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制度总是与社会的公平正义联系在一起的。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而制度的最大效用就在于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两者是互为因果,相互制约的。
和谐社会需要制度来维护。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平地分配社会权益,使每个人都各得其所、各得其利。但处于社会经济中的个人行为都具有对自己来说收益大于成本的合理预期。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预期收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如果每个人想要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就必须在一定的秩序和制度下才能做到。正如罗尔斯所说:要调节人与人之间因为利益冲突所产生的矛盾,就需要一系列的原则来调节而达到一种有关恰当的分配份额的契约。
制度是政府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手段。公平正义是一种崇高的理想和进步的价值取向,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作为一种崇高的理想和合理的社会状态,社会公平正义不会自动生成,市场经济机制本身也无法完成维护社会公平的重任,只能由政府来完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府的首要职责。而政府只能靠制度。在制度框架内,才能使每个人都拥有基本的权利,拥有公平发展的机会,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为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
首先,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公平正义的实现总是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制度。我们所要维护的公平正义,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是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下维护和实现的社会公平正义,因而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具体地说,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与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只有这样,才是从根本上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
其次,从解决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出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加强和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和完善这些制度对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三,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出发,加快非正式制度的建设。非正式制度是人类在适应稀缺世界的过程中,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而成,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内容。正是由于具有经验性,非正式制度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因而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与变化往往滞后于社会环境的变迁,而且社会变化越快,这种滞后性越明显。所以,我们必须通过完善非正式制度,即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通过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真正树立起公平正义的理念,营造社会公平正义的环境和氛围,使公平正义真正成为广大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价值目标,以真正发挥其在制度变迁中的积极作用。
和谐社会需要制度来维护。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平地分配社会权益,使每个人都各得其所、各得其利。但处于社会经济中的个人行为都具有对自己来说收益大于成本的合理预期。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预期收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如果每个人想要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就必须在一定的秩序和制度下才能做到。正如罗尔斯所说:要调节人与人之间因为利益冲突所产生的矛盾,就需要一系列的原则来调节而达到一种有关恰当的分配份额的契约。
制度是政府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手段。公平正义是一种崇高的理想和进步的价值取向,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作为一种崇高的理想和合理的社会状态,社会公平正义不会自动生成,市场经济机制本身也无法完成维护社会公平的重任,只能由政府来完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府的首要职责。而政府只能靠制度。在制度框架内,才能使每个人都拥有基本的权利,拥有公平发展的机会,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为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
首先,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公平正义的实现总是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制度。我们所要维护的公平正义,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是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下维护和实现的社会公平正义,因而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具体地说,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与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只有这样,才是从根本上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
其次,从解决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出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加强和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和完善这些制度对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三,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出发,加快非正式制度的建设。非正式制度是人类在适应稀缺世界的过程中,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而成,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内容。正是由于具有经验性,非正式制度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因而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与变化往往滞后于社会环境的变迁,而且社会变化越快,这种滞后性越明显。所以,我们必须通过完善非正式制度,即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通过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真正树立起公平正义的理念,营造社会公平正义的环境和氛围,使公平正义真正成为广大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价值目标,以真正发挥其在制度变迁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