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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媚俗”的媒介化
在当代,“媚俗”作品随着媒体的传播速度的加快进行着几何式的增长与裂变,甚至,“媚俗”成了媒介本身,作为媒介的媚俗,早已从早期那种手工的、直观的、杂耍式的生产方式中走了出来。
“媚俗”即“增殖”,当代的“媚俗”作品的生产,像病毒传染更像细胞裂变,它们的目的不再是实现如实直接地传达,而是要对信息进行加工后再传递:黏合裂隙,调和矛盾,整合意义,使异质与环境相适应。如此煞费苦心只为快、准、狠地击中人们的感觉中枢,快速开启情感的阀门,达到输入某种既定意识形态的目的。所以媚俗“表面上是一个美学问题”,实际上“不论主题、符号和强制手段如何变幻,它操控大众的本质丝毫未”环顾我们身处的时代,媚俗已经成为社会控制的全能手段,从印刷媒介到影视媒体,从新闻到娱乐,从商业宣传到道德宣扬,媚俗媒介一再证明了自身的卓越有效。
在现代消费社会中,与艺术和审美本无瓜葛的商品总是乐于攀附时尚的枝条,借助时尚符号所蕴含的审美趣味,彰显消费者自命不凡的品位个性与风格。而在鲍德里亚的眼中,媚俗被理解为用一种社会等级的意识形态装饰商品的交换价值,并且赋予其超越使用价值的“符号价值”,“媚俗”被他斥为“伪物”但它却与“真实的物品”构成着这个消费世界世界,“媚俗”像水,稀释着世界的真实,勾兑着“美”,却也展示着社会的流动,社会等级的发展使大部分人达到了更高的地位,继而提出了文化的要求,即用符号来炫耀这一地位。而各个社会层次的人都想拥有表达和界定自身的独特符号体系,导致大众文化社会中符号的无序增加和含糊过剩,也就是媚俗文化的产生。在追求自身符号体系的过程中,本身价值贫乏的媚俗文化遵循的是一套“模拟美学”,即模拟高等阶级数量有限的稀缺符号,但是这种模拟只是导致数量的倍增,而无品质的飞跃。鲍德里亚因而认为,“这种模拟美学是与社会赋予媚俗的功能,这些符号与美无关,而是具有社会学功能,“时刻规定着特定社会范畴在特定社会结构状况下,通过特定物品和符号来表明自己与其他范畴的区别,确定自己地位的可能性”。即商品也成了一种包含差异的符号体系,对商品的选择性消费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性实践,而是揭示了社会关系的差异结构,具有了象征意义。
“媚俗”的媒介化,讓如今的“媚俗”作品更加鲜明的走向“美”的反面,它们的共同标签有二:一个是因为缺乏创意,过度仿效曾经取得成功的作品并有意识地利用人们对甜美、缠绵和刺激的偏好,也就是直奔效果。一个则是鼓吹着炫耀与占有,一方面展示着自己的稀有,另一方面却让你觉得出售可及。“媚俗会唤起两行并流的感动眼泪,一行是个体的动情,一行是共同的动情。只有第二行眼泪才使媚俗成为媚俗;所以,媚俗与否有两个标准:一是煽情,二是流行。但流行并不等于俗,高雅也可能成为时尚和流行。所以.把Kitsch翻译为“媚俗”或“媚雅”并无实质性的差别,理解Kitsch的关键在于“媚”,它意味着主体对深刻相关的;媒介化的“媚俗”新增的功能前所有未的满足着空间庞大的受众,这一功能便是,表达阶级的社会预期和愿望以及对具有高等阶级形式、风尚和符号的某种文化的虚幻参与”。
二、审美人类学视域下的“媚俗”
2.1“媚俗”将美指向无判断的直观
“媚俗”的煽情性将“美”指向直观,这种“美”充斥着谄媚、矫情与欲望。以满足为最终目的,使“媚”的形式指向低级的初级欲望,而不是深层次的心理需要。传统的审美是以对于欲望的挣脱为特征的,其关键是:以距离和纯净使其自失,从而获得一种超然静观的优美或崇高。无判断的直观将美的到来定义为获得,但美只能到来,正如马克思所说“你存在得越少,你表现你自己的生命越少,你就有得越多,你的外化了的生命就越大,你的异化了的本质也积累得越多。[1]媚俗正是一种取消距离和纯净的煽情:“媚美得直接對意志自荐,许以满足而激动意志的东西。”“它是将鉴赏者从任何时候领略美都必需的纯粹观赏中拖出来,因为这媚美的东西由于直接迎合意志的对象必然要激动鉴赏者的意志使鉴赏者不再是认识的纯粹主体,而成为有所求的、非独立的欲望的主体了。”审美活动中处处以取悦对方、献媚对方的心态去创作,就只能娱乐别人而不可能娱乐自己。
与“媚俗”不同,康德把审美判断视作为“反省的判断”,其基本精神就是强调它与逻辑的思维方式不同,就在于它必须从个别、特殊出发,立足于个别和特殊去探寻一般和普遍。这样,是从个别、特殊到一般、普遍,还是从一般、普遍到个别、特殊,也就成了反省判断与规定判断、亦即审美判断与逻辑判断的分水岭。
“反省的判断”注定了美的曲折,赋予了美以延宕感,让美区别于一切“刺激”的,使得其从碎片化的瞬时的满足走向不可得的真实的永恒。因为这个世界对人之所以重要,就是由于在物质世界中,人是受必然律所支配的,是欲念的主体,是感性的人,他只可能“感觉到自身”而不可能“思维到自身”,人与动物也就没有什么不同。而审美的静观却有可能使人从欲望的主体中摆脱出来,以一种超然的态度来观赏世界。这时,他也就与物质的世界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使得他有可能摆脱一己的利害关系以宇宙人生的大视界来思考自己的生存状态,人才与动物开始有了真正的分界。
3.2“媚俗”功利而具有目的性
“媚俗”所展示出的时代粘黏性,让作品依附于受众和形式,沉浸于刺激让人获得了期待的快感,丧失了获得美的可能。康德曾深刻指出:“鉴赏是凭借完全无利害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力。”[2]审美活动中,主体所获得的是一种精神的愉悦,与情感价值有关,是主体的情感活动与对象的感性形式密切联系,推动情感活动的自由的扩展和抒发。而生理快感不过是有生理欲望和冲动得到满足而引起的身心快适,无法引起人们情感上的愉悦。
进而“媚俗”这样一种对于刺激的追逐,对于满足的贪婪,会吞噬道德。真正的美却让人类“向我们展示出独立于动物性,甚至独立于整个感性世界的生命”,而赋予人一个“合目的性的决定”,使得我们“不受此生的条件和界限的限制,而趋于无限”。审美无利害性的论证最终所要达到的就是为了培养人的道德人格、完成对人自身的本体建构,使人成为“作为本体看的人”。[3]
综上,通过对于“媚俗”的美学探究我们似乎找到了它为何不美的真正原因,首先,审美鉴赏既“不能被从多口舌对这一切的高度赞美强迫着从内心表示赞美”,“更不能用一个先天的证明按照确定的规则来规定关于美的判断”。[4]既然不能听从别人又不能依照规律来证明,只能自己去感受。当“媚”的手段找到了“俗”的对象,成为一种套路,“媚俗”作品就原理了审美的创作真谛走向“伪物”的一端。其次,美和艺术并不与商品发生关系,只是与宗教、伦理精神发生错综复杂的纠缠。进入早期资本主义阶段,商品的作用日益强大,但也仍然没有涉及到美和艺术。当时,在社会上流行着两个字—金钱的时候,在美和艺术中却流行着另外两个字—自由。因此,康德的美学以拒绝艺术和功利的联系为特征,对于维护审美的纯粹性来说,这是十分必要的但间题是商品并非只是纯粹物质的东西,它还是一种存在于流通领域中之社会关系。指向功利的“媚俗”注定是不美的,摆脱“媚俗”是当下所有文艺工作中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审视和面对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 人民出版社, 1985.
[2]王朝元. 关于审美本质的新思考[J]. 大学教育, 2013(15):34-35.
[3]李志宏. 文学审美性界说[J]. 学习与探索, 2007(6):189-191.
[4]王朝元. 先验演绎基础:审美判断的特性及主观原则——康德美学思想研究之四[J].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1, 10(2):85-88.
作者简介:沙晓羽(1991—),女,汉族,湖北省襄阳市人,文学硕士,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学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艺术生产与文化生产。
在当代,“媚俗”作品随着媒体的传播速度的加快进行着几何式的增长与裂变,甚至,“媚俗”成了媒介本身,作为媒介的媚俗,早已从早期那种手工的、直观的、杂耍式的生产方式中走了出来。
“媚俗”即“增殖”,当代的“媚俗”作品的生产,像病毒传染更像细胞裂变,它们的目的不再是实现如实直接地传达,而是要对信息进行加工后再传递:黏合裂隙,调和矛盾,整合意义,使异质与环境相适应。如此煞费苦心只为快、准、狠地击中人们的感觉中枢,快速开启情感的阀门,达到输入某种既定意识形态的目的。所以媚俗“表面上是一个美学问题”,实际上“不论主题、符号和强制手段如何变幻,它操控大众的本质丝毫未”环顾我们身处的时代,媚俗已经成为社会控制的全能手段,从印刷媒介到影视媒体,从新闻到娱乐,从商业宣传到道德宣扬,媚俗媒介一再证明了自身的卓越有效。
在现代消费社会中,与艺术和审美本无瓜葛的商品总是乐于攀附时尚的枝条,借助时尚符号所蕴含的审美趣味,彰显消费者自命不凡的品位个性与风格。而在鲍德里亚的眼中,媚俗被理解为用一种社会等级的意识形态装饰商品的交换价值,并且赋予其超越使用价值的“符号价值”,“媚俗”被他斥为“伪物”但它却与“真实的物品”构成着这个消费世界世界,“媚俗”像水,稀释着世界的真实,勾兑着“美”,却也展示着社会的流动,社会等级的发展使大部分人达到了更高的地位,继而提出了文化的要求,即用符号来炫耀这一地位。而各个社会层次的人都想拥有表达和界定自身的独特符号体系,导致大众文化社会中符号的无序增加和含糊过剩,也就是媚俗文化的产生。在追求自身符号体系的过程中,本身价值贫乏的媚俗文化遵循的是一套“模拟美学”,即模拟高等阶级数量有限的稀缺符号,但是这种模拟只是导致数量的倍增,而无品质的飞跃。鲍德里亚因而认为,“这种模拟美学是与社会赋予媚俗的功能,这些符号与美无关,而是具有社会学功能,“时刻规定着特定社会范畴在特定社会结构状况下,通过特定物品和符号来表明自己与其他范畴的区别,确定自己地位的可能性”。即商品也成了一种包含差异的符号体系,对商品的选择性消费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性实践,而是揭示了社会关系的差异结构,具有了象征意义。
“媚俗”的媒介化,讓如今的“媚俗”作品更加鲜明的走向“美”的反面,它们的共同标签有二:一个是因为缺乏创意,过度仿效曾经取得成功的作品并有意识地利用人们对甜美、缠绵和刺激的偏好,也就是直奔效果。一个则是鼓吹着炫耀与占有,一方面展示着自己的稀有,另一方面却让你觉得出售可及。“媚俗会唤起两行并流的感动眼泪,一行是个体的动情,一行是共同的动情。只有第二行眼泪才使媚俗成为媚俗;所以,媚俗与否有两个标准:一是煽情,二是流行。但流行并不等于俗,高雅也可能成为时尚和流行。所以.把Kitsch翻译为“媚俗”或“媚雅”并无实质性的差别,理解Kitsch的关键在于“媚”,它意味着主体对深刻相关的;媒介化的“媚俗”新增的功能前所有未的满足着空间庞大的受众,这一功能便是,表达阶级的社会预期和愿望以及对具有高等阶级形式、风尚和符号的某种文化的虚幻参与”。
二、审美人类学视域下的“媚俗”
2.1“媚俗”将美指向无判断的直观
“媚俗”的煽情性将“美”指向直观,这种“美”充斥着谄媚、矫情与欲望。以满足为最终目的,使“媚”的形式指向低级的初级欲望,而不是深层次的心理需要。传统的审美是以对于欲望的挣脱为特征的,其关键是:以距离和纯净使其自失,从而获得一种超然静观的优美或崇高。无判断的直观将美的到来定义为获得,但美只能到来,正如马克思所说“你存在得越少,你表现你自己的生命越少,你就有得越多,你的外化了的生命就越大,你的异化了的本质也积累得越多。[1]媚俗正是一种取消距离和纯净的煽情:“媚美得直接對意志自荐,许以满足而激动意志的东西。”“它是将鉴赏者从任何时候领略美都必需的纯粹观赏中拖出来,因为这媚美的东西由于直接迎合意志的对象必然要激动鉴赏者的意志使鉴赏者不再是认识的纯粹主体,而成为有所求的、非独立的欲望的主体了。”审美活动中处处以取悦对方、献媚对方的心态去创作,就只能娱乐别人而不可能娱乐自己。
与“媚俗”不同,康德把审美判断视作为“反省的判断”,其基本精神就是强调它与逻辑的思维方式不同,就在于它必须从个别、特殊出发,立足于个别和特殊去探寻一般和普遍。这样,是从个别、特殊到一般、普遍,还是从一般、普遍到个别、特殊,也就成了反省判断与规定判断、亦即审美判断与逻辑判断的分水岭。
“反省的判断”注定了美的曲折,赋予了美以延宕感,让美区别于一切“刺激”的,使得其从碎片化的瞬时的满足走向不可得的真实的永恒。因为这个世界对人之所以重要,就是由于在物质世界中,人是受必然律所支配的,是欲念的主体,是感性的人,他只可能“感觉到自身”而不可能“思维到自身”,人与动物也就没有什么不同。而审美的静观却有可能使人从欲望的主体中摆脱出来,以一种超然的态度来观赏世界。这时,他也就与物质的世界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使得他有可能摆脱一己的利害关系以宇宙人生的大视界来思考自己的生存状态,人才与动物开始有了真正的分界。
3.2“媚俗”功利而具有目的性
“媚俗”所展示出的时代粘黏性,让作品依附于受众和形式,沉浸于刺激让人获得了期待的快感,丧失了获得美的可能。康德曾深刻指出:“鉴赏是凭借完全无利害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力。”[2]审美活动中,主体所获得的是一种精神的愉悦,与情感价值有关,是主体的情感活动与对象的感性形式密切联系,推动情感活动的自由的扩展和抒发。而生理快感不过是有生理欲望和冲动得到满足而引起的身心快适,无法引起人们情感上的愉悦。
进而“媚俗”这样一种对于刺激的追逐,对于满足的贪婪,会吞噬道德。真正的美却让人类“向我们展示出独立于动物性,甚至独立于整个感性世界的生命”,而赋予人一个“合目的性的决定”,使得我们“不受此生的条件和界限的限制,而趋于无限”。审美无利害性的论证最终所要达到的就是为了培养人的道德人格、完成对人自身的本体建构,使人成为“作为本体看的人”。[3]
综上,通过对于“媚俗”的美学探究我们似乎找到了它为何不美的真正原因,首先,审美鉴赏既“不能被从多口舌对这一切的高度赞美强迫着从内心表示赞美”,“更不能用一个先天的证明按照确定的规则来规定关于美的判断”。[4]既然不能听从别人又不能依照规律来证明,只能自己去感受。当“媚”的手段找到了“俗”的对象,成为一种套路,“媚俗”作品就原理了审美的创作真谛走向“伪物”的一端。其次,美和艺术并不与商品发生关系,只是与宗教、伦理精神发生错综复杂的纠缠。进入早期资本主义阶段,商品的作用日益强大,但也仍然没有涉及到美和艺术。当时,在社会上流行着两个字—金钱的时候,在美和艺术中却流行着另外两个字—自由。因此,康德的美学以拒绝艺术和功利的联系为特征,对于维护审美的纯粹性来说,这是十分必要的但间题是商品并非只是纯粹物质的东西,它还是一种存在于流通领域中之社会关系。指向功利的“媚俗”注定是不美的,摆脱“媚俗”是当下所有文艺工作中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审视和面对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 人民出版社, 1985.
[2]王朝元. 关于审美本质的新思考[J]. 大学教育, 2013(15):34-35.
[3]李志宏. 文学审美性界说[J]. 学习与探索, 2007(6):189-191.
[4]王朝元. 先验演绎基础:审美判断的特性及主观原则——康德美学思想研究之四[J].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1, 10(2):85-88.
作者简介:沙晓羽(1991—),女,汉族,湖北省襄阳市人,文学硕士,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学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艺术生产与文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