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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向南京市政府捐赠10亿元重建大报恩寺,很像是带着商业和政府公关目的的“政治献金”。在中国式政商关系中,以慈善面貌出现的“政治献金”实现了从私人关系到组织关系的跨越,是值得提倡的积极之举。
2010年11月,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向金陵大报恩寺重建工程捐赠10亿元人民币,成为迄今为止中华慈善史上最大数额的单笔个人捐赠。
可以接受的商业目的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是中国人对慈善事业的理解。按照这种传统观念,慈善和商业是一对天生矛盾体——前者不求回报,后者却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两者泾渭分明。
其实在西方,慈善事业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理念和框架。他们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是股东回报,纳税,解决就业,遵守法律;第三个是企业公民理论,如果不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情愿放弃企业;而中间层面就是战略慈善,是对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利益的广角审视,让慈善与企业的声誉、品牌、营销有更好的关联。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认为:成功的慈善事业、关联型营销活动能够帮助企业将慈善捐助和商业利益联系在一起,相得益彰。
在中国,更多人在重新思考和定义慈善与商业的关系。著名学者茅于轼说过,慈善事业也可以商业化,社会责任投资可以让慈善和商业不再水火不相容,因为社会责任投资是以慈善为目的的一种商业行为。全国工商联鼓励把慈善当成一种投资行为,一种商业行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对那个帮助者有意义。
在慈善商业时代,其实二者完全可以融为一体。只有将慈善事业置身于成熟的商业运作之中,才能创造出真正辉煌的慈善业绩。凡是那些慈悲为怀、乐善好施的商人,都为全社会所敬重,他们的企业必然会受到消费者的关爱,口碑其实就是最大的利润。
作为万达董事长的王健林,捐款背后到底有没有商业目的?若说一点没有,相信也是不可能的。在商言商,作为商人,这个举动必然会为自己带来不少好处,如慈善家的形象、企业美誉度、产品知名度等。如果说这就是王健林巨资捐款的商业目的,相信民众是可以接受的。
类似“政治献金”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王健林的10亿元捐款算不上真正的慈善捐赠。因为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第十一条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也就是说,政府不受赠是原则,受赠是例外。
很显然,南京市政府接受王健林这笔10亿元捐款用于修建大报恩寺,不属于我国法律许可政府接受捐赠的范围。因此,尽管王健林董事长有这个善心,大报恩寺的确需要重建,宗教文化需要传承,但南京市政府不是法定受赠主体,无权接收这笔捐赠,需要另外委托一个相关的基金来管理、支配这笔捐款。
其实,王健林的捐赠行为更类似于国外的“政治献金”。所谓“政治献金”,是指对于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无偿提供的动产、不动产、不相当对价给付、债务免除或其他经济利益。为了防止“金权政治”,各国的立法对政治献金的提供者也进行了适当限制,如美国的《联邦选举竞选法》、德国的《政党法》、日本的《政治资金限制法》、韩国的《政治资金法》以及新加坡的《政治捐赠法》,等等。
多年以来,大连万达集团与南京市政府已经进行了密切的双赢合作。早在2002年10月,大连万达投入巨资建成南京新街口万达广场;2008年4月又投入巨资建设位于河西的南京万达广场。万达集团还先后开发万达江南明珠、紫金明珠、万达华府等在南京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商业地产。
“投桃”焉能不“报李”?此次重建大报恩寺,一直是南京市政府想做的一件事,苦于资金不足,一直在拖延中等待时机。王健林捐赠10亿元,也算是为当地政府排忧解难,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事件,为南京市的发展建设和我国的宗教事业发展做了一件大好事。
在中国,“政治献金”并没有浮出水面,类似的行为更多地以慈善捐赠的面目出现。王健林的10亿元慈善捐助没有和“政治献金”明确区分开,这是一种遗憾。
跨向新型政商关系
如果王健林的捐赠是一种“政治献金”,只要是规范的,也算是新型政商关系的体现——从行贿受贿到以慈善面貌出现的“政治献金”,这实现了从私人关系到组织关系的跨越。
在中国,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很多情况下仅仅停留在私人关系的层面,即企业家本人与政府官员的私人交情。这种关系基本上都是通过“难以放到台面上”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极易滋生腐败。很多企业家开始思考如何将这种“私人关系”转变为“组织关系”,在组织层面建立与政府部门及官员之间的良好关系。
参与公益就是企业博取政府好感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都通过捐建希望小学、赞助体育盛会、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参与救灾捐赠、成立公益性基金等慈善活动,博取政府好感和信任。
政府追求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企业则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但两者之间也存在利益重叠的部分。企业应该关注这些重叠的部分,同政府构建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在这种新形式下,企业不再是单纯地服从和依照政府的决策举棋,二者也不是一些人理解的“行贿”与“受贿”的利益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说,王健林10亿元捐助重建大报恩寺是光明正大的举动,只要背后没有不可告人的勾当,没有行贿受贿,没有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竞争利益,就是一次成功的政商关系公关。
2010年11月,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向金陵大报恩寺重建工程捐赠10亿元人民币,成为迄今为止中华慈善史上最大数额的单笔个人捐赠。
可以接受的商业目的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是中国人对慈善事业的理解。按照这种传统观念,慈善和商业是一对天生矛盾体——前者不求回报,后者却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两者泾渭分明。
其实在西方,慈善事业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理念和框架。他们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是股东回报,纳税,解决就业,遵守法律;第三个是企业公民理论,如果不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情愿放弃企业;而中间层面就是战略慈善,是对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利益的广角审视,让慈善与企业的声誉、品牌、营销有更好的关联。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认为:成功的慈善事业、关联型营销活动能够帮助企业将慈善捐助和商业利益联系在一起,相得益彰。
在中国,更多人在重新思考和定义慈善与商业的关系。著名学者茅于轼说过,慈善事业也可以商业化,社会责任投资可以让慈善和商业不再水火不相容,因为社会责任投资是以慈善为目的的一种商业行为。全国工商联鼓励把慈善当成一种投资行为,一种商业行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对那个帮助者有意义。
在慈善商业时代,其实二者完全可以融为一体。只有将慈善事业置身于成熟的商业运作之中,才能创造出真正辉煌的慈善业绩。凡是那些慈悲为怀、乐善好施的商人,都为全社会所敬重,他们的企业必然会受到消费者的关爱,口碑其实就是最大的利润。
作为万达董事长的王健林,捐款背后到底有没有商业目的?若说一点没有,相信也是不可能的。在商言商,作为商人,这个举动必然会为自己带来不少好处,如慈善家的形象、企业美誉度、产品知名度等。如果说这就是王健林巨资捐款的商业目的,相信民众是可以接受的。
类似“政治献金”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王健林的10亿元捐款算不上真正的慈善捐赠。因为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第十一条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也就是说,政府不受赠是原则,受赠是例外。
很显然,南京市政府接受王健林这笔10亿元捐款用于修建大报恩寺,不属于我国法律许可政府接受捐赠的范围。因此,尽管王健林董事长有这个善心,大报恩寺的确需要重建,宗教文化需要传承,但南京市政府不是法定受赠主体,无权接收这笔捐赠,需要另外委托一个相关的基金来管理、支配这笔捐款。
其实,王健林的捐赠行为更类似于国外的“政治献金”。所谓“政治献金”,是指对于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无偿提供的动产、不动产、不相当对价给付、债务免除或其他经济利益。为了防止“金权政治”,各国的立法对政治献金的提供者也进行了适当限制,如美国的《联邦选举竞选法》、德国的《政党法》、日本的《政治资金限制法》、韩国的《政治资金法》以及新加坡的《政治捐赠法》,等等。
多年以来,大连万达集团与南京市政府已经进行了密切的双赢合作。早在2002年10月,大连万达投入巨资建成南京新街口万达广场;2008年4月又投入巨资建设位于河西的南京万达广场。万达集团还先后开发万达江南明珠、紫金明珠、万达华府等在南京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商业地产。
“投桃”焉能不“报李”?此次重建大报恩寺,一直是南京市政府想做的一件事,苦于资金不足,一直在拖延中等待时机。王健林捐赠10亿元,也算是为当地政府排忧解难,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事件,为南京市的发展建设和我国的宗教事业发展做了一件大好事。
在中国,“政治献金”并没有浮出水面,类似的行为更多地以慈善捐赠的面目出现。王健林的10亿元慈善捐助没有和“政治献金”明确区分开,这是一种遗憾。
跨向新型政商关系
如果王健林的捐赠是一种“政治献金”,只要是规范的,也算是新型政商关系的体现——从行贿受贿到以慈善面貌出现的“政治献金”,这实现了从私人关系到组织关系的跨越。
在中国,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很多情况下仅仅停留在私人关系的层面,即企业家本人与政府官员的私人交情。这种关系基本上都是通过“难以放到台面上”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极易滋生腐败。很多企业家开始思考如何将这种“私人关系”转变为“组织关系”,在组织层面建立与政府部门及官员之间的良好关系。
参与公益就是企业博取政府好感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都通过捐建希望小学、赞助体育盛会、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参与救灾捐赠、成立公益性基金等慈善活动,博取政府好感和信任。
政府追求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企业则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但两者之间也存在利益重叠的部分。企业应该关注这些重叠的部分,同政府构建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在这种新形式下,企业不再是单纯地服从和依照政府的决策举棋,二者也不是一些人理解的“行贿”与“受贿”的利益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说,王健林10亿元捐助重建大报恩寺是光明正大的举动,只要背后没有不可告人的勾当,没有行贿受贿,没有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竞争利益,就是一次成功的政商关系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