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山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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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前,我和小伙伴们去镇上赶集,红着脸操一口土里土气的汉话买米线吃,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嘲笑我们是“山里人”,我们觉得受了歧视和羞辱,暗自发誓一定要努力闯出大山。多年以后,我带妻女回到生我养我的村庄,习惯性地操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对自家孩子吆喝来吆喝去,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尊称我们为“城里人”,我竟然丝毫感觉不到衣锦还乡的荣耀,早已不再年轻的脸再次红了。当淳朴的山里人再不把我当自己人,内心感受到的是另一种更为刻骨的羞耻,仿佛自己是个忘恩负义的叛徒。不觉间,我已然是一具融不进城市、回不去乡村的游魂。
  ——题 记
  大 山
  山外有山。
  这一点我可以证明。
  据说天外还有天,这点我无法证明。
  离开村庄之前,我觉得家乡的山很大、很高、很深。每次肩扛扁担进山砍柴,总会紧跟着母亲的步伐,生怕在深山老林中迷失方向。看见一棵双手合围可抱的松树,理所当然地认为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树,兴奋地向母亲嚷嚷:“妈妈,如果把这么大棵树劈成柴禾搬运回家,我们是不是永远不用进山砍柴了?”母亲笑了笑,告诉我再多的柴禾都有烧尽的时候,如果想不让它烧尽,唯一的办法就是每年都进山砍柴,晒场上柴堆的高度掉下去的时候赶快给它补起来。我又问:“妈妈,大山里的一棵棵树变成柴禾以后,树是不是就会越来越少?最后就没有树了。”母亲又笑了,指着一棵小树苗告诉我,我们祖祖辈辈都是这么生活过来的,这山上不是还有树吗?你看,这些小树不正在长大?
  我对大山的印象就是从砍柴这件事积累起来的。每年冬夏两季,农事稍闲,家家户户都要上山砍柴,储备来年的燃料。大约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就跟着母亲进山,力所能及地挑一担柴回来,到了五六年级就可以独立进山砍柴了。砍柴不仅是体力活,还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比如爬树,光靠使憨力气是不行的,得有技巧,要顺着残枝树结往上爬,有时还会遇到上得树后却不敢下来,用母亲的说法叫“蛤蟆爬树,上得去,下不来”。还有挥刀修枝也要技术,弄不好会砍伤自己,初学时我就多次砍伤过自己手上的皮肉。担柴回家自然是体力活,用扁担挑着与自己体重相当的两捆柴,走在狭窄、陡峭、崎岖的山路,汗流浃背、腰酸背痛且不去说它,肩膀红肿、脚底起泡出血也是常有的事。最让人难受的是,总看不到路的尽头,拐过一个弯还有一个弯,翻过一道岭还有一道岭,恨不能将自己的家就安在树林里。
  走出村庄之后,有机会到很多地方见识,渐渐觉得家乡的山也不是那么大、那么高、那么深,山外果然还有山。比如说我当兵十五年的怒江,位于横断山脉纵谷地带,典型的深山峡谷地貌,抬头看山顶帽子会掉,平视前方你怎么也看不远,进一趟独龙江又何止九十九道弯九十九道岭,还要翻越鬼见了也发愁的高海拔雪山丫口,路边原始森林中的苍天古树几个人才能围抱过来。站到高黎贡山上的一处高峰,俯瞰脚下群峰间的云山雾海,即使再愚钝的人也能感受到一股江山多娇、气吞山河的磅礴之势。当你为自己的居高临下而沾沾自喜的时候,突然发现远处还有一峰更高,不由得赶紧收敛起片刻的自得,心底吟诵出昆明西山龙门那副名联:举目须向极高处,仰首还多在上人。日后曾有一次机会登泰山,到了“孔子小天下处”,觉得孔夫子当时的视野也是颇为有限,必定未曾涉足高原地区的山峰。
  多年以后,家乡的山上已经没有几棵树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知道当年母亲的理论没有错,小树一定会长大,前提是得有足够的时间作保障,可惜现在的人却失去了耐性,所有的大树变成柴禾之后,小树来不及长大也变成了柴禾,看来青山委实是留不住了。现在,家乡的大山光秃秃的,就连小时最常见的那些我们叫它松毛菌的野生蘑菇都懒得在这里生长了。也许是因为山上没有树,村庄的年轻人也懒得在这里生活了,很多都出去打工,过年才回家看看,有的过年也不回来,村庄里只剩下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小孩。二十多年前早已出现于沿海、平原、内陆地区农村的“空巢”、“留守”现象,像一波推进迟缓却势不可挡的浪潮,这时终于重重地冲向了我们这些地处西部、深藏大山、少数民族居住的村庄。
  村 庄
  村庄不大,也就百十来户人家的样子。
  地处三面环山的一个小山坳,四周林稀草疏,沙石裸露,略显荒芜,庄里瓦房交错,石街纵横,鸡犬相闻,有一条可供行车的土路(现在变成水泥路了)通向外界——这就是我的村庄。这里俨然是个生老病死、酸甜苦辣、悲欢离合的大舞台。我们不要小看穷乡僻壤的一个小村庄,也不要高看广厦万间的一座大城市。人世间发生的故事,只不过大同小异罢了,无非生老病死,无非酸甜苦辣,无非悲欢离合。城里有的,村里都有。
  在外求学当兵的二十多年时间里,有关村庄农人的生死消息陆陆续续地传来。我只是模糊记得某家又添新丁办了满月酒,至于添的是小子还是闺女,印象并不深刻。对于逝去的人却要极力地追忆一番,搜索出脑海里留存的关于这个人的全部印象,然后告诉自己这个人现在已经消失于茫茫人世,下次我回村庄的时候再也见不着他或她了。尽管很多年没有见过这些刚离世的人,记忆中他们的面孔却异常地鲜活,仿佛就在我眼前,仿佛我一直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最令我揪心的那次是祖母的死,当我得到消息赶回村庄时,送葬的队伍已经喧嚣到了村口的水井边,祖母就躺藏在那口漆黑的棺木里,一片哭声中摇摇晃晃地向山上的最后归宿奔去,我看着棺木止不住地掉眼泪,棺木里的祖母却高枕无忧地离开。早先也曾参加过送葬,以为那只不过是一件让人略觉恐惧的事情,曾与我朝夕相处、悉心领养我成长的祖母离世,让我真正觉悟了生与死的界限。
  崭新的时代,外面的世界在发生变化,我的村庄也在发生变化。以前村里要开会,村干部对着包着红布的送话筒一吼,每家每户墙上的五角星形小喇叭就会响,村口电线杆上挂着的大喇叭也会响,屋里屋外的全村人都听见了,开会时间一到,男女老幼都挤到公房里,讲话的讲话,听会的听会,吃瓜子的吃瓜子,很是欢腾;现在村里开会,村干部要挨家挨户去通知,临到开会,有人来,有人没来,会场廖落得很。以前过年,早一个月就有人张罗着排演节目,多少会点儿吹拉弹唱的爷们儿要上,多少会点儿扭腰舞肢的娘们儿也要上,大年三十晚上就有一台热火朝天的好戏出炉;现在过年,都猫在自个儿家中看电视。以前农人外出干活,大门随便一拉,木闩随便一插,防止猪鸡捣乱就行;现在农人外出干活,光靠铁将军把门不行,还得养一条懂得狂吠的恶犬看家护院,因为村庄里已经出现几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二杆子。   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年轻人们开始有些坐不住了。辛苦一年所得无几,还不如出去淘生活,于是他们就背着行囊出门远行。没过几年,拉回一个工友做媳妇,再盖上一幢小楼过日子。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农人走不出去,他们也不甘寂寞,千方百计地从世代相传的土地里最大限度地淘金,买回农耕机开垦荒地,扩大种植规模,买回抽水机浇菜种田,节省灌溉时间。发现传统的经济作物烤烟已经不如菜豌豆值钱了,就赶快投转项目。菜豌豆顺着拴在竹竿上的钓鱼线往上爬,渐渐地越爬越高,开始开花结果,不久豆瓣上又开始生虫子,农人们就赶快去打农药,农药里勾兑进“营养快线”,豆株长得又好又快。伴随汗水的滴淌,一瓣瓣菜豌豆换回一张张钞票,农人喜笑颜开,盘算起家庭的重大计划,是盖一幢钢混呢还是买一辆农用车?不过,他们的餐桌上是绝不会出现青翠诱人、最受城里人欢迎的菜豌豆,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那诱人的青翠是农药浸泡出来的。就这样,我的村庄里很多人越来越富有,不过像很多城里人一样,在金钱很重要的世界中,他们也越来越迷失。
  母亲曾告诉我,她偶遇我的一个小学女同学,交谈中那同学对她说:“我是你儿子的同学呢,他们走出去了,我们还留在这里,我们算是没出息的人了。”因为母亲没问她叫什么名字,我至今不知道那同学到底是谁。只是听过母亲讲述之后,关于“走出去”与“留下来”引发了我的思考,这还真是个问题:一个农人的后代,到底是走出去好,还是留下来好?我不想也无法定论。大约又是围城效应吧?外面的想进去,进去的想出来。
  “他们走出去了,我们还留在这里,”这话听起来充满了感伤与遗憾——未曾有机会见识外面世界精彩的感伤与未曾领略不同人生的遗憾,仿佛走出村庄、走出既定命运的人才算成功,才是有出息。可说这话的人又何尝知晓,像我这样背井离乡走出去的人,这一辈子最想做的事情往往就是回家。
  农 人
  我不喜欢管农人叫农民。
  从政的叫官人,经商的叫商人,当兵的叫军人,搞学问的叫学人,做工的叫工人,为什么到了务农的这里,就变成了“民”?就算他们进了城,依然与“人”无缘,要叫“工”,民工。人民是个好词,可“人”与“民”之间的距离到底在哪里?我百思不得其解。电视里接受采访的各行各业的明星们,都在眉飞色舞地讲:“我们的艺术要为老百姓服务!”我又想不通了,到底谁是“老百姓”,你不是吗?想必,在他们眼里,农人才是不容置疑的老百姓。
  我所知道的农人,他们没有周末,还得起早贪黑。我母亲六十多岁,头发已经完全白了,依然早出晚归地忙碌在田间地头,像一支停不下来的钟摆。我所知道的农人,他们不懂创新,从来没停止过生产。年复一年,春播秋收的循环从未中断,吃自己种的粮,杀自己养的鸡,他们必须一直保持生产量大于消费量,否则来年就揭不开锅。我所知道的农人,他们没读过多少书,却很想让子女上大学。他们说不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之类的深刻哲理,心底里实在亮堂得很,懂得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世界总是很小。我所知道的农人,他们也会生病,但不会轻易走进医院。人活世上,有啥都不能有病呀,真要有病了那可咋办?小病忍着,中病自治,大病小治。村庄里一旦听说有人住进医院,这可是很严重的消息,仿佛表明住院的人将不久于人世,有条件的亲朋一定要去探望,住院的人出院后要摆宴席请客消灾。
  我无意说农人什么都好,历史教科书上早就告诉我们农人有不可突破的局限,诸如自私、自利、狭隘、小农意识之类,显然他们是个有缺点有毛病的群体。我想表达的是,在这个万物奔涌、众声喧腾的伟大时代,农人是依赖诚实劳动获取生存发展的一个主要群体,仅凭这点他们就该赢得尊重。这个群体里,劳动多于休闲,生产多于消费,真实多于虚假,诚恳多于欺骗,隐忍多于暴发,吃亏多于享受,义务多于权利,善良多于邪恶,淳朴多于浮华……
  我们单位饭堂的环境不错,墙上挂着一台大电视,食客可以边吃边看。有时候,我端起一碗白花花的米饭,根本不会想一想它是怎么来的。一边大口满牙地吃,一边津津有味看着电视里的国际风云,心里琢磨着这张狂的奥巴马真是欺人太甚,小日本真是不长记性,该要好好拾掇拾掇它才行!看得太投入,几粒米饭掉桌上,我随手一撸,米饭掉到地上,几只苍蝇迫不及待地飞了过去。
  锄 耕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上过小学一年级的人都会背这句名诗,会背诗并不意味着真懂得“盘中餐”背后的艰辛,“吃米不见糠”的人多了去了,有人还以为土豆像苹果一样在树上挂果呢。其实这也没什么,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我们不应该拿自己的知识优势去比较别人的知识短板,否则迟早会吃哑巴亏。农人的孩子在研究土豆长势的时候,城里人的孩子也没闲着,他们在研究钢琴上黑白键之间的关系。当有一天农家娃必须面对钢琴时,他必然会暗生一股不可名状的自卑感,这时城市娃照样可以笑话他“听音不识琴”,这与“吃米不见糠”不过是殊途同归罢了。
  有一年,天干地燥,秧苗正在生长,稻田里却没水了。禾株蔫萎,苗色渐黄,地面开始出现裂缝。父亲交给我一个任务,用铁皮小桶从沟渠打水往秧田里灌。炎炎烈日下,我穿个背心短裤,开始干活。沟里打满一桶水,左手扶把,右手托底,颤抖着全身使劲儿举过田埂,将水倾倒进秧田。干裂的地面溅起白色水花,靠近的秧苗上挂满水珠,一桶水散落着流进田间裂缝,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令人心生绝望。我每天放学后都去。整整一个星期后,我身上的皮晒红晒黑跳起后脱落了,双手肿起又消、消了又肿,腰背酸痛得要命,田里的水终于淹过秧脚两寸,这个任务暂告段落。三天以后,我的任务重新启动,因为田里的水又消失了。当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后来才知道是为了吃饭。
  村庄的主要经济作物是烤烟。管吃饭的水稻栽进田里,管卖钱的烤烟就只能种进地里。田间与地头有个区分,那就是田间有水,地头无水。栽种烤烟最大的劳力消耗在浇水上。我家的烤烟种在“地萝卜山”上。每天早早吃过晚饭,太阳将落未落之际,全家四口就挑着水桶来到谷底的水沟,一担接一担地往一里开外的半山腰挑水,天完全黑才回,每天如此。狭窄的山路上,水在滴,汗也在滴,路两边形成两条潮湿的黑线,一直延伸到烤烟地。四五个月后,金黄色的烟叶从烤房里出炉之时,我才发现自己肩上的红肿已经消得差不多了。   大春栽水稻,小春种蚕豆。挖豆田又是件让青壮劳力都发怵的活儿。收过蚕豆后,太阳把豆田烤得很实贴,就像压路机碾过那样实贴。挖豆田用一般的平板锄根本不行,得用长得两根钢牙的叉叉锄来挖。瞄准一处裂缝,挥举钢锄,拼尽全身的力气挖下去,再用力撬翻,一个簸箕大的土疙瘩就会从平地冒出来,露出湿黑的肚皮,散出泥土的芬芳。遇到又硬又硌的土疙瘩,如果没有按瞄准的缝隙挖了进去,锄头会突然“咚”地反弹起来,震得握锄把的手钻心地疼。遇到特别大的土疙瘩,如果用猛力就会撬断锄把,这时需要几个人用几把钢锄一起合力把它掀翻起来。挖豆田的日子,每个人掌上长出几个血泡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了。
  现在,每次回村庄,只要时间允许,我都会扛着锄头下地去挖上几锄,虽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我还是觉得这是一种极为必要的自我警醒,提醒自己正确破晓“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要去哪里”之类的谜底,尽量不要因为去到某个地方就忘了自己从哪里来,乃至数典忘祖,搞不清自己姓甚名谁。我看见很多进城安家的人,他们以各式各样的途径走出村庄,在小城里的各行各业上班,或以嫁人的方式入了家道相对殷实人家的门,都颇以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为傲,碰巧遇到时免不了要各自炫耀一番工资、待遇、房产、私家车之类,不经意间还流露出彼此藐视的意思。回到村庄时,他们已经变成了客人,吃喝一通,胡扯一通,收下一堆乡亲们赠送的土特产,汽车屁股冒一溜烟就回城去了。回到城里,还要自诩家乡观念特浓,经常回村庄探望父老乡亲。
  收 获
  世上有什么喜悦,比得过农人丰收后的喜悦?
  种瓜得瓜,苦尽甘来。当白灿灿的香米从碾米机里源源不断地倾泄出来,金黄色的烟叶从烤房一杆接一杆地传递出来,嫩绿的蚕豆成为年夜饭上的一道美味,农人们把所有的忧伤劳累都忘了,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怀揣一颗感恩之心,尽享这无边无际的幸福。
  烤烟出炉的季节,也是玉米饱满的季节。我和小伙伴背着小箩筐,去田地间找小兔草,顺带摘回几苞玉米,拿到烤房的灶口,插到长长的火叉上,伸进炉膛烘烤。一边烤一边转动,用不了多久,一根黄灿灿香喷喷的烤玉米棒子就鲜新出炉了。我们一边大口大口地啃吃,一边兴奋地议论今天谁的玉米棒子烤得最成功,还彼此交换着尝尝味道,玉米香伴着烤烟香,村庄四周弥漫着收获的香味。新收的蚕豆晒干了,母亲会精挑细拣出一大簸箕新豆,放进锅内炒热的盐堆里烹烤,瘪瘪的豆粒渐渐发胀,颜色由白变黄,最后“嘣”地一声炸裂开来,再以温火翻炒一会儿,让色泽由浅黄变为深黄,出锅后趁热吃,就是妙不可言的美味了。当然,美味也不宜吃得过多,否则难免腹气肿胀,响屁连连。
  有那么几年,辣椒特别好卖,城里的酱菜厂以高价大量收购,村庄里很多人家的都种了不少辣椒。我家也不例外,小河边的沙地里都种上了辣椒,一番历经很长时间的播种、育苗、移栽、浇水、施肥、锄草、搭架之后,辣椒终于收获了,长得又红又长,挂满枝头。那阵子酱菜厂的人天天来村庄收购辣椒,我们家也卖得不少钱。母亲用卖辣椒得来的钱买回一台燕舞牌双卡收录机,摆在堂屋中间,音量很大地播放费翔演唱的《冬天里的一把火》。激情摇摆的节奏中,我们全家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丰收喜悦。采摘完了,剩一些残椒在地里,母亲说:“自己采摘去卖吧,钱都归你!”我如获至宝,三伏天顶着毒阳耐心地找寻采摘,拿去卖得两三块钱,那感觉比现在每月领取五六千块钱工资还棒。
  叛 离
  我是个叛离者。
  因为我叛离了祖祖辈辈沿袭的轨道。
  曾以为这是件光宗耀祖的好事,现在看来还真不好说。
  当一个人说自己是“农民的儿子”时,他已经不是农民了。说这句话的心理可能有两种,第一种是带有虚荣炫耀性质的自豪,第二种是带有自我警醒意味的自省。两者都是不足为凭的,所以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我只说过自己是山里人,从彝族山寨里走出来的。我希望自称是农民儿子的人,目前依然是农人,或者说还保留农人的本色。事实上这很难,叛离轨道意味着背离很多。米饭掉桌上,农人会毫不犹豫地扫起来塞进嘴里,自称是农民儿子的人却已经懂得这种行为是不卫生的,他会像我那样把米饭撸下桌子作为一种掩饰,这就是所有背离的起点和终点。
  我从不相信大街上流传的一些骗术真能骗到什么人。比如突然从路边窜出一个人拦住你,抹着眼泪哭诉亲人得了重症、自己身无文、几天没吃东西,乞求给予帮助,最好是以现金方式的帮助。遇到这样的人,我通常采取脚步不停、置之不理的态度,那人跟上几步看不到希望也就放弃了。采取这种态度是有原因的。刚到北京上学那阵,我怀揣二十元钱出门买生活用品,被一个声泪俱下的中年人拦住并轻易打动,就把兜里的钱分给他一半——要知道当时的十元钱对我也不是个小数,日后却发现城市里类似之人随处可遇,于是再也不相信这样的把戏了,进而也不再相信这样的把戏还能骗到钱。这天却由不得我不相信,这种小把戏还真的能骗到钱,因为这次被骗到的人是我父亲。父亲因生病进城,住进医院,一天清晨去吃早点的路上,就被类似拙劣的骗术骗得身无分文,最后连早点都没吃上。父亲把村庄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帮助带进城里,有时显然行不通的。我没有过多地去责备父亲,从他失去的财富,我看到了自己失去的财富。
  父亲出院后,我挽留他在城里住下调养几天。没过两天,他却操起田野里那些庄稼的心,执拗地急着要走,后来就匆匆地赶回去了。事实证明,让农村操劳一生的父母进到城里好好地“享清福”,这只是儿子们一厢情愿的想法。父母进城,对他们来说,绝对不是什么享福,反倒可能是一种遭罪。看不见满眼的绿意,闻不到亲切的粪香,听不见鸡鸣狗吠,移步在捉襟见肘的斗室,吃着来路不明的肉蔬,出门还要避让横冲直驶的大小车辆,他们怎么也找不到家的感觉。儿子和儿媳妇津津乐道的话题,比如房价、股市、健身、美容之类,对他们而言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于是他们最终选择离开,回到属于自己的乡下,继续属于自己的日子。儿子们也有了台阶可下:我请父母来城里享福,他们待不住,回去了。
  我想,那些所谓“农民的儿子”——包括如我之流,他们已经、正在或者将要背离的东西可能是:诚实、善良、简朴、淳厚、憨实、信任、隐忍、节俭、互助等等,诸如此类。
  前几天读书,无意间读到令我吃惊而震憾的一句话,重点是后半句——
  “寒门生孝子,极穷出贪官。”
  责任编辑 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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