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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古代的法律,本质上是一种礼法混合的产物。礼与法是贯穿中国古代法制的核心,是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在立法中所要体现的法治精神,是对有着几千年历史的中华法系的最好体现。这种礼法精神实际上是无所不包的,上至治国纲领,下至细民生计,统统囊括渗透。本文将从礼法文化的角度出发,借由著名的泓水之战,谈谈战争中所体现的礼法精神以及我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若干思考。
关键词:宋襄公 泓水之战 周礼 法律
中国最早的法,是夏商周时代的礼,并用刑来保障实施,所谓"出礼入刑"。上自军国大事,下至婚丧嫁娶,礼都要进行调整,史称"礼经三百,曲礼三千",洋洋大观,令人叹止。
泓水之战是春秋五霸时期宋国与楚国为争夺中原霸权,在泓水(古河流名,故道约在今河南省拓城县西北)发生的一场战争,战争以宋国失败而告终。
一、战争起因
宋襄公非常遵守礼仪,并且以仁义治军,还命令他的部队在战旗上绣了"仁义"二字。同时又很想称霸,在公元前639年,宋襄公就邀约了楚、陈、曹、许、蔡、郑这六个国家,在盂城召开大会,那是一次和平的大会,是一次衣裳的大会。之所以叫衣裳的大会,就是大家要穿正常人的衣服,不许带兵器。结果来到会场,楚国国君楚成王以及他的随从把外面正常的衣服一脱掉,里面都是铠甲还有兵刃。这些诸侯国国王吓得四处逃窜,楚成王就把宋襄公给抓起来了,然后带着宋襄公就去攻打宋国,想一举消灭它。后来,齐国国君、鲁国国君就给楚成王求情,说宋襄公这个人留着也没啥用,要是把他杀了,徒招天下人笑话,不如放了算了。这样,楚成王就把宋襄公给放了回去。宋襄公回到国内,心里那是非常郁闷,想找楚国报仇,楚国兵强马壮,后来听说郑国国君郑文公去拜会楚成王,巴结楚成王,所以宋襄公就想:我打你楚国不过,我就打你的小兄弟郑国,出口恶气再说。于是在公元前638年,他就率领部队去攻打郑国,郑国是个小国,一看宋国来打自己,马上向楚国求援。楚国接到信报以后,立马派兵直接攻打宋国,以解郑国之围。宋襄公听说楚军来攻自己的老巢,赶紧带领部队回国,两军就在泓水这一条河遭遇了,这就是战争的起因。
二、战争的经过
两军相遇泓水,宋军先到,严阵以待。楚军晚来,此时正在过河,一片混乱。当楚军开始渡河时,右司马公孙固向宋襄公建议:"彼众我寡,可半渡而击",宋襄公拒不同意,说仁义之师"不推人于险,不迫人于轭"。等楚军过河了,还沒排好队,一片混乱之时,司马又建议说,我们现在进攻,可以攻其不备,宋襄公还说未可。古代打仗,两军对峙,将对将,兵对兵,击鼓进军,鸣金收兵,不想打仗还可以挂免战牌。这种作战方法是礼的要求,叫做"成列而鼓",就是要排好队再击鼓,击鼓就进军。礼就是那个时候的法,是硬性规定,不遵守那是不行的。那么礼仪为什么是法,按照礼仪又该如何打仗?夏商周三代的礼,代代相传、一脉相承。到了西周初年,周公就综合了夏礼商礼,再结合它周族的习惯法,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礼典,史称"周公之礼"。 [1]周公之礼在古代社会可以说是影响深远、妇孺皆知。宋代作家罗烨写了一本书叫《醉翁谈录》,其中专门记载了了许多故事,周公之礼俨然成为了古人行为处事的规范,既然周公之礼被当时的人们所接受,那么这套当时的行为规范又有哪些内容呢?周公所制定的礼,内容丰富,史称"礼经三百,曲礼三千"。细加划分可以归为五类: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上自军国大事,下至婚丧嫁娶,它都可以调整,它就是那个时候的法。军礼对行军打仗是怎么规定的?在泓水之战中,宋襄公有两次绝好的进攻机会,但是他都不进攻,对此他做了一个解释: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可见《左传》记载。其中的"四不"就是军礼当中的规定。我们今天认为法律规范有三种:禁止性的规范、授权性的规范、义务性的规范。那么这四不就应当是军事法律当中禁止性的规范。我们今天看来这些规范死板硬套,不可理解。但是如此的规定,在其他军事行动当中,也能得到体现。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讨伐商纣王,他召集他的部队,在牧野这个地方举行誓师大会,交代道: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勛哉夫子。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冒哉夫子。尔所弗勛,其于尔躬有戮。在现如今看来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宋襄公因遵循礼数丧失战机,周武王要求军队时刻注重军人仪表,这些举动都是在战争中遵从礼法的典型事例。但无论是宋襄公,还是周武王的做法,在今天看来都是不合时宜的。那这种在战争中遵从礼法的规矩,为什么在古代这样盛行呢?春秋战国,出现了兵法家,讲的是"兵者,诡道也",所以现在回过头去看周礼的规定就显得很荒唐、滑稽、可笑。在兵法家没有出现以前,按照军礼来打仗是很正常的。这一点,汉代《淮南子》中就指出了这种差异,一语道破: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
三、战争的结果
宋襄公坚持按照礼来打仗,结果如何呢?《左传》当中记载道: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宋军大败,宋襄公严格按照军礼来打仗输了。因为在西周的时候,周天子是天下共主,权威所订立的规矩天下人都得遵守,他所制定的军礼大家也得按照那个条条框框有条不紊的进行。但是到了春秋就不一样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失落,他所制定的礼也没有人遵守,史称"诸侯不听天子诏"。在这种情况下,别人都不按礼来打仗,你宋襄公一个人按照军礼来打仗,你那支部队就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最早的机械化部队。春秋诸侯为称霸天下纷纷挑起争端,但时常却因遵循礼数而丧失战机,导致一败涂地。毛泽东同志曾经专门研究过泓水之战,他就指出说:宋襄公这个人既不搞武装建设,也不懂指挥艺术。在泓水之战这个战斗当中,他还要跟对方讲仁义,那是蠢猪式的仁义。最后落了一个伤股覆军的笑话。时代变了,作战方式也应当随之而变,应势而动。不顺应这个规律,只有失败。[3]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坚持不鼓不成列,在很多人看来是笑话,但是在后世史家的眼中来看,却认为他是值得赞赏的。所以宋襄公的行动得到了后世史家的认可与肯定。《春秋·公羊传》对他这样评价: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在生死存亡之际,在危难关头,宋襄公依然要按照法律来做,虽然从军事的角度看来是可笑的,但是我们从法制的角度来看,他就是一个典型的、坚定的法制主义者。这种品格是难能可贵的。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对宋襄公也是持肯定态度:宋襄之有礼让也。宋襄公是一个非常讲理的人,用我们今天的语言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守法的人。正是因为后世史家对他有这种态度,所以宋襄公他不是生活中的霸主,但他是史书上的霸主;虽然不是武力上的霸主,但他是仁义上的霸主、道义上的霸主。泓水之战以宋襄公失败而告终,我们站在历史的高度来观察他,至少可以看出两点:第一,从军事史的角度来看,它标志着商周以来成列而鼓的礼义之兵退出了历史舞台,新型的以诡诈奇谋为主导的作战方式从此崛起。第二,从法律史的角度来看,它标志着夏商周三代礼这种法律制度遭到了彻底的破坏。就是孔子说讲的"礼崩乐坏"。中国古代法律就从以礼为法的第一个时代转入了以律为法的第二个时代。[3]
对某一事物的评判最重要的是价值尺度的选择,对历史人物的评判更要注重其所处历史时期的价值尺度。其实宋襄公的所作所为都表现出君子般的品德,是符合那个时代的主流价值尺度--周礼。[4]
参考文献:
[1]晁福林;春秋时期礼的发展与社会观念的变迁[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05期.
[2]王长民;从宋襄公泓水之战看春秋时期战争方式的转变[J];枣庄学院学报;2004年06期.
[3]刘蕴之;宋襄公品格的现代价值[J];书屋;2007年11期.
[4]钱秋菊;时代变迁下的尴尬人性[J];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1年07期.
关键词:宋襄公 泓水之战 周礼 法律
中国最早的法,是夏商周时代的礼,并用刑来保障实施,所谓"出礼入刑"。上自军国大事,下至婚丧嫁娶,礼都要进行调整,史称"礼经三百,曲礼三千",洋洋大观,令人叹止。
泓水之战是春秋五霸时期宋国与楚国为争夺中原霸权,在泓水(古河流名,故道约在今河南省拓城县西北)发生的一场战争,战争以宋国失败而告终。
一、战争起因
宋襄公非常遵守礼仪,并且以仁义治军,还命令他的部队在战旗上绣了"仁义"二字。同时又很想称霸,在公元前639年,宋襄公就邀约了楚、陈、曹、许、蔡、郑这六个国家,在盂城召开大会,那是一次和平的大会,是一次衣裳的大会。之所以叫衣裳的大会,就是大家要穿正常人的衣服,不许带兵器。结果来到会场,楚国国君楚成王以及他的随从把外面正常的衣服一脱掉,里面都是铠甲还有兵刃。这些诸侯国国王吓得四处逃窜,楚成王就把宋襄公给抓起来了,然后带着宋襄公就去攻打宋国,想一举消灭它。后来,齐国国君、鲁国国君就给楚成王求情,说宋襄公这个人留着也没啥用,要是把他杀了,徒招天下人笑话,不如放了算了。这样,楚成王就把宋襄公给放了回去。宋襄公回到国内,心里那是非常郁闷,想找楚国报仇,楚国兵强马壮,后来听说郑国国君郑文公去拜会楚成王,巴结楚成王,所以宋襄公就想:我打你楚国不过,我就打你的小兄弟郑国,出口恶气再说。于是在公元前638年,他就率领部队去攻打郑国,郑国是个小国,一看宋国来打自己,马上向楚国求援。楚国接到信报以后,立马派兵直接攻打宋国,以解郑国之围。宋襄公听说楚军来攻自己的老巢,赶紧带领部队回国,两军就在泓水这一条河遭遇了,这就是战争的起因。
二、战争的经过
两军相遇泓水,宋军先到,严阵以待。楚军晚来,此时正在过河,一片混乱。当楚军开始渡河时,右司马公孙固向宋襄公建议:"彼众我寡,可半渡而击",宋襄公拒不同意,说仁义之师"不推人于险,不迫人于轭"。等楚军过河了,还沒排好队,一片混乱之时,司马又建议说,我们现在进攻,可以攻其不备,宋襄公还说未可。古代打仗,两军对峙,将对将,兵对兵,击鼓进军,鸣金收兵,不想打仗还可以挂免战牌。这种作战方法是礼的要求,叫做"成列而鼓",就是要排好队再击鼓,击鼓就进军。礼就是那个时候的法,是硬性规定,不遵守那是不行的。那么礼仪为什么是法,按照礼仪又该如何打仗?夏商周三代的礼,代代相传、一脉相承。到了西周初年,周公就综合了夏礼商礼,再结合它周族的习惯法,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礼典,史称"周公之礼"。 [1]周公之礼在古代社会可以说是影响深远、妇孺皆知。宋代作家罗烨写了一本书叫《醉翁谈录》,其中专门记载了了许多故事,周公之礼俨然成为了古人行为处事的规范,既然周公之礼被当时的人们所接受,那么这套当时的行为规范又有哪些内容呢?周公所制定的礼,内容丰富,史称"礼经三百,曲礼三千"。细加划分可以归为五类: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上自军国大事,下至婚丧嫁娶,它都可以调整,它就是那个时候的法。军礼对行军打仗是怎么规定的?在泓水之战中,宋襄公有两次绝好的进攻机会,但是他都不进攻,对此他做了一个解释: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可见《左传》记载。其中的"四不"就是军礼当中的规定。我们今天认为法律规范有三种:禁止性的规范、授权性的规范、义务性的规范。那么这四不就应当是军事法律当中禁止性的规范。我们今天看来这些规范死板硬套,不可理解。但是如此的规定,在其他军事行动当中,也能得到体现。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讨伐商纣王,他召集他的部队,在牧野这个地方举行誓师大会,交代道: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勛哉夫子。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冒哉夫子。尔所弗勛,其于尔躬有戮。在现如今看来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宋襄公因遵循礼数丧失战机,周武王要求军队时刻注重军人仪表,这些举动都是在战争中遵从礼法的典型事例。但无论是宋襄公,还是周武王的做法,在今天看来都是不合时宜的。那这种在战争中遵从礼法的规矩,为什么在古代这样盛行呢?春秋战国,出现了兵法家,讲的是"兵者,诡道也",所以现在回过头去看周礼的规定就显得很荒唐、滑稽、可笑。在兵法家没有出现以前,按照军礼来打仗是很正常的。这一点,汉代《淮南子》中就指出了这种差异,一语道破: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
三、战争的结果
宋襄公坚持按照礼来打仗,结果如何呢?《左传》当中记载道: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宋军大败,宋襄公严格按照军礼来打仗输了。因为在西周的时候,周天子是天下共主,权威所订立的规矩天下人都得遵守,他所制定的军礼大家也得按照那个条条框框有条不紊的进行。但是到了春秋就不一样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失落,他所制定的礼也没有人遵守,史称"诸侯不听天子诏"。在这种情况下,别人都不按礼来打仗,你宋襄公一个人按照军礼来打仗,你那支部队就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最早的机械化部队。春秋诸侯为称霸天下纷纷挑起争端,但时常却因遵循礼数而丧失战机,导致一败涂地。毛泽东同志曾经专门研究过泓水之战,他就指出说:宋襄公这个人既不搞武装建设,也不懂指挥艺术。在泓水之战这个战斗当中,他还要跟对方讲仁义,那是蠢猪式的仁义。最后落了一个伤股覆军的笑话。时代变了,作战方式也应当随之而变,应势而动。不顺应这个规律,只有失败。[3]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坚持不鼓不成列,在很多人看来是笑话,但是在后世史家的眼中来看,却认为他是值得赞赏的。所以宋襄公的行动得到了后世史家的认可与肯定。《春秋·公羊传》对他这样评价: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在生死存亡之际,在危难关头,宋襄公依然要按照法律来做,虽然从军事的角度看来是可笑的,但是我们从法制的角度来看,他就是一个典型的、坚定的法制主义者。这种品格是难能可贵的。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对宋襄公也是持肯定态度:宋襄之有礼让也。宋襄公是一个非常讲理的人,用我们今天的语言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守法的人。正是因为后世史家对他有这种态度,所以宋襄公他不是生活中的霸主,但他是史书上的霸主;虽然不是武力上的霸主,但他是仁义上的霸主、道义上的霸主。泓水之战以宋襄公失败而告终,我们站在历史的高度来观察他,至少可以看出两点:第一,从军事史的角度来看,它标志着商周以来成列而鼓的礼义之兵退出了历史舞台,新型的以诡诈奇谋为主导的作战方式从此崛起。第二,从法律史的角度来看,它标志着夏商周三代礼这种法律制度遭到了彻底的破坏。就是孔子说讲的"礼崩乐坏"。中国古代法律就从以礼为法的第一个时代转入了以律为法的第二个时代。[3]
对某一事物的评判最重要的是价值尺度的选择,对历史人物的评判更要注重其所处历史时期的价值尺度。其实宋襄公的所作所为都表现出君子般的品德,是符合那个时代的主流价值尺度--周礼。[4]
参考文献:
[1]晁福林;春秋时期礼的发展与社会观念的变迁[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05期.
[2]王长民;从宋襄公泓水之战看春秋时期战争方式的转变[J];枣庄学院学报;2004年06期.
[3]刘蕴之;宋襄公品格的现代价值[J];书屋;2007年11期.
[4]钱秋菊;时代变迁下的尴尬人性[J];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1年07期.