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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着重针对新时期军队社会化保障的新情况,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以求更好地发挥社会化保障经费的使用效益。
关键词: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经费管理; 财务监督
社会化保障经费的监督管理是财务部门和相关事业部门依法对社会化保障经费的运行进行的监督、调控与管理,其目的在于对后勤保障社会化经费支出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后勤保障社会化顺利进行。财务部门应当积极适应社会化保障的要求,主动搞好配套改革,做好社会化保障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规范严密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军队社会化保障经费的监督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保障风险,保证质量,防止不法行为,促使经费效益最大化。为此,军队财务部门应对从社会化保障经费计划的编制,到资金支付与结算方式,以及保障主体的经济责任及其处罚办法进行全面的规范,并就具体业务操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为社会化保障经费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适应社会化保障经费管理要求,健全军队财务管理机制,必须以国家和军队有关社会化改革的法律规范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运行与保障业务相分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立足社会、依托市场、军地配套、相互制约、高效规范的社会化保障运行体系,科学地构建财务部门、事业部门和使用单位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军队财务部门作为社会化保障经费活动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是拟定资金使用政策、审查经费预算、参与社会保障采购招标、集中支付资金、负责对社会化保障经费活动进行监督,而对职能主管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业务则不予干预。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定期向财务部门反馈信息,为财务部门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提供依据,从而形成财务部门与事业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社会化保障经费管理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财务部门要适应社会化改革任务与要求,切实加强对社会化保障经费的财务监督管理,必须把住“四个关口”。
首先,把住政策监督关。各级财务部门要按照党委首长的指示,主动参与改革过程中诸如规划制订、项目论证、经费投入、效益评估、价格审定等主要工作,为党委、首长当好参谋,确保改革方向、决策过程、改革措施符合军委、总部的决策意图,进而推动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其次,把好资金监督关。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无论是服务保障项目的启动,还是服务保障设施的完善;无论是剩余人员的分流,还是军产资源的改造利用,都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各级财务部门要在党委首长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改革的总体方案,科学安排年度经费预算,优化经费投向投量,在确保战备建设、官兵生活、教育训练等党委中心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筹集与调度资金,为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提供有效的财务支持,保障改革目标的实现。
第三,把好合同监督关。一方面,通过严密的合同契约条款对社会保障力量实施有效的监督。包括合同契约的制订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服务或保障成本确定依据是否合理,军产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履行经济义务是否全面等;另一方面,对军队内部经费收支活动也应建立合契约关系,以此作为依据进行严格监督。监督经费来源是否合法,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收支手续是否健全,切实维护部队官兵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过程中的资金资产安全。
第四,把好制度监督关。一是要落实好预算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各项经费的投入必须确有可靠来源,并纳入预算管理,防止挤占生活费和事业费。二是要落实好有偿服务管理规定,部队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对外租赁有偿服务项目,应坚持财务集中归口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三是要落实好官兵个人生活待遇,把维护官兵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对有可能增加官兵个人负担的改革项目,要严格把关,充分论证,防止人为地加重个人负担。四是要落实好资金资产管理规定,对撤销或移交保障实体的经费、账目要进行彻底清理,结清债权债务,明晰管理责任,促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借助中介机构强化对社会化保障的监督
随着军队社会化保障进程的不断推进,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财务监督职能弱化、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缺乏审计独立性地位等。要求财务部门必须开阔工作思路,广泛依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信用评估等社会机构,充分发挥监督、评估、公证等中介职能。例如,饮食保障中地方承包商的成本核算等会计信息是否真实,住房保障中地产、房屋出售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资产转让中军产价值的评估是否全面,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的资信状况及会计信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标是否准确,都可以与社会中介机构配合,深入了解,严密论证,监督其业务质量,考评经费使用效益,以避免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维护军队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组织机构
军队后勤实行社会化保障打破了以往自我封闭的保障格局,有助于建立适应未来战争需要的新型保障模式。要保证社会化保障经费合理规范使用,一方面,要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军地协调,把军需、卫生、交通运输、营房、物资、油料以及后勤技术人员的培训等转交给社会职能部门和机构;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后勤社会化保障的法规、措施,引导军人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提高社会化保障质量,使社会化保障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关键词: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经费管理; 财务监督
社会化保障经费的监督管理是财务部门和相关事业部门依法对社会化保障经费的运行进行的监督、调控与管理,其目的在于对后勤保障社会化经费支出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后勤保障社会化顺利进行。财务部门应当积极适应社会化保障的要求,主动搞好配套改革,做好社会化保障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规范严密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军队社会化保障经费的监督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保障风险,保证质量,防止不法行为,促使经费效益最大化。为此,军队财务部门应对从社会化保障经费计划的编制,到资金支付与结算方式,以及保障主体的经济责任及其处罚办法进行全面的规范,并就具体业务操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为社会化保障经费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适应社会化保障经费管理要求,健全军队财务管理机制,必须以国家和军队有关社会化改革的法律规范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运行与保障业务相分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立足社会、依托市场、军地配套、相互制约、高效规范的社会化保障运行体系,科学地构建财务部门、事业部门和使用单位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军队财务部门作为社会化保障经费活动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是拟定资金使用政策、审查经费预算、参与社会保障采购招标、集中支付资金、负责对社会化保障经费活动进行监督,而对职能主管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业务则不予干预。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定期向财务部门反馈信息,为财务部门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提供依据,从而形成财务部门与事业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社会化保障经费管理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财务部门要适应社会化改革任务与要求,切实加强对社会化保障经费的财务监督管理,必须把住“四个关口”。
首先,把住政策监督关。各级财务部门要按照党委首长的指示,主动参与改革过程中诸如规划制订、项目论证、经费投入、效益评估、价格审定等主要工作,为党委、首长当好参谋,确保改革方向、决策过程、改革措施符合军委、总部的决策意图,进而推动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其次,把好资金监督关。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无论是服务保障项目的启动,还是服务保障设施的完善;无论是剩余人员的分流,还是军产资源的改造利用,都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各级财务部门要在党委首长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改革的总体方案,科学安排年度经费预算,优化经费投向投量,在确保战备建设、官兵生活、教育训练等党委中心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筹集与调度资金,为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提供有效的财务支持,保障改革目标的实现。
第三,把好合同监督关。一方面,通过严密的合同契约条款对社会保障力量实施有效的监督。包括合同契约的制订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服务或保障成本确定依据是否合理,军产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履行经济义务是否全面等;另一方面,对军队内部经费收支活动也应建立合契约关系,以此作为依据进行严格监督。监督经费来源是否合法,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收支手续是否健全,切实维护部队官兵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过程中的资金资产安全。
第四,把好制度监督关。一是要落实好预算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各项经费的投入必须确有可靠来源,并纳入预算管理,防止挤占生活费和事业费。二是要落实好有偿服务管理规定,部队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对外租赁有偿服务项目,应坚持财务集中归口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三是要落实好官兵个人生活待遇,把维护官兵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对有可能增加官兵个人负担的改革项目,要严格把关,充分论证,防止人为地加重个人负担。四是要落实好资金资产管理规定,对撤销或移交保障实体的经费、账目要进行彻底清理,结清债权债务,明晰管理责任,促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借助中介机构强化对社会化保障的监督
随着军队社会化保障进程的不断推进,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财务监督职能弱化、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缺乏审计独立性地位等。要求财务部门必须开阔工作思路,广泛依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信用评估等社会机构,充分发挥监督、评估、公证等中介职能。例如,饮食保障中地方承包商的成本核算等会计信息是否真实,住房保障中地产、房屋出售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资产转让中军产价值的评估是否全面,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的资信状况及会计信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标是否准确,都可以与社会中介机构配合,深入了解,严密论证,监督其业务质量,考评经费使用效益,以避免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维护军队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组织机构
军队后勤实行社会化保障打破了以往自我封闭的保障格局,有助于建立适应未来战争需要的新型保障模式。要保证社会化保障经费合理规范使用,一方面,要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军地协调,把军需、卫生、交通运输、营房、物资、油料以及后勤技术人员的培训等转交给社会职能部门和机构;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后勤社会化保障的法规、措施,引导军人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提高社会化保障质量,使社会化保障经费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