍,另一方面积极进行准备,在扩军筹饷的同时,加强了与附近各部义勇军的联系,并接受东北民众救国会的委任,为56路军司令。1932年6月,刘景文接受唐聚五委任为第七方面军团长,兼56路军司令,该军后来成为辽南抗日的一支主要力量。
二、“岫岩县财务局”流通券实物
此券正面中上方红字是:“岫岩县财务局”,又有绿色字:“岫岩县金融救济会”,下方几何框内为一古楼阁,楼阁左、右两侧加印有红色“法价”、“大洋”,楼阁左上为“续字21015”,下为数字:“1”和英文“ONE DOLLAR”;左侧有“中华民国二十年十二月印”,同时有一红色大印章加印在年、月、日上,但已无法辨认;右侧上,有两个红色字,第一个字看不清楚,其后为“字21015”,下为“壹圓”两字,右侧为红色“法价大洋”,又有“现小洋流通券”。流通券(简称)上部两角是两个“壹”字,下两角是“1”字,整张纸币为白底,绿色印刷。背四框为红色几何图形,中椭圆形框内有小字红色说明文,但绝大部分无法辨认;小字上又加印绿色大字:“此券现由岫岩县财务局接收按法价大洋发行与本局前发之流通券有同等效力统由本局负责特此说明”。此流通券规格尺寸遗失无法再测。
三、考略
此流通券原冠以“岫岩县金融救济会”后又加盖“岫岩财务局”。岫岩县是56路军驻地,纸币正反两面多处加盖,据吴振强先生编著的《东北革命根据地钞票》载:“刘景文利用 伪县长之职,秘密印刷钞票。”以前因未见实物,只能臆想,而今实物就在面前,从纸币上的印制时间可以看出,刘是在公开印刷“岫岩金融救济会”券,而在举义旗后在原券上加盖“岫岩财务局”名称以区别前名称,原计价是小洋现为大洋就可以行使,极为方便快捷。
此流通券是通过岫岩县农务会长于瑞亭、商务会长王凤武,联系地方士坤董寅宾等人,建议发行,以解决财政之不足。“钞票是由财务局与‘山城玉石印局’签订合同印制的,流通券的版是由山城玉石印局的经理于喜洋去沈阳‘天德信文具店’买来的,石印局地址在‘八巴’胡同,共两台石印机。”①
1932年6月,刘景文接受辽宁民众自卫军总司令唐聚五任命,到9月15日正式举义旗至1933年11月东上坡战役,该券共通行14个月,流通地域只有岫岩、东沟、庄河三个县,纸币面值有: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共七种,发行总金额十七万元。这次发现是壹元,也只此一张,别的面值纸币期待能早日再现。
注释:
①《辽宁各地抗日义勇军印制、发行钞票的史况》,潘峻山,《中国钱币》1988年1期。
(责任编辑 于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